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任重道遠,砥礪前行

  第421章 任重道遠,砥礪前行

  越往北行,天氣越涼,人煙也越稀少,有時空曠得就像天地間只有蕭飛逸一個人。

  他走過荒漠,聽到了敲打心坎的陣陣駝鈴聲。

  他走過農場,一個叫阿瓦伊的姑娘送上了香甜的奶茶和奶酪。

  他走過草原,逐水草而居的蒙族兄弟給他獻上了潔白的哈達和爽口的青稞酒,為他舉辦了篝火晚會,烤了整隻的肥牛、肥羊。

  他走過高山,一個打獵的大叔請他吃了一大鍋狍子肉,還給他帶了兩條風乾的鹿腿。

  ……

  越往北走,仿佛離江湖越遠了,平常那些殺伐也越來越淡了。

  一人,一騎,一劍,孤獨地闖著天涯!

  馬是老馬,劍是鐵劍,都是蕭飛逸從一個落魄的江湖客手中買來的。

  本只要價七十兩的兩樣東西,蕭飛逸給了他足足二百兩!

  那江湖客的妻子快要臨盆了,可他卻身無分文,只有這兩樣東西能賣。

  和他比,蕭飛逸至少還有錢。

  迎來朝陽,送走夕陽,一個個白天就這樣過去了。

  每當夜晚降臨仰望星空時,蕭飛逸總能想起很多很多。

  彎彎河小鎮的酒菜、煙花,還有雪中漫步時滿頭雪花……

  水妙蘭當時一聽說有情人都會在下雪時一起牽手迎雪,取白頭偕老之意,立馬照學照做,其用意再明顯不過了。

  還有在穀城縣的平常客棧,那一夜的獨處是那樣的讓人心旌搖曳!

  天階夜色涼如水,坐看牽牛織女星。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想到水妙蘭自然也就會想到白雪,她神奇地出現,又神奇地消失,也不知現在身在何方?

  朋友、兄弟、紅顏都成往事,留下的只是古道、西風、瘦馬!

  縱馬躍上一高山之巔,蕭飛逸抑制不住內心深處的情感,大聲呼喊:「妙蘭!!白雪!!」

  山谷中傳出滾滾的回聲:「妙蘭!!白雪!!」

  一連喊了幾十次,他才壓下自己濃濃的思念。

  ……

  玄機洞地處不咸山脈中,不咸山之名來自《山海經》,北魏稱不咸山為「徙太山」。

  不咸山南北走向兩千多里,東西寬八百多里,處處透著奇、秀、險,主峰素有「千年積雪萬年松,直上人間第一峰」的美譽。

  這裡有「疑似龍池噴瑞雪」的天池,也有「如同天際掛飛流」的瀑布。天池碧綠清澈,瀑布轟鳴如雷。

  這裡雖有奪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機的風景,可對蕭飛逸而言,滿眼望去卻儘是相思離愁。

  一路向北,溫度越來越低,路也越來越難走。

  按地圖上的標記,走到「殺風口」這個地方時,蕭飛逸才停下了腳步。過了殺風口就無人煙了,他必須在殺風口備齊所有東西。

  殺風口是個市集,方圓幾十里,由群山環繞而成。由於地勢平坦,是群山中難得的一塊平地,所以才有人在此定居,以躲山外的刀兵之禍。

  進山打獵的獵人和上山采參的參客也都愛到這補給食物和藥品。

  周圍的環形山有兩個大缺口,一位北,一位南。

  每年一入冬就會從北山口吹入奇冷如冰的風,吹在人臉上似刀割,謂之「冬風斬」,所以這個地方就被叫做殺風口。

  此時正是夏季,沒有冬風斬,可吹入的風仍像帶著冰碴一般,讓人感覺手腳冰涼。

  這個季節算是殺風口人氣最旺的時候,因為這個季節正是打獵和采參的大好季節。

  蕭飛逸選了一個叫「歸去來」的小店入住,裡面的人很少,顯得冷冷清清。他喜歡這個名字,覺得這個名字有一種漂泊歸來的味道。

  店主姓桂,名人到。姓是好姓,名是好名,他若不開店,都浪費「貴人到」這個名字了。

  歸去來雖小,可吃的東西真不錯,有山豬肉、狍子肉、野雞肉,還有泥鰍魚。由於氣候原因,這裡水果很少。

  最令蕭飛逸感到驚奇的不是肉類,而是野菜!

  這是一種說不出來的美味,咀嚼幾下,滿口芳香,味蕾里充斥著說不出的快感,狠狠地刺激著蕭飛逸的食慾,使他胃口大開。

  都說山中走獸雲中燕,陸地牛羊海底鮮,可這山裡的野菜與之比起來也絕不落下乘。

  每種小菜都要了一些後,蕭飛逸又要了一壇高粱酒。

  一人吃飯太過無聊,蕭飛逸向桂掌柜招手道:「桂老闆,同飲幾杯如何?」

  桂老闆平日最愛喝酒,見有人喊他同飲,立刻樂顛顛地跑了過來。

  三杯酒一下肚,兩人就好像變成了久別重逢的好友一樣。

  蕭飛逸雖不好酒,也不善飲,可他內功底子不錯,加之又年輕,所以喝上個一兩壇是沒有問題的。

  兩人一壇酒下了肚,桂長櫃臉上的麻點兒都透著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對桂掌柜而言,酒過一壇即知己,這話匣子一打開,可就天南海北高談闊論起來。

  喝到興奮處,桂掌柜一拍桌子道:「兄弟,難得咱哥倆喝得如此開心,你在小店所有的費用,老哥全給你免了!老哥我近兩個月都沒這麼痛快了!來,再干三大碗!」

  說完仰脖吞下三碗酒。

  這高粱酒味道雖好,可入口卻如吞下燒紅的刀子,入腹如燃起熊熊烈火,還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蕭飛逸不是一般人,忍受能力極強,也連跟了三碗。

  桂掌柜的臉上已冒出顆顆汗珠,可蕭飛逸卻面不改色。

  桂掌柜拿出一塊毛巾擦了一下滿頭的大汗後說道:「兄弟好酒量,連我這『不倒王』都不是你的對手,厲害!你這是從哪兒來呀?看你既不像來打獵的,又不像采參的,更不像經商的,老哥我怎麼有點兒看不透你啊!」

  蕭飛逸嘆了一口氣道:「老哥,實不相瞞,我是想去玄機洞轉轉。在中原時,常聽人提起玄機洞,止不住好奇,想看看它到底是什麼樣子,所以閒著無事就來了。」

  一聽蕭飛逸提起玄機洞,本滿面通紅的桂掌柜一下子白了臉,一伸手按在了蕭飛逸的肩上,急道:「兄弟,去不得,去不得啊!老哥我和你投緣,是絕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你前去送命的!」

  「大哥為何這麼說?那玄機洞有何去不得?」蕭飛逸明知故問道。

  桂掌柜的雙手都有些哆嗦,急道:「我太爺的太爺就已經在這兒生活了,聽祖上講,曾有一段時間不知為何會有很多外來的人都想去探玄機洞,都在殺風口做了短暫停留,之後才走,可,哎……真是一言難盡!

  「他們來了一批又一批,走了一批又一批,卻從來沒有歸還者!正因此,祖上乾脆將經營的小店兒改名為『歸去來』,以此祝願所有人都能平安歸去的意思。

  「遺憾的是,從小店出發去玄機洞的人竟無一人歸來!偶爾聽說從其他小店出發的倒還有幾個回來的,可那幾個回來的人好像都瘋了!

  「人們都說談虎色變,可在這兒,老虎若和玄機洞相比,簡直就是一隻溫柔的家貓了!

  「附近的人雖然都知道玄機洞,可從來沒有人會主動提起它,因為大家一致認為,就算提到它也會帶來噩運的。提都不想提,就更別說去了。什麼寶藏,什麼武功,簡直一派胡言!那裡簡直就是地獄!

  「我們這兒有一個傳說,說那裡住著一個至陰的鬼王,是被天帝困於玄機洞中的,必須得靠吸食人血才能脫困!

  「所以鬼王施展了法力,在洞口處幻化出一個石碑,用來吸引那些貪婪的人入洞尋寶,這樣他就可以年復一年地吞食那些主動送上門的人了!

  「據傳說,只要他吞食掉七千七百七十七個活人就會重現人間了!」

  蕭飛逸苦笑了一下,搖了搖頭道:「人間哪裡會有什麼鬼王,這些傳說只是好事者杜撰出來的而已。人間若真有鬼王,那這個鬼王一定也是那十惡不赦的惡人變的。

  「我風餐露宿,萬里迢迢,就是為了一探玄機洞,神魔也阻擋不了我的腳步。」

  桂掌柜一聽,撲通一聲又坐回木椅,長嘆一聲道:「兄弟,老哥我有一句話不知該講不該講!話雖難聽,可話糙理不糙,哥哥萬一說得不當你可別生氣。」

  蕭飛逸呵呵一笑道:「老哥,但說無妨,兄弟不是小家子氣的人。」

  桂掌柜又站了起來,瞪著大眼珠子道:「常言說得好,好良言難勸該死鬼,大慈悲不度自絕人!又道,聽人勸吃飽飯!兄弟,你我一見如故,老哥我實在不忍心看你前去受死,所以還望弟三思而後行,否則將悔之晚矣!」

  蕭飛逸怎能不知桂掌柜的一片好心,可他手握打開玄機洞的兩大異寶,怎麼可能無功而返呢?

  於是拱手一禮道:「多謝老哥惦念,可弟意已決,斷不會半途而廢!只是想請問一下老哥,出了殺風口,怎樣才能找到玄機洞?我用的地圖只標到這裡,後面的路沒了。」

  桂掌柜瞪了蕭飛逸半天后才說道:「兄弟,你是非去不可嗎?!」

  「是!非去不可!」蕭飛逸斬釘截鐵地道。

  桂掌柜無奈地搖了搖頭道:「哎,從殺風口到玄機洞的距離雖不近,可並不難找。出了殺風口,一直向北四百里有一座劍形峰,高聳入雲,顏色奇特,似有金光發出。

  「外來客皆叫它『金劍鋒』,可我們卻叫它『血劍峰』,因為每到秋末,那山峰似飲飽鮮血一樣泛紅,就像傳說中的鬼王血劍!

  「那玄機洞就在血劍峰下,洞口大得很,是要向下躍入後才能進去的。我們都把那洞口叫做鬼王口,並有傳言,一入鬼王口,再也休想走!」

  蕭飛逸點了點頭,說了聲謝謝後,就不再說玄機洞,轉而去談別的事情。

  也許是心情煩悶,桂掌柜也不再打擾蕭飛逸,起身忙自己的事兒去了。

  桂人到覺得,給這個年輕人一點兒思考時間,也許他就會回心轉意,打消去探玄機洞的念頭。

  蕭飛逸夜宿歸去來,開始思考如何才能進入玄機洞。關於玄機洞的兇險,他早就知道了,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準備充分,以策萬全。

  盤算良久後,蕭飛逸才迷迷糊糊入睡。

  第二天一早,蕭飛逸開始買東西了,得益於彎彎河小鎮的劉冠章劉二爺的教誨,所以這次該買啥他心裡早就有數了。

  他首先買了八匹馬,之後又買了氈房、食物、燃油、火把、烈酒,還有二十捆麻繩,又準備了多個水囊和常用的藥物等。把清單上的東西全準備好整整花了一千多兩銀子。

  蕭飛逸知道,現在不多準備點兒東西,等到了以後再想找可就難了。反正銀票挺多,留著也沒用。

  桂人到見蕭飛逸準備了那麼多東西,知道留他不住,專門設宴為他踐行。

  宴後還把自留的一頭臘豬送給了蕭飛逸。

  蕭飛逸感其真誠,強留下二百兩銀票後才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