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打不過

  原告就是陳光祿與陳昌平夫妻。他們被叫進公堂不久,衙役又帶來姜三郎。

  春娘抱著閨女趕緊跟進去。

  宋文余已經給縣衙書吏遞交了訴狀,這會兒也跟著進去,由他老爹用竹椅子背著。

  櫻寶打量一下老爹,見他沒有受刑,鬆口氣。

  再看公堂案桌後果真坐著縣尉曹參,心又提了起來。

  縣尉是陳光祿的上司,更是視陳光祿為心腹,櫻寶不相信他能不偏袒屬下。

  縣尉一拍驚堂木,喝道:「堂下被告報上名來!」

  「小民姜三郎見過官人。」姜三郎一抱拳。

  「陳昌平夫婦陳光祿夫婦狀告你蓄意行兇打傷他們,你可認罪?」

  「小民不認!」

  「咄!人證正物證具在,你還不認罪,是想讓本官動刑嗎?」曹參喝道。

  姜三郎:「小民沒做過,如何認罪?」

  陳光祿冷笑:「你沒做過?那好,我記得當時刺中你肩膀,不妨讓官人看看你肩膀有沒有刺傷。」

  姜三郎轉頭望他:「昨夜你不是看過了嗎?陳都頭,你還讓人用木刺戳我肩膀,我現在才知道,你是想製造一個假證出來吧。」

  他肩膀處那個傷疤早沒了,就是用自家精品金耳碎屑給搓沒的,只余淡淡紅痕,不仔細都瞧不出來。

  他曾聽閨女說過,她手腕上的胎記是用金耳搓沒的,於是就試了試,沒想到傷疤真的搓沒了。

  但在昨夜,陳光祿帶著兩個人強行扒掉他上衣查看,見沒有疤痕,這陳光祿竟讓人用木刺往他肩膀處很戳,戳出一個皮肉外翻的傷口。

  「胡說!」陳光祿大聲嚷嚷,「你這個刁民,竟敢在公堂上污衊官衙!」

  「是不是污衊咱們看看就知。」宋文余在旁道:「姜三郎,你不妨將肩膀露出來給官人看看。」

  宋文余還沒來得及跟姜三郎溝通,還不知道他肩膀有傷的事,但他相信這個一臉淡定的漢子絕不會說謊。

  姜三郎也不管堂上還有其他女人,直接將自己上衣脫去,露出血肉模糊的肩膀。

  春娘見狀驚呼一聲,眼淚都掉了下來。

  櫻寶很氣憤,更心疼老爹。有心想用五鼎芝給他治治,但也知道現在不行。

  宋文余上前查看傷勢,嘖嘖嘴道:「這明顯是新鮮傷痕,陳都頭,姜三郎這傷真是你帶人做的啊。」

  「放屁!」陳光祿惱羞成怒:「你又是何人?竟敢在公堂上污衊本都。」

  宋文余從袖子裡摸出一張紙抖了抖,「我受姜家委託,為姜三郎澄清事實還他公道,我的訴狀已經呈上去了,這是我的委託書。既然陳都頭覺得是污衊,不妨讓仵作來查看姜三郎的傷口,是用木刺刺的新鮮傷,還是一個多月前的舊傷。」

  陳光祿臉色難看起來。

  昨晚他確實讓人戳了姜三郎,一方面為了泄憤,更多的是想造個證據出來,方便縣尉給自己撐腰,沒想到這泥腿子姜家竟還請來訟師。

  這訟師一來,很多事都要擺上檯面,不然那新任的縣令可不是擺設,他最後可是要審查整個案情的。錯漏一點,縣尉也沒好果子吃。

  縣尉曹參沒料到陳光祿還弄了這麼一手,這會兒自己想偏袒都不敢太明顯。

  一拍驚堂木,「帶仵作前來驗傷!」

  沒一會兒,仵作上堂給姜三郎驗傷。

  驗完後道:「稟曹官人,此人傷勢是新傷,傷口為鈍器所刺,皮肉外翻,未傷及骨頭,似乎是竹箭或木刺留下的傷口。」

  曹參聞言皺起眉,揮退仵作,轉頭問陳光祿,「你怎麼說?」畫蛇添足說的就是這蠢東西吧。

  陳光祿一口否認,「我沒有做過。」

  宋文余立刻上前道:「曹官人不妨將昨晚當值的牢頭叫來問話,陳都頭到底去沒去縣衙大牢一問便知。而且那牢里還關著其他犯人吧,再不行問問他們也行。」

  陳光祿若想人不知,除非買通縣衙大牢所有牢頭,還有牢房裡被關押的所有犯人。

  若他做不到,他私下做的那些事根本瞞不住,也不是誰都買陳光祿的帳。

  曹參不想讓這案子牽涉的人太多,避開宋文余的問題,轉而問姜三郎:「被告姜三郎,既然你覺得自己無罪,那你可有人證?」

  姜三郎:「官人想要什麼人證?」

  「可以證明你那日不在場的證人證據。」

  「有。那日公堂結案後我便與就帶著家人出了縣城,當晚就回到河工工地,這些我家人可以作證,我的工友也可以作證。」

  他預料到會有這一天,早早跟好幾個本村工友都打了招呼,自然不怕官府查問。

  韓氏上前:「你說謊,那日潛入陳家行兇的歹人雖蒙面,但他身形錯不了,就是你姜三郎,官人,你可要為咱們做主啊。」

  宋文余說:「這只是你一面之詞,全是猜測罷了,而且你們既然覺得就是姜三郎所為,為何不當場抓住他?你陳家可是有好幾個人吶,姜三郎又不是三頭六臂,也不是江湖高手,獨自一人能打得過你們四五個?」

  「當時咱們並沒有在一起,我與夫君在家好好的,忽然就進來一人對我們暴打…」韓氏委屈道:「我與夫君根本沒反應過來。」

  陳光祿:「確實,他力氣奇大無比,尋常人根本不是他對手。」

  「對,他一直捶打我頭臉,我們根本沒有還手之力。」陳昌平道。

  宋文余笑了笑,轉而問陳光祿:「要說陳昌平打不過倒也罷了,他一個文弱書生,又沒與人打過架,可陳都頭你可是縣衙數一數二的高手啊,為何打不過一個莊稼漢?還是說姜三郎有拳腳功夫,或另有幫手?」

  陳光祿臉色不好看。

  他確實打不過,即便抽出匕首也無法抵禦那男人的拳頭。

  自己明明用匕首刺中了他,可那人像不知疼一般,一腳踹斷他的小腿骨。

  如今他的一條腿已經算廢了,估計都頭的職位也要丟掉,怎不讓他驚怒氣急。

  沒了都頭職位,以後誰還怕他?

  往年自己可沒少幫曹縣尉做事得罪人,一旦自己被曹縣尉捨棄,相信自家以後的日子不會好過。

  「他當然有幫手!」陳光祿腦子一懵就高聲叫道:「那天就是他三兄弟一起行兇的!」

  誰不知道姜家有兄弟三個,若他們一起作案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自己當時被套了麻袋,沒看到其他人也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