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上紓廑慮之時,楚王、公孫宏也在密斟。
「這個何雲鶴,年紀輕輕,竟是滴水不漏!」公孫宏語氣輕鬆,甚至帶幾分欣賞,「倒是有點出乎意料了!」
「倒要見一見何某,」楚王皺眉,「我還不信了,真攏不過來?」
略一頓,「先不說這個——你說,我席上既鬧了這一出,我那位阿嫂,會低下頭過來求我嗎?」
公孫宏搖頭,「若無何某,皇后極可能為大王所屈,既有此人在左右,難了!」
楚王罵道,「蠅蚋聒噪!早知如此,就先派人除了姓何的!」
公孫宏心說,您剛剛還說「攏」,轉頭就要「除」,臉變的夠快呀!
主君類似言行,公孫早已習慣,笑一笑,「我想,若無何雲鶴,皇后也未必有請大王入覲的魄力。」
楚王一怔。
想了一想,「也是——」
「聽李肈的口氣,似乎確是何天的首尾——不說他了,咱們現在咋辦?」
「仆以為,去楊之後,誰主朝政,關鍵在一個『勢』字。」
「勢力?」
「不錯,勢力;不過,不止於勢力。」
「怎說?」
「必須造成這樣一種局面——」
「倒楊,出力最巨者,大王也!功勞最巨者,大王也!起最關鍵作用者,大王也!」
「一句話,倒楊,大王領袖也!」
「這就是『勢』!有了這個『勢』,『論功行賞』也好,『出於公議』也罷,朝政,都不脫大王的掌握!」
「還有,這個『勢』,無論如何,不能叫淮南王掌握了去!」
楚王一拍大腿,「我明白了!」
「至於阿允……哼!他別想過來分我的功!」
公孫宏繼續,「『勢』亦勢力,為達成此『勢』,必有足夠勢力不可——要聚有心有力者於大王麾下。」
「宗室?朝士?」
「當然是宗室!」
「朝士,真正有聞望者,如衛伯玉、張茂先,咱們支使不動;沒聞望的,投過來也派不上大用場。」
「宗室就不同了——那是天然的大義名分!」
「好!」楚王快速的轉著念頭,「我想到一個人——東安公繇!」
「我這位三叔,有股子狠勁兒,同我脾性很對,一向處的好!」
「另外,吃他外祖的掛落,一直不得意,一定樂意跟我做大事的!」
「明天一早,我就去訪他!」
東安公司馬繇,宣皇帝孫,琅琊武王司馬伷第三子,因此楚王稱他「三叔」;司馬繇外祖諸葛誕,當年起兵造司馬昭的反,此所謂「吃他外祖的掛落」。
*
兩日後,淮南王允入覲。
淮南王從騎二百,步軍三百——這個數字,較從楚王兵馬者,剛剛好少了一半。
同一天,從楚王入覲的六百步軍,抵埠洛陽,楚王親自去碼頭迎接。
本來,這只是「善撫士卒」,未足為異,但因為當天淮南王入覲,不少人就嘀咕了——
同樣是「迎接」,難道你不更應該去迎接你弟嗎?
淮南王入覲的流程,同楚王一模一樣:
先謁廟,再入宮,太極殿西堂叩賀新君。
出太極殿西堂,赴弘訓宮,給皇太后請安;之後,轉式乾殿,帝、後設家宴,為楚王洗塵。
但在宮外,就不一樣了。
楚王入覲,長史公孫宏拜訪何天;淮南王入覲,何天拜訪淮南相劉頌。
何天拜訪劉頌,不僅是做出「籠絡淮南王」的姿態,也因為,劉頌本人,亦是個絕對值得「籠絡」的對象。
此君漢廣陵厲王胥之後,司馬昭闢為相府掾,奉使於蜀。時蜀新平,人飢土荒,劉頌表求振貸,不待報而行,由是除名。
武帝踐阼,拜尚書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訟,累遷中書侍郎,守廷尉。在職六年,號為詳平,時人比之張釋之。
後轉河內太守。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轉為浸害,劉頌表罷之,百姓獲其便利。
尋以母憂去職。服闋,除淮南相。
在官嚴整,舊修芍陂,年用數萬人,豪強兼併,孤貧失業,劉頌使大小戮力,計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從其「閥閱」可看出,雖出身名族,但民之疾苦,常縈於心,不避豪強,不憚逆鱗,真正既清且能!
還有,他是自有書記以來,中國最出色的律法專家。
這樣一個人,如何不「籠絡」?
籠絡劉頌這樣的人物,絕不是拍幾記馬屁、戴幾頂高帽就成了,我到底占了穿越的便宜,曉得你最大的「爽點」在哪裡?
何天非常誠懇,「冒昧造訪,實有疑惑求解於高賢。」
「不敢,請侍郎賜問。」
「今朝臣務以苛察相高,讞問或有疑議,輒各立私意,乃至刑法不壹,獄訟繁滋!」
「天愚見,刑書之文有限而舛違之故無方,故有臨時議處之制——然恐奸吏因緣,得為淺深!」
「……如之奈何?」
「子公律法大家,必有以教我!」
劉頌字「子雅」。
只是「子公」二字……嘿嘿。
原以為何天來訪,自為商討倒楊事宜,沒想到一開口,「商討」的,居然是刑法?
而「臨時議處」的題目,又正正是己最念茲在茲者?
劉頌眼中放光,「洞見時弊!——雲中白鶴,名下無虛!」
「慚愧!」
劉頌略一沉吟,「近世以來,法漸多門,令甚不一,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奸偽者因以售其情,居上者難以檢其下,事同議異,獄犴不平——雲鶴,你說的沒錯!」
由「侍郎」而「雲鶴」了。
「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頌以為,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窮塞,故使大臣釋滯;事有時宜,故人主權斷。」
「主者守文,若張釋之執犯蹕之平也。」
「大臣釋滯,若公孫弘斷郭解之獄也。」
「人主權斷,若漢高祖之戮丁公也。」
「天下萬事,自非此類,不得出意妄議,皆必以律令從事!」
「然後法信於下,人聽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矣!」
何天默謀片刻,點頭,「『主者守文、大臣釋滯、人主權斷』——可為十世法!」
略一頓,「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子公,你這一主張,實乃鑄刑書以來之最大成就!」
劉頌目光霍的一跳,「『罪刑法定、援法定罪』」——精闢之至!精闢之至!」
「雲鶴,此八字,可為百世法!」
「天受教於子公耳——」
頓一頓,「大事之後,今日教誨,請子公付諸刀筆,上奏朝廷——天以為,本朝律讞,當全盤託付於子公!」
公孫宏來訪,何天一句實在話不肯拋;造訪劉頌,卻是主動封官許願了!
「抬愛甚矣!」劉頌緩緩說道,「然,頌當仁不讓!」
「子公不讓,社稷幸矣!」
今天——永熙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算是一個劃時代的日子:
中國的法律,自此確立「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原則。
較之西方,整整早了一千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