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旅遊景點

  由於現在李雲楓沒有多餘的無限點數,無法購買新裝備,所以要準備的東西也不多,只有那兩把軍刺和閃電鷹改,再加上那罐沒有用光的急救噴霧劑。

  「果然,僅靠這些東西,肯定是不夠完成後續任務的。」

  看著這些越來越跟不上進度的裝備,李雲楓不由得搖了搖頭,心想自己必須完成這次獎勵任務,然後把自己武裝到牙齒……

  不過,在離開之前,還有件事情要做!

  「主神,我要肉!」

  聽到李雲楓的話,主神也不含糊,直接發聲道:

  「想用呑世之口吞噬生命力?好!看在我們都是養家男人的份上,我特別送你個東西!」

  只見桌子上白光一閃,一塊長達兩米的帶骨生肉,便出現在了桌子上。

  李雲楓可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大一塊肉,所以微微有些吃驚,主神也發聲解釋道:

  「小李子,這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龍肉,地球上可是沒有的,好好嘗嘗吧!」

  「原來是龍肉啊,我還真沒嘗過呢!」

  說話間,呑世之口發動,一口將這塊大龍肉吞下,李雲楓隨即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裡,充滿了生命力。

  龍肉果然是龍肉,比普通的牛羊肉要強得多!

  「謝啦,混蛋主神,希望你每天都能良心發現。」

  隨即,李雲楓便發動了傳送功能,前往目標地點:哥譚。

  幾分鐘後,傳送準備時間結束,李雲楓的身體便化成了一團白光,從主神空間裡消失了!

  然而,李雲楓不知道的是,就在他離開之後,位於主神空間內部的某個神秘地點,坐在沙發上品美酒的主神,正通過掛在牆壁上的巨大屏幕,觀察著李雲楓的一切。

  「嗯,親愛的,教導你未來對手的感覺如何?」

  主神小抿一口,對著一旁的空氣說道。

  「哼,這種事情也虧你想的出來!」

  主神的妻子丑角,憑空出現在了那裡,說道:「不過,你確定現在的李雲楓,能夠對付那個傢伙!」

  毫無疑問,丑角口中的那個傢伙,不是巴巴托斯!

  「我也不知道!」

  主神完全不負責任地大笑道:「不過,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有趣啊,不是嗎?哈哈哈!」

  「虧你笑得出來!」

  說話間,丑角忽然發難,伸出右手一把將主神從沙發上揪了起來,隨即將其按倒在地,用左腿踩住了他的背脊,大喝道:

  「說,你為什麼要背著我,去找那個女的!」

  「哎哎,輕點兒,疼!」

  別看主神嘴裡說疼,可實際上,主神竟然還有餘力用神力控制差點兒從杯子裡灑出去的酒水,將其穩穩收入杯中,這才說道:

  「親愛的,我不也是在拉聯盟麼。」

  被老婆踩在地上的主神,又抿了一口杯中酒,回頭對著丑角說道:「你也不是不知道,這次我棋局的對手們很強,光靠我一個神恐怕搞不定,所以不也把你給拉進來了麼!」

  「沒錯,我倆其實早就分開了,只是夫妻的名分還沒丟掉罷了,所以在你拉我入伙的時候,我確實有些驚訝!」

  然而,丑角沒有松腿的意思,相反右腿開始發力:

  「但是,作為妻子,哪怕分開了,我也看不慣你找別的女人!」

  「啊!」

  主神當即開口反駁道:「老婆,不帶你這樣的吧!」

  「是啊,不帶你這樣吧!」

  忽然間,空間裡又出現了第三個聲音,這個聲音無比妖媚,僅憑這一點就不難猜出,來者肯定不是什麼好貨!

  「嗯?」

  丑角警覺地收回了右腿,回頭看向了發聲處,果不其然,一位妖媚無比的身影便出現在了那裡!

  丑角當然認識她,馬上說出了她的名字:「阿德嘉絲,你居然敢出現在我面前!」

  阿德嘉絲妖媚一笑,說道:「拜託,你們倆不是分了麼,幹嘛還管這麼多!」

  「找死!」

  丑角的雙手已經不知何時握住了長刀。

  另一邊,阿德嘉絲也不甘示弱,她豎起的纖細食指上,已經凝聚出了一顆翠綠色的光球,仿佛在說要打,誰怕誰!

  「喂喂,你們兩個五五開的傢伙,在這裡開打,我的主神空間不就完了!」

  主神已經不知何時站了起來,發聲阻止二女的打鬥。

  然而,二女卻異口同聲地反問道:

  「几几開?」

  主神表情一抽,說道:「別胡扯了行不!小李子已經出發,我們也該行動了!」

  「凡人有凡人的戰場,我們也有我們的!」

  「舊日之龍巴巴托斯,必須死!」

  另一邊,李雲楓也已經來到了哥譚。

  根據相關信息所知,蝙蝠俠世界,其實就是地球的一個平行世界,這個世界的國家,都與地球相當。

  與一號地球的情況相同,哥譚就是一座典型的米國中型城市。

  不過,與華夏的城市不同,這座哥譚市因為某種原因,監控攝像頭並沒有覆蓋整座城市,使得城市裡有很多的監控盲點。

  再加上城市內部的很多社會問題,直接導致了這座城市的治安很糟糕,所以才催生出蝙蝠俠這位義警。

  沒辦法,哥譚的警察太廢,搞不定局面啊!

  想到這裡,李雲楓不由得嘆道:還是華夏好!

  根據地圖比對,李雲楓發現位於哥譚的舊城區,不遠處就是著名的犯罪巷,因為多年前,有一對富豪夫婦被搶匪殺死在那裡,故而得名。

  在確定自己的位置之後,李雲楓便裝作閒來無事的模樣,在舊城區的街道上行走,開始盤算起自己的行動計劃。

  根據主神給予的信息,巴巴托斯所在的阿卡姆瘋人院,其實並不是一家醫院,而是專門關押那些瘋子罪犯的地方,比如臭名昭著的小丑,就關在那裡。

  「真不知道巴巴托斯那個傢伙,是怎麼會被關到那裡去的,不過最關鍵的是,我該怎麼進去!」

  毫無疑問,阿卡姆瘋人院作為安保措施嚴密的特殊監獄,並非旅遊景點(筆者吐槽:就是旅遊景點),是不可能對外開放的,想要進去的方式只有兩種:

  一、強行闖入。

  二、混入其中。

  如果李雲楓選擇第一種,由於他沒有隱身之類的潛入能力,那麼必然要面對無數警察的圍剿和蝙蝠俠的追擊。以李雲楓目前的實力,或許能夠擊敗他們所有人,但勢必會造成不必要的死傷!

  李雲楓可不是那些天天裝逼的網文主角,誰擋自己裝逼就殺誰,濫殺無辜這種事情,李雲楓做不出來!

  「看來只能選擇第二種了!」

  說話間,李雲楓拐入了一個昏暗的街角。

  別看現在的時間還是中午,在哥譚這種黑暗的城市裡,太陽已經被烏雲遮蓋了。

  「那麼,我該怎麼混進去呢?」

  李雲楓並非這個世界的人,所以在這裡他沒有合法身份,用官方術語來說叫「黑戶」,瘋人院的看守怎麼可能會讓一個黑戶,大搖大擺地走進去呢!

  所以,李雲楓必須要搞到一個能夠混入其中的身份!

  可惜,說說容易做起來難,並非該世界成員的李雲楓,該如何獲得一個合適的身份,來混進阿卡姆瘋人院呢?

  這個時候,李雲楓已經走進了街角的小巷中。

  有意思的是,在這種怎麼看都不應該有人的小巷裡,竟然有幾個壯漢,靠在牆角!

  這種傢伙,怎麼看都不像是好人,更何況他們看向李雲楓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塊肥肉!

  沒錯,李雲楓作為華夏人,是典型的東方人身材,論體型確實要比這些白人壯漢要小一圈,看上去很像軟柿子。

  不僅如此,李雲楓的眼角還注意到,在他的身後,不知何時又跳出了幾個不懷好意的壯漢,他們當中有幾個人的手裡甚至有手槍!

  果然是米國,連小混混都能輕易搞到槍枝。

  至於這夥人的目的,已經不言而喻了!

  「嘿嘿,來獵物了!」

  一位站在前方的壯漢,臉上露出了獰笑,走了過來,其他的混混們也跟著他一起,把李雲楓給圍了起來。

  看著周圍這些壯漢,李雲楓並沒有任何反應,這些人看似兇殘,但都只是普通人,對於受過丑角訓練的李雲楓來說,他們太弱了!

  不過,出於善良的本性,李雲楓並沒有馬上出手,教訓他們,而是開口說道:

  「我知道你們要做什麼,但我還是勸你們收手。」

  然而,這話一出,卻引起了這些混混的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哪兒來的傻子?」

  「你就一個人,我們有這麼多!」

  「你以為你是那隻蝙蝠嗎?」

  「乖乖把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交出來!」

  那位持槍的混混,甚至把手槍囂張地頂到了李雲楓的後腦上,還鬆開了保險,做出一副隨時要殺死李雲楓的舉動。

  到了這種程度,李雲楓嘆了口氣,自己該說的話都說了,可惜對方並不領情。

  那麼就對不起了!

  就在這一瞬間,李雲楓動了,那位持槍的混混甚至沒有反應過來,他的身體就飛上了天空——被李雲楓一拳打飛。

  是的,對付這些混混,根本不需要出絕招,以李雲楓現在可以單手舉起一噸的力量,只要一拳就能將對手轟飛。

  眼看著一位同伴被李雲楓轟飛,其他混混當場就傻了,他們根本就沒料到,原本十拿九穩的搶劫行為,竟然顛倒了過來。

  獵人反而成為了獵物!

  短短几秒之後,隨著最後一個混混被李雲楓轟中胸膛,發出骨頭碎裂的聲音並倒在地上之後,這場戰鬥就結束了。

  丑角對自己的訓練非常有用,尤其是肌肉反應的訓練,令李雲楓無需思考,僅憑本能反應,就能夠躲開這些混混的攻擊。

  李雲楓最後看了一眼周圍躺倒在地的混混們,便打算邁步離開。可就在這個時候,他的腳碰到了混混掉落在地的手槍。

  忽然間,一個美妙的計劃,映入了李雲楓的腦海!

  「對了,我可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