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秦,不好了,有人在咱們養老院門口拉橫幅了!」
突然間。Google搜索
張清源從外面小步跑了進來,滿臉焦急。
秦牧愣了一下。
「帶頭的,好像是告你的那家人……」
張清源緩了緩,接著說道。
秦牧皺了皺眉頭,更為訝異。
這家人……
看樣子根本沒打算放棄。
不僅在網絡上發布了視頻,來博取同情,利用廣大民眾對他們四人加以謾罵。
現實中……
還找到了養老院。
「去看看。」
收起了手機。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跟著走出了養老院。
在養老院外。
此時正聚集了十幾個人,帶頭的兩個正是原翠蓮母女。
他們一群人,拉開了一張十幾米長的紅色橫幅。
橫幅上面,寫著極為突出奪目的八個大字。
「還我公道,殺人償命!」
原翠蓮和夏青青站在最前方,不斷控訴著秦牧的所作所為。
「大家快來看看吶!」
「就是這家養老院的一個員工,追死了我的兒子,現在還逍遙法外,一點賠償都沒有!」
「我兒子才二十多歲,大好的青春,花樣年華,讓我一個白髮人送黑髮人……」
「天理何在!公理何在啊!」
「今天你們必須要給我們一個說法!」
她的控訴聲淚俱下。
很快就引來了來來往往的圍觀群眾,都駐足在原地吃瓜。
而見到人越來越多之後……
夏青青則帶著十來個人,高喊了起來:「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聲音越來越大,眼看著要鬧得不可收拾。
養老院的保安見狀,連忙走上前勸阻。
但卻被夏青青反唇相譏:「我們只是在門口,又沒闖入你們養老院,這是正常維權!」
「秦牧幹得出這種事,毫無愧疚感,難道還怕被人知道嗎?!」
「我們今天就是要讓他身敗名裂,讓周圍的人都認清楚他的真面目!」
這個維權方法。
是她昨天在網上查到的。
說是可以通過鄰里街坊、工作同事給對方壓力,讓對方妥協。
事到如今。
她其實對刑事責任已經沒有太大的奢望了,但民事賠償一定要支付!
她哥不能白死!
而經過了法庭訴訟環節後。
她已經在骨子裡,將秦牧認定成為了首要分子。
只要能「解決」了秦牧,梁成斌等人必然會妥協!
「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在夏青青的帶領下。
「維權隊伍」的呼喊聲越來越大,引來的人也越來越多。
某些不知真相的吃瓜人群……
也竊竊私語討論了起來。
「這到底發生了什麼?怎麼突然圍在養老院門口了?」
「我也剛來,好像是說裡面有個員工害死了他們的親人,他們現在來維權了。」
「這樣搞有什麼用?去起訴啊,既然是對方錯了,把對方告到法院去不就行了?」
「我聽說法院判決已經下來了,對方一點事都沒有,他們才用這種方法的……」
「……」
周圍的人群,八卦之心熊熊燃燒。
一直在打聽著事情情況。
聚集看熱鬧的人群,甚至占據了消防通道,影響了養老院外的正常通行。
而在外圍……
遠處路過的行人,看到人群聚集的一幕,都想擠破頭皮湊到前面看熱鬧。
「青青,你說這樣能行嗎?」
原翠蓮看到事情越鬧越大,拉著女兒小聲問道。
夏青青滿臉自信,絲毫沒有擔心:「媽,你放心,網上很多人都是這樣維權的,咱們又沒有闖入他們養老院,不犯法的!」
看了眼周圍人群。
她又接著叮囑道:「媽,等會兒你聲音哭大一點,一定要讓附近的人知道真相,讓他們認清楚秦牧的真面目!」
這些吃瓜人群。
都是附近的群眾,對方肯定是經常打交道的。
只要認清了真相……
絕對會對秦牧指指點點,說三道四。
網上說,很多人都承受不住周圍圈子的閒言碎語。
再結合她在網上發的視頻,現實和網絡雙重打擊……
她覺得,秦牧應該很快就會妥協了。
「如果……他還是不妥協呢?」
原翠蓮咽了咽口水,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雖然她和秦牧接觸的時間不多,但幾十年的閱歷告訴她……
秦牧似乎並不好惹。
「沒事,他如果不妥協,不來和咱們商量賠償的事,那咱們每天都來,再去上訴……維權的方法那麼多,正義總會站在我們這邊的!」
夏青青認真的說道。
同時號召同行的人,繼續賣力呼喊了起來。
「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還我公道!」
聲勢洶洶,愈演愈烈。
……
養老院門後。
「這群人,也太可惡了。」
張清源拄著拐杖,站在秦牧身邊。
看著門外的一幕,憤恨不平。
而保安隊長同樣看向了秦牧,忍不住提議道:「秦牧,你……要不要出去回應一下?」
「回應?」
秦牧嘴角抽了抽。
對方聚集了十多個人,聲勢浩大,一看就準備和他打口水仗。
他再牛逼……
一個人也不可能罵贏一群人。
除非系統給他一個無敵的噴人技能。
「那也不能就這麼放任不管吧?」
保安隊長苦笑了一聲,十分無奈。
他組織了保安,多次試圖勸阻,但都無濟於事。
光天化日之下。
他也不敢動用強制手段。
「餵?110嗎?我這裡有人在聚眾鬧事,堵在了我們養老院門口,已經造成了通行擁堵,連消防通道都被占據了……」
秦牧默默拿出了手機,撥打了熟悉的電話。
保安隊長見狀,不由瞪大了眼睛。
這種一言不合就報警的做法……
他還是頭次看到。
反而是張清源頗為淡定,瞥了眼沒見過世面的保安隊長。
對此。
他早已是見怪不怪了。
秦牧敢報警,一定說明有辦法把對方送進去。
就是不知道用什麼罪名了。
十五分鐘後。
「嗚嗚嗚嗚——」
警笛聲由遠而近。
將從擁擠的圍觀人群中,開闢出了一條通道。
沈島親自帶隊,看向了聚眾的原翠蓮和夏青青等人。
沉聲勸告道:「我們接到群眾舉報,你們這裡有人聚眾鬧事,已經導致了養老院無法正常營業、通行,還請儘快離開。」
在知道這起報案來自於這家養老院後……
他立即決定親自帶隊前來。
追逃致死的案件,最開始也是他來接手偵辦的。
對原翠蓮母女二人,也比較了解。
當時在得知他們放人之後……
這兩人還在派出所里大鬧了一回。
然而……
在他勸告之後。
夏青青昂著頭,絲毫沒有退縮:「憑什麼?!」
「我們只是正常維權,也沒有任何違法行為!」
「他們自己堵塞在這裡,關我們什麼事?」
「憲法還規定了我們有是示威遊行的權利,我們拉個橫幅抗議一下,有什麼錯了?!」
夏青青越說越大聲,就是不肯離開。
沈島皺了皺眉頭,接著問道:「你們說是示威遊行,那你們有許可嗎?」
夏青青愣了一下:「什麼許可證?」
「示威遊行是可以,但需要主管部門的許可通知,你們若沒有許可,就請儘快散去!」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再次勸告道。
其實。
秦牧報警里,直接舉報的就是非法集會罪。
這個罪名的認定,有三個構成要件。
第一是沒有取得許可,非法聚集宣傳口號。
第二則是拒不服從解散命令。
第三,對社會秩序和公共營業性質單位,造成了干擾破壞。
目前來說。
夏青青他們已經構成了兩個要件了,若再不解散……
將真正觸犯這個非法集會罪。
「我們是正常維權,憑什麼讓我們走?」
夏青青依舊是站在原地,一步不肯退讓。
「你要知道,你們如果再不解散,繼續造成圍觀群眾增多、通行堵塞,將構成非法集會罪!」
沈島繼續耐著性子,第三次警告。
夏青青聞言,頓時嚇得花容失色,有些不相信。
「你們別嚇唬我!」
她讀過大學。
非常明白犯罪是什麼概念!
一旦觸犯,不過處罰是什麼,都將導致她的個人檔案上多出一個無法撤銷的犯罪記錄。
沈島深深看了她一眼,正色道:「非法集會,涉嫌刑事犯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青青……要不咱們還是撤了吧。」
原翠蓮同樣被嚇得不輕,連忙拉住了女兒。
夏青青緊咬著下唇,儘管很不甘心,但還是沒有對著幹。
如果因為這樣,把自己送進去了……
那實在是太得不償失了。
「這次事件,是你們誰主導的,誰直接負責的?」
而緊接著。
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沈島對兩人進行了例行詢問。
「什麼意思?」
夏青青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我們不是都準備散了嗎?為什麼還要問這個?」
她忽然有著不妙的感覺。
沈島看著她,認真說道:「非法聚眾,占據公共場所,破壞公共場所秩序的,即便沒有犯罪,但也涉嫌了違法。」
「違法會怎麼樣?」
她更加忐忑了。
「你們非法聚集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將被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說出了她們的違法行為。
違法犯罪,從來就是不分家的。
秦牧在報警的時候,分別舉報了她們的違法和犯罪行為。
非法聚集,嚴重點,會構成犯罪。
即便不構成犯罪,這種造成堵塞、影響公共營業場所的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法。
按照規定。
對於這種行為,一般是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平時若無人舉報,大部分的執法機關都是簡單警告,處以罰款。
但實際上……
若是舉報人堅持要求,是可以行政拘留的。
而這一次。
報警的人是秦牧,對法律條文太熟了。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若是他們執法睜隻眼閉隻眼……
第二天就要收到投訴了。
「你們放心,行政拘留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看著愣在原地不說話的夏青青,沈島接著普法。
原翠蓮和夏青青對視了一眼。
忍不住問道:「一天嗎?」
沈島乾咳了一聲,沒有回覆她們。
一般來說。
行政拘留規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司法中從未有過拘留一日就放的案例。
不然的話……
住一兩天就走,跟旅館沒有什麼區別。
完全起不到警示、震懾作用。
隨後。
沈島當著執法記錄儀,開始詢問本次事件的負責人和直接人。
毫無疑問,最終鎖定了原翠蓮和夏青青。
其餘參與聚眾的人聽說了有如此嚴重的後果之後……
紛紛當場反水。
「警官,這不關我事啊,我們就是群演,來客串的,一天五十塊錢。」
「我們這就撤,馬上就走!」
「我就說吧,這活不能接,什麼賣嗓子,差點把自己賣進去了!」
「警官,事情真的跟我們沒關係……」
「……」
十幾個參與聚眾的人在簡單盤詢後,紛紛逃也似的離開了。
作鳥獸散。
而沈島則帶著幾個民警,疏導周圍的圍觀群眾。
在處理好這些之後,重新找到了秦牧。
填寫報案回執、簽名,以及做筆錄。
……
養老院。
副院長辦公室。
「怎麼樣?外面現在還在鬧嗎?」
萬中元鐵青著個臉,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來回踱步。
原翠蓮母女這次鬧事……
給養老院帶來了不少的麻煩,將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那句「殺人償命」,實在是太具有衝擊力了。
他現在甚至想將罪魁禍首秦牧給開除了。
這事件若是發酵了……
晉城的人知道他們養老院有個「殺人」的員工,恐怕說什麼也不會把老人送過來了。
他們的客源,可能會銳減!
「萬院,秦牧已經出去處理了!」
護理部的主管走了進來,匯報了一下情況。
萬中元眼神一亮,連忙問道:「秦牧道歉了?」
「他報警了。」
護理部的主管苦笑了一聲。
萬中元:「……」
對方這個架勢,擺明了是要逼著秦牧妥協。
而且寸步不讓。
保安多次勸阻,都無濟於事。
沒想到秦牧一出現,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個高潮。
「而且……對方人已經散了,警方正在做筆錄。」
主管咽了咽口水,神情複雜的說道:「帶頭的兩個主要責任人好像也要被帶走……」
作為主管。
他剛才也參與了警方的調查。
得知了這一系列情況。
頗為震驚。
非法集會他不是很懂,甚至都不知道有這個罪名。
聽說最高可以判五年,還會剝奪政治權利。
而即便沒有構成犯罪,對方還違背了治安管理法,可能會被處以一日以上,十五日一下的行政拘留!
那些參與聚集的十餘個人……
配合完調查後,立即跑的無影無蹤。
萬中元:「……」
他聽完之後,同樣沉默了幾分鐘。
忍不住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掐滅了剛才心裡冒出的那個危險的念頭。
對方來勢洶洶。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勢。
但秦牧卻輕描淡寫的化解了這個棘手的事件,還反手將他們給送進去了。
「懂法的人……的確是不一樣。」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換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這些違法犯罪,以及其行為可能導致的處罰後果。
而秦牧的操作,簡直是行雲流水,無比流暢!
直接給人送走了。
「我覺得……這次秦牧幫助養老院解決了一個危機,貢獻巨大,本月的優秀員工還是非他莫屬。」
又過了幾分鐘。
辦公室里,萬中元忽然沉吟了起來。
主管:「……」
……
養老院門口。
在配合做完了報案全流程記錄後,秦牧目送著原翠蓮母女二人被帶走。
這兩人上警車的時候……
還一直對他怒目相視。
「就這麼……結束了?」
張清源看著恢復了平靜的養老院門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來還想著看熱鬧的。
沒想到……
正常鬧劇連一個小時都沒持續到,就草草結束了。
「可惜了,他們居然這麼輕易就妥協了。」
秦牧則是略帶惋惜,輕嘆了一聲。
拉橫幅維權的行為,其實本身沒有太多過錯。
若是在小區內部拉……
沒有造成公共擁堵、沒有擾亂正常場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罰款。
但夏青青她們……
占據了養老院門口,對著養老院大門不斷哭喊。
引來了大量群眾圍觀。
堵塞了進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這就可能構成非法集會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前者是犯罪,後者是違法。
但不代表著違法行為沒有處罰。
類似這種的行為,按照規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現實執法過程中……
行政拘留規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實際執法過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環境都會好很多。
「該準備起訴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氣。
秦牧返回了養老院,開始就這次夏青青發布視頻的行為搜集證據。
視頻里的內容……
侵犯了他的個人隱私權、名譽權等諸多權利,並不單純是違法侵權。
其行為已經涉嫌了犯罪。
第一點,該視頻的廣泛傳播,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在刑法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嚴格來說……
這個罪名,針對的是那些販賣個人信息的機關、組織或者個人。
在量刑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在司法的擴充解釋里,另行解釋了這個行為,補充了個兜底條款。
通過網絡曝光他人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在現代社會。
出賣公民信息的現象,其實屢禁不絕。
幾乎登錄個網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機號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寶上,還有公然售賣身份信息的,打包資料一份60元。
資料里,包括姓名、籍貫、學歷、畢業學校、婚姻狀態、居住地、收貨地址、手機號等等。
明碼標價,極為囂張。
一般來說,購買這些資料的人,要麼是中介,要麼就是詐騙團伙。
中介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促成成交。
詐騙團夥同樣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進行定向精準詐騙。
因為個人信息獲取成本低、追究麻煩等原因,這種現象從未斷絕過。
而夏青青在視頻里,公示他們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範圍傳播,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完全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基於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出售、傳播他人身份信息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視頻里的內容,固然是基於事實,但卻是對於法院判決結果的大肆傳播。
朝著對抗判決的方向,影響了公眾輿論。
同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惡意煽動輿論、利用網民,故意擾亂網絡公共秩序,將被行政處罰。
也就是罰款外加行政拘留,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沒錯。
在刑法上,沒有煽動輿論這種罪名,只能對引戰行為、飯圈文化等進行行政處罰。
相較之下。
刑事處罰過重,而行政處罰又過輕。
這也是為什麼網絡上那麼多飯圈文化、引戰、煽動負面情緒等行為層出不窮的原因。
最後。
除了以上兩點,如今在各平台廣泛傳播的視頻,還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這也是一條比較偏僻的罪名。
尋釁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認為尋釁滋事罪僅用於鬥毆、打架等暴力事件。
實則不然。
在刑法中,對尋釁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變而來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關刑法罪名,已經被廢除了。
但在幾十年前……
流氓罪讓人聞之色變。
流氓罪,專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也就是說,只要違背了社會公德,被社會道德所摒棄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說,在大街上,語言調戲一個女孩,對方便可以起訴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幾十年前,便有過數個因為亂搞男女關係的海王……
被判處流氓罪,死刑立即執行,直接槍斃。
而現在……
亂搞男女關係、調戲婦女的人,已經隨處可見了。
放在幾十年前,都是一抓一個準,直接槍斃的那種。
當年廢除這條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諸多因素。
其中一個,就是量刑過重。
語言調戲一個人,可能就要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違背了刑法震懾的功利價值。
刑法是震懾犯罪現象的產生,而不是對罪犯進行殘酷處罰。
因此。
在後面的司法實踐過程中,將這條大罪進行了拆解,分別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尋釁滋事罪,也是比較特殊的一項。
因為它屬於兜底法條。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輕。
可以防止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
比如說在公眾場所聚眾毆打他人,涉嫌了故意傷害罪。
但若是毆打的傷情鑑定為輕微傷,那就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甚至可能被判處無罪。
刑法為了防止這種現象……
便可以追究其尋釁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於逃脫罪責。
同理。
若是將人打成重傷,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想像競合,擇一重罪判處。
故意傷害罪,致使他人重傷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釋重,尋釁滋事的補充條款里,確定了尋釁行為不僅僅是現實中的暴力衝突。
還包括財物損毀、擾亂網絡秩序、惡意針對他人等等。
在尋釁的判定上……
側重於行為上主觀故意,分為無故生非和藉故生非。
無故生非,就比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裡面吃飯,你看她長的漂亮,輕輕拍一下後背,便屬於此類行為。
藉故生非,則是去飯店裡吃飯。
吃完飯不想付錢,隨手抓了只蒼蠅放在菜裡面。
反過來要挾老闆賠償。
這也屬於尋釁滋事的一種。
總而言之。
尋釁滋事的適用面非常廣,只要沒事找茬、故意針對某人,都可以判定為尋釁滋事罪!
而這一次。
夏青青在視頻里,詳細針對了他們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尋釁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煽動輿論,尋釁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很快便將夏青青發布的各平台視頻,進行截圖、數據統計等。
將檢舉材料準備好之後,重新聚焦向視頻的評論區。
他打算尋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們強行要冒泡,自己也不會厚此薄彼,該送的套餐一個都不會漏。
……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帶著兩百份起訴書,來到了這裡。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訴原翠蓮、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兩百人?」
周琳看著眼前兩百份的起訴書,神情有些複雜。
這段時間。
她聽說檢察院關的人,正在沒日沒夜的加班。
連續加了好幾天,三千份起訴書的問題還沒解決完。
秦牧又送來了一群「新鮮」的被告。
這群人,惹誰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頭上。
「我也沒辦法啊,樹大招風,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滿臉無辜,頗為無奈的說道:「既然不能讓所有人喜歡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歡我的人送進去了。」
周琳:「……」
隨後。
她將這些關於誹謗罪的起訴書都核查了一遍,確保符合規範,便將其收了下來。
同時提醒道:「對了,八天後開庭,你之前起訴的三千個被告的立案通知應該下來了,你記得去銀行繳納一下。」
訴訟等費用,法院不會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納。
一說到這個。
她的神情就更加複雜了。
接了這麼多年的起訴書,她頭一次看到三千個被告的「壯舉」。
雖然誹謗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訴訟。
按照晉城當地的訴訟法……
同樣有一筆不俗的費用。
暫定是每個起訴繳納8000元,大約是兩千四百萬,預先墊付,多退少補。
「好,我等會兒就去交。」
秦牧點了點頭,十分爽快的說道。
只要官司勝訴了,訴訟費都可以返還。
外加民事賠償。
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虧。
……
同一時間。
晉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還要在這裡住七天……」
原翠蓮坐在床上,茫然的看著牆壁上的電視。
只覺得無聊透頂。
在她的對面,則坐著夏青青,和其他幾個同樣被行政拘留的人。
這是她們來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進入之後,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規定時間起床,整理內務,刷牙洗臉,打掃衛生,等開飯。
拘留所的開飯,並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飯盆排放在監舍門口,有工作人員給你盛飯。
待遇頗為不錯。
吃完飯之後……
就這麼坐在房間裡,等中午時間。
然後就是和早上一樣吃飯,清水白菜,饅頭。
繼續熬到晚上,饅頭,鹹菜。
這就是裡面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飯,就是看電視等吃飯。
非常充實。
但就是不能玩手機,進來之前的所有個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暫時保管,無法使用。
而看押她們的人員也公布了她們的處罰期限,為八天時間。
算上第一天……
她們還要在這裡待上七天。
「這裡的環境太差了,伙食也差,肉都沒有……」
夏青青嘆了口氣,對周圍的環境滿臉嫌棄。
進來之後。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臨時居住而已。
只要熬過了這八天……
她們就可以出去繼續維權了。
該上訴上訴,該維權維權。
好在上訴期是十五日內,一切都來得及。
這次她雖然出現了失誤,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證,下次她絕對不會再進來這種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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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之前存稿已經用完了,今天有點卡文,只有一更。
明天三更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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