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其實上次雷總過來的時候我就講得很清楚了。
Grab目前不缺發展資金,也不會貿然打亂我們的融資節奏。
我們預計會在8月份開啟E輪融資,你還是再等幾個月吧!」
Grab寬大明亮的會議室中,陳炳耀正在用英文和張益達交談。
他是馬來西亞華人,但是不會說普通話,講閩南語,張益達又聽不懂,所以乾脆就全程英文交流了。
透過會議室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新加坡沿岸一望無際的海岸線,張益達心中也在思考:東南亞這步棋該怎麼下?
陳炳耀這個人,張益達才跟他交談短短几分鐘,就看出了他這個人控制欲很強,目標性也很強。
一旦下定決心的事,輕易不會更改。
「張總,對於中國的銳向金融科技集團,我們Grab其實一直是抱著敬仰和學習的態度。
我們今年也在中國京城成立了研發中心。哪怕談不成融資也沒關係,我們還可以在很多領域展開合作。」
說話的Grab聯合創始人陳惠玲,她言語就比陳炳耀委婉多了。
銳向集團體量比Grab大了10倍有餘,哪怕在中國,也是鼎鼎有名的公司。
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除了螞蟥金服,就要數他們了。
這種公司,能交好自然是要交好的。
對於Grab在京城設立研發中心,張益達也是有所耳聞的。
這是東南亞第一家把分部開到京城的網際網路公司,確實有點惹人眼球。
至於目的,也不難猜測:一是享受中國工程師紅利,第二就是吸收中國人才和網際網路模式,幫助Grab完成東南亞本土化落地。
Grab目前在東南亞多個國家完成了打車軟體的推廣與布局,已經逐步把目光轉向送餐、快遞、雜貨配送、線上支付和金融服務等領域。
這招也是和中國公司學的,矢志成為超級APP。
一個超級APP為用戶提供多種網際網路服務,同時也聚集流量,反哺各項業務。
「聽說Grab推出了自己的電子GrabPay,這一步確實很有預見性。
我也預計電子錢包會成為東南亞網際網路市場的下一個創業風口。
除了行動支付,我判斷,網際網路基金、網際網路保險、在線理財、消費信貸等各個金融細分領域也是蘊藏著巨大的機會的。
Grab如果有興趣和銳向合作一把,銳向可以把這些業務通通移植到東南亞。
GrabPay光守著一個行動支付,勢單力薄,東南亞本土有競爭對手,未來巨頭也有可能殺進來。
分拆Grab出來發展,做成一個大金融控股公司,我想應該更能適應接下來要面對的激烈競爭環境。」
張益達言語誠懇,他就是想推動Grab拆分電子錢包出來,獨立融資,獨立發展。
R.Pay算是一步棋,再加上Grab.Pay,以及入股Sea集團,間接持股的Air.Pay,東南亞大一些的電子錢包公司就全入瓮中了。
陳炳耀搖搖頭說道:
「張總,你恐怕不太了解東南亞網際網路市場的情況,除了電子錢包外,你說的基金、保險、借貸、理財等細分行業,目前都很難進行業務落地。
東南亞是11個國家,6.5億人口,各個國家的發展很不均勻,包括經濟、政治、人文風俗都是不一樣的。
在中國,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到位,一個好的創意,兩三年時間就能做成上百億美金估值,數億的用戶量。
但在東南亞,只能一個一個國家的去推,還要跟各國的政府機構打交道。
有些國家有地方保護主義,不准你進去發展業務,市場只能由他們本土的公司去占領。
另外,在進入不同國家市場,開展相應的金融業務時,還必須遵循當地的監管政策。
某些國家或地區的監管部門,還會提出嚴苛的牌照准入門檻。
我說這麼多,意思咱們還得立足當下,先把行動支付給做好,再談其他。
我知道銳向集團在中國各個金融細分領域出擊,都取得了驕人的戰果。
但地區不一樣,這是東南亞,很多中國的模式到了這就行不通了。
不經過本土化改造,很難取得成功。」
「話雖如此,但提前布局總是沒錯的。」
張益達還是很認可陳炳耀的話的,東南亞市場看著是塊創業熱土,但坑也很多,不經過三五年持之以恆的耕耘,收穫是不要去想了。
前世來贊達被阿狸收購後再加幾次注資,一共在東南亞砸下了幾十億美元,
營收倒是打著滾的上漲,盈利卻還遙遙無期。
要到東南亞來發展,就得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中國國內網際網路紅利到頂了,阿狸和企鵝、狗東、千度都會慢慢把目光轉向東南亞市場。
另外很多小型中國創業公司也已經在摩拳擦掌了,對出海躍躍欲試。
Grab提前布局,早做打算,也可以多搶占一些市場。
如果陳總不認可我的話,那就就當句笑話聽吧!」
張益達也有些不耐煩了,自己從中國大老遠跑過來投資你,給你送錢,送技術,你還把我往外推。
逼急了老子,後面全力支持R.Pay和Air.Pay來給你打擂台。
以後Sea集團的電子錢包公司Air.Pay也會拆分升級成為一個獨立的金融集團,開展更多金融業務的同時,也會放開融資。
要是GrabPay不讓自己入股,就把錢省下來投資給Air.Pay。
陳炳耀也在衡量得失,Grab目前最為重要的業務是打車,接著是外賣,然後才輪到電子錢包。
目前的GrabPay就是一個雞肋,就一兩百萬用戶。
要不要拆出來給銳向集團合資喃?
合資後,Grab可以獲得充裕的發展資金和技術,開展更多更豐富的金融業務。
同時,集團省下來的錢可以全部砸到打車和外賣業務上面,負擔可以減輕不少。
但拆分了電子錢包出去,丟了控制權怎麼辦?
聽張益達的口氣,中國的巨頭公司都要來推廣電子錢包了。
微信支付和支付貝可不是善茬,背靠兩尊幾千億美金市值的母集團,要錢有錢,要技術有技術。
「張總,GrabPay可以拆分出來和銳向集團合資運營。
但我有個條件,就是要實行AB股模式。」
陳炳耀還是做了決斷,決定跟銳向集團合作,但公司控制權得掌握在自己手上。
「我們可不是風投公司,我們不僅出錢,還要出技術。
雙方共管比較好吧!
你們持股51%,我們持股49%就行。」
見陳炳耀終於鬆口了,張益達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投資Grab不成,拿下個電子錢包也不錯。
「太多了,最多給你們30%股份,而且還得行使AB股模式。」
陳炳耀對於控制權是看得特別緊的,他知道GrabPay要做大做強,少不了花錢。
不搞AB股,後續增資擴股,很容易主客易位,銳向成了控股股東。
比錢,哪怕算上自己家裡,也比不過銳向集團。
掰扯了半天,大家各退一步,陳炳耀同意了銳向占股49%的要求,張益達也同意對方搞AB股。
GrabPay作價5000萬美元,Grab作為母公司,再注資100萬美元現金,相當於在新公司中出資5100萬美元,占股51%。
銳向派遣一個技術小組到新加坡,並且帶來銳向集團的各種金融科技專利,技術作價2000萬美元。
另外銳向集團再給GrabPay注入2900萬美元現金。
銳向技術加現金一共出資4900萬美元,占據新公司49%股份。
電子錢包的事情談妥以後,張益達跟陳炳耀、陳惠玲關係就親近多了。
彼此交流了一下各自國家的網際網路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各自的創業經歷後,陳惠玲忽然問道:
「張總,你在中國還有一家共享單車企業,叫惠民單車是吧?」
「啊……對,怎麼啦?」
張益達有些好奇,怎麼聊到共享單車去了。
「我們Grab是一家專注出行的網際網路公司,張總有沒有想過讓惠民單車與我們合作?
讓惠民單車出海,到東南亞來運營。
我們Grab可以跟惠民單車合資設立一家共享單車企業,銳向提供技術和資金,Grab負責本土化運營。」
張益達也不知道這個陳惠玲怎麼就看上共享單車了。
單車出海,前世fof和拜摩就幹過,聲勢搞挺大的,結果虎頭蛇尾,全部在海外折戟。
「可以啊!先在新加坡做個試點,效果好再推廣到其他國家去。」
Grab前世也推出過自己的共享單車品牌,但知名度不算特別高。
東南亞不是特別適合共享單車推廣,反而是電單車比較適合。
不過張益達也沒拒絕人家好意,共享單車走出國門,也有利於名氣和身價的提升。
不過張益達是不會賠本賺吆喝的,有些不適合投放共享單車的國家和地區是堅決不進入的。
新加坡還好,花園城市,國民素質還不錯,應該不會給單車搞破壞。
前世小黃車進入英國曼徹斯特,投放了1000輛,據說都被玩壞了……
這還發達國家,談素質,還比不上中國。
「行,咱們可以共同設立一個品牌,先在新加坡投放個1000輛單車試試。」
陳惠玲笑了笑,張益達的爽快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又在新加坡逗留了幾天,請了會計師團隊和律師團隊,把合資電子錢包和合資共享單車的事情都給落實了,張益達這才返回了國內。
張益達是一個人回去的,蘭瀾和雷東鳴則繼續按原計劃完成考察RB、韓國以及印度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