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難以置信地看著天。【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這青天白日的,居然打雷了。
「臥槽,這不是真的幹壞事了吧?」
「肯定啊,要不然你看,這天空還這麼藍呢,居然就劈了兩道雷下來,肯定就是要劈死這些壞心眼的人。」
「太不可思議了!」
「難道是有人在渡劫嗎?」
「渡劫也不會只劈兩道雷的呀除非這人連兩道雷都接不住,被劈死了!」
「有道理。那就是純粹報應!」
不少人都掏出了自己的手機對準了男人。
「看來,你確實做了不少虧心事,但是,似乎還能搶救一下。」宋元看了看天,「要不然這雷就直接劈到你身上去了!」
這兩道雷是劈在了他的身側。
男人心跳如擂。
「不可能的,肯定就是巧合而已,哪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青天白日的,為什麼會打雷呢?
「除非,除非再劈兩道雷——」
男人執拗地說道。沒錯,肯定就是巧合而已!
「剛剛是誰報警了?」一輛警車停在了他們面前。
「是我。」李菲菲迅速上前。「剛剛是我報的警,我懷疑有人想要拐我。」
警察:「?」
這麼大的人,而且這邊還有這麼多看著,想拐也拐不走吧?
「是你嗎?」不過既然報警了,身為人民警察,
「不是,這個女人,她腦子有點秀逗了。我怎麼會拐賣人口呢!這麼多人都在呢!」
男人臉色大變,急忙解釋道,「而且你剛剛不是這麼說的,你明明跟我說,是要找警察來為我主持公道的。」
「如果你們不信的話,剛剛的話我都記錄下來了,我這就拿手機給你們看!」
男人正準備打手機,宋元迅速站了起來,將他的手機搶了過來。
「你想要幹什麼?搶劫嗎?警察同志,你看看,我可沒有拐賣人口,而是這個人要搶劫!」
男人迅速辯駁道。
「我擔心你喊你的同夥過來,或者,通風報信。」宋元將手機遞給警察。
「警察同志,這個人他有問題,他剛剛就一直想要跑。我覺得他們可能在家裡舉辦什麼違法的派對。」
「我沒有,我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你可不能胡說八道。」
「有沒有,帶我們過去看一看就好了!」宋元話音剛落,唐嵩卻突然跳了起來,直接撲向了一個人,這個人手抖了兩下,手機直接摔在了地面上。
「喵喵喵——」(阿元,這個人也是同夥,他剛剛在通風報信。」
「警察同志,這個人,他也是同夥,他剛剛在通風報信。」宋元指著這個人說道。
「你這個人有病吧!我就是一個視頻博主而已,無緣無故的說我是同夥做什麼?你的貓抓傷我了,是不是擔心賠償,所以才故意這麼說!」
「你是不是同夥?看一下你的手機就知道了!」他剛剛在錄製的時候,手機被貓打掉的。
現在這些視頻都在他的手機裡面,還沒有發送出去!
最重要的是,他還發了一條信息。
「警察來了,趕緊把現場收拾清楚,等一下,強子如果受不住,說不定會把警察帶到我們那邊去。」
「那些東西要是被警察發現,那我們就完蛋了。」
信息正在發送中。
因為網絡延遲的關係,還沒有發送出去,還在打著圈兒轉。
看到這兩條信息,出警的兩個警察面色都變了。
他們迅速將手機接了過來,取消了兩條信息的發送。
「說吧,是你們帶我們去,還是——」一個警察迅速叫人,另外一個人,將這兩個人都給扣了起來。
「小姐,你的貓,眼神好,讓它再幫我們看看,他們之中還有沒有其他的同夥。」
剛剛這個人就是被這——貓發現的。
「喵。」唐嵩用力地點了下他的貓頭!
很快,又有兩輛警車過來了。
六個便衣警察走了過來。八個人迅速地將一棟別墅給包抄了。
就如同後來那個人手機裡面說的那樣。這個強子確實沒多少用處,就被警察恐嚇了兩聲,就全部都招了。
八個警察從那個別墅裡面抓了四個男人和兩個女人出來。
其中有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嗑藥已經嗑昏了。
被扣上警車的時候,一直在嘿嘿嘿地笑著,完全神志不清。
李菲菲的室友也在裡面。
看到李菲菲的時候,眼睛迅速地瞪大了,隨即憤怒地瞪著她。
「是你報的警嗎?」
「我——」
「不是她,是我報的警。」宋元湊了過來。
「你——我們之間的事情關你什麼事情?你為什麼要報警?」李菲菲室友怒氣沖沖地罵到。「你這個賤人,女表子——」
「這不是他打了我嘛!我自然就得報警抓他呀!再說了,誰想害人誰是渣!你不是說你喝醉了嗎?那你怎麼還清清醒醒地站在這裡?」
宋元直言道。
「我就是想讓她過來而已,我有一條發財路,只要她跟著我走,就能夠直步青雲。」
這室友的眼睛有些紅。
「難道你就不想要賺大錢嗎?你就不想以後的人生,想要買什麼就買什麼,不用再辛辛苦苦的工作,斤斤計較那一分半分的。」室友大聲吼道。「我已經窮怕了,所以我一定要富起來。可是我能夠怎麼辦啊,我沒有學歷,也沒有任何的技能——」室友說著說著就哭了——
她家裡很窮。
所以從小到大,她都是撿別人不要的衣服穿,遭受了很多的白眼,冷眼,甚至有些人當面就嘲笑她,說她是個撿垃圾的。
她當然也想讓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是她家裡沒有那個能力,所以她就只能夠靠自己——
「所以,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嗎?」李菲菲哼了一聲。
即使室友把自己說得再可憐,她也一點都不同情她。
「想要掙錢沒有任何的錯,想要暴富也絕對不是錯的想法,但不應該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面。你自己是舒服了,可你沒有想過被你害的那個人!」
何況,她曾經也問過她,要不要和她一起去上班,是她自己不願意,好高騖遠,甚至覺得,這樣低聲下氣地討好人,非常低人一等——
「我已經把掙錢的機會放到你的手上了,是你自己不要,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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