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這個社會,血還未冷!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Google搜索

  現在看直播的人,一定不少。

  雖然這是個冷門網站,但這次追逃致死的事件……

  鬧得實在是太大了。

  網絡上,早已是沸沸揚揚。

  「應該能勝訴吧……」

  她望著直播畫面,不由握了握拳頭。

  這次的判決,事關見義勇為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

  若是處理不當的話……

  那真的會寒了無數人的心。

  一個見義勇為反被判罰的案例在前,未來的社會上將不會再出現見義勇為的人。

  做好事,還要顧及後果。

  就算是聖人……

  恐怕也要三思而後行。

  ……

  晉城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秦牧慷慨激昂的聲音,迴蕩在法庭之上。

  「你放屁!」

  「你別試圖偷換概念,我……我我說的明明是你們沒有注意方法,才把我兒子逼死的!」

  原告席上。

  原翠蓮漲紅著臉,再次忍不住反駁了起來。

  「我……我兒子天生膽子就小,被你們兩個凶神惡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會橫穿馬路!」

  「律師都說了,你們這個事件構成了因果關係!」

  「如果不是你們,慘劇根本不可能發生!」

  她越說越氣憤。

  在心理認同的作用下,愈發覺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說道:「那現在就說第三點,你所說的因果關係,根本不構成!」

  這個案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確涉及了因果關係。

  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要有行為導致了他人死亡,兩者需要構成因果關係。

  「在法定意義上,因果關係分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關係指一定的人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關係,而在這件案子裡,我們追逐搶劫犯,沒有違反任何民事義務。」

  在司法的擴充解釋里。

  其實詳細規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以作為量刑和定罪的指導。

  就比如說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損害結果的原因……

  必須要是消極的、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

  而民事義務,包括法條上規定的、合同上規定的、道德層面約定俗成的等等。

  這些條文頗為枯燥。

  若是該行為是積極向上的,道德所鼓勵的,便不可以簡單將其定義為因果關係。

  也就是說……

  從民法上來說,這段因果關係,在民事上,是不支持的。

  「按照民法,我們追逐的行為,理論上不會造成任何消極、違背道德的後果,因果關係自然不構成!」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繼續說道:「在刑法上,因果關係指的是人的社會危害行為同危害結果之間的關係。」

  「我想請問下原告方,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這個行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

  這一句反問。

  再次把原翠蓮說的啞口無言。

  她完全沒想到,對方的口才這麼好。

  才說到第三點,就把她起訴的內容駁斥了大半。

  關鍵……

  說的還都是她聽不懂的。

  「第四點,你說我們無懺悔之心,這點更是無稽之談!」

  秦牧沒有停頓。

  趁著勢頭,繼續駁斥:「在事發之後,肇事司機華立,並未逃逸,當即撥打了110和120報警電話。」

  「在事後,我們曾和警方積極溝通,配合定責。」

  「畢竟事故發生了,誰都不想看到。」

  「你口中的懺悔之心,只是你認為的懺悔,想要我們向你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

  「但是……」

  秦牧冷笑了一聲:「我們本就沒錯,談何懺悔?」

  「我沒有錯,梁成斌也沒有錯,犯罪行為發生在眼前,我們做不到袖手旁觀!」

  「白雪蘭沒有錯,她戴著金鍊子走在大街上,就算是招搖過市,也不能成為他人犯罪的理由!」

  「華立更沒有錯,事故發生後,做了所有該做事!」

  「在這個事件里,唯一有錯的……只有你兒子!」

  「真要懺悔的話,也是他在九泉之下,向我們懺悔!」

  一字一句。

  鏗鏘有力,飄蕩在法庭上空。

  在法庭上。

  秦牧第一次展示出了鋒芒,無情的駁斥了原翠蓮的所有觀點。

  的確。

  這個案子裡,所有人都沒有錯。

  唯一有錯的……

  就是原翠蓮的兒子。

  真要論因果關係的話……

  若她兒子沒有搶劫,便不會發生後續的所有事情。

  「你……你你……我兒子都死了,你居然還要這麼說他!」

  而原翠蓮聽到這裡,再也忍不住了。

  面紅耳赤的她,張牙舞爪,衝出了原告席。

  就要朝著秦牧撓去。

  時刻關注著現場狀況的法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了原翠蓮的行為。

  「法庭之上,禁止打架鬥毆!」

  周全民冷著臉,盯著原翠蓮,沉聲警告了一句。

  「但是他罵我兒子!」

  原翠蓮氣得渾身發顫,大聲反駁道。

  周全民皺了皺眉頭,判定道:「剛才是陳述環節,沒有任何辱罵言論,屬於正常觀點闡述!」

  在刑事訴訟中。

  開庭之後,先是原告陳述起訴狀以及事情經過。

  再是被告反駁,說出自己不同的觀點。

  在這個環節結束後……

  他們合議庭,將針對雙方不同的觀點,進行歸納。

  將本案的關注度,聚集在這些焦點上。

  後續的舉證、質證、辯護環節,都是圍繞著這些焦點來展開的。

  這也是法庭訴訟和吵架最大的區別所在。

  除了要講究證據……

  法庭訴訟,還需要圍繞核心焦點,來駁斥對方。

  而吵架則是吵到哪裡就是哪裡。

  有時候可能離題十萬八千里。

  「被告方,請繼續發言。」

  在喝止了原翠蓮後,周全民繼續看向了秦牧。

  態度公正。

  沒有摻雜絲毫感情色彩。

  作為審判長。

  他在法庭上,便是司法公正的化身。

  不允許有任何感情偏向。

  秦牧點了點頭,繼續開口:「現在說第五點!」

  「派出所和我們同步過部分信息,你的兒子夏圓,在執行此次犯罪之前,曾經就有過偷盜、鬥毆被拘留的相關案底。」

  「你卻在訴訟詞上說,夏圓本性純善,簡直是顛倒黑白!」

  這個消息。

  是沈島那邊查詢之後,告知他的。

  因為他是事件的涉案人員,因此有權得知這些真相。

  他們追逐的夏圓……

  以前就曾經多次因為偷盜、鬥毆,而遭遇過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雖然時間不長,但在檔案里……

  卻是清清楚楚記載著多次犯罪記錄!

  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

  搶劫罪,一般判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過案底的從重處罰。

  夏圓這次的搶劫行為……

  大概率要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第六點,關於賠償問題。」

  最後。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將己方的觀點說了出來:「此次案件,我們四人集體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過錯,絕不進行任何賠償!」

  原翠蓮除了要求他們承擔刑事責任之外,還要求他們進行民事賠償158萬。

  原本。

  根據相關部門的認定,除白雪蘭之外,他們每個人都要承擔5%的民事責任。

  換算成賠償,大約是每人一萬出頭。

  這也是原翠蓮為什麼惱羞成怒的原因。

  而現在……

  秦牧當庭宣稱,他們這邊,一分錢也不賠!

  他提出的六個觀點,每一個都是和原翠蓮針鋒相對的。

  合議庭很快就雙方的陳述情況,總結出了本案的焦點。

  周全民沉聲開口,歸納道:「經過原告、被告雙方的陳述,現在本院總結一下本案四個焦點。」

  「第一,原告方認為夏圓並非是搶劫犯,而被告方認為原告執行了搶劫行為,犯搶劫罪。」

  「第二,原告方認為夏圓的死亡,和被告方四人有著因果關係,而被告方否認存在因果關係。」

  「第三,原告認為對方行為有偏激失當之處,應承擔刑事責任,而被告方認為見義勇為行為,不該承擔刑事責任。」

  「第四,原告方認為,被告方需承擔民事責任,進行賠償,而被告方認為該事件不該承擔民事責任。」

  案件的四個焦點,很快便被整理了出來。

  「當事雙方,對以上四個焦點,可還有要補充之處?」

  隨後。

  周全民例行詢問了一遍。

  在確定了沒有新的矛盾衝突觀點補充後,沉聲開口:「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話音剛落。

  原告席。

  原翠蓮的辯護律師站了出來,提交出了一系列的獎狀、證書。

  這些證書略微泛黃。

  一看就有些年頭。

  「法官大人,各位審判員,這些是夏圓在讀書時期得到的各種獎狀、證書,從小學開始,他便一直品學兼優……」

  在辯護律師的闡述中,夏圓搶劫的行為和平時有著很大的差別。

  這個案件……

  並不能簡單的以搶劫罪處理。

  並且。

  還表示除了白雪蘭的證詞之外,並未有實際監控拍攝到夏圓搶劫的一幕。

  證據鏈上,存在著漏洞。

  因此不能簡單的將夏圓判定為搶劫犯。

  他們辯護的方向,也很明確,將搶劫犯的身份移除。

  如此。

  後續的官司就很好打了。

  被告席上。

  白雪蘭聽到對方顛倒黑白的辯護後,頓時氣得說不出話來。

  她當時被搶的地方……

  的確沒有任何監控,無法證實對方有搶劫她金項鍊的行為。

  當時除了她,也沒有其他人看到了她被搶的經過。

  沒有監控,也沒有人證。

  她沒想到……

  才剛開始,對方就抓住了這一點,發起了進攻。

  「不要急。」

  張瑋安慰了她一句,立即站了出來。

  列舉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證據。

  「這裡是事發之後,被搶金項鍊上的相關鑑定證書,以及我方當事人白雪蘭脖子上勒痕的鑑定證書。」

  「從鑑定證書里,可以得知,金項鍊存在我方當事人白雪蘭以及夏圓的指紋。」

  「當時金項鍊被強行拉斷,脖子上產生的勒痕……」

  張瑋有條不紊,陳述著案件經過。

  力求將對方搶劫罪坐實。

  在沒有監控和人證的情況下,定罪的確很難。

  但不代表沒辦法。

  法定上,是允許推定的。

  比如說,金項鍊,為什麼會被蠻力扯斷?為什麼會出現在夏圓手中?為什麼上面會有夏圓的指紋等等……

  這些推定證據只要充足,加上相關被害人的證詞……

  同樣可以確定罪證!

  很多人覺得,沒有監控和人證就無法定罪的觀點,其實是錯誤的。

  只要存在無可辯駁的物證,即便打死不承認……

  一樣可以定罪!

  當然。

  完善的證據鏈,一般是包含了人證、物證、犯罪者口供、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這些。

  而這兩份鑑定證書,還是秦牧在事情發生後……

  提醒白雪蘭去做的。

  不然的話,面對對方辯護律師的這一招,他還真沒有什麼好的應對辦法。

  沒有鐵打的證據……

  僅僅這個事件的認定,就要扯很久的皮。

  「有個靠譜的隊友,打起官司就是輕鬆……」

  反駁完對方的舉證後,張瑋看了眼秦牧。

  心中長呼了一口氣。

  不知為何。

  他莫名有些心酸。

  當刑事辯護律師……

  實在是太容易碰到那些豬隊友了。

  畢竟刑事面前,自亂陣腳、自尋死路的被告真的非常多。

  ……

  晉城。

  某老舊小區。

  「青嵐,吃飯了……這孩子,都看好幾個小時了,開庭審案有什麼好看的……」

  青嵐的媽媽看了眼緊閉的臥室房門,無奈的搖了搖頭。

  她這個女兒……

  難得回來一次。

  這次倒是比以前孝順了很多,知道多陪陪爺爺。

  就是有一點比較古怪……

  回來後。

  她帶了一大箱子書,裡面全是《刑法》《民法典》這些法律專業書籍。

  把他們全家嚇了一跳。

  今天更是一直待在房間裡不肯出來,全程在看某個庭審直播。

  臥室里。

  「這個律師……好厲害啊。」

  青嵐聽著很多她沒聽過的法律專業詞彙,眨了眨眼睛。

  目不轉睛的盯著張瑋。

  庭審已經進入了最激烈的環節,雙方都在不斷拿出證據,批駁對方。

  試圖取得各個審判員的認可。

  原翠蓮一方,辯護律師的水平的確十分強。

  一直在找各種破綻和漏洞,將案情往他們的方向引導。

  而秦牧這邊。

  則是全程由張瑋負責訴訟,持續反駁對方,同樣無比精彩。

  其實。

  最為精彩的,莫過於因果關係的辯護環節。

  雙方就追逐和致死之間的因果關係,展開了激烈的辯護。

  引用了歷年的經典刑事案例和相關法條。

  只可惜……

  她不是相關專業的,只是外行。

  剛開始還能聽懂幾句。

  當辯論進入到了高階理論環節,她就完全跟不上了。

  「學法的人,邏輯思維……也太強了。」

  她不由感慨了一聲。

  正因為如此。

  所以學法的人,才不能輕易得罪。

  比如說秦牧。

  這種人,有無數種方法可以整治你!

  ……

  晉城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旁聽席。

  「好無聊啊,本以為這次能看個好戲,沒想到又在扯皮。」

  「我先睡一覺,宣判的事後喊我。」

  「我感覺這個案子很簡單啊,怎麼上法庭之後,就變得這麼複雜了?」

  「誰能告訴我,現在是誰優勢?」

  「……」

  張清源等人面面相覷,滿臉懵逼。

  枯燥的法條,消耗掉了他們的耐心。

  不少人又在法庭上睡著了。

  好在法庭紀律里……

  只規定了不能喧鬧。

  沒規定不能睡覺。

  旁聽席上,黑壓壓睡到了一片。

  場面十分壯觀。

  甚至一旁的法警都看不過去了……

  多次提醒。

  但這些老人們年紀都大了,精力本就大不如從前。

  遇到這種枯燥的扯皮案件……

  根本扛不住睡意。

  法警提醒了多次無果後,也只能睜隻眼閉隻眼。

  畢竟……

  法庭紀律上,從沒規定過旁聽的人不能睡覺。

  然而……

  睡了沒多久。

  此起彼伏的呼嚕聲,就在法庭上響了起來。

  「呼嚕嚕——」

  大部分的老人呼吸都比較粗重,呼嚕聲非常響亮。

  周圍的法警見狀,嚇得臉色慘白。

  連忙上前。

  喚醒了這些打呼嚕的老人們。

  法庭上雖然沒有禁止睡覺,但這呼嚕聲實在是太大了。

  一度驚擾了審判進程。

  法庭前方。

  包括周全民在內的所有審判員,都不約而同的看向了旁聽席。

  滿臉無語。

  「怎麼了怎麼了?開始判了嗎?」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被喊醒之後,揉了揉惺忪的眼睛。

  正好看到了周全民關注他們的目光。

  很快意識到自己出洋相了,老臉不由一紅。

  再也不敢睡覺了。

  強撐著睡意。

  神情嚴肅,目不轉睛的看著前方。

  像極了上課時打瞌睡被老師發現的學生。

  庭審繼續進行。

  經過了前後六個小時的激烈辯護。

  四個焦點問題,被原告被告雙方反覆多次進行了辯論。

  最終。

  雙方把自己的觀點、證據都闡述的差不多了。

  「咚——」

  周全民敲響了法槌,結束了這段最精彩也是最枯燥的環節。

  「接下來,請原告被告雙方,進行最後陳述。」

  話音一落。

  原告席上,原翠蓮站了出來。

  對周全民等人深深鞠躬。

  試圖做最後的努力。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這起案件我們是受害者,人世間最痛苦的,莫過於喪子之痛,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只想為我兒子討回一個公道,讓他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

  「這次事件里,我兒子或許有不對的地方,但他人都已經死了,有什麼過錯,難道還不能一筆勾銷嗎?」

  「這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麼被他們害死了,懇請法庭能秉公處理,判處對方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說完。

  她又忍不住低聲更咽了起來。

  在法庭上小聲啜泣著。

  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

  周全民皺了皺眉,看向秦牧,沉聲道:「請被告方進行最後陳述。」

  被告席上。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當仁不讓的站了出來。

  代替其他三人,進行共同陳述。

  這起案子,屬於共同訴訟案。

  陳述環節,並非需要一個一個的來。

  也可以推舉出一個代表,替其他三人主張權利。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們四人堅決認為,我們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在前面的舉證環節里,對方律師舉證了十五年前的扶老人事件的判罰,試圖論證他口中的因果關係。」

  「那次事件,當地法院做出判決,判處當事人賠償賠償金五萬餘元。」

  秦牧簡單講述了當年那起轟動一時的案件。

  某大學生,路遇老人被車撞到,將其送到了醫院。

  肇事車輛逃逸。

  而這名大學生……

  則被老人的家人起訴,告上了法庭。

  因為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火遍了大江南北。

  做好事的某大學生,最終被判決賠償五萬餘元。

  當時法院的判決,讓人至今記憶尤深。

  該法院的判決書里,還有一句原話:「如果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

  其判決,也是基於因果關係,認為該大學生處置失當。

  說到這裡。

  秦牧不由氣笑了,朗聲道:「正是因為這系列的事件,如今社會上的人,才會越發冷漠,越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我實在是想不通,尊老愛幼這種傳統美德,在施行的中間,居然還會被判罰款!」

  「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到,這些年的社會,變得有多冷漠!」

  「那些路見不平,挺身而出的人,越來越少!」

  「就這次事件而言,全程追逐三公里,路遇上千人,若能多出幾個阻攔的熱心民眾,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

  「但事實就是如此!」

  「沒人站出來!」

  「但我相信,這個社會……血還未冷!」

  說著。

  秦牧不由看向了自己身邊的梁成斌,絲毫不吝誇讚之詞。

  「梁成斌,一個普通的農民工,家境一般,當素味平生的路人遇到危險的時候,卻能果斷出手相助。」

  「他固然沒有太高的文化水平,固然不懂法條、法理,或許連當時的情況都沒搞明白……」

  「但他卻有著一腔熱血,知道在危難關頭,站出來幫扶他人!」

  「而且,似他這樣一腔熱血者,絕不在少數!」

  「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們,謹慎考量,秉公直斷,見義勇為者不該有後顧之憂!」

  鏗鏘的聲音。

  在法庭上久久不絕。

  在秦牧講述完之後。

  整個法庭,陷入了短暫的沉默之中。

  旁聽席上。

  張清源等人眼神愈發明亮,忍不住拍掌叫好。

  「好!小秦說得好!」

  「就是嘛,前面扯那麼多,見義勇為,我還要擔心被人告,這是哪門子道理?!」

  「我活了快八十年了,老祖宗也沒跟咱說過這種歪理!」

  「如果判你們有罪,咱們就上訴!」

  「……」

  每個人都心潮澎湃,忍不住大聲喊了起來。

  秦牧的這番話。

  完全說到了他們的心坎里。

  作為時代的親歷者,他們一清二楚。

  幾十年前。

  哪裡會有這檔子事。

  那些搶劫犯的家屬……

  自己都會羞愧無比,後悔生了這麼個兒子,根本不會有臉去狀告他人!

  但現在……

  風氣完全變了。

  原翠蓮等人,理直氣壯,從沒認為自己做錯了。

  口口聲聲要討一個公道。

  但他們要的公道……

  卻是對他人最大的不公!

  「咚——」

  法庭上方。

  周全民深深看了眼秦牧,沉聲開口:「暫時休庭一個小時!」

  宣布完休庭之後。

  立即帶著合議庭的人,走進了合議庭會議室。

  ……

  合議庭會議室里。

  「大家都說說各自的看法吧,案件打算如何處理?」

  周全民看著另外四個審判員,以及兩個陪審員,率先開口道:「我主張被告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他的個人態度,表現的很明確了。

  秦牧剛才的一番話,的確觸動到了他。

  如今的社會風氣……

  的確是變了。

  科技是發達了,但人心似乎後退了。

  「我覺得,不承擔任何責任,對原告方來說,是不是過於殘忍?」

  很快。

  其中一個審判員皺著眉頭開口:「按照相關民法,至少需要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

  「案件審判前,我也覺得需要民事賠償,畢竟法律體現的是公平,但我覺得現在有比公平更重要的事,見義勇為的行為憑什麼要賠錢?」

  「不錯,這次案件已經引起了全網關注,若是再判處賠錢,對整個社會的打擊是難以想像的!」

  「這事說嚴重點,事關我們整個民族的希望和未來!」

  「能不能採取個折衷的辦法?刑事責任可以免,但民事賠償,賠償個10%?」

  「……」

  七個人組成的合議庭,激烈討論了起來。

  這個過程,屬於判決前的過程。

  不會進行公開。

  將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商討出最終判決,進行宣判。

  每個人都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有三個人認為案件最好折衷審判,兼顧雙方的公正正義,繼續追究民事賠償,但卻可以將民事賠償降低。

  而周全民在內的四人,則認為該案件必須要態度鮮明。

  彰顯出司法對見義勇為行為的鼓勵。

  不該使得民眾喪失見義勇為的動力。

  ------題外話------

  抱歉,今天晚了點,稍後還有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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