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家底跟橫財

  說到錢,宋青鋒就將自己的那件外套拿過來,裡邊還有一個夾層,將夾層拆開後,就從夾層里拿了一包錢出來。

  都是十元面額的大團結,一大沓,還有各種票,當然還有一張存摺。

  「這是家裡的錢,留些出來備用,剩下你拿去存起來,有利息的。」

  「一共是多少錢?」喬念瑤看他。

  「存摺里是一千,現金是一千三百塊錢。」

  喬念瑤意外道:「你工資那麼高嗎?」

  她從沒問過他工資的事,畢竟那時候還不熟呢,問這種問題太冒昧了,多少自己收著就行。

  「還好。」

  他的工資加津貼不是固定的,是有波動。

  他十九歲開始去當兵,起初並沒有存到什麼錢,因為大頭兵是沒什麼錢的。

  是後來火箭似的升上去,才有錢的,但因為家裡欠了不少饑荒。

  都是他那酒鬼老爹欠下的,當年為了還債,他娘甚至都把老宅給抵了。

  現在住的這院子在村尾,比較偏,起初就是個土坯房,是他長大後慢慢擴出來的。

  除了欠債,還有他小時候家裡勞動力不足,跟大隊賒糧食的欠款。

  十九歲去當兵,但從二十一歲開始,他才開始攢錢,今年二十七歲,攢了七年。

  期間還花費了五百塊錢娶喬念瑤,還有留給她的應急用的,以及置辦那些生活所需的物資花費了一筆。

  而且那時候他還特地買材料,把家裡這土坯房給修繕了一下,也花了一些錢。

  算上給幾個姑姑的孝敬,以及買菸酒拿去給老支書他們的。

  還有戰友們犧牲的,他會跟其他戰友湊一些錢讓拿回去,記不清了,但幾年下來數目也不小。

  而這次他完美完成任務,也是因公受這麼大的傷,所以他的首長也是為他申請了三百塊錢的獎金。

  加加減減算下來有兩千二百六十。

  戰友們也給他湊了一點,湊夠了兩千三百齊齊整整帶回來。

  每次戰友之中有出事的,他們都會湊,給戰友的家屬多送一些錢回去,也算是一點心意。

  以前都是宋青鋒給戰友湊,這一次,是戰友們給他湊。

  而宋青鋒手裡這兩千三百塊錢,這是多大一筆錢啊?

  前邊說過了,大米一斤一毛四,90粉一斤一毛六,85粉一斤一毛八,玉米面一斤才九分錢。

  就按照吃大米算,一個月吃上三十斤細糧也才花四塊二錢,這還是細糧的。

  但基本上捨不得吃細糧,換成粗糧就更多了。

  再算上偶爾還有其他油鹽肉蛋什麼的改善一下,一個人一個月七八塊錢生活費也是夠夠的了!

  這也是為什麼人家城裡人的工資,少的也就二三十塊錢,卻能養活一家幾口人的原因!

  當然了,肯定是拮据的,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光是這兩千三百塊錢怎麼著都能花個十多年。

  就這也還有每個月十五塊錢的補貼。

  等那時候孩子都長大了,像宋青鋒,當年他十三歲的時候都算半個勞動力了,十五歲開始,能頂得上一個勞動力!

  她若是願意留下,有這筆錢,她的確不至於太累。

  當然,宋青鋒之所以會把這錢拿出來。

  是因為喬念瑤毫不猶豫就把他騙大姑的事說了。

  她願意留下的態度,很堅決,甚至不帶一點猶豫。

  →

  而宋大姑也說了,她很不容易,自己去嫁人會受委屈,會被欺負。

  雖然宋青鋒跟她相處的時間還短,可一想到這個,心裡忍不住會隱隱刺痛。

  所以,他把錢拿出來了。

  這也是他的態度。

  喬念瑤當然也知道,把家底都拿出來了,這是想開,不趕她了。

  「我給你看樣東西。」

  說著就去把家裡存摺拿出來給他看看,「你看一下。」

  這存摺是她自己去開戶辦的。

  宋青鋒沒動,「你收著就行。」

  喬念瑤就打開給他看看家底,「你瞅瞅。」

  宋青鋒無奈,也才看了眼,見到那數字後愣了,「兩千?」

  「這兩千是我存死期吃利息的,我手裡還有三百多的余錢留著備用,沒存進去。」喬念瑤點頭。

  宋青鋒看她,「我就給你留了二百。」

  他以為這兩年來她沒動用那二百,給存起來了。

  本來是要多給她留些的,他不知道自己下次什麼時候能回來,手裡有錢她有啥事也能應對,但她不願意多拿,所以當時只留了二百。

  喬念瑤張口就來,「去年夏天,咱們這邊下了好一陣子的大雨,雨後我跟桂蓮嫂子吳嫂子她們上山里撿蘑菇,就意外發現了個被雨水沖刷出來的破匣子,裡邊有幾對玉鐲子,還有好幾條大黃魚。我就避開旁人給藏下來了,大黃魚跟其他玉鐲子都埋咱家後院裡,我給埋了,就只拿了一對玉鐲子,我後來找了個時間,拿去城裡那的寄賣店當了,找小姑幫忙開的證明,小姑知道這事。玉鐲子當的錢我就都存在這存摺里。」(此處參考年代電視劇人世間周老三在寄賣店賣傳家寶玉鐲子賣了一千多,別再讓我解釋那個年代有沒有寄賣店玉能不能賣了,謝謝大家)

  山里自然是沒那種鐲子大黃魚撿的,有估計也輪不到她。

  空間裡拿出來的。

  空間中大把的頂級好玉,她只是拿了幾對相較普通的出來,就其中一對,就換這麼多錢了。

  空間還有很多的金條,規格大小不一,囤了不少在空間呢,她感覺那得上千斤,只是都不好拿出來。

  但趁著他沒在家,給家裡弄點橫財可不是壞事。

  他回來了錢已經在存摺里,金子玉鐲子也都埋在後院裡,來歷還不是隨便她說?

  之所以不多存那是因為在時下這個大環境,人家工資一個月普遍才幾十塊錢,當然老師傅會多不少。

  但賺的跟存的那是兩碼事。

  家裡存摺上能有兩千塊錢存款,這是不得了的事了。

  也是夠夠的了。

  再多就多少有點說不過去了。

  至於為什麼要讓住在城裡的宋小姑知道這事,那是因為沒辦法。

  去寄賣店寄賣東西可不是拿進去就行的。

  若是賣主寄賣東西的價錢在二百塊錢以下的話,那麼把戶口本子拿出去給對方看看就行。

  小額度的問題不大。

  但賣主寄賣的東西價格在二百以上,那就屬於是大額度的。

  就要把寄賣者的戶口本子,乃至於家庭住在哪裡這些個信息都得記錄下來。

  除了這個還要有居住街道開的證明,要不然就是工作單位給開一個證明,為寄賣者的人品做擔保。

  最後才是寄賣者寫一份保證書。

  保證東西是正經途徑得來的,並不是以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