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新被弄得有點緊張。
自打進迷宮後,他就在被這夥人(尤其白幼薇)使喚來、使喚去。
他不是不願意被使喚……就是,就是……呃,怎麼說好呢,就是感覺怪怪的,他們為什麼會放心一個小孩子呢?
不怕他把事情搞砸嗎?
潘小新認認真真看了看地圖,指著一處,猶豫的說:「這裡……這裡可以嗎?凱旋路這裡位於迷宮邊緣,而且有很多居民樓,如果貪吃蛇來了,我們也能有地方躲……」
「就這兒吧。」白幼薇一錘定音,扭頭問沈墨,「哥,你覺得呢?」
沈墨點頭,「嗯,可以。」
潘小新瞪著眼看他們。
就這麼草率的決定了?
真的?
確定?
不開玩笑的說?
「愣著幹嘛?」談笑拍了把潘小新的小肩膀,「小鬼,帶路啊~」
「……」潘小新默默扶了扶書包肩帶,拿好地圖,朝目的地走去。
一路順利。
偶爾遇見小怪物,都是零散的幾隻,趁著沒有分裂繁殖,很容易解決。
有時附近傳來震感,大家便躲進路邊房屋裡掩護,蛇通常只沿著街道覓食,不大會進入室內。
走走停停,距離凱旋路越來越近。
說實話,白幼薇挺佩服這小孩。因為在她看來,城區建築變成這副鬼德行,看上去實在沒什麼差別,可是潘小新居然能準確的識別出每條路、每座建築物,空間感和方向感超乎常人。
有好幾次她都懷疑小孩走錯路了,用目光詢問沈墨,沈墨遞她一個「放心」的眼神。
她很驚訝。
不過,轉念想想,能在這種惡劣環境下存活至今的小學生,除了運氣以外,本身自然也具有一定實力。
好比她這個瘸子,能遇見沈墨當然是種運氣,可她自己難道就一無是處嗎?
當然不!
白幼薇無聲的翹了翹唇角。
這就是她喜歡遊戲的原因,它不會因為你年紀小,或是年紀老,或是瘸了腿,或是任何原因而拋棄你。
玩偶遊戲,給人痛苦的同時,也永遠給人機會。
別人看遊戲,是絕望與殺戮;
她看遊戲,是鮮花,是露水,是陽光,是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樂園。
……不,等等。
除了這裡。
白幼薇嫌棄的皺了皺鼻子。
這迷宮,是真噁心!
……
抵達凱旋路後,潘小新完成了帶路任務,接下來由沈墨勘察地形。
沈墨選了一個住宅小區,綠化區域的外牆似乎就是迷宮最外層。
他們用潘小新書包里的麻繩做成套圈,綁了一隻小剝皮怪,扔在院牆附近啃肉,人站在二樓陽台上,牽著繩子,遠程遛狗一般,想讓它啃哪兒,就帶帶繩兒。
怪物一邊啃肉一邊分裂。
數量越變越多,牆上的爛洞也越來越大。
一切順利極了,他們唯一需要警惕的,就是在街頭徘徊的貪吃蛇——
蛇很容易被剝皮怪的腥氣引來。
沈墨永遠是最機警的那一個。
他察覺到震動近了,便收了麻繩,提溜起剝皮怪去小區門口做誘餌。
他很擅長這種聲東擊西的戰術,每當貪吃蛇聞著味兒想進小區覓食,他就會牽著剝皮怪去逗它,引得蛇團團轉,轉半天圈也吃不著一隻怪物,越餓越瘦。
而小區裡的院牆,已經被剝皮怪啃爛、啃穿!
隱隱可見白光。
白幼薇感嘆:「原來這麼容易呀。」
可現在的問題是……
他們該怎麼穿過上百隻剝皮怪,到達出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