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零九章 監守自盜(二)

  「這件案子有可能取代荊門博物館監守自盜案,成為華夏這塊大地上文博界第一案。」但凡知道這個案子的人,都有這樣的看法。

  2002年10月28日下午,金鐘道萬豪酒店,一場名為「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寶物」的拍賣會正如火如荼地進行,20多名香港、德國、法國及瑞士籍富商參預競拍,主持拍賣的是香港佳士得拍賣公司。

  都是皇宮中的精品49件拍賣品中,最名貴的是清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它被一名香港古董商以5萬美元(4萬港元)購得。

  拍賣會上共售出20多件文物,總售價為390萬港元。

  未成功拍賣的文物,仍由佳士得保管。

  幾乎與此同時,國家文物總局收到了內地駐港某部門人士的消息,大意是本次拍賣會的大部分拍賣品帶有故宮編號,疑似故宮藏品。

  並且提供了部分文物上的編號。

  如果是故宮博物院文物流失,那將非同小可,國家文物總局立即通知國家公安部,並聯同香港警方對拍賣品進行清查,結果發現:20餘件文物確實標有「故字號」。

  「最初,國家文物總局拿來了5個故宮編號,核對帳目後,發現有4件編號對應的文物已經在五六十年代調撥到北河外八廟,其中包括那件清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還有1件也在同期調撥到西山某古寺。」這是當是張天元翻閱一份過去的資料的時候看到的。

  據朱介紹,辛亥革新後,當時的政府將熱河行宮和盛京故宮的文物移至故宮,所有文物都編入「故字號」,並於1914年成立了「古物陳列所」。

  而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為了充實地方博物館,國家文物局先後從故宮博物院調撥近十萬件文物到各地方博物館。

  其中,對原屬熱河避暑山莊及外八廟的部分文物進行了返還,並另加撥了原存故宮博物院的部分文物,總共多達5000多件(套)。

  可以說,全國省級(少許市)級博物館幾乎都有故宮博物院調撥的文物。

  避暑山莊及外八廟是古代皇帝的行宮,因此調撥過去的文物都是皇宮中的精品,相比起民間文物,更加精美,價值也更高。

  竊案疑點重重隨著警方對作為文物流出地的熱河外八廟進行調查,一條侵吞文物的「大鱷」終於浮出水面。

  李海濤,熱河外八廟管理處文物保管部主任,曾在熱河市文物局文物研究室擔任研究員。

  戴副眼睛,個子不高,看樣子挺老實憨厚。衣著很樸素,出入老騎著那輛破自行車。他靠進修拿了大專文憑,對文物鑑定,尤其是對密宗小有研究。

  李海濤還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勞動模範」,並在擔任研究員期間,被評為副高職稱。

  熱河市公安局內部人士經過調查懷疑,李海濤早在10年前就開始監守自盜,經其手流出的文物超過百件,主要賣給了國內的文物走私販子和個人收藏家。

  據悉,拘捕李海濤當晚,還在李家發現了未轉手的20多件文物。

  「他盜竊文物庫房的藏品主要有兩條途徑:一個是仿製贗品,換出真品;另一個就是把沒有登記入帳的文物,私自帶出。」曾在熱河市市委任職的一名官員透露,「該案件牽連甚廣,涉案人員約有三十人,包括熱河市文物局官員、帝都和錦市等地購買文物的人。」

  熱河外八廟的文物庫房設在外八廟之一的「須彌福壽之廟」,「須彌福壽」是藏語「扎什倫布」的漢譯,即「吉祥的須彌」。

  此廟建於乾隆四十五年,占地面積37900平方米。

  文保部共有6人負責管理外八廟的文物庫房,其中一人負責記帳,是不允許進入庫房的。進入庫房要兩人以上,並由保衛科的人陪同。

  庫房外的木門和鐵門,鑰匙分別由兩個人掌握。

  庫房裡有24小時的監控鏡頭。

  作為文物庫房的「御座樓」是一棟兩層樓房,樓前兩個香爐,獨立的院落,朱紅的高牆。

  張天元當是還去這裡看過,他曾試著推最外層的木門,發現門從裡面反鎖,院子裡的狗聽到聲音,開始狂吠。

  院裡的兩名保安聞聲而至,隔著門對來者進行查問。

  他們告訴張天元以及當時陪同張天元一起去玩的聶震,24小時輪流有保安人員在文物庫房外看守,每班兩人加一條狗。

  在看起來如此嚴密的看守下,李海濤涉嫌單獨作案的可能性似乎很小,而他長年作案至今才被發覺,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這起案件目前仍然疑點重重,尚在偵破中,但熱河市警方證實,去年佳士得拍賣會上的部分文物已經追回。

  監守自盜家賊難防對於外八廟的藏品數目,外八廟管理處的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其不清楚具體數目,只知道外八廟共約有7000餘件,文物庫房裡大約有6000多件。

  而在其接手管理處的時候,也並未進行清查。

  這名負責人的理由是,「去年10月28日通過的《新文物保護法》,才要求新任負責人接手之時須辦理館藏文物移交手續,而舊文物法對此未有涉及。李案11月才被發現,之前未來得及對文物進行清查。」

  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朱誠如認為,相比以前,各地博物館的安全措施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外面的人要想偷竊非常困難,但是「家賊難防」。

  近年來,我國屢屢發生的文物案件,似乎印證了這朱誠如的這一說法。

  原荊城博物館副館長王必勝和王傳富盜掘古墓、非法出售館藏文物案,原和疆博物館考古部副主任黃小江珍貴文物流失案……均是監守自盜。

  有專家認為,館藏文物的流失,已經成為我國文物走私市場僅次於盜掘古墓的第二大來源。

  而這些案件的案由雖各異,但其共同之處在於:時間跨度長。

  從事文物犯罪都在5年以上,黃案甚至長達17年才被發現。

  帝都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文物學者認為,博物館的管理不規範,文物部門對館藏文物的清查流於形式,已經是普遍的現象。

  不僅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對所屬博物館館藏情況不知其詳,一些地方博物館連自己有多少館藏品也都不知道,如何去追究文物流失的數量呢?而造成這種後果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經費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