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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警官在被負責《人臉識別系統後台管理》的技術部門告知「就找不到他所提供的『那個趙星』的任何信息」之後,他的思維就有些凌亂的。
因為在他眼前,是確確實實的看到過兩個『連人臉識別系統也無法區分的人』,若是此人是屬於查無音信息,『除非此人就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可是那可能麼?李警官這吐槽式的唯一推斷,也只能是在吐槽時去想想,他自己就完全沒有當真。
按照李警官的看法,此人除非是很早就辦理過其自己的銀行卡,並且後來又沒有去完善過對其銀行卡的身份綁定認證,故而就沒有被『人臉識別系統發現系統中存在的這個bug;要不然在進行身份綁定確認時,此人就會立刻被判定和另一個『趙星』撞臉的,就算是他的名字也是叫『趙星』,那『另一個趙星』也會被銀行系統通知『為他新辦了一張卡』,那麼另一個趙星就應該知道,現實中是有一個人和他完全撞臉的人;而從今天現場發生的情況來看,另一個趙星對此是完全的不知情。
還有一種可能,此人是從國外偷渡過來的,那麼此人又該以什麼為生,只說任何單位給他發工資時,都同樣需要他去銀行辦理工資卡的,而銀行通過人臉識別系統給他辦理工資卡的時候,肯定也會通知『那個在人臉識別系統中已經備過案的另一個趙星』,那麼那另一個趙星是肯定也會知道『有人是和他完全撞臉的』,所以李警官不認為會存在這種可能性。
也有可能,這個偷渡客是自己帶著錢來,不需要再去打工掙工資,那麼他既然這麼有錢,又是標準的華夏人的特徵,完全可以以正常的手續、申請進關的,難道他還有其它的什麼難言之隱麼;看其今天的一身行頭,他應該是在旅遊。
不過最讓李警官想不通的是,這人為啥會提供一個被『人臉識別系統的運營單位』認為是完全虛假的信息;另一個疑慮是:這個自稱『錢包和身份證都已經丟失的人』為什麼沒有再和自己聯繫,他是不是去別的單位進行『掛失』了。
從理智上來考慮,李警官更偏向於認為『這其中最主要的一點,肯定是人臉識別系統那邊出了差錯』,但人家又不承認;而他作為蹊蹺事情的發現者,就還得對於被自己所發現的問題給出個判斷結論;職業的責任感以及工作準則,都要求他對於被自己所發現的問題,不能就這麼的不了了之。
他先是將被人臉識別系統所判定的『趙星』的特徵,與公安系統中的各種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進行比對,沒有發現任何與此『趙星』有牽連的信息;這至少是可以證明一點:此『趙星』沒有犯罪記錄,不是個對社會有直接危害的犯罪分子。
即然此人不是對社會具有迫在眉睫的潛在危險,李警官就按部就班的對此事起草了一份電子版的『事情報告』,遞交給了所長,這裡邊詳細的列出了他自己的相關查詢情況,並指出了問題的所在:存在一個身份信息不在人臉識別系統中、並和另外一個人完全撞臉的華夏人,並附上了他給『趙星』拍攝的那張全身照片。
所長在看了他的這份事情報告之後,也挺重視,他倒是可以直接安排手下的工作人員、對轄區內所有的賓館、旅社進行排查,但他可不能保證『對方一定會住宿在自己的轄區內』,為了避免耽誤事,他直接將李警官所提交的這份電子版的『事情報告』轉發給了分局局長,並附上了他自己對此事的建議。
那個分局局長對此事的看法,倒是和這個所長的觀點差不多,在詳細的閱讀了那個『事情報告』的內容之後,他直接就將此電子文檔轉發給了市局局長,並在附言中建議市局局長:在全市範圍內查詢此人的下落。
市局局長對於下屬的專門提交的這份電子文檔,還是很認真對待的,他在查看了文檔內的內容之後,也認為應該查找出此人、把問題搞清楚。
不過鑑於『嫌疑人並不是屬於危險的犯罪分子』,也不屬於犯罪嫌疑人,局長對於排查等級做出了如下規定:通知全市所屬的各個賓館、旅社,若是發現有這樣一個人入住,在不驚動、不騷擾對方的情況下,立刻打電話告知李警官。
因此,在當天中午11點20的時候,市區所屬的各個派出所都收到了市局的這份通知,然後經由他們,全市的各個賓館和酒店,也都隨後收到了這份警民聯繫通知,通知中附上了被李警官拍攝的那照片,並告知:此人在進行臉部掃描時,會被顯示為『趙星』。
趙星入住的這家賓館,是早班工作人員收到的這份通知,她在中班工作人員前來接班時,也把列印出來的這一紙通知交給了對方,對方接到這份通知之後,也是立刻的認真看了;雖然那那份通知上並沒有說被協查之人是個罪犯,但這個工作人員也很重視,並且在值班期間,一直是惦記著這事,只不過直到她直到晚上9點多鐘時,也沒有見到有這麼個人前來住宿,讓她從主觀上就認為:這個人應該是去別家的賓館或旅社住宿了。
在接近10點鐘交班的時候,她丈夫打電話告訴她:她孩子和她丈夫因為瑣事在晚飯時吵架,然後她孩子就摔門而去,到現在也沒有回家,而且不接電話,讓她趕緊想辦法。
她當即也給女兒打電話,但對方不接,頓時讓她感到焦頭爛額了,以至於當晚班工作人員來交接班時,她忘了向對方轉交這個通知,而這個通知,又被她妥善的放在了一個文件夾里,晚班工作人員就沒有空去翻看。
當晚等忙忙碌碌的把女兒找回家時,已經是晚上12點了,也讓她沒有再想起來要通知晚班工作人員。
至於另一個趙星所入住的賓館的工作人員,在看到了警方的聯繫通知之後,就給李警官打了電話,李警官在了解了客人的穿著打扮之後,就知道這是那另外一個趙星,也就沒有再多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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