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們這是包庇罪懂不懂?!

  若是己方在未曾受到傷害之前……

  對對方動手,導致對方重傷或者死亡,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Google搜索

  而屬於預先防衛。

  在法律上,預先防衛是指對尚未開始的不法侵害行為的實施防衛,是防衛不適時的一種情況,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被歸類於防衛過當。

  比如說。

  張三在馬路上看到一個人手持著水果刀,朝著自己走來。

  向來奉行先下手為強的原則的張三果斷出手。

  掏出了手槍,一槍幹掉了這個人。

  且不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

  張三的行為就屬於提前防衛,屬於明顯的防衛過當。

  此外。

  還有假想防衛。

  法律上,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

  並規定,對於假想防衛,應當根據認識錯誤的原理予以處理,有過失的以過失論,無過失的以意外事件論。

  即張三走在馬路上。

  看到一個人長得凶神惡煞的,面目猙獰。

  懷疑他要對自己動手。

  當機立斷。

  一槍幹掉了對方。

  結果發現……

  對方只是天生長得凶,平時待人溫和,本性善良。

  這就屬於假想防衛,也屬於防衛過當的一種。

  事實上。

  正當防衛的相關規定,歷來存在爭議。

  一直為人詬病。

  因為很多時候……

  己方面對歹徒,如果已受到了侵害,極有可能就喪事了反抗能力。

  而若未受到侵害,又不能對對方動手。

  然而。

  在很多時候,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普通人是無法保持冷靜的。

  要反抗的時候,往往會做出過激舉動。

  根本不會考慮到不法侵害是否在進行時。

  好在這個案子……

  屬於明顯符合這個要件。

  這四人上下其手,一直動手動腳,存在著明顯的猥褻行為,侵害了人身財產自由權。

  不法侵害的確存在。

  「第三點,正當防衛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秦牧接著開口,分析了起來:「而這個案子裡,受傷的只有四人,都是不法侵害人。」

  這一點也尤為重要。

  是為了防止血債血償的報復心理將事態擴大化。

  比如說。

  張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四個人搶劫。

  其中三個人掏出了小刀。

  一個人在望風。

  結果張三掏出槍,「啪啪啪」,三槍幹掉了搶劫犯。

  另外一人都給嚇懵了。

  轉身就跑。

  但向來奉行「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原則的張三根本沒有猶豫,將第四人也給幹掉了。

  後來想著一不做二不休。

  乾脆找到了四人的家屬,將四人全家老少,雞犬牛羊全部給殺了。

  就連院子裡的蟑螂都沒放過。

  前三人的侵害,屬於正在進行時。

  而第四人,以及四人的家屬……

  則屬於明顯的報復心理作案。

  不能屬於正當防衛。

  「第四點,正當防衛特指對不法侵害行為人,在採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所造成損害的行為。」

  這個要件,限定了正當防衛的範圍。

  該行為的目的……

  必須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

  舉個例子。

  張三在回家途中,看到了有人在猥褻一個女子。

  女子無力反抗。

  張三當時就怒了。

  呵斥了一聲,掏出槍,將對方幹掉。

  換成自己上。

  這種行為……

  就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他雖然阻止了不法侵害,但目的卻並非是為了制止行為,而是自己得益。

  並未保護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屬於明顯的黑吃黑。

  「第五點,正當防衛的行為……不能超過限度。」

  說到這裡。

  秦牧皺了皺眉頭。

  在這個婚鬧的案子裡……

  不法侵害的確在進行,前四條構成要件完全符合,都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發生,並且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但第五點構成要件,卻明確要求正當防衛不能超過限度。

  如果可以通過打傷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那就不能打殘不法侵害人。

  如果可以通過打殘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那就不能打死不法侵害人。

  而伴娘的行為……

  明顯超出了法律規定的正常限度。

  再加上案件的特殊性,屬於婚鬧現場,帶有民俗性質。

  對方的不法侵害性,遠沒有那麼直接惡劣。

  「但是……小蘭一直讓他們停手,可他們就是沒停啊,我們也勸不動,小蘭才拿出摺疊刀防衛的……」

  新娘彭松月聞言,忍不住辯解了一句。

  當時的情景她全程目睹。

  還有很多鬧婚的人都看到了。

  這一死三傷的四人……

  僅僅是鬧婚的眾人中最靠近的那批。

  還有不少上下其手的人,躲過了一劫。

  「另外三人僅僅是受傷,這個歸類於正當防衛沒問題,可以不用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秦牧點了點頭,接著說道:「但那個死亡的人……則情況較為複雜。」

  一旦死亡……

  就涉及了正當防衛中的防衛過當的問題。

  而防衛過當,僅僅只能減輕刑事責任,該承擔的刑事責任依舊要承擔。

  「那豈不是還是要坐牢?」

  眾人聽到了這裡,心情再次沉了下來。

  氣氛無比壓抑。

  出了命案,怎麼看都逃不了防衛過當。

  他們雖然是農村的。

  但也聽過很多網上的官司,都是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然後判刑之類的。

  「其實,在刑法中,除了正當防衛……還有一條特殊的防衛情況。」

  秦牧望著眾人。

  說出了一條眾人都沒怎麼聽過的法條。

  「無限防衛權?」

  眾人聽後,都露出了疑惑和不解之色。

  就連宋天成、張清源、李衛國幾人,也都是一頭霧水。

  這段時間以來。

  他們自詡跟著秦牧也學了不少法律。

  但依舊沒聽過這個無限防衛權。

  秦牧笑了笑,開口解釋道:「大家沒聽過也正常,主要是這個法條長久以來,一直名存實亡。」

  無限防衛權,確立的時間由來已久。

  但……

  大部分現實事件,判處的全是防衛過當。

  只有屈指可數的十餘個案子,得到過無限防衛權的判處。

  最著名的一個案子……

  就是某宿舍樓里,一男子企圖入室猥褻,卻遭成年女子激烈反抗。

  在搏鬥中。

  成年女子成功反殺男子。

  最終法院判定女子行使了無限防衛權,無刑事責任,且不承擔民事賠償。

  然而……

  在現實的司法實踐中,敢於擔責,勇於判罰的法院太少了。

  對於此類事件,最理想的狀態是按照現成固定模板判罰。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內,緩期執行,外加民事賠償。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記錄,卻已經留下。

  和稀泥的判罰方式,試圖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確規定,無限防衛權指的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隨後。

  秦牧向眾人解釋了一遍無限防衛權。

  這個權力是每個公民都有的。

  任何人都可以事實。

  遇到犯罪的同時,並非當事人可以反擊,即便是路人也可以見義勇為,拔刀相助。

  比如說。

  張三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某店有人在圍毆一女子,導致重傷。

  頓時勃然大怒。

  當即掏槍。

  將圍攻的九人全部擊斃。

  這種就符合無限防衛權的範疇,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

  一碼歸一碼,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必然不可能逃脫。

  而無限防衛權也有幾個構成要件。

  首先。

  針對的對象,必須要是暴力犯罪。

  如果不是暴力犯罪,則不能實施以暴制暴的暴力反擊。

  其次。

  暴力犯罪需要正在進行。

  比如說張三在回家路上,在某店看到了一群男子在圍毆一女子。

  但趕到的時候。

  圍毆行為已經結束。

  暴力犯罪的九人已經打夠了,不打算再打了。

  但張三義憤填膺,路見不平。

  當即拔槍。

  為女子復仇,將九人全部擊斃。

  這種行為也無法判定為無限防衛權的正當實施。

  第三,無限防衛權的針對對象,也必須要是暴力犯罪的實施人。

  第四,無限防衛權還有一個主觀條件,目的是防衛。

  以上幾條……

  都是為了限制無限防衛權的過分實施。

  因為這條權力,是刑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一項「法外之權」。

  平時殺人,是需要遭受嚴懲的。

  但藉助無限防衛權,殺人放火,什麼事情都可以做。

  且不用負責。

  「那……婚鬧算不算暴力犯罪?」

  新郎新娘咽了咽口水,眸子裡燃起了一絲希望。

  聽秦牧分析了這麼久。

  他們已經深深感受到了秦牧在這方面的專業,不由多了幾分信任。

  能否適用無限防衛權的關鍵……

  也在於婚鬧是否算是暴力犯罪。

  「這點的話……就需要看己方律師的辯護了。」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沉聲說道。

  司法解釋中。

  對這類的暴力犯罪進行了明確解釋,歸類為三種。

  一是行兇,二是殺人、搶劫、綁架,三是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

  婚鬧並不屬於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

  但只要能將婚鬧的行為……

  確定為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即可判定為無限防衛權的正當實施。

  「當時的場面,能給我再描述一下嗎?」

  秦牧想了想,又詢問道。

  陳子石和彭松月對視了一眼。

  連忙說道:「當時有攝像,拍攝下了視頻。」

  隨後。

  兩人連忙喊來了攝像師,調取了相機里的視頻。

  遞給了秦牧。

  秦牧神情一亮,不由露出了喜色。

  有視頻的話,對打官司有著極大的幫助。

  緊接著。

  他端著相機,認真看了起來。

  婚鬧的視頻長達二十分鐘。

  從眾人進後院鬧婚開始,眾賓客就一直在起鬨。

  說各種葷段子。

  而伴娘們則是滿臉羞紅,顯然沒見過這種陣仗。

  再接著。

  眾人簡單做了幾個遊戲。

  忽然有人提議和伴娘們親密互動,鬧伴娘。

  先是將伴娘抬起來,往天上拋,然後再接著。

  驚的伴娘連連尖叫。

  然後眾人又擠在一團。

  將伴郎伴娘包圍了起來。

  趁著混亂之際,一個又一個鹹豬手出現了。

  有摸腿的,有襲胸的。

  伴娘們剛開始以為只是簡單的身體碰撞,並沒有太過在意。

  可漸漸的……

  越來越過火。

  撕衣服的,摸敏感部位的人越來越多。

  歡笑聲,充斥在後院裡。

  好幾個伴娘哭喊著說不玩了。

  但上癮了的眾人卻不管不顧,假裝沒有聽到。

  繼續上手。

  伴娘們試圖反抗,但根本推攘不過。

  吃了各種虧。

  其中那個叫小蘭的伴娘最為勇敢,數次上前,想要把其他伴娘救出來。

  最後被重點針對。

  其他伴娘是逃脫了,她被圍在十幾個人之中。

  繼續各種擦邊違規的行為。

  最終。

  她掏出了隨身的摺疊刀,閉著眼睛胡亂外刺。

  導致了一死三傷。

  二十分鐘後。

  秦牧和張清源等人全程看完了視頻,神色都有些不自然。

  這群人……

  的確是鬧的非常過分。

  完全是借婚鬧之事,行流氓之實。

  「秦……秦叔公,這個怎麼樣?能不能判定為暴力犯罪?」

  彭松月格外緊張,連忙追問。

  秦牧還沒開口。

  張清源三人卻板著臉,冷哼道:「當然算!」

  「這要是不算暴力犯罪的話,那算什麼?放在我們那個年代,整個村子裡的人都要來抽他們!」

  「就是,可惜流氓罪沒了,不然這群人全都要槍斃!」

  「我們以前的村子裡也沒有這種鬧婚的啊,哪裡還能上手上腳撕衣服的?」

  「說的難聽一點,那個人絕對是死有餘辜!」

  「……」

  他們三人也看完了視頻,顯得非常氣憤。

  沒看視頻。

  他們還想像不到事情有多惡劣。

  看完視頻,他們的血壓都有所升高。

  這麼多人欺負一個伴娘……

  撕衣服摸腿,說是違法犯罪也不過分。

  「嚴格來說,這可以判定為暴力犯罪。」

  秦牧略微思考後,也跟著點了點頭:「對方的行為非常惡劣,在公眾場合猥褻婦女,已經構成了猥褻罪,屬於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猥褻罪,指的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於同性之間,但是只有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的,才構成本條規定的犯罪。

  猥褻婦女,是指對婦女的摳摸、舌舔、親吻、摟抱等行為。

  視頻中鬧婚眾人的行為,已經明確構成了此罪。

  犯此罪的,情節輕微的,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司法解釋里。

  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或者聚眾在公共場合猥褻他人的,處以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方在鬧婚場所,聚集了十餘人公然猥褻,在量刑上判處的區間是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秦牧看著彭松月,認真說道:「這件事符合暴力犯罪的標準,只要律師不太拉跨的話……能爭取無罪判處,甚至當庭反訴,起訴對方猥褻罪。」

  話音剛落。

  整個後院,忽然都變得寂靜一片。

  秦牧的分析……

  讓局面一下子反轉了。

  明明是他們要擔心被告,坐牢,現在卻變成了對方。

  而且。

  本次聚集鬧婚的十餘人,都可能犯了猥褻罪,聽說還要坐牢。

  包括了那個一死四傷的四個人。

  「秦……秦叔,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陳子石的父親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問道。

  「當然是真的,小秦什麼時候唬過人?」

  宋天成冷哼了一聲,昂首挺胸的說道:「你們一直在鄉下,沒聽過小秦的名頭,去城裡打聽打聽,哪個人不知道他?」

  「他送進去的人,沒有一萬,也有三千了,說他們能進去,他們就一定能進去!」

  說著說著。

  他一時興起。

  將秦牧在晉城幹過的那些事,囫圇吞棗的說了一遍。

  聽的眾人一愣一愣的。

  每一件事情聽起來……

  都無比離譜。

  「所以現在先報警吧。」

  秦牧嘴角抽了抽,打斷了宋天成。

  在鄉下。

  有時候村民勢力會占據主流。

  即便是基層派出所,也只在鎮裡面設置了機構。

  鄉和村是沒有的。

  這也導致了村霸的存在。

  村子裡人丁興旺,越是強勢,越能占據更多的話語權。

  「好,我這就打電話。」

  陳子石咽了咽口水,拿出了手機。

  撥通了報警電話。

  剛打完電話。

  後院之外。

  那些參加了宴席的村民們又鬧哄了起來。

  「到底交不交人?宋雲,這是你的地盤,我們給你個面子,你們要是再不交出殺人兇手的話,就別怪我們砸門了!」

  「那個伴娘殺了一個人,刺傷了三個人,她以為她逃脫的了嗎?」

  「對,再不開門,信不信我們報警?!」

  「趕緊讓她出來,給我們四家人一個說法,我兒子只是鬧婚,憑什麼就被她刺成了重傷?」

  「……」

  後院的門被敲的「哐哐」作響。

  陣勢十分嚇人。

  聽聲音,門外聚集的人越來越多。

  大多是那四個人的親戚鄰里。

  聽說出事之後,都被喊了過來助陣。

  宋雲聽著外面眾人的呼喊,緊咬著牙。

  看了眼秦牧。

  索性把心一橫,冷哼道:「別開門,等警察來了再說!」

  事情發展到了這個底部。

  他擔心開門的話,伴娘難免有個好歹。

  他們村子的民風絕對不能稱之為淳樸。

  相反。

  還十分彪悍。

  一家有難,八方支援都是常事。

  秦牧點了點頭,乾脆在後院裡耐心等待了起來。

  下午的釣魚計劃……

  估計要泡湯了。

  現在必須等待警方的到來,才能將村民暴怒的場面平息。

  「秦……秦叔公,他們要是砸門衝進來了,那咋辦?」

  陳子石卻沒有這麼淡定。

  哭喪著臉,滿臉忐忑的問道。

  秦牧掃了眼門口,淡淡說道:「沒事,到時候讓他們賠償門前就是了。」

  同時。

  他還讓攝像師將鏡頭對準了後院的大門,準備全程記錄這一幕。

  說起來。

  如果對方真的敢衝進來……

  他就敢把這些人都給告了。

  強闖民宅,不算是個小事。

  這種聚眾強闖,性質更是惡劣,已經觸犯了刑事犯罪。

  ……

  時間緩緩推移。

  十分鐘過去了。

  警方還沒趕到現場。

  而後院之外。

  眾人見宋雲等人當了縮頭烏龜,一副死保伴娘的架勢。

  也都氣得不輕。

  尤其是死者陳權的父母,更是滿臉漲紅,無比氣憤。

  「虧我以前還覺得老陳這個人不錯,沒想到他居然幫著外鄉人欺負咱們自己人!」

  「我忍不了了,大家幫個忙,把門砸開,我兒子都死了,結果殺人兇手居然還不露面!!」

  「就是一個婚鬧,她居然敢動刀子,這是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啊!」

  「等她出來,我們直接把人送到派出所去!」

  「她怕是不會出來了,看來只有砸門了。」

  「……」

  四家的親戚們都聚攏在了後院門外。

  面色不善。

  足足七八十號人。

  大家都是村子裡的人,聽說出事了,七大姑八大姨家都趕到了現場。

  數量眾多。

  就是生怕自家人被欺負了。

  結果倒好……

  連殺人兇手的面都沒見到!

  最後。

  眾人還是沒忍住,幾個粗壯的漢子站在門口。

  用力撞門。

  「砰!」

  「砰!」

  「砰!」

  連續三下。

  直接將門撞開了。

  「門的錢我賠,大家先進去把那個伴娘給抓出來!」

  死者陳權的父親陳導光振臂一揮。

  眾人浩浩蕩蕩的殺入了院子。

  將秦牧、宋雲,以及新郎新娘等人包圍了起來。

  每個人都沉著臉。

  「哪個是伴娘?」

  陳導光扭過頭,看了眼當時參與了婚鬧的年輕人。

  那個年輕人掃了一圈後院。

  搖頭道:「不在這裡,應該是在裡屋。」

  「進裡屋把人揪出來,送派出所去!」

  陳導光冷哼了一聲。

  其他人紛紛幫忙,試圖闖入裡屋。

  卻見身穿一身紅色婚服的彭松月張開了雙臂,將眾人攔了下來。

  「大家有事好好說,我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

  「好好說?她殺了我兒子,刺傷了別人,結果卻當縮頭烏龜,連句認錯的話都沒有,這讓我們好好說?」

  陳導光面色漲紅。

  指著彭松月以及宋雲等人,憤怒的斥責道:「你們這些人,包庇殺人兇手,都是包庇犯!」

  「我告訴你們,包庇殺人兇手也是犯法的,包庇罪你們懂不懂?」

  ——————

  ps:今天就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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