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絕色(1)
劉經理手下的兩個年輕人,把列印好的合同,拿給阮青青看。阮青青說:「一起看。」往駱平江那邊遞了遞,他伸手接著,身體這才重新偏過來,兩人都不說話,一字一句看著。
劉經理笑道:「都是制式合同,放心,不會有問題。」
鄭濤也笑著說:「合同我都和戴主管柳主管過好幾遍了,青青,你也看看,還有什麼要求要加上的?只要能加,劉總肯定會幫忙的。」
機關都藏在話里行間,明明是對等關係,姨父卻說是對方「幫忙」,阮青青若真是個啥也不懂的大學畢業生,只怕也會這麼聽進去。
不過,確實就像劉經理說的,是制式合同,房屋產權面積、價格、買賣手續都寫得很清晰。兩個門面的單價是每平米1萬5千元,一共150平米,合計225萬。托養中心每平米2600元,一共1200平米,合計312萬元。兩處一共537萬元。約定簽訂合同後付款30%,過戶後付款40%,1個月內搬遷完成再付剩下30%。此外還有違約條件其他雜費結算等等。條款清晰簡單。
阮青青對本市的房產價格,只大概有個印象,粗一看,感覺是在她聽說過的市場價格範圍內,也看不出什麼問題。
劉經理笑著說:「我們是大公司,駱老闆也了解啊,付款很快,絕對不會有問題。每一筆款項都會按照合同,當然到時候你們叔侄怎麼分,就是你們的事了,哈哈哈!」
鄭濤笑道:「肯定是平分,該青青那份,我絕不會少她。」又看向阮青青,神色欣慰,壓低聲音說:「將近270萬,以後你在懷城的生活沒什麼後顧之憂,我也放心了。」
他們都看著阮青青。
阮青青放下合同,開口道:「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我還想……」
駱平江打斷她:「青青。」
阮青青本來已經想跳過價格,和他們談安置善後條件了,但駱平江一打斷,她立刻就明白:她做錯了。
駱平江笑得人畜無害:「劉經理,我和青青再說兩句話?」
「好啊沒問題,你們商量。」
駱平江又往阮青青的方向一偏頭,阮青青只得又湊上去,看著他近在咫尺的眼睛。他的音量所有人都能聽到:「就按照我們之前商量的、了解的情況,咱們把你的想法,也和劉經理、你叔叔說一說?」
阮青青不知道他什麼意思,但是很乖地點頭附和:「好。」
駱平江看著她清澈的、毫不掩飾信賴的眼神,忽的一笑,說:「要不我來替你說?」
「好。」
駱平江翻開合同,說:「合同條款整體是清晰規範的,責任權利劃分也沒有問題,但是有幾個地方,我們不能接受。」
他一改之前的輕笑隨意,語氣平靜篤定,但並不咄咄逼人,所有人都安靜聆聽。
「第一,價格。先說門面,這一片的門面價格,一般是在1萬5到3萬左右,但他們的門面,位置好,臨街,我看了戶型圖,也非常通透方正。1萬5低太多了,這不可能。」
「等一下!」劉經理連忙打斷他,哭笑不得地說,「駱老闆,不是這麼算的,他們的門面只有兩個,規模也不大,能做的生意也很有限,而且很舊了,都有二十年了,價格自然上不去。」
駱平江答:「門面從來都是看地段、格局。50平有50平的生意,100平有100平的生意,1000平有1000平的生意。都是按照單價賣,從來沒聽說面積影響單價。街口就是小學,後面是居民區,算是最好的地段。至於新舊,附近都是老房子,我剛才看過了,他們的房屋質量是最好的。再說了,就算更新一點,你們買下來自用也好,轉賣也好,肯定要重新裝修,有什麼影響?門面價格你們重新報一個吧,現在這個,真的不用談了。」
態度過於強硬,劉經理沒了聲,鄭濤發愣。旁邊那位女主管開口,聲音柔軟:「駱老闆,您這說得我們實在沒法做生意……」
駱平江理都沒理她,繼續說道:「第二。」
除了阮青青,屋裡其他人的臉色都變得不那麼好看。
阮青青突然有點想笑。
駱平江:「我看你們的買賣面積,是按照現有房屋建築面積算的。事實上,這院子裡還有一兩百平米的空地,都是宅基地,只要跟相關部門手續跑通了,也能建房子。這部分,你們沒算進去。」
劉經理:「那不能這麼算啊駱老闆!我們買下來是自用的,不會再推倒重建,所以當然只能按照建築面積算了!你買個住宅還有贈送面積呢。」
駱平江:「你說的這點能寫在合同里嗎?」
劉經理一滯。
「我開個玩笑,自然是不能的。我也聽朋友說,沿江一帶有整體開發計劃,今年可能就會公布實施,這一片的房價自然會水漲船高。你們到時候要重建還是要賣掉,都是你們的權利,我們絕不限制。但現在我們作為賣房,一方面要把這部分溢價可能適當考慮進去,另一方面,空地面積也要作價。青青她回懷城不久,不是那麼急著賣掉這塊地。」
招招打七寸,劉經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鄭濤突然插嘴:「這一片政府有整體開發計劃?」
駱平江:「八九不離十。我們的第三點要求……青青來說吧。」他側身看向阮青青,一隻手擱在桌上,另一隻手搭著椅子扶手。阮青青望著他輕鬆舒展的姿態,只覺得信心百倍。若說一開始阮青青對於這次談判還是雙眼一抹黑,在他這樣一番有理有據地全面壓制對方後,她已經可以鎮定自若地狐假虎威了。
阮青青說:「行,剛剛駱平江說的兩點,是我們成交的前提和基本條件。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善兒不是一個純商業性質的機構,承擔著社會福利責任,這也是中心創始人,還有我母親、阿姨的遺志。現在的十幾個孩子,不是物件,說送走就送走。一方面,如果成交,1個月的搬遷時間太短,起碼2個月。因為除了孩子,我們還有十來個員工需要遣散、安置。他們都不是因為錢,而是因為善心和責任心留在這裡工作。我希望給他們充分過渡時間,每個人都能安心離開。另一方面,你們公司是大公司,資源多,人脈廣,在全省都有影響力。如果有可能的話,我希望你們能夠給予我們一些社會資源上的幫助,大家一起想辦法,把這些孩子安置好。相信對於你們公司來說,這也是體現社會責任感和企業形象的突出事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