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獵鹿

  第10章 獵鹿

  三天後,姜家兄弟各扛一頭鹿回來,頓時轟動整個村落。

  三頭鹿一死兩傷,其中一頭是幼鹿。

  「我說姜三,你這可就不地道了。」

  一個年青村民酸溜溜道:「去獵鹿也不招呼哥幾個一聲兒。」

  姜三郎嘿嘿笑道:「這不事出突然嘛。再說那天我也沒看見你呀。」

  青年知他敷衍,撇開這話題,問:「你們去哪裡獵的?」

  「北山,我跟大哥二哥追下去幾十里,差點迷路回不來。」姜三郎給那隻幼鹿脖子套上繩子,栓在石磨柄手上。

  「北山啊,昨兒我還去北山砍麻呢,怎麼沒看到?」另一村民問。

  「等你看到,鹿早不知跑哪裡去了。」青年沒好氣嗆聲,轉頭又問姜三郎:「你們這次獵回三頭,那鹿群該不小吧?」

  姜三郎:「沒多大,就三四頭,三頭大鹿帶一頭小鹿。」

  其實不止,但他怎麼可能跟外人說實話。

  這次他跟大哥二哥去追鹿,發現這鹿群竟有十幾頭之多。

  若獵一頭的話,他們當天就搞定回來了。因天氣太熱,死鹿不能久放,所以只要獵到必須及時帶回來處理。

  但如此良機怎麼能草草放手。

  於是他們就一直跟著,伺機多獵幾頭活的帶回。

  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讓他們如願獵到三頭鹿。

  但他們在回來的路上,一頭鹿因受傷嚴重竟死了,好在死鹿被他們用草藥裹敷著,沒怎麼腐敗。

  青年聽聞只是小鹿群,心裡怨念頓消,悻悻說了句,「你們還真是好運,竟把三頭都獵回來了。」

  姜三郎嘿嘿憨笑,去幫大哥剝鹿。

  櫻寶蹲在石磨前,見小鹿蜷曲在石磨下,睜著一雙濕漉漉大眼睛,驚恐看著她,不由心下微動。

  小鹿後臀處好像受了箭傷,被敷了一些草藥汁,但還滲著血。

  許多蒼蠅圍著傷口打轉,看著不太好。

  櫻寶慢慢挪過去,悄悄從洞府弄一些五鼎芝出來,捏碎抹在小鹿傷口上。

  剛抹完,就聽大妮姐叫她:「櫻寶,別摸,當心弄髒手。」

  櫻寶轉頭一笑:「不髒。」

  大妮見小堂妹的手果然沒髒,一把拉起,帶著她往院子外頭去:「咱們去看剝鹿。」

  櫻寶不想去,她還想看看那頭受傷的大鹿呢。

  但自己力氣小,拗不過大妮姐,只能一步一回頭跟著。

  院外樹林裡圍了一群村民,都在津津有味觀看姜大姜三兄弟剝鹿。

  幾個孩子在人群里鑽來鑽去,一會兒摸摸鹿角,一會兒戳戳鹿腿,嬉笑玩鬧。

  元寶也在其中,他像護食小狼一般,瞪這個擋那個,不許別人碰他家鹿。

  下晌,姜家烹煮鹿肉,宴請住在東陳村的陳氏族長陳富,村正陳三友,私塾夫子,還有幾位德高望重的村里老人,來家裡吃飯。

  鹿肉宴結束,送走客人,姜老頭這才招呼三個兒子坐下說話。

  「明兒正好四門那邊逢集,你們哥三個把那頭傷鹿和鹿皮鹿角帶去賣了,四門靠縣城近,又是大集,能賣個好價。」

  姜老頭喝口老妻遞來的竹葉水,緩緩開口:「所得銀錢,你們三個平分。至於那頭小鹿就留給三郎,大郎二郎,你們兩個沒意見吧?」

  姜大連忙道:「瞧您說的,我們有啥意見?都是一家人,那小鹿本就該給三郎。」

  姜二也點頭,「就是,爹你也太見外了,把咱哥幾個想成啥?」

  姜老漢點點頭,「那就好。」

  轉頭對三兒子道:「回頭你就把小鹿牽回去,我瞧櫻寶兒挺喜歡的,若小鹿能養大,以後賣了錢留給她做衣裳穿。三郎,櫻寶乖巧,你可得好好養護。」

  這是將小鹿的歸屬權交給櫻寶了。

  姜三郎笑道:「爹,您放心,沒有鹿我閨女也會有新衣穿。」

  「你明白就好。」姜老漢輕哼一聲,「咱家男娃女娃都一樣精貴,櫻寶也是我親孫女,以後別人有的,她也必須有。」

  他這是在提醒三兒子,別以後親生子女出生,就忽視了櫻寶。

  姜三郎不蠢,自然知道爹想說什麼。

  但自己怎麼會對閨女不好呢。老頭子太輕瞧兒子了。

  「您放一百個寬心,櫻寶是我長女,底下的弟弟妹妹都只能敬著愛著,等她長大,我還要給她尋個好婆家呢。」姜三郎笑道。

  姜老爺子瞪了三兒一眼,「淨說沒邊的蠢話,現在她才多大?快滾吧。」

  姜三郎麻溜滾了,牽小鹿回到家,將它栓在堂屋桌腿上。

  櫻寶在房裡聽到聲響,連忙下炕跑過來觀看。

  「爹,你怎麼把小鹿牽回來啦?」

  姜家三兄弟雖分家,但沒分戶,但凡三個合夥做點營生,分利還是以大房為主,畢竟爹娘還在老大家生活。

  姜三郎笑道:「你爺爺把小鹿送給咱家了,讓我閨女把它養大,以後賣了錢給你買布做花衣裳。」

  「真的?嘿嘿嘿。」

  櫻寶樂了,歡喜地摸摸小鹿腦袋,嘀嘀咕咕道:「我一定把你養肥肥,給弟弟吃肉。」

  小鹿:……

  驚恐後退。遠離這個可怕的人類幼崽。

  這夜,櫻寶又做夢了。

  她站在一片濃霧裡,面前又出現那本書。

  書頁無風自動,直接翻到第三章。

  櫻寶不敢遲疑,連忙湊上去觀看。

  哪知沒看幾章,書本又化為紙蝶飛去。

  這回櫻寶敢確定,這本書里描寫的人物,就是西陳村陳昌平一家,及縣城韓姨媽一家。

  除了沒有櫻寶這個名字,其餘都一一對應。

  書中說,陳昌平兄弟三個,他排行老二,是個屢試不中的童生。

  妻子韓氏父母早亡,沒有兄弟在世,只小韓氏一個親妹。

  韓氏生大女兒陳婉,二女兒陳招,三女兒陳迎,還有個四歲小兒子陳旭。

  而這個三女兒陳迎,正是前世陳昌平給櫻寶重新取的名字。

  櫻寶眯了眯眼。

  這本書還真有意思。

  它以韓姨媽家二女兒陳甜甜的視角來寫。

  書中描述陳昌平三個女兒,老大畏縮膽小,老二嘴甜心苦,老三陰沉惡毒,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女子。

  唯一兒子陳旭,則是個被寵壞的小霸王,自私又令人討厭。

  事實也確實如此。

  陳昌平的三個女兒,經常被韓氏非打即罵。

  常年生活在這種家庭氛圍下的女孩子,性格肯定多多少少有點問題。

  櫻寶記得自己五歲被帶回陳家,一進門就被韓氏用竹條狠抽一頓,後背臂膀和腿全是道道青紫。

  估計韓氏心疼判給姜家的二兩銀子,加上之前的鬱悶,櫻寶的哭鬧,她就想給三女兒一個下馬威,也給自己出出氣。

  畢竟要回女兒的過程相當坎坷,還鬧到官府衙門。

  那場官司,貌似陳家贏了,但他們也在村子裡丟盡臉面。

  不過韓氏倒是真如了願,第二年就生了個大胖小子。

  陳昌平十分高興,翻遍書冊給兒子取個旭字,小名喚作寶兒。

  而作為工具人的櫻寶,從此在陳家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