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毫不差,分毫不差啊。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連停頓回憶都沒有,可見是早就熟讀於心的。」
「將軍夫人能背誦下來,說明這文章就是蘇大公子所寫啊。」
「宋公子竟然真的抄襲,丟臉死了。」
「是啊,還不如寫不出來呢?這樣可真給啟文書院抹黑。」
「他堂弟宋欽不學無術才剛被的聖林書院除名。」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唄。」
「誒,不對啊。宋軼才是長房長孫吧?怎麼宋欽能進聖林書院,他這個做兄長的到是去了啟文書院?」
「這你就孤陋寡聞了。宋欽的親姐姐是宮裡的貴人,多少沾點光唄。」
……
眾人議論紛紛。
一開始還有所顧忌,越到後面參與的人越多,聲音也就越大。
宋軼的一張臉,已經青黃白綠的走了一圈兒。
最後變成紅的發紫。
要多難看就有多難看。
「宋公子,你剛剛有感所發寫的文章我可從來沒看過,但是我長兄的文章,我都能倒背如流。那我是不是可以證明,這篇文章是你抄襲我長兄的?」蘇雨昕抬眸看著宋軼,聲音平平淡淡的,卻壓的宋軼彎了腰。
「我剛剛確實說了謊,這篇文章並不是我今晚所做,而是我前兩日有感所寫,今日正好撞見了,所以才直接寫出來的,之所以說自己是臨時所寫,也不過是想著更體面些。」宋軼結結巴巴的說道。
雖然這樣自說自話的打臉,可總比承認抄襲好。
「肯定是我寫的時候被蘇兄看到了,蘇兄覺得好,所以才自己抄錄回去的。」宋軼頓了一下,咬咬牙說道:「大家都是同窗,這件事情我不會計較的。」
「可是,我會計較。」一直沒有做聲的蘇雨霖此刻站了出來,原本眸底的那抹失望已經消失不見了:「這篇文章,不是只有這些的,你只看到了一半兒而已,剩下的,你並沒看到。」
「我就說怎麼感覺結尾有些薄,像是生生斷了一樣。」剛才一直看那篇文章的一位公子恍然的點點頭。
經他這麼一說,其他的幾個人也都連連點頭。
主要是這篇文章寫的精妙了,所以他們一開始都沒有注意結尾有什麼問題。
「宋公子,你還不肯說實話嗎?」蘇雨昕眯著眼笑道:「欺君之罪可是大罪。」
「欺君之罪?什麼欺君之罪?」宋軼心裡一跳。
「哦,剛剛忘記和你說了,我長兄這篇文章我早就拿給皇上過目了,皇上很是喜愛。」蘇雨昕似笑非笑的看著宋軼。
「皇,皇……」宋軼的臉色,瞬間變得蒼白起來,連話都說不利索了。
「而且那篇文章,不光皇上看了,郝院長也看了。」蘇雨昕再次拋下一記重錘。
「什麼文章?」這時,錢清殊從外面走進來,儒雅而清潤:「皇上看過?郝院長也看過?是蘇雨霖那篇文章嗎?皇上正好也給我看過,寫的實在是精妙絕倫,你們今日得見,該好好觀摩學習才對。」
若說蘇雨昕和蘇雨霖的話,還不能讓所有人都信服,那麼錢清殊的這番話,已經把宋軼釘在了抄襲的恥辱柱上。
宋軼的臉色已經蒼白的有些透明了,嘴唇抖了半天卻什麼都說不出來。
他還能說什麼?
他打死也沒想到,這篇文章居然還有後半篇。
難不成很早以前,蘇雨霖就開始防備著他,故意給他看只寫了一半的文章嗎?
更更讓他想不到的時候,皇上,郝院長和錢相也都看過了。
如果他再堅持下去,怕是真的會落一個欺君之罪。
承認抄襲,總比承認欺君好。
宋軼捏著手指,根本就不敢抬頭看人:「我,我就是和雨霖開個玩笑而已,並沒有想真的抄襲,我只是想最後再說出他的名字來,給他一個驚喜。」
但是這話,沒有一個人相信。
「我,我突然想起來,家裡還有事兒,今天的宴會怕是不能參加了。」宋軼說完,轉身就想離開。
卻被錢清殊一聲喝住了。
宋軼腳步一頓,有些僵硬的扭頭看向錢清殊,垂著眸子問道:「不知相爺有何吩咐?」
「什麼抄襲?」錢清殊的眸子,明明是帶著溫潤的淺淡,卻讓宋軼感覺渾身上下一陣冰冷。
聽錢清殊發問,早有好事的人把剛剛比文章的事情從頭到尾的講了一遍。
做學問的人,最恨的就是抄襲。
錢清殊身為文官之首,自然也是及其痛恨這種事情。
當下就沉了臉。
原本看起來溫和的眸子,此刻也變得有些冷冰冰。
「你想拿著蘇雨霖的文章博名聲,實在是可惡!這件事情,我會稟明皇上,該好好整肅一下學堂風氣。」
「我不故意的,我就是想開個玩笑。」宋軼撲通一聲跪下,哭的眼淚橫流:「我沒有想要抄襲,我就是開個玩笑,開個玩笑而已。」
「這不是他第一次抄襲了。」就在這時,一個穿著有些寒酸的公子站起來,說道:「之前備受夫子喜愛的那篇《七略》就是他抄襲的。」
「你怎麼在這裡?」宋軼一回頭,臉上頓時變得慌亂不已:「相府重地,你一個窮書生是怎麼混進來的?意欲何為?」
「怎麼?我相府的客人,還要由你來定奪?」錢清殊的聲音不高,卻成功讓宋軼腿一軟,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晚輩,晚輩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只是……」宋軼急了滿頭汗,最後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
「我是江浩,那篇《七略》,是我兄長江渺所做,被宋軼抄襲後,我兄長前去理論,卻被他的小廝打成了重傷,後來不治而亡。」江浩捏緊了手指,說道。
「你血口噴人!」宋軼扯著嗓子吼道:「那篇七略,明明就是我寫的。」
「宋公子知道我兄長為什麼把那篇文章叫《七略》?」江浩突然問道。
「這只是我根據闡述的七個觀點起的名字。」宋軼瞪著江浩:「這篇文章本就是我寫的,而且已經寫出來很早了。」
確實是很早了,得快三年了。
三年的時間,還能留下什麼證據?
宋軼根本就不相信江浩手裡有什麼證據,如果真的有,又何必等到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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