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結合分析

  「同時呢,所有的菸頭都是一個牌子,與垃圾簍中的煙盒相符。」宋何又拿出當年遇害採辦家屬的筆錄與對應周邊商鋪的走訪記錄:

  「遇害採辦的家屬說,他菸癮比較大,自己抽的話是一天一包。而且周邊的商鋪也說,遇害的採辦在他那裡買過香菸,基本一天一盒。」

  「兩邊一對應,我們幾乎可以確定,那些菸灰缸和垃圾簍中的菸頭確實都來自於遇害採辦的煙盒。」

  「但是這裡又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遇害的採辦當天外出的時候,難道一根煙都沒有抽嗎?或者他出去辦事的時候,也不向別人遞煙嗎?」

  「如果他外出的時候抽過煙或者遞過煙,那麼為什麼房間中遺留的菸頭還能對的上數字呢?」

  程傑想了想猜測道:「兇手和採辦抽的是一個牌子的香菸?」

  「對。」宋何指著照片中的菸頭:「我們都知道,每個人的吸菸習慣其實是不一樣的。而這種不同,從點菸的那一刻起就開始體現了。」

  「而在照片中的這些菸頭,大致能看出三種個人風格習慣。」

  眾人聞言面面相覷,只覺得這些菸頭看起來幾乎一模一樣,哪有什麼區別。

  「一看你們就不研究這些。」宋何見多了這種表情,不以為意的笑了笑。

  一旁的周凱聞言嗤笑一聲:「一般正常人也不研究這些。」

  程傑等人見狀不由得輕笑幾聲,紛紛集中注意等待宋何的下文。

  只見宋何點了點投影上的菸頭照片,解釋道:「一般抽菸呢,大致就是點、抽和熄三個階段。從這些菸頭上,我們看不到點這個階段所留下的痕跡,但還是可以針對抽和熄來分析一下的。」

  說著他特意放大了一支菸頭,分析道:「這支菸頭呢,過濾嘴部分保存相對完好,說明抽它的人在熄滅時並沒有使勁摁。」

  「同時,這支菸頭殘留的菸葉卷部分較長,過濾嘴部分的口水痕跡則較短,所以抽這支煙的人,持煙的方式應該是用食指和中指的指根部位夾住了煙。」

  「而我注意到採辦的食指與中指的指根部位有被香菸熏炙的痕跡,所以這支菸頭應該是遇害的採辦留下的。」

  說罷,宋何又將另外一支菸頭放大說道:「這支菸頭殘留部分較短,且抽菸的人在熄煙時是用兩根手指捏住過濾嘴用力摁滅。」

  「口水痕跡雖然與採辦的相似,可是照這個殘留長度來看,他應該是慣於用食指與中指的指尖部分夾煙。」

  說著宋何又放大了一根嚴重扭曲的菸頭:「這個在熄滅的時候就更暴力一些了,並且它是被人用三根手指捏住用力摁滅的。」

  「還有就是他殘留的長度相較其他兩種是最短的,抽它的人很可能最後是用大拇指與食指的指尖捏住過濾嘴,抽了最後一口才將它摁滅的。」

  眾人照著宋何所說的細節仔細觀察,卻依舊只能看出一點點痕跡,根本沒辦法細加分辨,欽佩之餘又不由得有些沮喪。

  「三種抽菸習慣,三種性格。」宋何笑了笑說道:「相比死者收入穩定又不太節儉的從容型抽菸方式,兩名兇手就顯得要摳門一些。」

  「然而我們需要注意一下,在垃圾簍和菸灰缸中搜集到的菸頭,從數量上看,屬於死者的卻並不是最多的。」

  「反倒是抽菸方式最摳門的那名兇手,在現場留下了占比最多的菸頭,這就很耐人尋味了。因為現場的菸頭全都屬於一個中檔偏上的消費水準的品牌,而他們又沒來的及處理贓物換取錢財。」

  「所以,這名兇手大概率平時就喜歡買這種煙充門面,因此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他是個貪圖享受又好面子的人,且菸癮較重。」

  「至於另外一個兇手,他所遺留的菸頭是最少的,僅有幾支,然而你們看他遺留在過濾嘴上的口水痕跡,是三個人中最少的。」

  「所以他抽菸的時候,很可能很少往嘴裡放,是那種點著了就不怎麼管的人。像這種菸癮不重還做樣子抽菸的人,要麼自身的生活條件比較好,不在意香菸所占用的花銷。」

  「要麼就是隨大流聽指揮的性格,別人給就抽,別人不給也無所謂。而看他能做出盜搶案件來,顯然是後者。」

  宋何將兩人的性格分別寫在了白板上,又將一段視頻放了出來。

  這是一段商場內的監控視頻,而看上面的時間和地點,顯然是二十多年前酒城發生盜搶黃金珠寶案件的那家商場。

  視頻中,兩名蒙著臉戴著手套的男子小跑著進入了商場,直奔珠寶櫃檯。

  其中當先的一名稍胖些的男子手持羊角錘,揮舞著砸開櫃面的玻璃後,抓起裡面的黃金首飾就往手中的包裡面裝。

  而另一名瘦一些的男子雖然慢了一步,卻也飛快的湊到胖男子身邊,伸手去抓黃金首飾。

  然而就在這時,胖男子似乎有些不高興,揮舞錘子砸開了旁邊的另一個櫃檯,然後就將瘦男子推了過去,並用手中的羊角錘指了一下旁邊的櫃檯,似乎在告訴他不要湊到自己身邊。

  瘦男子見狀,很是聽話的開始將旁邊櫃檯內的東西向包里裝,絲毫沒有脾氣的樣子。

  「視頻中的兩名嫌犯,就是殺害旅館老闆全家和同屋住客的兩名兇手。」宋何摁下了暫停鍵,將畫面定格後,先後指著上面的胖男子與瘦男子說道:「兩起案件中,這個胖的應該都是主謀,瘦的則是從犯。」

  「同時從他們的表現來看,胖嫌犯做事急躁大大咧咧,為人霸道喜歡指揮他人。而痩嫌犯呢,則剛好是順從他人的沒主見性子,恰好能讓胖嫌犯去指揮。」

  「這段視頻因為年代原因,錄攝的設備有些落後,所以能呈現出來的只有辦案過程,一些細節化的東西很難體現出來。」

  「但是呢,我們還是能從中獲得一些東西。」

  宋何說著將視頻中兩人的影像分別放大,然後指著他們的鞋說道:「在旅館滅門案中,兩名兇手留下的腳印,經判斷為兩雙運動鞋,特徵基本與他們在視頻中的鞋相符。」

  「也就是說,他們做完盜搶案件之後,就立即逃離了酒城,一路之上根本沒有更換著裝。同時,他們依舊攜帶羊角錘和匕首的行為,也說明他們從酒城離開後始終處在逃亡之中。」

  「那麼,他們向貴縣方向逃跑的行為,是深思熟慮預先設計好的逃跑路線呢?還是慌不擇路才來到這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