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萬事俱備

  「柳小夏最後一首歌錄製好了。」

  中午,榮意接到李琳的電話,從她口中得知了這件事情。

  他之前跟閆濤幾個商量好了,給柳小夏兩三天的時間去觀看那些狗血愛情電視劇,從而獲取一定的靈感再來錄《煎熬》這首歌。

  沒成想才過了一天,就已經搞定了?

  但榮意很確定李琳不會騙自己,而源力錄音棚的閆濤也不會敷衍了事,尤其是在這種關鍵時候。

  只要柳小夏錄音的質量沒達到他的要求,是不會給通過的。

  「具體情況怎麼樣?」

  「源力的閆濤聯繫我,說柳小夏的天賦很高,那首《煎熬》的情緒表達非常到位。說她絕對是歌壇冉冉升起的新星,十分看好她的未來。」

  李琳說到這裡笑了笑:「我覺得他這句話有些保守了,我覺得小夏有天后之資。等這首歌的後期製作完後就可以向金曲獎申報了,趕上末班車。」

  「章月那邊也快搞定了吧?」

  「嗯,兩個人差不多。」李琳對於這些事情還是比較了解的。

  但她很多事情都需要管著:「對了,芒果衛視《歌手》節目組對你提出來的事情表示同意了,包括版權方面的。只需要你答應,明天節目組會派人來魔都簽約。

  等這件事情完成之後,他們將會在近期官宣新一季《歌手》的名單,會炒作一波,到時候需要你配合一下。」

  「好的,沒問題。」

  榮意無所謂,只要不是惡意炒作就行。

  …

  隔天,《歌手》節目組的製作人親自到魔都,來跟榮意簽約。他這位芒果衛視知名節目的製作人,圈內地位頗高。

  這算是對榮意的重視。

  當然,榮意也承受得起這份重視。

  對於一個音樂競技類綜藝節目,口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收視率以及影響力。別的不說,只要榮意參加這節目,收視率絕對會翻倍的。

  有收視率就會有大量的品牌廠商在《歌手》投GG,節目賺了錢才會有下一季,這些工作人員才會有更多的獎金。

  「徐製片您好。」

  在榮意工作室的會議室里,榮意對著為首的男子問候道。除了他之外還有幾位節目組的工作人員,以及數位律師。

  反觀榮意這方,有李琳這位工作室總經理,以及跟工作室達成合作協議的律師所律師。

  這律師所主要是面向娛樂圈,針對那些商業合同。

  「榮先生你好。」

  其實這次簽約,榮意只是簽個字罷了。具體合同內容都有工作室人員和律師把控,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就不會擺在桌面上來談的。

  所以在律師逐字逐句觀看合同的時候,榮意反倒是跟這位製片人聊起了天,就瞎聊。

  沒多久後,榮意得到了律師的示意,便在合同上簽了字。

  「合作愉快。」榮意伸出手說道。

  「合作愉快。」那製片人笑了笑,隨後握住了榮意的手。

  在榮意準備留他們吃頓飯時,他們拒絕了,說是還有其他事情要做。

  對此,榮意也沒有強求。

  然而一離開會議室,李琳便叫了榮意前往她辦公室,就一個問題展開了對話。

  「小意,你確定參加《歌手》時,除了第一期外,都準備用自己的新歌?」

  《歌手》的規則是第一期的參賽歌手可以唱自己的代表作,隨後便是對其他人的歌曲重新編曲,來進行演繹。

  也算是翻唱別人的代表作。

  這是規矩,但有關於原創歌曲方面並沒有設限。因為新歌在這種節目裡面很吃虧的,又不是原創音樂競技類節目。

  這麼說吧,某位歌手的代表作傳唱度會達到相當高的一個層次,便有一定的受眾群體。

  而一首原創歌曲,想要得到別人的認可難度係數就高許多了。

  就像是網絡小說裡面的輕小說類型,同人系列出成績相較容易許多。寫原創類型的話,要麼封神,要麼撲街。

  得看作者營造出來的世界觀,會不會獲得讀者的認可。

  「嗯,用自己的歌好一些。再說了,之前這節目不是鬧過版權風波麼?」榮意這句話,讓李琳直接打消了勸說的念頭。

  其實就是上一季歌手翻唱別人的歌時,竟然沒有獲得授權,被原創者捅出來了。這可捅了大簍子,最後節目組道了歉賠了錢,還開除了幾位背鍋的員工。

  其實榮意之所以唱原創,還有一個原因。

  那便是他花了五千萬人氣值購買的【精品歌曲+500首果實】,怎麼著也得回回本吧?如果不唱這些歌,反而去翻唱藍星歌手的代表作,那他獲取的人氣值會大幅度減少吧?

  用他自己從地球搬運來的音樂作品,就沒有這方面的顧忌。

  另外,榮意讓李琳跟《歌手》節目組商談的問題里,除了版權外還有他要唱原創歌曲的事情。

  版權收益歸於榮意,而非節目組。

  他們最多就是提供平台。

  正常的歌手想要從芒果衛視兜里掏錢是不太可能的,但榮意有與之協商的資本。不過有舍有得,他想要版權,那麼在出場費用方面就得妥協。

  「既然你決定了,那我也不強求了。可有一點你得注意,如果你打算用原創歌曲的話,就得從頭到尾都這樣。中途改翻唱別人的歌,會讓觀眾聽眾們失望的。

  不僅如此,質量方面一定要把控好,千萬不能仗著你人氣高就以為能橫掃一切歌手的。」

  榮意點點頭:「我知道的琳姨,那500位大眾評審里縱使有我的粉絲,但未必不是其他人的。這又不是完全比拼人氣,更不是粉絲間的投票。」

  對此,李琳就不再多言了,她確定榮意並非意氣用事就行。

  「除了這些事情之外,有一份來自於車企的意向協議書送到了我們工作室,代言價格頗高,你有想法嗎?」

  「不想接,這個是真不想接。」榮意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這不可能出現真香定律。

  「琳姨你知道的,我本人並不是很喜歡開車,哪怕是那些豪車跑車都不太願意。我的粉絲們都知道這件事情,那純粹的恰飯代言就沒意思了。」

  藍星榮意的確不太愛開車,他偏愛買房子投資。而開跑車就敬謝不敏了,擔心自己在享受極速快感時發生車禍。

  作為穿越者的地球榮意,他與其說喜歡豪車跑車,不如說喜歡這些車所代表的意義。

  有錢人的玩具,而他想變得有錢。

  如今作為頂流偶像大明星的他,又不需要開跑車去裝比撩妹,那就沒有這方面的需求。

  「其實我也傾向於拒絕,雖說價格較高,但這屬於新能源汽車的代言。」

  李琳這句話更是堅定了榮意的想法,新能源汽車終究是新興產品,有關於電池和汽車自燃的問題不絕於耳。

  哪怕是小概率問題,一旦出現車主意外身亡事件,那就是大問題了。

  榮意的粉絲太多,他的代言產品裡面大都避開了敏感雷區。

  衣食住行的代言裡面,衣服代言沒啥事,總不可能穿衣服也會出事吧?可住宅、食品和汽車之類的代言,他會慎之又慎的。

  亦或者說給房地產和汽車行業做代言,榮意心裡是拒絕的。

  食品方面就得更挑剔了。

  「拒絕吧,不要給對方任何幻想。」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