第三百四十一章 遺棄物和遺失物

  釣魚屬於娛樂行為。【,無錯章節閱讀】

  和捕撈行為是完全不同的。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並未將釣魚歸類在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之中。

  當然。

  在禁漁期期間。

  規定禁漁的水域內,通常會酌情額外規定,是否允許垂釣行為。

  只要不是在禁漁期內垂釣,並且垂釣到了大量的魚,釣魚行為基本上是沒有限制的。

  野外水域

  基本上都可以進行垂釣。

  不過話又說回來。

  很多釣魚佬去野釣,每次都是空軍。

  他們想要觸犯這些法律法規

  難度比較大。

  反而是這些非法捕撈的人,次次不走空,一次就撈一大片。

  對當地自然水域的水生資源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好了,跟我們走一趟吧,回距離做筆錄。

  最後。

  民警揮了揮手,示意齊亮磊七人跟著他們上車。

  同時將他們手中的作案工具,以及作案所得全部沒收。

  警察同志,等等,你剛才說的是捕撈的自然水域水產資源,可我們撈的不是晉河裡的魚啊,都是別人放生的。

  齊亮磊求生欲瘋狂爆發,大腦飛速運轉。

  終於找到了一個藉口。

  剛才民警解釋的很清楚。

  只要他撈的魚不是自然水域裡的魚,就不算是違法犯罪。

  別人放生的?幾個民警愣了一下。

  齊亮磊連連點頭,同時指著旁邊的李衛國說道:就是他,是他放生的魚,我們正巧在下遊玩看到這些魚浮在水面上,然後就撈上來了。

  話音剛落。

  旁邊的李衛國便漲紅著臉,忍不住說出了一句髒話:你放屁!

  神特麼的浮在水面上。

  他明明是來積攢功德的。

  放生的魚都是他大清早去菜市場裡,精挑細選的魚。

  每一條都活蹦亂跳的。

  可話從齊亮磊口中說出來

  卻變了個味。

  他是來放生的,不是來拋屍的!

  等等,你是說_這些魚是這位老人的?

  民警只感覺一陣頭大。

  低頭看了眼已經沒收的幾桶魚。

  嘴角微微抽搐。

  這下子

  人就沒辦法抓了。

  如果魚不是野生資源的話,對方的行為的確沒有構成犯罪。

  因為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破壞的是野外水生資源,以及原本生態鏈環境。

  齊亮磊七人捕撈到的這些魚既然不是野生的,那就不存在破壞一說。

  對,對,對,就是這個老頭的,他剛才還一直攔著我們,說這些魚是他的。

  齊亮磊旁邊的幾人見狀,連連附和道:警察同志,你明察啊,我們從來沒有去撈晉河裡的野魚啊。

  我們可以對天發誓,這些魚全都是這個老頭的!

  他都放生了,我們看魚也是半死不活的狀態,就撈了幾條,這應該不犯法吧?

  我們就這麼幾個撈網,不然怎麼可能撈的到這麼多野魚呢?

  七人圍在民警身邊,不斷辯解著。

  民警剛才解釋的這個刑法

  著實給他們嚇到了。

  若是真被帶走了,萬一判刑就麻煩了。

  兩者權衡之下。

  他們索性將事情的真相說了出來。

  反正魚不是野生的,都是他們自己在河裡面撿到的。

  如果真是他的魚,那的確不犯法。

  幾個民警略微思索後,點了點頭。

  隨後將沒收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成果放了下來。

  重新看向秦牧。

  有些不悅道:秦先生,你這就不厚道了,這魚是你們的,你還這麼大張旗鼓的報警,豈不是浪費我們警力資源?

  他們十分了解秦牧。

  秦牧不可能不知道齊亮磊七人的行為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這擺明了

  讓他們白跑了一趟。

  而秦牧乾笑了一聲,連忙說道:不會白跑的,他們剛才既然都承認魚是我們的了,那現在我們要把這些魚索要回來,應該沒問題吧?

  民警點了點頭。

  剛要說話。

  便聽到旁邊的齊亮磊幾人開口叫嚷道:憑什麼?

  你們都放生了的魚,我們憑什麼不能撈?

  魚雖然是你們的了,但你們都丟了,我們撈到了還要還給你們?

  這就比如你們自己扔了的垃圾,我們撿到了,你還能索要回去?

  不還!

  不可能還!

  在得知自己沒事之後。

  齊亮磊七人的態度,再次囂張了起來。

  警察都無可奈何他們。

  他們索性撕破了臉皮,鐵了心不還魚。

  為了撈這些魚。

  他們辛辛苦苦在河裡面撈了半小時,豈能空手而回?

  你們也看到了。

  秦牧看著民警,無奈地攤了攤手。

  其實。

  他本來不想把事情鬧大。

  本來就是幾條魚的事情。

  可齊亮磊幾人簡直是欺人太甚。

  半路截胡別人的功德

  被抓到了還不肯退還,態度十分囂張。

  這個·

  幾個民警苦笑了一聲頓時感覺到事件變得有些棘手。

  原本。

  這個事是刑事案件,他們直接將人帶走就是。

  可現在卻變成了民事糾紛,需要調節解決。

  隨後。

  他們主動上前。

  去和齊亮磊七人溝通:要不大家都各退一步,他們也不要這魚了,你們乾脆把這些魚給放回晉河裡,怎麼樣?

  可齊亮磊七人直接鼻孔朝天,一副死活不肯退讓的模樣。

  完全不給他們面子。

  齊亮磊更是委婉的暗示道:警察同志,我們不是不想退讓,可我們在河裡面待了這麼久,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除非他們給我們1000塊錢,我們就把魚給放回去!

  你做夢!

  旁邊的李衛國聞言,氣的七竅生煙。

  差點背過氣去。

  他放生的這些魚價值就有好幾千。

  這些人拿走了他的魚,還放過來賣給他這就離譜!

  那不好意思了。

  齊亮磊冷笑了一聲,提起桶子就打算離開現場。

  幾個民警見狀也沒有阻攔。

  畢竟

  放生的魚界定太模糊了,嚴格來說已經不屬於李衛國了。

  齊亮磊等人撈了這些魚雖然很不道德,但並沒有

  犯法。

  他們並沒有從李衛國的手中直接搶魚。

  等等!正在此時。

  秦牧卻再次攔住了他們,依舊不肯放他們走。

  你還想怎樣?

  齊亮磊沉著臉神情愈發不耐煩。

  秦牧接二連三的找他麻煩,連警察都喊出來了,現在居然還不讓他們走。

  這些魚既然可以確定是我們的,那就好辦了。

  秦牧微微一笑。

  接著說道:按照《物權法》,對於遺失物的處理規定,若有人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必須無償歸還失主,而不能據為已有。

  這些魚的所有權依舊屬於我們,你們拾取得之後,必須要予以歸還。

  不然的話……就屬於非法侵占他人財產,構成了侵占罪!

  當著民警的面。

  他再次提出了一個新的罪名。

  你嚇唬誰呢?

  齊亮磊卻不以為意,撇了撇嘴。

  可旁邊的民警

  卻露出了幾分古怪的笑容。

  很顯然。

  秦牧為了讓他們不走空,又給他們找到了個活了。

  的確。

  只要能證明魚的所有權屬於他們,對方若拒不歸還,便構成了侵占罪!

  情節一般的,將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不過……

  其中一個民警看著秦牧,皺眉說道:這些魚是你們放生的,嚴格來說,應該屬於遺棄物吧?

  剛才秦牧念的《物權法》法條,指的是遺失物。

  兩者存在很大的差別。

  遺棄物指的是原主人自願放棄物體所有權,將其拋棄,屬於無主物。

  根據物權法。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境內地下、內水、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等,均歸國家所有。

  除了上述之外,所有無主物都按照先占先得原則。

  誰先占據

  便屬於誰所有。

  就比如說這個魚,已經被放生了,便屬於拋棄物。

  代表李衛國自願放棄了它的所有權。

  被齊亮磊等人撿到,便屬於他們所有。

  所有權已經發生了更改。

  誰說我們這是遺棄物的?

  秦牧眨了眨眼睛,指著李衛國說道:我們院的老人今天剛買了一些魚,打算來河邊換水,結果不小心魚都溜出去了,明顯屬於遺失物。

  李衛國愣了一下。

  很快明白過來,連忙說道:對,沒錯,我今天根本就不是來放生的,就是來換個水,但年紀太大了,沒什麼力氣,魚都跑河裡去了

  雖然不知道秦牧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

  但他還是很上道的配合了起來。

  民警:

  按照《物權法》對遺失物的規定,任何遺忘物、遺失物、漂流物不是無主物,它們只是暫時脫離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控制。

  秦牧笑了笑,接著強調道。

  事實上。

  這次想要讓齊亮磊七人還魚,難度還是比較大的。

  放生的魚,屬於自願放棄所有權。

  李衛國已經沒有所有權了。

  因此。

  只能將其稱之為遺失物。

  只要拒絕承認他的行為在放生,那這些魚便屬於意外逃走的。

  所有權還在李衛國手中。

  這些人不還的話……

  就妥妥構成了侵占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而放生與否。

  都取決於李衛國的一念之間。

  緊接著。

  秦牧看著民警,一副十分無奈的表情:警察同志,你們也看到了,我都這麼強調了,他們還不肯還魚……

  民警深吸了一口氣,盯著齊亮磊七人。

  沉聲道:你們要不還是把魚給還了吧,不然……還真有可能構成侵占罪。

  一旦明確拒不歸還。

  他們就必須要抓人了。

  若是再和稀泥的話,他們自己可能

  都有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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