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林星瑤反應過來,宋白煦搶先接過戒指,瞅了瞅就嫌棄地丟了回去「這么小,連一克拉都不到好意思拿來求婚?求婚都捨不得下本錢?我看這小子不是來求婚的,是傍富婆吧?」
宋白煦早就不滿金大河傍大款傍到他媽頭上,之前礙於林星瑤他們任務在身,不好拆穿,現在終於能出口惡氣了。🌷🐙 ♪♟
一般人被他這樣侮辱,早就惱了。
誰知,金大河臉皮厚比城牆,不但不惱,還深情款款地道「愛情怎麼能用金錢來衡量的呢?這枚戒指雖然值不了太多的錢,卻是我用心挑選了半天,象徵著我和芳芳生死不渝的愛情。我……」 ✥
「砰!」卻是君玄夜再也忍不住,直接上腳把人給踹翻,「滾!」
偏偏金大河咬死不鬆口,掙扎爬起來質問道「我求婚,是讓你們當見證的,你怎麼隨便打人?」
君玄夜還沒見過這麼厚顏無恥的人,氣地都失去了一貫的沉冷,擼起袖子就準備揍他。
宋白煦急忙抱住了他「斯文人不能動手,免得髒了自己。」
林星瑤走到上前,撿起掉落在地的戒指,微微一笑「很漂亮的戒指,你的眼光還不錯。」
金大河頓時樂開了「芳芳,我就知道你和他們不一樣。來,我幫你戴上。」
林星瑤忽然問道「你今天是不是去了孫家?去幹什麼?」
金大河臉上的神色僵了僵,故左右而言其他「芳芳,你不喜歡這個戒指嗎?等我有錢了,我再給你買其他的。」
說著就準備要拿回戒指。
林星瑤臉色一寒「問你話呢。說,去孫家幹什麼了!」
大概從來沒有見過女神用這樣嚴厲的口氣對他說過話,金大河頓時就被嚇了一跳,直接說了真話
「孫良浩曾經說過,我們金家當初的破產和我表舅脫不了關係。所以,我就想去孫家找找看,有沒有當年陷害我們家企業的證據,如果能找到,或許還能討回資產。可惜沒找到,就撿了個戒指……」
說到這裡,他急忙捂住了嘴。可總歸,還是說漏嘴了。
宋白煦的聲音陡然拔高「什麼撿了個戒指?」
他一把抓過林星瑤手上的戒指,仔細看看,又給君玄夜看「裡面有劃痕,果然不是新的。臥槽,這奇葩居然用撿來的戒指來求婚,怎麼有臉?」
金大河見被看穿了,乾脆痛快承認「孫家當年侵占了我們金家的產業,我現在就拿回個戒指,只是一點點補償。」
君玄夜聞言氣得想打他,被林星瑤攔住了。
「我自己來處理。」
林星瑤對金大河道「孫家已經被查封了,家裡所有的東西都要被沒收。你進去私拿等於是偷盜,如果報警的話,你會吃牢飯。」
金大河聞言頓時有些慌了「什麼,這也算犯罪?」
君玄夜冷笑「與其跑出來影響市容,不如回去多讀讀書!」
林星瑤道「我剛好認識幾個警察,這枚戒指,我幫你送回去。不然等到警察追查到你身上,就麻煩了。」
「好好好!芳芳,那麻煩你了!」一個戒指而已,還了就還了。反正金大河覺得,還是盧芳芳這個富婆比較重要。
只要能順利結婚,沒有戒指也不要緊,大不了婚後從盧芳芳那裡得了巨額財產,再買個好點的戒指給她就是了。
誰知道,緊跟著就聽林星瑤道「對了,有個事情我忘記告訴你了。我的產業不是繼承的嗎?但其實,我那位做煤礦生意的老公,曾經立了遺囑,一旦我再婚,就失去財產的繼承權,我將變得一無所有。不過我想,大河你應該不介意吧?」
前一刻還深情款款的金大河,突然就變了臉色「你說什麼?怎麼還有這樣的遺囑?」
林星瑤道「是真的。他怕我年輕漂亮,會改嫁。所以特意這麼做的。我本來也沒想過再婚,直到遇到你才……大河,你不介意的吧?我平常花銷也不大,也就是喜歡買買東西,逛次街花個幾十萬,也不算太多。你肯定負擔得起的對不對?哦,對了,還有我兒子,每年的撫養費在五百萬以上,以後這個也需要你來出。還有……」
「等等!」金大河突然出聲打斷「芳芳,我覺得我們的事情,還是需要再考慮考慮。」
那一瞬間,金大河心中思慮萬千。他喜歡盧芳芳,不過就是為了錢財。可現在,錢沒了,自己卻要負擔她那麼高昂的生活費,再外加一個拖油瓶兒子……
可如果就此放棄,他又有些不太甘心。畢竟眼前的「芳芳」還是難得一見的美人。
思考了一陣子,他做出了決定「芳芳,真正相愛的人其實不一定非要結婚。永遠戀愛也很好啊,可以一直保持激情。這樣一來,你也不需要放棄財產,兩全其美,你兒子……不,是咱們的兒子也能繼續享有現在的富裕生活。」
林星瑤是真的驚呆了居然還有人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
這下,別說君玄夜了,連宋白煦也忍不住了。兩個男人一起把金大河按著狠狠揍了一頓。
君玄夜一邊打還一邊懟宋白煦「誰特麼說斯文人不能動手的?斯文人一邊去,別影響我揍人!」
宋白煦道「我這個斯文人都被這個奇葩給氣得不輕,不打他對不起我老娘!」
直到金大河服了軟,君玄夜和宋白煦才停了手。
誰知,剛一停下,鼻青臉腫的金大河,小心翼翼地問林星瑤「芳芳,那你送我的車我能開走嗎?我們認識了兩年,兩年的感情,總該有個分手費吧……」
君玄夜和宋白煦對視一眼,又過去揍了他一頓……
等事情了解後,回到房間,林星瑤又把戒指拿出來仔細地看著。
君玄夜酸里酸氣地道「一個破戒指而已,至於翻來覆去地看嗎?」
林星瑤斜了他一眼,故意道「你還別說,這枚戒指雖然不算特別名貴,但勝在設計精巧。你看,指環上還刻著一個交頸的天鵝。嗯,我挺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