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一個卑微的請求

  沈大哥:

  對不起!

  當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希望這封信不會給你,以及你的生活帶去困擾。

  我出生在大涼山一個貧瘠的小山村里,作為家裡的第三個女兒,我的出生對那個貧窮的家庭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之後發生的一切毫無意外,我被遺棄了,然後又運氣很好的活了下來。

  14歲的時候,我被養父母賣給鄰村一戶人家。之後的那幾年,於我而言無異於地獄,因為我連死都無法自己做主。

  敏芬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看到這個名字的時候,你一定會很驚訝吧?沒錯,就是羅敏芬,那個在陸家幫傭多年,照顧過雲歌很久的保姆。

  敏芬從哪裡來,又是怎麼成功的避開那些人的視線出現在我面前的,無從得知。但對當時的我而言,她是我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敏芬問我想不想逃,我想。那時的我只有一個念頭,只要能讓我走出那扇門,那座大山,哪怕死在山門外我也是願意的。

  從村子到縣城只有幾十里山路,我和敏芬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才逃出來。那一個多月,我們一起吃野菜,一起喝雨水,攜手從野狗嘴裡搶食,背靠背躲在懸崖邊的山洞裡。距離最近的一次,村民手裡的鋤頭從我們的臉旁滑過。老天有眼,我們逃出來了!

  走出大涼山的那天,我和敏芬就分開了。

  我不知道敏芬是哪裡人,又去了哪裡,可從她開口問我要不要跟她走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這樣有想法有行動力的人,後半生不會過的太差。

  敏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曾跟她說,這輩子,我這條命是她的。

  所以當敏芬來找我,希望我幫她養大那個孩子的時候,我同意了!

  沈大哥,對不起,我自私的霸占了你的女兒,不但從未想過要歸還,還在知道真相後隱瞞了這麼久。

  對不起!

  我這一生,苦痛太多,囡囡是我生活里唯一的糖。

  你永遠沒辦法想像,當我筋疲力盡覺得快要活不下去的時候,有那樣一個香香軟軟的小傢伙甜甜的撲向我,抱著我的脖子說媽媽我好想你,媽媽你累不累囡囡給你捶背,那一刻,我心裡生出了怎樣明亮的光,和多少無畏的勇氣。

  沒有囡囡,那個名叫胡二丫的女孩子,大概已經死在臨城的護城河裡了。

  敏芬救了我的人,而囡囡,救了我的心。

  她們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沈大哥,從囡囡出現在我身邊的那一天開始,我再未覺得生活黯淡無光。

  我曾千百萬次的感謝命運帶給我這樣一個寶貝,這是上天對我的饋贈。

  看著她一天天長大,聽著她一聲又一聲叫我媽媽,我好像發現了生活的樂趣,也終於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生活並不完美,甚至還有一地雞毛,可我還好好的活著,我的囡囡每天都在發光,一天更比一天的優秀,我知足了。

  生活虧待了我前半生,可安慰了我後半生。

  我知足了!

  看著囡囡喜笑顏開的往返於療養院和俱樂部,看著她因為實現了夢想而神采奕奕,我覺得那是我前所未有的幸福。

  我甚至覺得,我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可以平靜理智的對待死亡了。

  囡囡一定會傷心,可傷痛會被時間撫平。

  我本以為生活會這樣平靜的繼續下去。

  直到那一天,我見到了雲歌。

  沈大哥,如果你見過16歲的羅敏芬,你就會知道,雲歌跟她有多像。

  一樣的明媚燦爛,一樣的堅韌要強,兩人連眼睛裡那束對生活永不妥協的倔強,都一模一樣。

  差點被胡家人找到帶回大涼山的時候,我沒怕過。

  囡囡幾度遇險差點危及生命的時候,恨意大過後怕。

  可見到雲歌的那天,我怕的要命。

  沈大哥,我不怕失去,囡囡已經帶給了我26年的幸福,我知足了。

  可我怕我的囡囡陷入當初跟我一樣的境地。

  一無所有。

  無家可歸。

  天地之間,孤零零一個人。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從未見過雲歌,這樣,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把那個秘密帶到墳墓里去。

  無人知曉。

  囡囡有愛她的媽媽,而我也從未辜負過她。

  可命運就是這麼愛捉弄人。

  沈大哥,我給囡囡和之躍做了親子鑑定,鑑定報告我也一併留給你了。如果你對結果存疑,可以自行鑑定。但是沈大哥,我懇請你:務必小心,不要讓我的囡囡察覺到,好嗎?

  這些天我想了很多,可仍舊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面竊喜,覺得這是老天爺對我的厚愛。

  在我死之前,在我的囡囡失去了媽媽之後,把她的至親還給了她,讓她不至於孤身一人。

  如果你們要她,囡囡多了真正的至親,你們找回了失散的女兒,皆大歡喜。

  真到了那一天,哪怕你們怨我自私,囡囡怨我隱瞞,我都沒關係。

  可我又忍不住的擔憂,萬一呢?

  萬一你們不要她呢?

  我不止一次的告訴囡囡,只要努力,每個人都有無限可能,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

  可有朝一日,我卻把囡囡的命運交到了別人手裡,讓別人來替她做決定。

  當年發生了什麼無從考證,可事實就是雲歌成了陸家的女兒,她是名正言順了26年的陸家小姐。

  哪怕陰差陽錯,雲歌是無辜的。

  可我的囡囡更無辜,更委屈。

  沈大哥,即便你最終決定不認囡囡,我也能理解,畢竟這26年承歡膝下的不是她。

  但是請求你,請求你看在囡囡是個好孩子,看在我對阿婆一直盡心盡力的份兒上,答應我。

  如果你決定要認回囡囡,請一定一定告訴她:請她原諒我的隱瞞!

  如果你決定一切保持現狀,那麼就把這個秘密忘掉,就當你從來沒收過這封信,也不曾知道過這個秘密,好嗎?

  一定一定,不要讓我的囡囡被傷害,被拋棄。

  這是來自一個母親卑微的請求,請你一定答應我,好嗎?

  求求你!

  ……

  溫素心跪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