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西周的教育制度

  西周 (公元前11世紀一公元前770年) 是我國奴隸制社會高度發展的時期, 經濟上實行奴隸主貴族的土地國有制;政治上實行以宗法制為基礎的分封制度,嚴君臣、尊卑、上下之分,明父子、長幼、親疏之別; 思想意識上由重神鬼逐漸變為重人事,這就決定了西周統治者對教育極為重視和高度壟斷, 形成「學在官府」、「官守學業」的局面,政教一體,官師合一,以「明人倫」為教育宗旨,培養統治階級的治術人才, 即所謂「崇四術,立四教, 顧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❶。

  一、西周的教育政策和學制系統

  西周的學校集前代之大成,匯合各種學校構成一套組織比較完備的學制系統,《古今圖書集成》稱:「周承四代之制,立四學於京師,辟雍居中,東膠在左,瞽宗在右,虞庠在國之西郊,其在侯國之都者曰頻宮, 自鄉遂而下,則庠序並設。」不過根據古籍記載,內容頗多出入, 注釋更多分歧,我們只能綜合各家所述, 參照考古發現的西周文物,勾勒出西周學校制度的概貌。

  西周的學校,大概可分為「國學」與「鄉學」兩種。

  (一) 國學

  西周的「國學」是專為奴隸主貴族子弟設立的。據《禮記·王制》記載:「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叛宮。」可知西周的「國學」按入學年齡和程度分成小學、大學兩級,小學設在宮廷附近,大學設在近郊, 天子與諸侯的大學名稱各異。

  西周的銘器金文確有宮廷小學和大學的記載,可與古籍上的記載相參證。周宣王時的「師嫠毀」中有一段話: 「才(在) 昔先王小學, 女(汝)敏可事,既命女(汝) 嬰乃且(祖) 考嗣(司) 小輔。」這段銘文不但證明王室設有貴胄小學,而且也證明了古籍文獻中關於少傅和樂官記載的真實性。據郭沫若考證:「小輔當讀少傅。」再結合《大戴禮記·保傅》:「及太子少長知妃(配) 色, 則入於小學,小者所學之宮也。……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 學小藝焉, 履小節焉。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 履大節焉。」說明這類小學屬宮廷的貴胄小學, 其學生是王太子、公卿太子、大夫元士的嫡子等。《禮記·王制》說:「小學設在公宮南之左」,即把這類小學設在王宮附近,可能是為了貴胄子弟上學方便。王宮守衛長官師氏和保氏, 兼任小學師長。

  西周的大學有辟雍、大池、射廬等不同的名稱,都是周天子率群臣及學生習射和作樂舞的地方。《詩經》中的《思齊》、《靈台》、《振鷺》等篇章都載有辟雍或西雍。大概西周的大學建在四面環水的丘地上,「水旋丘如璧曰辟雍。」因四面有水似池,故曰「大池」, 因在國之西郊, 故稱「西雍」; 又因是陸上學射之所, 故又稱「射廬」。

  天子所設大學, 規模較大,分為五學, 辟雍居中, 又稱太學, 此外四周分設四學, 兼用四代之制: 水南曰「成均」,取五帝之學名, 習樂德、樂語、樂舞者居之; 水北曰「上庠」, 取虞學之名, 典書、詔書者居之; 水東曰「東膠」,取夏學之名,學干戈羽籥者居之; 水西曰「西雍」, 取殷學之名,亦曰「瞽宗」,學禮者居之。《大戴禮記》也載有天子五學之說:「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入西學,上賢而貴德; 入南學,上齒而貴信; 入北學,上貴而尊爵; 入太學, 承師而問道。」①

  諸侯所設的大學, 規模比較簡單, 僅有一學,因半環以水, 故稱「頰宮」,又名「泮宮」。說明西周的「國學」也具有明顯的等級性。

  (二) 鄉學

  西周的「鄉學」是按照當時地方行政區域為一般奴隸主和部分庶民子弟設立的, 規模比較簡單,只有小學一級。「鄉學」的制度和名稱, 古籍記載不一, 解釋各異。按《周禮》記載:「鄉有庠, 州有序,黨有校,閭有塾」;《禮記·學記》又說:「家有塾,黨有庠,術(遂) 有序」; 而《孟子·滕文公》卻只說:「周曰庠。」

  據《周禮·大司徒》記載:「五家為比,五比為閭, 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又按《周禮·遂人》:「五家為鄰, 五鄰為里,四里為酇(zàn),五酇為鄙, 五鄙為縣, 五縣為遂。」前者是指國的近郊而言,後者是指鄉以外的遠郊而言。鄉的學校主要是「庠」, 遂的學校主要是「序」。《學記》所說的「黨有庠」,《周禮》所說的「鄉有序」, 皆就近郊的鄉組織而言, 鄉和黨的學校都稱為「庠」。事實上, 西周不可能有這樣普遍的學校網,不能說當時教育已相當普及了。不過地方組織也有塾、庠、序、校之類的學校, 則是可信的。

  「鄉學」的教育對象主要是奴隸主子弟, 塾中的優異者可升入鄉之庠、序, 庠序中的優異者還可升入國之大學, 至於一般庶民子弟只能受到一些管教性的教化。據《周禮》記載:百里之內二十五家為閭,共同一巷, 巷首有門,門邊有塾,謂民在家之時, 朝夕出入恆受教於塾。如「晏出後者不得出,暮不持樵者不得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同巧拙而合習俗」。這不過是一種監督與訓誡。

  西周時的塾、校,可能不是真正求知識的學校。《爾雅·釋宮》說:「宮中之門謂之闈⋯⋯門側之堂謂之塾。」可見,「塾」的初義只是門側之堂。據《尚書大傳》卷五《略說》所云:「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傅農事。上老平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餘子畢出,然後皆歸。夕亦如之。餘子皆入,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輕任並,重任分,頒白者不提攜。出入皆如之。」可見,「塾」雖然也起著管理和教喻的作用,但還不是嚴格意義的學校。「校」也是一樣,按《公羊傳》的注釋說,這種「校」是選擇有高德的父老,在秋收之後到這裡來進行教化,似乎是一種「冬學」的性質,只在農閒時進行。此外,「校」與「學」的名稱也常互為應用,如鄉學亦可稱為鄉校。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所記鄭子產不毀鄉校的事, 鄭國的鄉學即稱之為鄉校。疏云:「校為學的別名。」還說「鄭人游於鄉校,以論執政」。鄭國人在鄉校里遊學聚會以議論執政的得失,這表明鄉校有一種「議政」的作用。鄭子產不毀鄉校的目的,也是為了保存鄉校這一「議政」的好傳統。西周鄉校中的所謂養老乞言合語之類, 也是保持這一好的傳統。

  根據上述情況,可以製成西周學校系統表1如下。

  二、西周學校的教師和教育內容

  (一) 官師一體

  西周的教育制度是政教合一、官師一體的,這是「學在官府」的重要標誌。這是因為: 古代的典章文物,如典、謨、訓、誥、禮制、典章,都藏於秘府,有專官執掌,唯官有書;禮、樂、射、舞所用的器具, 都藏於宗廟,由典樂官掌握,唯官有器,欲學者必就官而學, 因此學校教師都由官吏兼任。西周「國學」的教官,由大樂正總其事,下設許多官員分掌各職。據《禮記·文王世子》所載,有大樂正、小樂正、大胥、小胥、大司成、籥師、籥師丞、太傅、少傅、師氏、保氏等,大部分是正式樂官兼任貴族子弟的教師。「鄉學」的教官,由地方各級行政首長兼任,大司徒總其成, 並由退職的大夫和士任「鄉學」教師,「大夫七十致仕老於鄉里為父師,士七十致仕老於鄉里為少師」❶。

  (二) 西周的教育內容

  西周學校的教育內容涉及很多方面, 特別重視道德教育, 以「明人倫」為其核心。《禮記·王制》載:「春秋教以禮樂, 冬夏教以詩書。」《禮記·文王世子》又載:「春夏學干戈, 秋冬學羽籥」,「春誦夏弦……秋學禮……冬讀書。」又據《周禮》載: 大司樂教國子以樂德、樂語、樂舞; 師氏以三德、三行教國子;保氏教國子以六藝、六儀。「國學」與「鄉學」略有出入,據《禮記·王制》載:「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周禮》又載: 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所謂「鄉三物」即六德、六行、六藝。總之,西周國學的教學內容,包括德、行、藝、儀四個方面,而以禮、樂、射、御、書、數六藝為基本內容,其中詩、書、禮、樂稱為「大藝」,是大學的主要課程,書、數稱為「小藝」,是小學的主要課程。「禮」類似政治倫理課,是西周大學中最重要的課程。「禮」包括了整個宗法等級世襲制度、道德規範和儀節。《左傳·隱公十一年》:「禮者, 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這反映了「禮」的重要性, 是立國的準繩,具有國家根本大法的性質,關係到國家的前途與命運, 貴族子弟學會了「禮」,在政治活動、外交活動及道德生活中,行動才會合乎規範,站穩貴族的立場,顯示貴族的尊嚴,有利於任官和治民。大學中所教的「禮」,則是貴族生活中所常見的「五禮」: 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周禮·大宗伯》講「五禮」共36目, 皆邦國之重大典禮, 貴族子弟要從政必須習知熟悉。不僅要知禮、行禮,在儀容方面還要遵照一定的要求和規定。保氏還負責教「六儀」: 祭祀之容、賓客之容、朝廷之容、喪紀之容、軍旅之容、車馬之容。習禮儀不僅只講禮典,而且要實學實習, 反覆練習。「樂」類似綜合藝術課。「樂」的內容很廣,形式多樣。《詩經·鄭風·子矜》鄭玄註:「古者教以詩樂,誦之, 歌之, 弦之, 舞之。」西周大學由大司樂主持樂教,以樂德、樂語、樂舞教育貴族子弟。所謂樂德, 包括中、和、祗、庸、孝、友。所謂樂語,包括興、道、諷、誦、言、語。所謂樂舞,包括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七種樂舞。據《周禮·春官》載,王室的樂舞機構中自大司樂以下, 共有奏樂、唱歌、舞蹈及其他工作人員近一千五百人, 可見其重視程度。

  西周大學教育中強調「禮」與「樂」的密切配合。《禮記·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禮樂。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禮樂交錯於中, 發形於外, 是故其成也怪, 恭敬而溫文。」在三王時代規定必須用禮樂教育世子,樂用來進行內心精神方面的修養,禮用來進行外在行為方面的教育。禮樂涵養於內心而表現在外表,因此而融合成快樂、恭敬、溫文爾雅的風度。禮的作用在於約束人們的外部行為,具有一定的強制規定性; 而樂則重在陶冶人們內心的情感,使本來具有一定強制規定性的禮變為能獲得自我滿足的內在精神需要。這種禮樂教育在西周社會處於向上發展時期,確實對於改變社會習俗、穩定社會秩序、加強各諸侯國與王室之間的聯繫, 起了重要的積極作用。所以《樂記》認為:「移風易俗, 莫善於樂; 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樂教育成為西周六藝教育的中心。

  「射」與「御」是軍事訓練課。「射」是指射箭,西周貴族子弟到了入小學年齡,就要接受正規訓練,不能射箭的人,不能稱男子之職。「射」在國學、鄉學中都是重要的內容,都有一定的教練場所。《禮記·射義》說:「古者天子之制, 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天子試之於射宮, 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於祭; 其容體不比於禮, 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與於祭。」如果儀容、動作不合於禮, 節度不合於樂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數少,則不得參與天子的祭祀大典。何休《春秋公羊傳解詁》宣公十五年說:「形同而能耦,別之以射,然後爵之。」說明在賢能德行和其他技能相同的情況下,則以射箭技術高低來區別,授予優勝者一定爵祿。所以說西周對射箭的教練十分重視,射箭的訓練也十分嚴格,國學、鄉學都要為貴族青少年參與大射與鄉射準備條件。每年大祭之前要舉行射箭比賽, 選拔武士,儀式隆重, 並飾以禮樂。

  「御」是指駕車。《禮記·曲禮下》:「問大夫之子, 長, 曰能御矣; 幼,曰未能御也。」可見貴族子弟達到一定年齡就要進行駕車技術的訓練,並以能御、未能御區別長幼。駕車要沉著、敏捷、熟練,並能隨時配合射手,創造有利的射擊機會,所以說學習駕車要經過嚴格的訓練。

  「書」與「數」是基礎文化課。「書」是指書寫文字。「數」是指計算、算法。西周書寫的工具是刀筆、竹木,字體為大篆。西周已有供小學文字教學的字書。據《漢書·藝文志》載:「《史籀》十五篇。注曰:『周宣王時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又註:『《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這是中國古代教育史上記載最早的兒童識字課本,今已失傳。西周小學教育從識字、書寫開始。《禮記·內則》提出「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學書計」, 所謂「數日」即認識、背誦由天干地支組成的六十甲子,「學書」即學習書寫六十甲子,認識與書寫東、南、西、北方之名。西周學校的文字教學, 是按漢字構成的方法,以「六書」分類施教的, 使學生掌握每個漢字的字音、字形、字義。

  「數」的教學, 西周有很大發展。據考釋,西周時六歲兒童開始學數數,從一至十的數目。九歲兒童學「數日」,指學習記日法,先學甲子記日,然後再逐漸加深。十歲兒童開始學「書計」。所謂「計」,指一般計算能力的培養。首先要學習十進位的文字計數方法。這種計數方法在數學發展史上曾居先進行列。其次還要學習計算的方法。中國古代重要的計算方法——籌算完成於春秋戰國,但並不否認在春秋戰國以前就有簡單的算籌計數和簡單的四則運算。.

  《周禮·地官·保氏》提出西周六藝之數為「九數」。至東漢, 鄭玄又在注中提出了「九數」之目:「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不足、旁要」。學習以上九項計算方法,是較高的教學要求。「九數」流傳下來,經後人不斷補充、加工、整理,約到漢末三國的時候,才編成《九章算術》。西周的「九數」奠定了後來的《九章算術》的基礎,這表明西周的數學教學內容是比較豐富的。

  總上所述,「六藝」教育是西周教育的內容和標誌,這些教育內容都是由造就「修己治人」的治術人才的總目標決定的,它包含多方面的教育因素。它既重視思想道德,也重視文化知識; 既注重武備,也重視文事; 既要符合禮儀規範,也要求內心情感修養。「六藝」教育有符合教育規律的歷史經驗,對其後的教育家的思想產生了重要影響,對整個封建社會的教育也影響至深。

  三、西周的家庭教育和女子教育

  西周貴族很重視家庭教育。傳說「周妃後妊成王於身,立而不跛, 坐而不差, 笑而不喧, 獨處不倨, 雖怒不罵, 胎教之謂也」。說明西周時貴族家庭就注重「胎教」。

  《禮記·內則》記載了幼兒從出生到入小學之前的家庭教育內容:「子能食食, 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擎革,女攀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 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 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 教之數日。」可見西周家庭教育既注重知識教育,也重視品德與日常行為習慣的培養,而且能與幼兒的實際生活緊密結合。

  西周沒有專門的幼兒教育機構,國子與公卿貴族子弟可以選任專門的師保,一般子弟只能受到家庭教育, 父母就是幼兒最初的教師。

  西周時代重男輕女的思想就十分嚴重。女子在社會上和家庭里都沒有地位,也沒有受學校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幼兒從剛剛學會說話時起, 就強調男女有別,言行舉止,穿戴裝束都有明顯的界限; 七歲的幼兒,起居飲食就要嚴格隔離,男女授受不親; 十歲, 女孩就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為原則,不得已而出門時,必須以頭巾遮面。女子的品德以順從為原則, 因此要從小加以訓導,《禮記·內則》所載:「女子十年不出, 姆教婉娩聽從, 執麻桌,治絲繭, 織纖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筠豆菹醢, 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說明女子教育的內容也無非是烹飪、縫紉、紡織等家庭雜務,不必過問「治學」和「從政」的大事。由此可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思想由來甚久, 流毒深遠。

  四、西周學校的管理制度

  西周的學校教育,集虞、夏、商三代之大成, 形成比較完整的教育制度, 在學校行政管理方面也建立起初步的規程。

  (一) 入學年齡及修業期限

  入學年齡古籍記載不一, 大概是因學生身份不同, 而有先後遲早的差別。據《大戴禮記·保傅》載:「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 學小藝焉, 履小節焉。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 履大節焉。」按《白虎通》雲, 此大學之禮,系指王太子入學年齡而言。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 則為十三歲入小學,二十歲入大學,餘子為十五歲入小學,十八歲入大學。①入學年齡的差別是宗法等級制度的反映。

  修業年限, 古籍無明文記載,據入學年齡推算,小學當為七年, 大學約為九年。

  (二) 考查與獎懲

  按《禮記·學記》記載,西周已有一套分年考查的辦法,學生每年入學, 隔年考查,「一年視離經辨志, 三年視敬業樂群, 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 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考查中發現有不受教者,報告大樂正,大樂正報告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入學習禮以感化之,如不改變,王親自視學,以示警告,仍不改變,則遷送遠方, 終身不齒。

  「鄉學」的考查由鄉大夫負責,「命鄉論秀士, 升之司徒, 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升於司徒的選士和升於學的俊士,都可免賦役,稱為「造士」。「鄉學」也有懲罰辦法,發現不受教者, 司徒集合鄉中耆老於學中習禮以感化之, 如不改變,右鄉移於左鄉, 左鄉移於右鄉,再不改變,由鄉住於遂(郊),仍不改變則棄之遠方,終身不齒。❶在「國學」達到大成者或「鄉學」升於學的「選士之秀者」, 都報告於王,而升諸司馬, 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才,論進土之賢者, 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❷。可見,西周學校的考查是和官吏的選拔統於一體的,這也是我國長期封建社會一直遵循的原則。(三) 養老和視學西周以前的學校,除了兼作習射、習禮的場所外, 養老也是一項重要內容。西周更把養老與視學結合起來,天子和諸侯每年視學, 同時舉行隆重的養老典禮。天子視學每年竟多達四次。每次視學,當日清晨, 擊鼓集眾, 天子至,行祭奠之禮。次日行養老禮。天子、公卿、諸侯、大夫均應出席,先祭先老,然後宴請眾老,各就席次,獻酢致酒, 作樂歌詩, 舞文舞武, 即席「乞言」、「合語」,即向耆老乞求善言, 互議父子、君臣、長幼之道, 以興觀感。這種養老、視學制度,是為了表示統治者「尊年敬德」和「尊教重道」之意,同時又借「乞言修治」使青年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因為這些齒德俱尊的耆老們文化知識和生活經驗都很豐富,對於啟迪後進和傳播文化,都可以發揮特殊的作用。這套制度,在封建社會仍長期沿用,並有進一步的發展。總之, 西周的教育及各項制度,較虞、夏、商更為完備了, 雖有後儒誇大和美化的成分,但不能說全無根據。西周的教育及各項制度對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有著重要影響。

  思考題:1. 簡述「六藝」教育。2. 西周教育制度的概況和特點。

  ❶ 《禮記·王制》。❷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