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代言相關

  榮意作為頂流歌手,他有得是方法變現。

  來錢最快的,其實是源源不絕的商演。只要他願意,那麼一年到頭都停不下來。錢多事少,絕大部分都是唱完一兩首歌就走。

  從李琳的口中得知,想邀請他商演活動主辦方,願意給他一首歌倆百萬的酬勞。

  能疊加,五首歌!

  也就是說,榮意願意花一二十分鐘唱歌,那麼就能撈金千萬。

  甚至最高出價高達兩千萬!

  「兩千萬,這是什麼活動?」榮意聽李琳這麼說後,便好奇的問了問。

  「一個大型購物中心的開業典禮活動。」

  「那這個價格還是偏高了啊,就算是以我目前的人氣和虛高的市場價,也就一千萬左右。」

  榮意本身人氣就高,再加上剛剛獲得『歌王』稱號,那商演價格虛高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像是很多大熱綜藝出來的藝人,商演價格遠超市場價。

  等熱度過去了,就會直線下降。

  「對,如果一千萬的話,那倒是差不多。

  畢竟你出席的話,到時候很多粉絲都會追線下的。而那些有錢的粉絲們和路人粉,怎麼著也會給購物中心回饋一波吧?

  但是這額外的價格,也是有原因的。

  那便是這家購物中心老闆的女兒是你的粉絲,她希望跟你共進燭光晚餐。當然,對方強調了只是吃頓飯而已。」

  榮意聽完連忙擺手:「算了算了,拒絕吧。」

  他咋就不信呢!

  都特麼饞他身子!

  「哈哈,怎麼了?我聽說那個粉絲挺漂亮的啊。你不是很寵粉的麼,吃頓飯沒事吧?」

  李琳故意揶揄道。

  要不是她經常跟榮意在一起,都會懷疑他是不是不喜歡女生了。怎麼感覺女生在他的眼中,是大老虎啊?

  至於男生?也就跟蕭笙何雲澤接觸。

  而且大部分還是網聊或者工作上的事情。

  「琳姨,你的話有點問題。因為我的女粉們,無一例外在我心中都漂亮啊!」

  「是是是,你說得對!」

  玩笑歸玩笑,她也問榮意對商演的看法。

  「商演都拒絕吧,目前我真沒空跑。更重要的是,我覺得撈快錢撈多了會上癮。商演搞多了,會降低我在粉絲心目中的地位。」

  作為偶像要寵粉,也要保持距離。

  維持神秘感!

  「嗯? 我知道了。剩下的便是代言了? 你有想接的類型嗎?」

  榮意稍稍想了一下,隨即搖頭:「好像沒有? 懶得接。」

  他很清楚這搖頭等於拒絕了巨額金錢。

  可他又不是視金錢如糞土的人? 並不能用純粹的『懶』能解釋。

  「嗯,不接也行。但我得跟你說說那些品牌商的報價? 讓你心裡有數。」

  接下來,李琳掏出一個備用手機? 打開備忘錄。

  「首先便是三葉草面膜? 三到五年的代言,價格一億到兩億之間。當然這個你以前就拒絕過,可對方還是想嘗試一下。」

  榮意目前的代言裡有路易斯高端手錶。

  而代言費是五年一個億。

  說實話並不算高,可對方奢侈品的附加值高。

  同時也算是錢多事少的美差。

  榮意一年之內只需要參加數次品牌宣傳推廣活動就行? 個人形象也不能有負面新聞。所謂的負面新聞? 要實錘的那種。被惡意抹黑的不算,但也要快速公關闢謠。

  「差不多就是三年一個億,五年就兩個億唄?一旦我簽五年看似占便宜,其實對方綁定的年限更久了。

  三葉草面膜,應該是賭我最起碼還能火五年以上!

  甚至達到一個新的層次!」

  「這是肯定的啊? 但並不算賭。因為你此時就有歌壇巨星之資,假以時日你就是真正的歌壇天王了。」

  「好馬不吃回頭草? 拒絕吧。化妝品之類的也別提了,統統拒絕。

  總覺得我代言的話? 相當不對勁。」

  榮意腦海中一想到自己要拍那些代言GG,渾身就起雞皮疙瘩。

  感覺GG要把他娘化嘍!

  說到這裡? 他還想起地球的一個GG。

  偶像男團組合成員拍衛生巾GG? 真不知道對方怎麼好意思念GG詞啊!

  錢倒是賺了? 可這種『黑歷史』隨時有可能被扒出來!

  當然了,倘若榮意是一個窮鬼。

  別說拍GG賺幾千萬上億,就算是幾萬他也會搶著上!就跟很多磚家說吃方便麵不健康,都窮的只能吃方便麵的人,還在乎健康不健康嗎?

  「化妝品類不想代言,那食品飲料類也拒絕對吧?」

  「拒絕吧,吃進喝進肚子裡的東西,我暫時不想代言。等我什麼時候過氣了,早來撈錢吧。

  像之前的牛奶代言,我都想退了。」

  食品安全是一個大問題。

  並不是說生廠商故意搞壞產品,而是總會有人吃出問題。

  過敏亦或者買了過期的食品等等。後者的可能性並不常見了,但也並非沒有。

  「等以後我過氣了,也來食品飲料這裡撈撈錢吧,稱之為『仗糊行兇』。」

  「哈哈,要是你一直火呢?」李琳覺得榮意的想法挺搞笑的。

  怎麼一直咒自己過氣啊?

  「一直火?那就不跟其他明星藝人在一個鍋里搶食了唄。正所謂『錢,我所欲也;名聲,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錢而取名聲者也』。

  說白了,那些品牌商找我代言就是因為我的名氣,以及龐大的粉絲帶來的『利益』。

  我的代言費多少,都是靠粉絲量決定的。我少賺點,就能讓粉絲們不用被品牌商薅羊毛。」

  李琳對榮意的想法還是挺認可的。

  能不把粉絲們當韭菜割,說明榮意已經不再局限於『為錢辦事』,而是更注重自己名聲了。

  可作為一位明星藝人,代言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實代言的話,也沒什麼的。大家都代言,各取所需。你之前也代言了啊,那代言少接點也可以的。

  我倒是不在意,畢竟我的錢一輩子都花不完。

  但我們公司的人在意啊,你賺的錢越多,他們得工資獎金才會越多。

  你現在得了歌王,本身就是賺錢的好時機。要是你一個代言都不接,難保員工們有小情緒和腹議啊。

  別人來天意工作,不是為了夢想,而是為了錢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