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你,你怎麼這麼說話?」
李有成沒想到李峰居然這麼硬氣,幾句話把他剛剛說的話全都懟了回來。
要不是來之前有了一點點的心理準備,剛剛他都會被氣死。
「大哥,你看看小峰,一點都不尊重長輩,怎麼可以讓他和長輩這麼說話啊!」
李有成見說不過李峰,只能端起長輩的架子來了。
「呵呵,有成啊,小峰是成年人了,也是我們家的當家主,做什麼事情自然是他自己可以決定的!」
李爸笑呵呵的說道。
剛才兒子說的那幾句話簡直是說到了他的心坎里了。
李爸聽著感覺也特別的舒服。
他心裡甚至在想著,兒子啊,你要是會說話就多說幾句,你老爸我很愛聽啊。
「大哥,你怎麼也這樣?那現在你們的意思就是不想把房子給我嘍?」
李有成咬著牙,惡狠狠的說道。
「可以給你啊有成,我沒說過不給你啊!」
「但是小峰說的對,你要是想拿回去,五萬塊錢肯定是不可能的。」
「作為兄弟,又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這樣好了,我再給你減免十萬。」
「一百八十萬,你要是能拿出這些錢的話,那房本你就自己拿回去!」
「至於合同,我也會當著你的面撕毀的。」
這棟房子的土地證是沒有過戶的。
所以,唯一能證明房子歸屬的,也就是當初的房屋轉讓合同。
只要合同沒了,那麼這房子依舊是李有成一家的了。
但是合同這麼重要的東西,當然不可能沒了。
李爸一直保存著。
當然,不是保存在老宅里的。
老宅被孫德忠一家人住了那麼多年,要是保存在這裡的話,估計早就已經被他們扔到哪裡去也不知道了。
合同一直都在李爸自己家裡,和存摺以及房本保存在一起。
所以,想要用的話,隨時都能拿到。
「一百八十萬?你們做夢去吧!」
「既然你們不肯把房子給我們,那咱們直接上法院去說吧!」
李有成祭出了最後的殺手鐧。
雖說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但是買賣宅基地本就是不合法的。
沒準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哦?你要去法院?」
聽到李有成的話,李峰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同時,臉上也露出了興奮的表情。
「沒錯,我要上法院?怎麼樣?你怕了?」
李有成的語氣有些得意。
他以為李峰是怕和自己上法院。
畢竟李峰現在也是有頭有臉的人了,為了區區兩百萬上法院,他臉面上也過不去。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旦事情鬧大了,肯定會有很多人站在他們這邊斥責李峰為富不仁。
這種事情要是變大了,恐怕最終會影響到李峰名下的那些公司。
所以,李有成才會用上法院來威脅李峰。
這絕對是非常好的辦法。
尤其是針對那些公司即將要上市的老闆,人家很可能會為了公司上市期間不鬧出什麼不好的傳聞,選擇用錢息事寧人。
但很顯然,李有成小看了李峰,也高看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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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怕上法院?」
李峰輕笑一聲,接著直接拿出手機打了個電話出去:
「喂,馬總,我家裡有套房子要拆遷,遇到點阻攔,你給我找個律師過來,我要打官司!」
寧晨集團現在養著一批專業的律師團隊。
這個律師團隊的實力非常強大。
迄今為止,律師團隊已經大大小小打了十幾場官司了,其中不乏那些頂級的公司和頂級的律師團隊。
但是,寧晨集團的戰果依舊非常驚人。
迄今為止,沒有輸過一場官司。
寧晨集團為了給員工最好的福利,還在公司樓下一樓開了一家必勝格披薩店。
所以,寧晨集團的律師團隊又被稱為尚海必勝格。
李峰直接讓馬斯龍給自己派一個專業的律師,當然也就是寧晨集團最厲害的律師。
只要他們出馬了,就算官司贏不了,也能拖得李有成傾家蕩產。
「好的李先生,我這就安排!」
馬斯龍不敢怠慢。
李峰親自打電話過來了,說明問題還是有些嚴重的,他必須要小心應對,派遣最好的律師過去。
哪怕只是一個非常小的案子,也要全力以赴。
「嗯,我等著,定位一會發給你!」
李峰淡淡的說道。
「好的李先生。」
「嗯!」
李峰說完,便掛斷了電話。
「好了有成叔,既然你要打官司,那我就奉陪到底了!」
「我的律師一會兒就會到!」
「你也儘快聯繫律師吧,咱們好早點對簿公堂將問題解決掉。」
「我估計一審肯定是解決不來的,初級法院肯定也不能解決。」
「基本上要二審、三審和中審了,估計還得上高級法院。」
「至於時間嘛,沒有三五年估計是完不成的。」
「不過你們家也不著家拆遷,耗著就好了。」
李峰笑呵呵的說道。
法院並不是李峰家開的,也不是李有成家開的。
打官司是需要流程的,不是說你今天起訴,明天就能對簿公堂。
也不是說一審結束不滿意,二審馬上就能開始。
一般情況下,拖個幾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峰當然是拖得起的,他財大氣粗,別說是幾年了,幾十年都能拖。
反正也不用他自己出力,找個律師全權代理就好了。
哪怕打個幾十年的官司,花個幾百上千萬,對於李峰而言都是小錢。
但是對李有成來說,那就不一樣了。
打個幾個圓,他可能還能堅持。
但是打一兩年,他的錢包就要被掏空了。
打個三四年,他們全家都要被拖進去拖死。
而且,一旦開始打官司,說明房子有糾紛。
有糾紛的情況下,那麼拆遷就會受到影響。
等到別人家拆遷都結束了,就剩下他們家還沒拆遷,那他們還能等得住?
拆遷並不是說越晚越好的。
等大部分人都拆遷了,人家也不會管你拆不拆了。
到了那個時候,可能拿到的賠償就會很少。
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
畢竟大家都指望著拆遷發財呢。
結果錢沒賺到,還虧了不少律師費,這誰能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