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馨媛屁顛兒屁顛兒的跟著她家老闆,這些圖片上的食物看起來都很美味的樣子。
等老闆坐了她才坐下,桌面上浮現一張菜單。
「想吃什麼自己點。」劉驍明直接把菜單推到李馨媛面前。
對於自家老闆的隨和,李馨媛也已經有點習慣了,不客氣的拿著菜單直接點。
顫巍巍的從治療倉爬出來的葉白:自家主人最近怎麼一回事?主人尊貴的高冷呢?無視生命的冷酷無情呢?踩踏萬物的無雙霸氣呢?
仔細回想回想,再回想,自己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遭主人嫌棄了?可是自己什麼時候有這麼大的排面,能得罪主人或糟主人嫌棄後還能得主人親自指導的!
至於說欣賞才大力培養,他都跟主人這麼多年了,也不至於現在才欣賞。
嘶!輕微的抽了一聲冷氣。
摸摸三根肋骨,經過一個晚上,雖然已經治好了,肯定已經一點痕跡都找不到了,但是昨晚這三根肋骨斷成了18節呀,想起來還覺得疼。
這家店看起來真的很高檔很好吃,但事實上確實看著很高檔,其實不好吃。
跟李家的廚子差不多級別。
夾了一塊章魚塊,蘸上醬汁。
雖然餐廳廚藝不行,好在食材等級極高,蘸上醬後原汁原味也不算難吃。就是這價錢,能讓她每吃一口就體會一次心疼的感覺。
秉承著不浪費的原則,她不但自己吃,還夾了大半給她家老闆大人。
老闆大人表示,既然她喜歡,可以再點兩個菜。
嚇得李馨媛趕緊阻止:「夠了,我吃不了那麼多。殿下,你也快吃,你還一口都沒吃呢。」
問聞言,劉驍明便也順從的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
一入口,他便知道為什麼她要給自己加這麼多的,這是廢物回收呢!
從前他從未來這些飯店吃過菜,小時候是沒機會,後來是沒時間,也覺得沒必要。
之前跟著李馨媛嘗過李逸嵐做的飯菜,也吃過李馨媛自己的手藝。
這真是今天的一大敗筆。
「換一家店吧,這家店不怎麼好吃。」劉驍明冷著臉。
李馨媛:老闆大人挺嬌氣,因為飯菜不好吃就生氣。
換就換吧。
「殿下,那我們哪裡吃?」只要別餓著她就行。
「你挑。」
林棟的寵妹條例她都記著呢。後來又去查過星網上怎麼讓女孩答應嫁給自己,
女友出門要跟「從」,女友小脾氣要服「從」,女友錯了要盲「從」。這樣她才會開心
女友身心要顧「得」,女友花錢要舍「得」,女友生氣要哄「得」,各種節日要記「得」。這樣她才會願意嫁給你,願意待在你身邊一輩子。
如果兩個都加起來的話,她應該會願意待在自己身邊不離開吧?
可是他覺得最後第二點他辦不到,因為他不知道怎樣哄女孩子。
罷了,這一點以後再說,大不了別讓他生氣,那就不用哄了吧。
一邊默默的想著一邊看著李馨媛讓人把這些飯菜都打包。
然後又跟著李馨媛,兩人換到了對面的隔壁家,這家看起來高檔而華麗。
不出所料,還是失望了。
「味道不好。」劉驍明再次冷了臉。
李馨媛趕緊哄到:「殿下,其實其他的飯店飯菜可能也是差不多,要不我們將就著先吃點,等回去了我再給你做好吃的!」
都已經出來了,也不可能再回去自己做飯吃,想來其他飯店的味道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兩人只能將點的菜里的吃完,肚子勉強也飽了。
劉驍明黑著臉。
她肯定吃的不開心。
心情肯定沒有多好。
「有什麼想要的?」劉驍明淡淡的詢問。星網上說的買禮物送驚喜,他確實不知道她喜歡什麼,於是決定直接問。
李馨媛神奇的臉--
看到她的表情,劉驍明認真又重複了一遍:「你想要什麼?我買給你。」
「殿下,你為什麼要買東西給我?」生日禮物昨天就已經送過了呀。
劉驍明望著面前認真問自己的女孩,女孩圓圓的臉上圓圓的眼睛滿是問號。
有種手痒痒想抬手揉一把的衝動。
「我們是合法夫妻,所以我想送你禮物。」
手指動了動,看到女孩梳理整齊的髮型還是決定收手。
弄亂了應該會生氣吧。
要不,這個學的扎頭髮?
這樣以後就算弄亂了也可以幫她梳回去。
這個答案真是超出她的預料,他是不是忘了他們很快就準備離婚了。
「殿下,生日禮物我可以收,但其他的我不能收,不合適。」
「這顆星球上有許多新奇的商品,高貴的,奢侈的,從日用品到奢侈品都有,你都可以隨意挑選。」
「您今天帶我來這裡,不會就是專門要給我買禮物吧?」不會這麼閒吧?不是說是出來躲避刺殺的嗎!
沒想到劉驍明居然點頭了。
想到他之前說因為是夫妻,所以買禮物,老闆大人這是啥意思?
思考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問到:「殿下,你這是不打算跟我離婚了?」不會這麼離譜吧?
劉驍明再次點頭:「你可有必須離婚的理由嗎?」
這問題。
李馨媛歪著頭想了一會兒,再想了一會兒。
他身邊太危險,這算理由嗎?但這個說出來會不會被錘?
「我覺得我們身份不合適,門第不匹配。」
劉驍明:「我不挑。」
李馨媛:我謝謝你的不挑。
「我們沒有感情基礎,結婚還是要有感情才最好。」
「你之前說不需要愛情,我也不需要。」
李馨媛:……這話是她說的嗎?
好像還真是。
她怎麼早早的把自個的底給漏了!果然交淺言深要不得,昨天她一定是腦殼壞了,記住這個教訓,以後堅決不能再犯。
「殿下,你是為什麼呢突然又不想離婚了?發生什麼事了嗎?」
劉驍明搖頭:「沒有,我從來沒想過離婚,之前以為你喜歡什麼人,想跟人家結婚,所以才說可以離婚,如果你沒有特別喜歡的人的話,我覺得我們現在這樣挺不錯。」
不錯嗎?哪裡不錯?
有名分共享人家財產,包吃包住拿五份工資,男人常年不在,刺殺者有點多。
嘶,好像除了最後一點,前麵條件都挺不錯的。
至於最後這一點,聽養父母說,帝星炸了她都不會有事。
這樣一來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必須的要離婚的理由啊。
要不,算了?就這樣維持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