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9章 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
楊毅挑著擔子回到崇賢坊自己家中,推開小門後對著裡面招呼了一聲:「我回來了。」
裡屋傳來幾聲咳嗽,算是回答了他。
十二年前,楊毅跟著道士袁天綱走出了終南山,來到大唐京兆府,也叫長安城。袁天綱說,長安城是普天下最大的一座城,住在這座城裡的人比天上的星星還要多。
楊毅不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但他覺得肯定沒有長安城裡的人多。
他跟著袁天綱在長安城裡閒逛了兩年,這兩年中也讓他見識到了袁天綱不是個一般的道士或道長,因為他認識的人太多了,而且都是很厲害的人。
他們都稱呼他天罡子袁天綱,而且這些很厲害的人都非常尊敬他。
這兩年裡,楊毅不知道該怎麼找自己是誰,他就只能跟著袁天綱四處亂走,也許有別人認識他呢?結果兩年下來一無所獲。
原本他還是要跟著袁天綱去大唐南邊的,卻被留了下來,留在了長安城。
十年前他跟著袁天綱去羽林衛大將軍、盧國公程知節府上,被程大將軍一眼相中。因為楊毅的個子很高,比一般大唐人高出不少,也比大多數羽林衛驍勇個子高,而且楊毅不但高還很壯,長得也是相當排場,程大將軍認為把楊毅放在自己的大將軍衛隊裡會很體面。
於是,楊毅就莫名其妙留在了長安城,莫名其妙成為了羽林衛的扈從小校。袁天綱獨自去了南方,他說他要去蜀郡。
程知節以為自己撿到了寶,但他很快就後悔了,因為楊毅除了長得排場,其他什麼都不會,而且還很笨,學都學不會。校場演武的時候,楊毅連羽林衛的伙夫都打不過。
伙夫還沒有楊毅挑擔子的扁擔高。
能識字算是個稀罕事,程知節讓他在府衙里抄寫往來文書,可那一筆字難看得等於是在逼著摔他臉上。
可程知節還不能趕楊毅走,因為他給袁天綱拍過胸脯子。
所以楊毅就以一個長得很體面的廢物之名,在羽林衛大將軍府上整天混吃混喝。
但很快程知節就知道了楊毅不是廢物,相反他是個大才。
從前周和前齊的時候,打仗就主要靠騎兵,到處都是馬,然後就開始流行打馬球。前隋也打,到了大唐更是打得不亦樂乎。
大唐各將軍府之間不但自己打,還和來訪的吐蕃跟突厥馬球隊打。
馬球是大唐的第一運動。
打馬球都是要好馬,大宛馬和大食馬最好。可養馬很費錢糧,養一匹好馬比養兩百個楊毅這樣的羽林衛還費錢。
後來大仗打完了,朝廷養不起這麼多馬,好馬都給了李靖、李績和侯君集他們,因為他們要打高麗和突厥,還有吐谷渾。別人不打仗了,就不需要那麼多馬了。
馬少了,很多軍隊就玩不起馬球,反倒是那些有錢的商人們自己專門組織起來的馬球隊越來越多。
程知節是個馬球迷,最多的時候他的羽林衛里有三支馬球隊,實力都很霸道。可後來好馬都老了或者死了,朝廷也沒再給羽林衛補充。
想想也對,一個以朱雀大街為界,負責長安縣內城保衛的羽林衛要那麼多能野戰的好馬乾什麼?有一些能騎著走的駑馬和馱馬就行了,平時還能拉個貨什麼的,而且吃草就夠了。
大宛馬和大食馬要餵精豆子和雞蛋,楊毅這樣的羽林衛一年到頭也吃不上幾個雞蛋。
可駑馬和馱馬上不了馬球場,它們就幹不了這活。
程知節的馬球玩不成了,馬球馬球,沒有馬你還玩個球。程知節氣得整天在府里找茬罵人錘人。
有一天他嫌楊毅是個笨蛋,要錘他,楊毅說:「大將軍,你別忙打我,我給你出個主意,應該比馬球好玩。」
楊毅喜歡看馬球,雖然他連馬都騎不正,可他覺得馬球很熟悉,為什麼熟悉卻說不上來。
程知節沒錘他,楊毅說:「不用馬,咱們羽林衛可以用腳踢。」
程知節又要錘他,楊毅抱著頭說:「你先試試行不行,不好玩再捶我也不遲,反正我也跑不掉。」
程知節覺得他無恥的樣子很有自己年輕時的神韻。
試試就試試,這玩意兒叫蹴鞠。
楊毅把蹴鞠的風流眼改成了球門,球也變得比蹴鞠和馬球都大一點,藤條編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縫結實。
還是用的馬球場地,楊毅把每邊20人分成三排,他給分別起名叫前鋒、中場、後衛,門口站一個門官。楊毅本來把這個叫門將,程知節說:「將錘子將,將軍才能叫將。」
所以只好叫門官,門官是20個人里唯一能用手接球的人。
楊毅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對這個如此熟悉,而且無師自通,仔細想想他連蹴鞠都從來沒踢過。
程知節把這個叫『新蹴鞠』。他是武將出身,天下大亂時開始跟著張須陀到處砍人腦袋,所以程知節說自己以前讀過書,楊毅並不相信。
楊毅說:「大將軍,不管新舊,只要叫蹴鞠那就跟你沒關係了。只有起個全新的名字,大唐人才能都知道是大將軍你發明了這個新玩意兒。」
程知節說:「哪個驢日以後再說你是笨蛋,老夫拿斧子劈他。」
楊毅說既然拿腳踢,乾脆就叫足球。程知節本來想說叫『程球』,想了想覺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麼好事,也就沒張嘴。於是,這個新玩意兒就叫了足球。
楊毅對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會踢。上去撞不過別人也跑不過,好不容易逮住能掄一腳,結果球沒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飛去了樹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還閃了腰。
還是個笨蛋。人家其他羽林衛兩天下來就踢得有模有樣了。
足球不需要馬,也不需要高明的騎術,門檻降低了很多,但因為參與感更強,反而比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為界,西邊是長安縣,東邊是萬年縣。長安縣是羽林衛,萬年縣是金吾衛,金吾衛大將軍是鄖國公殷開山。
老程都沒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衛和金吾衛幾乎同時火了起來,然後在整個長安城就火了。
長安人愛玩,現在城裡每天都有好幾場足球比賽同時在踢,聽說有商人和足球的發明人程知節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長安城正規化,搞成循環比賽,他們把這叫聯賽。
程知節覺得楊毅真他娘的是個人才,為了獎勵他,就給他說了門媳婦。大將軍做媒,自然是大戶人家的女子。
聚仙樓的確是長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蘿姬是聚仙樓的胡女,金髮碧眼高鼻深目,她說她在家鄉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賞不來,都覺得她有點丑。蘿姬說她的家鄉在很遠很遠一個叫蘿曼科詩山的地方,是被人買來再賣到大唐的。
長安人都不知道蘿曼科詩山在哪裡,但他們都叫她蘿姬,就是蘿曼科詩山來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來也沒名字。
長安人覺得蘿姬長得醜,但都承認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樓里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後,蘿姬老了,跳不動了也變得更丑了。聚仙樓嫌留著她礙事,要把她賣給販豆子的腳商當暖床。
腳商們不挑食,而且為了行商方便十幾個人習慣只帶一個暖床女人。暖床的一晚上根本忙不過來,一般很快就被折騰死了。
在驕傲的大唐,胡人很不值錢,還不如牲口。
程知節喜歡馬球、喜歡足球,也喜歡胡旋舞,還是個憐香惜玉的大將軍。他看了好幾年蘿姬的胡旋,很可憐她,就說:「我給你找個老實人,你嫁過去好好過日子吧。」
羽林衛沒有比楊毅更老實的人了,所以兩年多以前蘿姬就成了楊毅的媳婦,他也從程府的柴房裡搬到了崇賢坊。老程很仗義,給他在這裡買了一個沒有院子的小房子。
可能因為楊毅是山里人,和長安人不一樣,他一點也不覺得蘿姬丑,反而認為她挺好看,所以他就很喜歡這個媳婦,對她很好。
但蘿姬賣藝這些年落下了一身病,嫁給楊毅不久後就越來越嚴重,漸漸地連起床都很困難了。
蘿姬說:「毅郎,大唐不好,大唐只有你好。蘿姬今生無法好好服侍你,如果有來生,我必定報恩。」
楊毅沒有去想來生,因為他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蘿姬說:「我的家鄉在蘿曼科詩山,如果你將來路過那裡,毅郎,記得把我的骨灰帶回家鄉,蘿姬來世報答你。」
楊毅讓她不要胡說八道胡思亂想,然後給她餵了半罐子湯藥,再服侍她重新睡下。
隔天晚上,楊毅從大將軍府下值回到崇賢坊,進家門時蘿姬沒有用咳嗽回應他。
她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