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28歲小伙竟遇到瓜中瓜

  正如某位作家所說,平靜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這句話在我們公司體現的那是淋漓盡致。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們公司歷年七一都有唱紅歌的活動。

  再加上昨天是建黨一百周年。

  所以這一次的活動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將地址選在了我們這裡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廣場進行。

  還請了各界的領導來看。

  又因為我的外貌比較精幹(也就是帥氣)。

  所以這次合唱,我當仁不讓的成了領唱。

  聽到安排的時候,我是崩潰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別的年輕人都是吃完晚飯帶著女朋友上街溜達消暑。

  最不濟也是三五成群擼串聊天把酒言歡。

  而我就得穿個白襯衫,抹個紅嘴巴站在台上當領唱!

  一想當時被路人圍觀的情景。

  我尷尬的能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來!

  於是乎,這樣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假,躲過了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時候,監工突然告訴我。

  因為昨晚活動結束的太晚,他發現了一個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鬧出私奔風雲的小主管和小鮮肉。

  這倆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僅如此,昨晚活動結束之後,兩個人一起去賓館過的夜!

  聽到監工的言語,我當是就懵逼了。

  好傢夥…

  https://

  這倆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愛,雙雙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後歷經坎坷,破鏡重圓…

  明明是見不得光的不要臉行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種打破世俗偏見也要在一起的愛情片的氛圍來!

  愛情片都他娘的不敢這麼寫!

  就在我震驚之餘,我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

  這倆人去賓館的事情,監工是怎麼知道的?

  想到這裡,我就看著監工,開口道:「哥,你咋還知道人家去賓館了?」

  「你看見了?」

  一聽我這言語,監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後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他親眼看到的,昨晚那倆人就在他前面。

  聽到這話,我的眼裡不由的閃過了一絲疑惑。

  小主管和小鮮肉倆人的事情拋開先不說…

  監工去賓館幹什麼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監工趕忙解釋說是因為昨晚唱的太晚,太勞累。

  家又離得比較遠。

  所以就近找了個地方對付了一下。

  兄弟們,什麼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這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光顧著吃別人的瓜,無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給爆出來了!

  想到這裡,我不由的暗暗感嘆

  玩還是監工會玩啊…

  吃瓜看戲勾搭閨蜜,這是一樣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領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