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灣灣,就一定得到灣灣的夜市。【記住本站域名】
夜市可是灣灣的一大特色。
而提到灣灣的夜市,就不得不說士林夜市。
這個夜市可是灣灣最著名最平民化的夜市。可分為慈城宮對面的市場小吃,以及陽明戲院中心。包括了安平街、大東路、文林路圍成的區域兩個部分。
不同於華西街夜市的老字號林立,士林夜市是年輕人的天堂。
解決了劉清雲的合同問題後。李逸也是渾身輕鬆下來。
《開心家族》劇組的大部隊已經在今天早上搭乘飛機回香江。只留下了趙雅之和李逸二人。
前者是接受了鄧少秋的邀請,在古龍編劇的電影《情人看刀》中客串出場。所以單獨留了下來。
至於李逸,是因為還欠著楊登奎一個劇本。
其實自從那天的酒局後,楊登奎便再次找上李逸。這次的態度明顯要親近許多。
本來二人說話,李逸要在離開灣灣前把劇本留給楊登奎。但後者直接開口道,劇本的事不要緊。李逸什麼時候給都可以。
但是被李逸一口婉拒了。
他有另外的打算……
趙雅之的戲份要在兩天後,這會閒著沒事。李逸便約上她,一起體驗一番灣灣的風土人情。
李逸與趙雅之下了計程車,兩個人隨著滾滾的人流進入到夜市之中。
而一進入其中,兩人就被那琳琅滿目的各種美食晃得睜不開眼睛。沒有吃晚飯的肚子更是咕咕作響。
蚝仔煎,大腸包小腸、大雞排、蛋炒飯、珍珠奶茶、天婦羅……完全數不過來。
趙雅之身為女明星,自然要注重自己的體態。李逸可沒那麼多顧及。
他充分地展示了什麼叫做夾一望二口含三,左手一根香腸,右手一包雞排。完全忙不過來。
最終在李逸的誘惑下,趙雅之也是敗下陣來。直接搶過李逸手中的雞排,小口小口地吃了起來。
「呼……撐死我了。」趙雅之一只手捂著自己的小肚子。另外一隻手還拿著牙籤,從李逸手裡的紙包中扎出一塊臭豆腐放到了嘴裡。
「要不我們找個地方坐坐?」李逸手裡捧著臭豆腐,另外一隻手不做聲色地輕輕護住趙雅之的腰。看似在護著她。
「嗯嗯!」趙雅之點點頭。
士林夜市那麼大,他們只是逛了一小部分就走了兩三個鐘頭。也已經有些累了。
在士林夜市的旁邊,不僅有著很多的學校,也有著許多酒吧。
在這個時期,人們思想開發許多,酒吧也是在年輕人群體中開始流行。甚至很多這個時期的歌手,都是在酒吧裡面開始跑場。
現在還不到晚上10點,酒吧裡面人不算多,還有一些空餘的座位。
因為裡面燈光昏暗,趙雅之也就把臉上帶著的墨鏡摘下來。兩個人挑了一個角落的位置,要了一些酒水和飲料坐在那裡。
這間酒吧並不是很大,沒有歌舞廳的那些排場和氛圍。但是也有著自己的特色。
不大的舞台投射著柔和的燈光。那光線很柔弱,甚至只有在前幾排才能看清楚台上歌手的臉。
稍微遠一些,都是模模湖湖的。
木質的舞台上面,一個歌手抱著吉他正在自彈自唱。幾個樂隊的成員因為暫時沒有事,所以在一旁喝著啤酒聊著天。
在酒吧裡面,大多數都是一些旁邊學校的學生。還有一對對情侶。當然也少不了一些打扮怪異,年少輕狂的時尚弄潮兒。
連唱了幾首歌,那歌手下台之後。又有另外一名歌手走了上去。
音響里音樂響起,歌手一開口。讓正在逗趙雅之開心的李逸一下子把目光注視到台上。
「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請問你是否看見我的爹娘。」
「我家就住在媽祖廟的後面,賣著香火的那家小雜貨店。」
「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請問你是否看見我的愛人。」
「……」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鹿港的清晨,鹿港的黃昏。徘回在文明里的人們。」
「……」
《之乎者也》專輯一出,灣灣哪個學著吉他的年輕人,不是羅大右的粉絲。
唱《鹿港小鎮》並不奇怪。剛才前邊那一位駐唱歌手,也唱了一首《光陰的故事》。
真正吸引李逸的,是這傢伙的歌聲。
醇厚,沙啞,有味道。這麼差的設備和音響,都可以唱出錄音室的感覺。
舞台上方的燈球不停旋轉著,等燈光投射到歌手面上時,李逸這才看清這人的長相。
丑,是真的丑!
男子帶著一定鴨舌帽,頭低低垂下。眯縫眼,蒜頭鼻,大餅臉。皮膚坑坑窪窪的。在路人里,這種長相都屬於丑得離奇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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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摸了摸下巴,結合了對方的嗓音,還有那慘絕人寰的長相。他已經知道這人是誰了。
趙傳,滾石唱片90年代的台柱之一。代表作是《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我是一隻小小鳥》,《愛要怎麼說出口》。
長得醜,但是唱得好聽。
讓李逸對他頗有印象的是,據說在滾石唱片一種帥哥中。反而他的女歌迷是最多的。這點倒是耐人尋味。
唱完《鹿港小鎮》之後,趙傳又連續唱了幾首羅大右的歌曲。
不得不說,都頗有韻味。
正當李逸閉著眼,細細聆聽之時。一陣叫囂聲,讓現場完美的氛圍隨著完結。
「干理娘,不要老是唱這麼燜的歌。來首《冬天裡的一把火》!」
就在李逸饒有興致地想要聽她下一曲歌曲時,舞台下面一個留著爆炸頭的年輕人,突然大喊叫囂道。
「抱歉,我不會。」沉默了片刻,趙傳低聲說道。
「干,連這麼紅的歌都不會。是不是出來撈的。」爆炸頭拍了一下桌子。「那就來首《燃燒吧,火鳥》。」
趙傳嘆了口氣,「實在不好意思,先生。這首我也不會。」
「干,你是不是看不起我!」爆炸頭年輕人摔翻啤酒瓶,單腳踏在椅子上,大吼道。
按規矩,這種酒吧里如果有客人點歌。歌手一般是不會拒絕的。所有大多數歌手都會練習那些當紅的曲子。以備不時之需。
「抱歉先生,我是真不會。」趙傳抱著吉他,搖了搖頭。看樣子不像是說謊。估計他真的不會這種迪斯可舞曲。
「干,給你死過。」年輕人拿著啤酒瓶,就想衝上舞台。
就在這時候,從旁邊衝上來一名小伙子。他直接抱住了爆炸頭年輕人。
「兄弟,兄弟。別生氣。我來,你想聽《冬天裡的一把火》,《還是燃燒吧,火鳥》。我來唱。」
「這都不是事。你想聽什麼我唱什麼。麥勢,我朋友腦子有點軸。」
「嘿嘿,來來來。把麥克風拿來。」
小伙子從趙傳手中接過麥克風,站到了舞台中央。
「鄙人吳宗憲,是這個酒吧的駐唱歌手。下面這首《冬天裡的一把火》,送給這位好兄弟。」
隨著音樂響起,這個叫做吳宗憲的傢伙,也開始舞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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