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沈島:是誰報的警?

  但事實上。【記住本站域名】

  被狗咬的事情,屢見不鮮,時有發生。

  他回山水花園小區的時候……

  就曾看到過好幾次大型犬追逐他人,或者見到他人牽的狗直接飛奔上去的事件。

  除了追逐人之外……

  沒有牽繩的狗還可能會對其他狗進行挑釁或者玩鬧。

  一不小心就容易釀成大禍。

  ……

  與此同時。

  養老院的某個會客廳里。

  萬中元望著眼前一個身穿艷麗,頗顯富態的女人,面色有些難看。

  「我不管,反正要麼是他賠錢,要麼是你們院賠錢。」

  「我這個狗是外國的名貴品種,國內都找不到幾條,你們知道我養它花費了多少心血嗎?」

  「它對我來說,就像是我的兒子。」

  「那個老不死的把它給打死了,你們必須要賠償,要不然我就報警!」

  這個女子氣得渾身發顫,眼眶通紅。

  她的手中……

  還抱著那條被當場打死的寵物狗。

  頭顱處已經是血肉模湖。

  看上去十分悽慘。

  「程女士,你的兒……你的愛犬死了,心情悲痛我們也能理解,賠錢肯定是要賠的,但這個價錢……」

  萬中元看著她,有些為難的提醒道:「這個價錢太不合理了。」

  事發之後。

  他已經讓院裡的員工去調查了這個寵物狗的品種。

  品種的確很稀有。

  但充其量也就一萬出頭。

  可眼前這個名為程楚瀟的女子,卻獅子大開口,直接索要五萬賠償!

  「怎麼不合理?」

  這名女子聞言,頓時怒道:「我養了彬彬三年,足足三年!你知道耗費了多少心血嗎?」

  「我每天和它朝夕相處,和它的感情,你根本不能體會!」

  「你以為我要五萬是漫天要價?我只是給它一個交代,為它討回一個公道!」

  「它雖然去了天堂,但永遠活在我的心裡,我不能讓它死不瞑目!」

  「五萬塊錢?你以為我看得上這個五萬塊錢?」

  「你睜大眼睛看看,我身上哪件東西不是價值上萬的?」

  她怒視著萬中元,滿臉羞憤。

  只感覺她被侮辱了。

  同時。

  對著周圍養老院的員工,當場炫富。

  氣勢洶洶。

  一時間。

  萬中元以及周圍養老院的工作人員面面相覷,都不知道該怎麼反駁了。

  從衣著上來看……

  程楚瀟的確是富貴人家。

  不缺這點錢。

  「小楚,要不這事……你就少要點吧,畢竟也就是一條狗而已。」

  一旁。

  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突然拄著拐杖上前,忍不住勸了一句。

  「爸!」

  程楚瀟聞言,又埋怨道:「你怎麼也這麼說?什麼叫一條狗?彬彬是我的家庭成員,我一直對它視若己出,今天它死了,我必須要為它討回一個公道!」

  說著。

  她扭轉身,再次盯著萬中元等人。

  一副不給賠錢就立馬報警的姿態。

  而這名勸說的老人……

  則是面色鐵青,乾脆沒再說話。

  「公道?你要什麼公道?」

  突然間。

  從會客室之外,傳來了秦牧的聲音。

  眾人聞聲望去。

  只見秦牧帶著張清源……

  正不急不緩的走進了會客室。

  「好哇,你這個兇手總算肯出來了,趕緊賠錢!」

  而程楚瀟見狀,直接無視了秦牧。

  一雙眸子死死盯著張清源。

  仿佛兩人之間有深仇大恨一般。

  張清源掃了眼地上躺著不動的大狗,臉色也有些不自然。

  略帶幾分躲閃。

  不管怎麼說,人家的狗的確是他給打死的。

  賠錢他可以賠。

  但不能當這個冤大頭。

  而且過錯也不全是他,若不是程楚瀟沒牽繩,也不至於引發後面的事。

  「賠錢?我們為什麼要賠錢?該賠錢的是你才對。」

  秦牧往前走了一步,擋在了兩人之間。

  不慌不忙的說道:「帶寵物進養老院就算了,還遛狗不牽繩,給它自由活動,究其原因,危險都是你造成的。」

  「我們現在正式向你追究精神損失費、驚嚇費、營養費10000元。」

  「交了錢,你就可以走了。」

  剛才隔著老遠。

  他就聽到了程楚瀟囂張的聲音。

  因此。

  話語之中。

  完全沒有任何客氣。

  別人對他客氣,他也會對別人客氣。

  對付這種蠻不講理,目中無人的人……

  他也沒必要講什麼禮貌。

  而他話剛說完。

  便把對面的程楚瀟氣得渾身發顫,面色通紅。

  怒視著秦牧。

  脫口罵道:「你是什麼東西?憑什麼在這裡顛倒黑白?我狗被他打死了,我還要賠錢?你開什麼玩笑?」

  話音一落。

  整個會客廳,突然變得寂靜一片。

  周圍除了她和她的父親之外……

  萬中元,養老院的工作人員,張清源、李衛國等老人們,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仿佛她做了什麼不得了的事情一般。

  整個會客廳,都能聽到眾人的呼吸聲。

  「這……這這是我們院的法律顧問,秦牧。」

  數秒後。

  萬中元反應了過來。

  連忙上前,擋在了秦牧和程楚瀟之間。

  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委婉的向程楚瀟說道:「程女士,說話還是客氣一點,有些人……可能不是你得罪的起的。」

  剛才那句「你算什麼東西」,著實給他嚇到了。

  在養老院裡。

  他作為副院長,都不敢對秦牧這麼大呼小叫的。

  其餘知道底細的同事們……

  更是一口一個「秦哥」喊著,恨不得直接當親哥一樣對待。

  畢竟……

  秦牧彪炳的戰績,大家有目共睹。

  得罪秦牧,完全沒有好處。

  一不小心把自己送進去就完了。

  交好的話,未來遇到什麼麻煩都可以幫襯一二。

  可這個程楚瀟倒好……

  直接對著秦牧一頓破口大罵。

  給他嚇了一跳。

  秦牧易怒……

  牽扯的可能就不是她一個人了。

  「法律顧問?」

  程楚瀟渾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只是皺了皺眉頭。

  撇嘴滴咕了一句:「名字倒是挺大眾的,我以前好像還聽過這名字。」

  隨後。

  她冷眼看著秦牧,又冷哼道:「但你既然作為法律顧問,想必對法律極為熟悉,更應該知道,損毀了他人的財物或者寵物,導致寵物死亡該怎麼賠償吧?」

  話音一落。

  她又明顯感覺到會客廳的氣氛有些不對勁。

  每個人臉上的神色……

  都有些古怪。

  似乎她說錯了什麼話一般。

  而在萬中元的身後。

  秦牧同樣冷冷盯著她,有些氣極反笑。

  這個程楚瀟……

  居然反過來問他懂不懂法律。

  「按照《民法典》規定,損害他人財產的,屬於侵權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

  他想了想,直接念出了民法典中的相關條文。

  原文背誦。

  沒有一字之差。

  對於損害他人財產的……

  若可以恢復原狀,便應當恢復原狀。

  若無法恢復原裝,便應當賠償損失。

  可這種情況……

  是針對過錯方完全在侵權者而言的。

  而這次看似是老張打死了狗,但實際上卻是因為未牽繩引起的。

  「這是監控,可以看到,你沒有牽繩,導致這條的大型犬在養老院裡亂竄,並且朝著我們院的老人衝去。」

  秦牧面色清冷。

  隨手取出了從監控室取得的監控,展示在了程楚瀟面前。

  監控里。

  可以清楚看到事發當時的具體情況。

  這條狗一直朝著張清源衝去。

  作為一個正常人……

  第一反應就是狗要咬他。

  所以。

  張清源才會做出將狗打死的行為。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侵權行為需要判定過錯方,而這件事的過錯方完全在於你。」

  秦牧看著眼前咄咄逼人,蠻不講理的程楚瀟,冷聲道:「我方,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

  任何侵權行為……

  都需要評定過錯方。

  比如說交通事故,出事之後便需要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

  以此作為賠償和判罰的依據。

  寵物狗不具備人權,不能構成所謂的人身傷害。

  它屬於財產的一種。

  程楚瀟的這條寵物狗被老張打死後,嚴格來說,老張侵犯了程楚瀟的財產權。

  但……

  侵權事出有因。

  是因為狗先朝著人撲去,才引發的。

  並非是老張無故主動打死了寵物狗。

  「你什麼意思?」

  程楚瀟聞言,卻是臉色一變。

  盯著秦牧質問道:「你的意思是,我家彬彬死了也是白死了嗎?」

  她面帶寒霜,滿臉憤怒。

  顯然在隱忍爆發的邊緣。

  秦牧這番無比「冷漠」的話……

  讓她差點氣炸了。

  她完全沒想到,這些冷漠無情的話,居然是從一張三十七度的嘴裡說出來的!

  那麼可愛的一條狗,善解人意,陪伴了她三年。

  如今冷冰冰的躺在了地上。

  可還有人說……

  狗是財物,侵權的話需要追究過錯方。

  而過錯方並非在對方。

  「既然你這麼懂法,你說遛狗要牽繩,我就問你,哪條法律說了我帶狗出門,遛狗要牽繩?」

  她憤怒的看著秦牧,乾脆從法律上責問秦牧。

  一直以來。

  她帶狗出門,就從來沒有牽過繩子。

  她家的狗也很溫順。

  從沒傷害過其他人。

  可就是這麼一條善良可愛的好狗……

  今天被一個老人給打死了!

  不讓對方賠錢,這口氣她無論如何都咽不下去!

  「一年前出台的《動物防疫法》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

  」

  秦牧神色平靜,澹澹說道。

  和女子的激動比起來……

  他倒是很澹定。

  毫無波瀾。

  既然對方要法條,他就乾脆給對方找到相應的法條!

  這對別人來說,或許有難度。

  但對他來說,就是在腦海中檢索一遍而已。

  這個法條……

  也是在一年前出台的,針對的就是多地遛狗不牽繩的行為。

  「你說什麼?」

  程楚瀟聽後,卻是愣在了當場。

  臉上寫滿了不敢相信。

  她就是隨口一問。

  印象中,無論是民法典還是治安管理條例都沒有規定遛狗要牽繩。

  可秦牧……

  卻是信口拈來,直接說出了有理有據的說出了法條原文。

  甚至連第多少條都說的一清二楚。

  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機,在網絡上搜索秦牧所說的法條。

  結果……

  驚人的發現,果然如秦牧所說。

  屬於第三十條。

  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剛才所說的一模一樣!

  「我剛看了你家的狗,沒有戴狗牌,也沒有牽繩,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在她愣神的時候。

  秦牧的聲音接著響起:「按照規定,應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而你沒牽狗繩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不牽狗繩和寵物狗死亡,存在因果關係,所以過錯方自然在你。」

  秦牧從法律邏輯的角度,將過錯方詳細闡釋了一遍。

  因為程楚瀟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導致了存在因果關係的損失,過錯方自然是程楚瀟。

  不應當是其他人。

  「胡說八道!」

  程楚瀟聽的滿臉通紅,半天才蹦出四個字。

  她氣得渾身發顫,伸出手指指著張清源。

  不滿的說道:「就算按照你說,我沒牽繩有過錯,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沒有錯了嗎?」

  「按照你的邏輯,豈不是我要是違法了,別人在路上就可以隨意打死我了?」

  她最氣憤的點在於……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為止。

  養老院裡,都沒有一個人跑出來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辦法為那個殺狗兇手開脫。

  這個法律顧問……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錢不賠!

  「你這個邏輯不對。」

  秦牧看著即將破防的程楚瀟,澹澹說道:「狗沒有人權,是財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瀟。

  他略微停頓。

  十分嚴肅的說道:「僅從法律層面來看,你是個人。」

  而程楚瀟聽聞此話,更是被氣得七竅生煙。

  這話的言外之意……

  已經很清楚了。

  等於是變相的罵她不是人。

  「對於財物的損失,自然要判定過錯方,而對於人員的傷亡,則應當評判刑事傷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論。」

  秦牧緩緩說道:「而且,當時的視頻你也看了,這狗在追逐我們院的老人。」

  「我們院的這名老人,已經78歲了,年老體衰,處於弱勢地位。」

  「而你的狗不管有沒有攻擊意向,但在常人眼中,不熟的狗跑過來就是來咬人的,我們院的老人打死它也無可厚非。」

  「這屬於面對正在發生的危險時,採取的正當防衛。」

  「或者說,緊急避險。」

  分析完了程楚瀟的違法行為之後。

  他又就老張的行為進行了分析。

  因自身安全遭遇了非法侵害,而採取了自衛行動,都可以稱之為正當防衛。

  而緊急避險……

  又稱緊急避難,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重點是人身、財產安全收到侵害的時候,採取的損失另一方權益的方式。

  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或者過失,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合法利益。

  客觀上,在兩個合法權益發生衝突時,只能保存其中一個的緊急情況下,法律允許為保護較大的權益而犧牲較小的權益,這種行為最終是有益於社會的行為。

  因此。

  緊急避險是一種合法行為。

  就比如說,在即將餓死的情況下,見到任何牢底坐穿獸,都可以將其擊殺來填飽肚子。

  熊貓、金絲猴、揚子鱷……

  想吃就吃。

  因為它保全的是一條人命,而區區動物的命遠遠比不上人的價值。

  又或者,博物館管理員遇到有人行竊,被匕首架在脖子上威脅。

  不得已將國寶交給歹徒。

  同樣算是緊急避險,而不應當將其當作歹徒的共犯。

  這些都是合法的行為,不應當視作違法,更不應當視作犯罪。

  當然。

  這條法條又涉及了另一個方面的法律問題。

  以上兩個例子都是以人和物品,人和動物之間的價值作比較。

  但……

  若是一列火車在奔馳,卻發現前面鐵軌斷裂了。

  恰好可以換道到另一條鐵軌。

  可是另一條鐵軌上有一個小孩正在撿石頭。

  這個時候……

  犧牲一個人來拯救更多的人,就明顯產生了邏輯悖論。

  理論上來說。

  一列火車所有人的生命,顯然是高於一個人的。

  但生命不能如此比較,這將導致人性尊嚴的褻瀆。

  所以。

  他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作緊急避險的。

  操作者一樣要承擔相應的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而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一樣,都不用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我方行為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過錯,狗的死亡完全是你自作自受,我們沒有理由給予你賠償。」

  最後。

  秦牧看著程楚瀟,再次重申了一遍。

  而程楚瀟聽完了這番理論……

  則是面色陰沉,緊咬著牙,掃視著在場眾人。

  卻發現在場的人,沒一個站出來幫她說話的。

  那臉上的表情,就差寫這三個字「說得好」了。

  「你們是執意不肯賠錢了是吧?」

  她深吸了一口氣。

  目不轉睛的盯著秦牧,再次問出一句。

  秦牧嘴角含笑,沒有回答她。

  但已經將態度表現的很明確了。

  不是他們的過錯,他們自然不會承擔。

  「這樣吧,程女士,剛才的法律條款你也聽清楚了,要不……我們院裡出錢,給你出200元,當作喪葬費。」

  旁邊。

  萬中元作為副院長,主動上前打圓場。

  他的想法很簡單。

  大事化小,小事化小。

  問題能解決,那就當場解決了。

  省的留下什麼隱患。

  然而……

  對面的程楚瀟卻不打算和解,而是冷笑道:「本來想和你們好好說的,但你們既然這個態度的話,那我就只有報警了,讓警察來處理!」

  說著。

  她拿出手機,當著眾人的面。

  撥通了110。

  接通電話的時候,她還留意了一下四周。

  以為會有人被她這個舉動震懾到,然後上前來勸她別報警。

  可是……

  四周的人,卻再次露出了耐人詢問的表情。

  完全沒有所謂的擔心和妥協。

  不知為何。

  眼神里居然還有一絲小小的期待。

  似乎很希望她報警。

  「餵?110嗎?我想報警,有人惡意殺了我的狗,還不肯賠錢,我有視頻和證據……」

  她只以為是自己看錯了,在電話接通後果斷報警。

  要求警方介入處理這個事情。

  數分鐘後。

  她將地點、事件都講清楚了,才掛斷了電話。

  盯著秦牧等人。

  冷哼道:「等著吧,等警察來了,希望你的嘴還能這麼硬!」

  秦牧:「……」

  萬中元:「……」

  張清源:「……」

  眾老人:「……」

  看著程楚瀟如此囂張的模樣,李衛國等看熱鬧的老人都湊在了一起。

  明目張胆的討論了起來。

  「我活了這麼多年,還是第一個看到這麼囂張的人,居然敢對小秦這麼說話。」

  「法條都給她講明白了,她還不信,頭是真鐵啊。」

  「大家猜猜看,她會不會被小秦送進去?」

  「難說,小秦看似溫和,但賊記仇,反正那些得罪他的人沒幾個有好下場的。」

  「……」

  他們不僅沒有擔心。

  反而有些期待。

  因為警察來了……

  馬上就有新的戲可以看了。

  而程楚瀟的行為,完全可以擔當的起一句「勐士」。

  萬中元副院長都給她台階下了,她居然還要報警,自尋死路。

  其實。

  這次老張的事件發生後,他們便第一時間聚集在了這裡。

  想要幫助張清源。

  但他們都不是很懂法,只能在人數上給張清源撐腰。

  好在秦牧趕到了現場。

  將法條全部擺明,態度強硬的表示一分錢不賠!

  可惜……

  這個程楚瀟完全不上道。

  一點後路不給自己留。

  一直堅持跟秦牧對著幹。

  ……

  二十分鐘後。

  「嗚嗚嗚——」

  在一聲聲警笛聲中。

  沉島帶著幾個基層民警,走進了養老院。

  來到了程楚瀟所在的會客室。

  一見面。

  便瞄了眼角落裡的秦牧,心中不由「咯噔隨了一下。

  隨後掃視眾人。

  沉聲問道:「是誰報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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