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死亡競技場(二十一)
手肘撐在餐桌上,久歌托腮看著對面的男人,越看,心裡便越歡喜。🎈🐠 ❻9𝔰hᵘЖ.ᶜ𝑜m ☯🍫
無論何時何地,他都能非常精準地戳中她的萌點和喜好!
果然啊~
是她數萬年前,就最愛的小跟班呢!
很快,一道又一道精緻的法式菜餚,擺在久歌面前。
餐桌都快放不下了,好在法餐分量少,能迭在一起。
這麼一家以貴出名的奢侈餐廳,有個小姑娘吃得大快朵頤,吸引了很多人注意。
久歌才不在乎。
眼皮子都不抬一下,悶著頭開始吃。
這副身體,就好像常年沒有吃飽過飯一樣,飢腸轆轆。
久歌甚至顧不上繼續欣賞可可愛愛的小跟班,只顧著乾飯。
這種法式餐廳,是約會聖地。坐在彼此對面,在朦朧的燈光下,聊著曖昧的話題,吃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種氛圍。
而久歌呢,全然不在意。
江淮看呆了會兒,唇角不由得勾起。隨後坐到女孩身邊,不時替她交替著餐盤。
吃完的,摞在一邊,遠點的,挪到眼前。
久歌吃的更加順暢。
飽食饜足後,桌上二十多個空盤,比臉還乾淨,她不優雅地打了個響嗝。
「飽了嗎?」江淮十分順手,遞上餐巾。♠🐳 ➅9sħ𝓤א.ᶜⓞ๓ 👻👤
久歌揉了揉鼓鼓的小肚子,「飽了飽了,肚子要炸了。」
這副身體的胃很小,她倒是想再多吃點了,但條件不允許呀!
「喝點果汁,順順。」小姑娘擦乾淨嘴巴,江淮又貼心地遞上一杯果汁。
久歌正好渴著呢,笑眯眯地接過,「謝謝~」
她笑得很甜。
齊劉海下,一雙黑白分明純粹如嬰孩般的大眼,彎成月牙。
皮膚白皙無暇,在午後陽光的照耀下,透出淡淡的粉紅,猶如杏花瓣一般。
身上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很陽光,充滿朝氣,一點都不像他在資料里所了解到的,那個自卑的、敏感的、怯懦的女孩……
只不過,這件校服似乎穿了很久,藍色的地方洗到發白,袖口有些許磨損、起毛……
「吃好了嗎?」
「恩恩!」
「走吧。」
他說著,站起身。
久歌這才注意到,他的餐盤還在另外一邊,乾乾淨淨地……好像從始至終,都是她一直在吃,他只是看著,偶爾幫她把面前餐盤摞成小山……
「那個,你不吃嗎?」
「不餓。」
江淮是個不喜歡多說廢話的人,做什麼事,也都直截了當,簡單明了。
她吃飽了,還有其他事要做,就懶得在這裡浪費時間。🎅😾 ❻9𝐒𝐇𝓊𝔁.c𝕆爪 🐉♧
久歌卻坐在那裡,沒有動。
眨巴著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像一隻小流浪貓似的,幼小、可憐、無助……
但,能吃!
江淮微不可察地牽動唇角,「又要幹嘛?」
這話問出,似乎挺不耐煩的。
但是配合著一臉寵溺的表情,就變了個味道。
「無家可歸呀!大佬,要不要收留我?」
久歌可憐巴巴地說出這句話。
神識中的狗子!!!∑(Дノ)ノ:【!!!】
震驚!
素來天不怕地不怕,大佬本佬的大魔王,竟然有一天,楚楚可憐地向她的小跟班求助?還管人家叫大佬?
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崽啊!螞蟻競走了十年了!你清醒一點!你看看他是誰?江淮!你的小跟班!上古時期就跟在你屁股後面的小跟班!你怎麼能……唔唔、唔唔唔!】
狗子發現,自己竟然說不出來話了!!!
自從大魔王解封了所有記憶之後,對它簡直就是全方面制裁!
但是把它禁言,還是有史以來第一遭……
狗子委屈,狗子想哭,但是哭都哭不出來!
那就下線休息好了,反正它不想被塞、狗、糧!
然鵝,它發現自己進入不了休眠狀態……
這他媽才叫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淪喪吧?
媽噠!踹翻這碗狗糧!老子不想吃啊啊啊!
不想吃?
也得吃!
秀恩愛,沒有觀眾,多沒意思?
這個位面,小跟班是馬甲無數的大佬,那她也得有個人設呀!
無家可歸,被父母拋棄的可憐少女,然後遇到真大佬,做他那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挑,柔弱到不能自理的小、嬌、妻!
戲癮一犯,久歌硬是擠出幾滴眼淚,眼圈都紅了。
在心裡給自己666的同時,越發楚楚可憐地望著男人。
江淮:「……」
雖然,看著真的是個很可憐的無助少女,但為什麼……就莫名地有種違和感?
「走了,不然你結帳?」
他話音落下,女孩立刻站起身,背上小書包就往外走。
生怕落下一步,就要她掏錢似的。
那速度……
江淮搖搖頭,笑得越發無奈。
他這是招惹了個什么小祖宗?
哦不,戲精。
送進演藝圈,都能拿奧斯卡影后了吧?
結帳的時候,久歌躲得老遠,生怕這個和她還不怎麼熟的小跟班,會真的讓她結帳。
窮,真的窮。
這可能是久歌活了幾個世界,最窮的一次。
兜比臉乾淨,說的就是她了。
手機都是那種沒有什麼功能的老人機……
再想想孟久歌平時的生活,吃不飽,穿不暖,春夏秋一身校服,冬天就在外面加個棉服頂天了。
平時想吃什麼,更是奢望,孟茹絕對不會給她買。
其實風家不是沒有錢多養一個女兒,只是孟茹覺得孟久歌是拖油瓶,能給她一口飯吃就不錯了,還奢望什麼好的生活?
所以在風家的時候,家務是孟久歌做的,飯是孟久歌做的,碗還是孟久歌刷的……
看著這雙纖細的小手,實際上皮膚並不細膩,手指上還有凍瘡,就是冬天洗碗洗衣服的時候,孟茹不捨得給她用熱水,生生凍出來的。
這特麼是什麼絕世小可憐?
孟茹又是什麼奇葩老母親?
簡直了……
她養的不是女兒,而是一個免費的傭人,順便還能當保姆,24小時貼心照顧她的便宜兒子!
腦海中,有孟久歌的記憶。
久歌越想越覺得氣不打一處來!
她剛剛走的時候,不應該只掰斷風向明的手。
那女人,才是罪魁禍首,不應該放過的。
要不要……回去拔個蘿蔔什麼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