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那個蘭若
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晉王府的門檻越是難進,鄧芳和吳先生便越是想進,想得抓心撓肝,終於讓他們找到了一個機會。
這個機會就是先前想要引薦他們去晉王府卻沒有成功的那位仁兄告訴他們的。
馮擷英在五台山不辭而別,晉王府出事,晉王沒有得用的人,竟然派了袁綱去善後。
袁綱何許人也?
沒有真材實學、濫竽充數的江湖騙子。
鄧芳和吳先生認為老天爺都在幫他們,從龍之功就在眼前,他們就要發達了。
他們找到先前的那位引薦人,又是送禮又是說好話,那人實在是抹不開面子了,就給他們指了一條路。
同樣是晉王府的幕僚,姓鄭,在晉王面前雖然比不上馮擷英,但肯定比袁綱要強得多,這人的岳父就是黎城人,當年是岳父供他讀書,他對岳父非常尊敬。
剛巧那位岳父遇到一點麻煩事,鄧芳和吳先生幫他解決,就這樣搭上了鄭幕僚。
而這次的事,就是鄭幕僚讓他們去做的,鄭幕僚說了,王爺想看看他們的能力,他們可不能令王爺失望。
而那兩名女子,是鄭幕僚派來協助他們的,這兩名女子很厲害,對他們不假詞色,四人當中,吳太太是他們的頭兒。
何苒猜得沒錯,他們此番的任務就是行刺小昭王周堅。
沒來平陽之前,鄧芳和吳先生都覺得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周堅是個孩子,何苒和她的軍隊,就是草台班子。
看到這裡,何苒笑了,這兩個傻缺,鄭幕僚看中的就是他們是讀書人,且是黎城土生土長,又小有名氣,他們的背景禁得起調查。
至於晉王,恐怕壓根就不知道有這兩個人存在。
她拿著這兩人的供詞去見了馮擷英,問道:「馮先生可認識這位姓鄭的幕僚?」
馮擷英眼中閃過一絲厭惡:「鄭宣。」
何苒多機靈啊,一看就明白了:「這個鄭宣是專門給晉王做髒事的?」
「嗯。」馮擷英點點頭。
「他的岳家是黎城人,那他呢,哪裡人?」何苒問道。
「他是豫地人氏,十二歲時殺了自己的同窗,逃到黎城,改了名字,假稱是逃難來的孤兒,救了落水的魏小公子,因此入了魏老爺的眼,不僅供他讀書,後來還將女兒嫁給他。
他將過去的事隱藏得很好,後來還進了晉王府。
不過,沒過多久,晉王便將他在豫地殺人的事查了出來,他殺的那位同窗不是尋常百姓家的孩子,而是當地父母官的老來子。
晉王問他時,他毫不猶豫就承認了,並且願意把自己的這條命交給晉王。
晉王對鄭宣此人的評價便是,是個小人,但也是個狠人,用好了就是一把好刀。」
何苒感慨:「原來如此啊,我還真想見見這位鄭先生呢。」
馮擷英看她一眼,沒有說話,何大當家是有幾分變態在身上的。
接著,何苒又做了一件更變態的事。
她讓人放出了周堅遇刺身受重傷的消息。
晉王三番兩次假裝遇襲,她也會啊,只不過人家想要行刺的不是她,她沒有機會親自表演,那就讓周堅來吧。
消息通過鄭宣在平陽的探子很快便傳到了清苑,晉王也知道了。
據說,當時客棧里有人丟了一本價值不菲的孤本,刺客是被當做小偷抓走的。
因為是小偷,所以並沒有重視,在廊下候審的時候,周堅小孩心性,聽說抓到女小偷,就好奇地跑到前衙看熱鬧,小偷看到他,當場掙脫繩索,搶過衙役的佩刀,朝著周堅砍過去。
周堅身邊有多名護衛,將周堅救下,刺客被當場斬殺。
晉王眉頭動了動:「周堅沒死?」
鄭宣土頭灰臉:「是,沒死,但是下一次.」
鄭宣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晉王打斷:「還有下一次?這次已經打草驚蛇了,你還想有下一次?人竟然還能被當做小偷抓走,你不是說找了兩個黎城的讀書人做掩護嗎?怎麼這個報告中,連他們的影子都沒有,你找的人可不可靠?」
鄭宣其實也在懷疑了,這個報告中,通篇沒提鄧芳和吳先生。
還有就是,明知小昭王住在府衙里,重重保護下,像這種無關緊要的小偷為何還要送去府衙?
而那兩名女刺客,又如何會被當成小偷抓走?
只有一個可能,鄧芳和吳先生,其中一個叛變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兩個人全都叛變,投靠了何苒。
小昭王根本沒有受傷,這是假情報!
鄭宣能想到的事,晉王當然也想到了。
他自己都假裝了好幾次被行刺了好吧,這方面,他是行家。
人家這是將計就計,故意耍他們玩的。
這些年來,鄭宣替他辦了很多事,包括他大婚當晚的那次行刺,若是沒有鄭宣的安排,就不會那麼順利。
在閔氏女尚未動身來晉陽之前,鄭宣便悄悄將兩名女刺客安插到她身邊。
閔家沒落多年,直到太皇太后重新走到人前,閔家方才重又興旺起來。
而那位準晉王妃,也只是指婚時才封的縣主,在此之前,只是閔家的旁支,家裡很窮,陪嫁丫鬟都是臨時採辦的,鄭宣沒費力氣便將兩名年紀較小的女殺手安插進去。
這兩名女殺手,雖然只有十四歲,可其中有一個叫蘭若的,從八九歲時,便借著小孩子的身份在執行任務了,手裡都有多條人命,出手狠辣,冷酷無情。
晉王有些惋惜,那個叫蘭若的,是那麼多殺手中,唯一一個能讓他記住名字的。
雖有兩名刺客,但卻以蘭若為主,另一個為附,先動手的是蘭若,若她一擊不中,才會由另一個接替。
而蘭若成功了。
就在他和閔氏女喝交杯酒時,蘭若手中的短劍刺向的是他,而他借著與閔氏女手臂相交,讓閔氏女為自己擋了一劍。
這便是外面流傳的,晉王妃為救晉王香消玉殞。
蘭若被護衛當場制住,倒在血泊之中。
作為一位仁慈的王爺,他給蘭若留了全屍,讓人將她埋到亂葬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