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九章 趙公子的『真誠』【四更,欠更償還】

  「這首歌我要了!」還未等蘇辰走出錄音室,趙星就狠狠的揮動了一下手臂,仿佛是在堅定他的決定一般。

  站在趙星身邊的程亞華同樣眼中放亮。

  其實算起來,這是他第一次真正聽到蘇辰在唱一首歌。

  雖然也曾聽到過蘇辰的那盤錄音磁帶。

  但是和此時真正看到蘇辰唱歌根本是兩回事兒。

  特別是音質的問題。

  在這般頂級的錄音室里,那無損的音質,聽起來簡直就是一種享受。

  以程亞華的眼光來看待蘇辰的話。

  程亞華只想說,如果蘇辰願意從事歌手這一職業的話。

  那蘇辰的大火將不是問題!

  要知道蘇辰本身就是一個創作型歌手!

  本身就十分優秀的創作才華,再加上這近乎無可挑剔的演唱功底。

  蘇辰不火才是天理難容的。

  這首《老男孩》如果由蘇辰來進行演唱的話,程亞華絲毫不懷疑他有爆火的可能……

  但是趙星也是真的財大氣粗,用一千萬來求購一首歌。

  即便是財大氣粗如程光音樂傳媒公司,也不可能為了一首歌花費這麼多。

  特別是這首歌的詞曲作者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學生。

  哦不,也不能這麼說。

  畢竟已經有個一首《我相信》墊底,蘇辰的詞曲價值已經上去了。

  但是想要讓他的價值達到恐怖的五百萬一首,一千萬一首卻是不可能呢。

  即便像港城或是寶島的詞曲大家想要拿到這個價格也根本不可能!

  畢竟行業規則放在那裡呢,即便是業內最頂尖的詞曲價值也不會超過一百萬!

  但是蘇辰兩首歌的價值卻一首高過一首。

  先是一首五百萬,蘇辰自己沒有樂意出售。

  只是賣出了一個翻唱版權。

  結果呢?

  自己自己都還沒有發布專輯,只是歌曲的翻唱版本的專輯發售之後,竟然就在短短四周時間裡創造了一張白金唱片!

  而後現在第二首歌出手就是一千萬!

  當然了,也就是趙星這個錢多的燒手的,又極度渴望成名的富二代才有這個財力和興趣花費這麼大的代價去購買一首歌。

  但凡是正常一點的人,都不可能出這麼大的代價去購買這首歌。

  即便是程亞華,真正見識到了蘇辰的優秀。

  如果趙星不願意出錢買這首歌的話,程亞華頂多也就是出個九十九萬來買這首歌。

  畢竟他也算是行業內的頂尖音樂人了。

  作為行業大亨,自然不能夠帶頭打破行業規則。

  但是趙星不同,他雖然也是資深的音樂人士。

  但是他卻有錢啊!

  他玩音樂真的就是因為喜歡!

  為了他喜歡的東西,他願意為之付出更多的東西。

  而且他也說了,一千萬求購一首歌,這還不是上限。

  如果蘇辰想要溢價的話,他們還能再談。

  這個溢價要是少於一百萬,都對不起他趙大公子的身份!

  也就是說趙星求購一首歌的心理價位,起碼也要在一千一百萬以上!

  但是蘇辰並不是貪得無厭的人,一千萬一首歌可以賣了。

  也就是趙星在求購價格上大氣。

  不然的話,蘇辰未必樂意去花費那麼大的功夫去幫趙星去『找』這麼一首歌。

  「蘇先生,如果方便的話,我們現在就簽合同吧,我這就打電話讓律師擬定合同,錢我現在就讓人給你匯過去。」趙星已經有點迫不及待了,生怕自己晚了一點就和這麼一首優秀的歌擦肩而過了。

  蘇辰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

  兩個人很快就敲定了相關事宜,就等律師帶著合同過來正式擬定合約,然後進行歌曲的易主了。

  而作為地主的程亞華只有眼饞的份兒,但是他也不打算什麼都不做。

  等這首歌到了趙星手裡,那趙星肯定也得進行這首歌的推廣、打榜,最後進行專輯製作。

  這些都在『程光音樂傳媒公司』的業務範圍之內,程亞華自然不會做過。

  只不過除此之外,程亞華還是將複雜的目光投向了蘇辰:「蘇先生,您真的不考慮一下在音樂界發展一下嗎?從您的創作能力和演唱能力來看,您絕對有成為現象級歌手的潛力……」

  但是蘇辰卻用一句十分搪塞的話來揭過了這個話題。

  「程總,我已經江郎才盡了。」

  程亞華:「……」

  趙星:「……」

  我信你個鬼啊!

  江郎才盡了?

  這話在好久之前有人說過的?

  應該就是在中午飯之前吧?

  但是吃完中午飯之後,是誰用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就又寫了一個有大火潛力的新歌?

  並且不僅有歌詞,連配樂都沒有浪費一點時間的當場製作出來了。

  這叫江郎才盡?

  你是不是把大家當傻子了?

  但是很顯然,蘇辰可能是看不上那一點點收益。

  畢竟他現在隨便寫首歌都價值千萬,當個歌手想賺取上千萬的收益需要多久?

  程亞華想通透這一點之後唯有苦笑了。

  蘇辰著實是有點貴了。

  貴到讓他想要向蘇辰買歌都提不起那個精神了。

  畢竟剛剛趙星已經花費千萬從他手裡購買了一首歌的版權。

  這時候他想要從蘇辰手裡購買一首歌,恐怕也不會低於這個價錢吧?

  即便蘇辰手裡所創作出的歌曲很優質。

  但是從一個生意人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的話。

  他只能說不值得。

  畢竟在製作發售的時候,他們本身也需要承擔不小的成本。

  程亞華想了想只能放棄了向蘇辰買歌的想法。

  ……

  趙星辦事很利索。

  在簽完合同的一瞬間,一千萬的轉帳就已經完成了。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蘇辰的手跟趙星握在了一起。

  買賣雙方的都滿意,那才是真的滿意啊!

  而趙星在購買了蘇辰這首歌之後,也解去了後顧之憂。

  《我相信》這首歌的原創作者並未發行歌曲,反倒是趙星這個翻唱者不僅將這首歌給發布了,更是還出了專輯。

  則是一個遭人詬病的事情。

  他現在因為《我相信》這首歌火的了一時,但是卻不能永遠的火爆下去。

  他必須要找到其他足夠優秀的歌曲來維持他的名氣。

  所以為此他不惜花費千萬也要讓蘇辰幫他再寫一首歌。

  還好,他的『真誠』打動了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