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縣一百零五級官吏

  下班後碼了幾個小時字,累了,換換腦子,寫個西晉州、郡、縣三級政府的架構,之所以弄這個,是因為我發現有些讀者在用東漢的官制套西晉。

  或許是三國比較熱門吧,大家對那時候的制度比較了解。

  但我要說,西晉官制確實有很多與東漢相同,但畢竟演化了魏、晉兩朝,改動不小了,不宜生搬硬套。

  先從縣一級開始。

  一、主官名號曹魏時期,諸縣令秩干石者,第六品;縣令相六百石者,第七品;諸縣長令相,第九品。

  西晉時期,諸縣令秩干石者,第六品;縣令相六百石者,第七品;諸縣長令相,第八品。

  《北堂書鈔》七八引晉令:「縣千戶已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為令,不滿此為長。』縣為國者為相。

  因此,縣一級最高長官的名號有三個:長、令、相。

  二、職權縣令,職掌一縣,職事最煩勸農、勸學、訴訟、收稅乃至兵權等等,全部由縣令做主,比後世其他王朝的縣令權力大太多了。

  比如,後世其他王朝縣令沒權處決囚犯的。但西普的縣令長「操刑殺之柄......令長斷獄不但不待牧守覆案,且有上湯殺囚之俗也。」

  再比如,西晉的縣令還有兵權,這又是其他王朝縣令所不具備的廠「令長之職,於縣事無所不綜,兵政自不例外。」

  有的縣令,會加將軍號,這是三國以來的老傳統了。

  呂蒙,以平北都尉令廣德長,後拜偏將軍,領尋陽令。

  本書中出現的喬智明,當縣令時加珍寇將軍。

  南朝宋沈攸之,起為龍將軍、武康令。

  南朝齊蕭赤斧,出為建威將軍、錢塘令。

  南朝梁沈璃,起為建武將軍、餘姚令。

  等等,不—一列舉。

  簡單來說,至唐代,縣令的職權就被閹割了不少。到明清,繼續閹割,百里侯難副其實,縣令之職也沒有魏普時被人看重了。

  三、縣佐吏1、丞諸縣令秩千石者,第六品,其丞、尉第八品)縣令長相六百石及以下者,皆第九品。

  目前可以考證到的是,西晉還是置縣丞的,《晉書》提及:「范廣為堂邑令丞, 這是西晉末年的事情。

  東晉有沒有縣丞,不好說。

  南朝宋《宋志》:「(晉)後則無復丞,唯建康有獄丞。」

  2、尉官品參照上條。

  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

  洛陽置六部尉。

  江左之後,建康亦有六部尉,至遲晉成帝咸和六年(332)時已有七部尉,自此未變七部尉:江尉在三生渚,西尉在延興寺後巷,東尉在吳大帝陵口,南尉在草市北,北尉在朝溝村,左尉在清流溪孤首橋,右尉在沙市。

  3、方略吏縣置方略吏四人,無品,吏職,但「不與縣吏主簿功曹等同列,而與縣尉另成一節。」

  縣丞(官)、縣尉(官)、方略更(更)皆為一縣之「上佐」,縣令無權自辟。

  四、縣屬更1、 綱紀類功曹、廷(只有西晉有,東晉沒有)。

  2、門下類主簿、錄事史、主記室史、門下史、門下書佐、門下干、門下游徽、門亭長、門下議生、門下循行等等,不—一寫出了。3、諸曹戶曹、法曹、金曹、倉曹(東普時可能已改名倉督監)、賊曹、兵曹、獄曹、獄小史、獄門亭長、都亭長、驛更、勸農、校官豫等等,不一一列出。

  以上所有「屬吏」,全由縣令自辟,朝廷不管。

  這些屬吏全是一種役,沒有工資。

  《晉志》、《宋書·謝方明傳》、《徐裕傳》、《梁書·安成王秀傳》等都提到了這些更員是沒有工資的,以至於刺史、太守看不下去,上奏朝廷為他們討錢,不成功,梁安成王「簡府州貧老單丁更,一日遣散五百餘人」,「百姓甚悅」。

  當縣吏成了一種苦差事,變成了「力役」,大概是因為有油水的都被豪強占了,剩下的要自己貼錢上班。

  五、特殊職位1、關谷塞道諸尉,第九品。

  這個只有在該縣有關隘的時候才會設立,歸縣令管,有兵。

  這又是西晉縣令權力大的佐證之一。至少在唐代,開元六上關、十三中關之類的關隘,縣令無權管,也指揮不了駐紮於此的兵,明清就更不用說了。

  2、縣參軍縣令加將軍號時置。

  完。

  有空再寫郡、州級別的官吏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