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無錯章節閱讀】
若不是還殘存著最後一絲理智。
他們恨不得自己動手,把那幾個施暴的女學生們給揍一頓。
讓他們感受一下,什麼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而孫洛靈回來之後
便一直躲在房間裡,都不主動跟他們說話。
精神狀態
似乎有些不對勁。
偶爾的時候,更是會出現自殘舉動。
好幾次他們推開門,都看到女兒在房間裡拿刀劃拉自己的手臂。
要不我們明天再去一趟學校?
孫海扭過頭,看向了身旁的妻子袁夏雲。
去了就有用嗎?
袁夏雲苦笑了一聲,嘆氣道:學校的領導都是互相護著,老師也不管事,校長更是跟個縮頭烏龜一樣,我們去了那麼多次,一次都沒看到人。
那幾個學生依舊照常上課放學,跟個沒事人一樣。
我估計她們也沒少幹這種事情,把我們女兒打成了這樣,一點愧疚都沒有。
報警也沒用。
警察不是說了嗎?她們還沒成年,連十四歲都沒滿,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想到這裡。
她只覺得心口發堵,一口氣喘不過來。
自從知道女兒的事情之後
他們便一直嘗試找學校方以及那幾個施暴的學生家長溝通。
學校方面
根本不搭理他們。
而那幾個學生的家長,更是態度囂張,直接給他們甩了幾千塊錢的醫藥費。
便讓他們不要再來糾纏了。
一副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的模樣。
現在。
錢也賠了,也無法追究這些人的刑事責任,等於是他們只能默認吃這個啞巴虧。
要不咱們轉學吧。
忽然。
孫海看著袁夏雲,開口說了一句。
目前來看。
想要保護女兒,讓女兒不受欺負,只有轉學這個辦法!
再讓女兒在這樣的學校、這樣的班級里待下去
遲早會出問題。
而轉學,似乎是唯一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
篤篤篤-
正在此時。
敲門聲突然響起。
兩人對視了一眼。
袁夏雲連忙擦乾了眼角的眼淚,這才示意孫海前去開門。
孫叔,是我,我我是來看看洛靈的。
敲門的人正是他們的鄰居青嵐。
她的手中,還帶著一些營養品。
袁夏雲連忙迎接上前,將青嵐引進了門。
快,快請進。
家裡亂糟糟的,也沒收拾,你你你先坐沙發上吧。
不用客氣的,我站著也行。
青嵐看著孫海夫妻兩人,先是簡單寒暄了幾句。
然後才開口問了問孫洛靈的情況。
唉,老樣子,還是不肯跟人主動說話,估計是在學校里受欺負太多了。
孫海嘆了口氣,頗為無奈的說道:這孩子,平時有事也不喜歡跟我們大人說,指不定背地裡被那群人打了多少次。
青嵐苦笑了一聲。附和了幾句。
其實。
這種事情告訴老
師和家長,幾乎都沒什麼效果。
這些害群之馬不除
事情照樣會發生。
說和不說都是一個樣。
那學校那邊,還是沒有回覆嗎?
隨後。
她指了指臥室,小聲問了一句。
袁夏雲搖了搖頭:沒有,學校根本不搭理我們,我們給校長打電話都打不通。
說起此事。
兩人的臉色都有些難看,一半是難過,另一半是氣的。
我們已經打算給洛靈換學校了,我當初真是瞎了眼,居然讓洛靈去上這種垃圾學校!
孫海冷哼了一聲,開口說道:明天,我就去學校辦退學手續!
事已至此。
他對學校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
他們惹不起,總躲得起。
退學?
青嵐聞言,不由瞪大了眼睛。
沒想到孫海一家居然已經打算這麼幹了。
我們這兩天就物色一下其他學校,然後轉過去。
袁夏雲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
等等。
青嵐連忙說道:這個事情,已經對洛靈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你們簡單的轉學其實解決不了問題的。
這種校園暴力事件的受害者
除了身體之外,心理上也遭受了極大的摧殘。
許多當事人的家庭都習慣於用轉學的方法,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
但
心理傷害早就在當事人心裡深深紮根,根本沒有消除。
會影響到當事人的一生。
最好的方法
還是幫助當事人,解開這個心結,進行適當的心理疏導。
可是我們已經努力這麼多天了,學校不管,警察也不管,我們還能怎麼辦?
孫海聽完青嵐的話,說話的語氣都煩躁了起來。
他其實也知道這一點。
但要進行心理疏導的話
必須要討回這個公道,讓那些人遭受應有的懲罰。
可是他用盡了辦法,都無濟於事。
對方未滿十四歲,等於是披著一個免死金牌。刑事責任與他們無關。
民事上
他們的父母也早就進行了民事賠償,給了他們醫藥費。
你們先別急,我已經聯繫了一個律師。
青嵐露出了溫和的笑容,勸慰道:他答應了幫忙,相信要不了多久就會有轉機的。
律師?
孫海愣了一下,忍不住說道:這事找律師有用嗎?律師能管這事?
他不是沒見過世面。
自己去找了學校,找了警方,都沒有任何作用。
難不成
找個律師就有效果了?
這個律師不一樣。
青嵐微微一笑,自信地說道:孫樹如果信我的話,就先耐心等幾天,我們一定能讓這幾個施暴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遇到這種事情,我們退讓,只能讓這幾個施暴的女學生更加猖狂。
洛靈可以轉校,但學校里還有其他學生,同樣會被他們給欺負。對於秦牧。
她是百分百信任,認為秦牧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在對付這種事情上
秦牧從未讓她失望過。
那我們就再等幾天吧。
孫海和袁夏雲對視了一眼,交流了一下目光。
答應了下來。
決定先不急著轉學。
如果可以的話
他們也想讓對方付出應有的代價,而不是就這麼旁若無人的繼續上學。
與此同時。
晉城。
山水花園小區。
秦牧下班回到了家中。
一路上。
都在琢磨青嵐給他爭取到的案子。
和周小清的案子一樣,這個案子也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只不過
卻是從受害者,變成了施暴者。
這五個女學生明顯是知道他們的行為,不會有任何後果,所以才敢這麼肆無忌憚的拍視頻,將其傳播到群里。
真是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秦牧反覆觀看了這短短十五秒的視頻,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這五個女學生
根本稱不上祖國的花朵,完全是小惡魔。
才這么小的年紀,便壞到了這個程度。
未來
恐怕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他沒有讓這些人改邪歸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他現在想的只是如何將她們全部送進去!
不過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在
想要追究她們的責任,實在是太難了。
按照刑法規定。
不滿12周歲的人,處於完全無刑事行為能力階段,不對任何刑事罪行負責。
年滿12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處於相對刑事行為能力階段,只對自己實施的一些嚴重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
年滿16周歲的人,處於完全刑事行為能力階段,對自己實施的一切故意或過失危害行為都要負刑事責任。
只要滿了16周歲。
所凡罪行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卻只需要對八大罪承擔刑事責任。
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罪。
只要犯了其中任意一條。
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而已滿12周歲,未滿14周歲的,唯有犯故意殺人,情節極其惡劣,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比如說殺人拋屍,連殺數人,故意切割他人器官示眾等等。
一般的故意殺人還不算。
要求十分苛刻。
對孫洛靈施暴的五個女學生
都屬於12周歲到14周歲這個區間。
且她們並未造成重傷行為,孫洛靈身上的傷勢雖然看起來嚴重,但僅僅構成了輕傷。
所以。
要追究她們的責任,更是難上加難。
肯定有辦法的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腦海中。
繼續翻閱自己用【過目不忘】技能背下來的各個法條。
從各個不同的法條中,尋找可以伸張正義,追究對方責任的一點。
時間緩緩推移。
一個小時後。
《刑法》中的所有內容,被秦牧里里外外翻了個遍。
隨後。
又調動了腦海中的司法解釋相關內容,瘋狂查閱了
起來。
司法解釋
是最高院出台的,對刑法的擴充條文解釋。
在刑法沒有規定的領域,則以司法解釋為準,相當於額外法條。
因此。
許多法律專業的人,精通《刑法》《民法》還不行,還得了解最高院出台的浩瀚繁雜的司法解釋。
每個司法解釋
都針對了相關具體案件,可以被當作未來該類似案件審理時的準則。
就有點類似於
西方的判例法體系。
以司法解釋來當作判罰依據。
咦?找到了。
兩個小時後。
秦牧翻閱了大量司法解釋,終於在八年前,最高院出台的一起相關案件的司法解釋中找到了一條依據。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看著這條法律解釋。
秦牧的目光閃爍了幾下,總算露出了一絲喜色。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