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的中途,小夏接到家裡人的電話,趁她在說電話的間隙,付胭起身走出包廂,到前台,點開手機支付界面。
「麻煩你,8號包廂結算一下。」
「好的,請稍等。」
前台工作人員在操作台上流利地按了幾下,「你好小姐,8號包廂已經結算過了。」
付胭愣了一下,她和小夏全程在一起,沒見小夏出來過,而且她還臨時加了兩個小夏喜歡吃的,根本做不到提前結算。
「會不會搞錯了?」
前台微笑道:「沒錯呢。」
付胭狐疑地將手機揣回到口袋裡,卻在轉身之際看到一張熟悉的側臉從側門方向走過去。
她一愣。
曹方。
曹方和曹原是霍銘征的特助,除去他們自己的私人時間,幾乎是隨時在霍銘征身邊待命的,尤其今天,他們更會待在霍銘征身邊。
這個時間,霍銘征身為霍家的家主,霍公館一定會給他慶祝生日。
之所以可以肯定不會在外面,是因為霍銘征不喜歡過生日,她長這麼大,唯獨一次參加過霍銘征的生日會,是黎沁一手操辦的。
當時黎沁還邀請了霍家的小輩一起參加,她也包括在內。
本來她不想參加的,她在霍家本就是格格不入的存在,沒必要去刷存在感。
是那天她碰巧遇到霍銘征從外面回來,她正好要去上學,霍銘征隨口問了她一句周末有沒時間,有時間的話一起去生日會上玩一玩,當高考前的放鬆。
即便知道他有女朋友,可面對他的邀請,她還是答應了,遠遠看他一眼她就已經很滿足了。
那一年她十八,霍銘征二十三。
以前她一直以為霍銘征是不喜歡熱鬧,她那天提前到舉辦生日會的別墅,不想到時候遲到了成為別人的焦點,所以早早就到場。那時候的她還是有點社恐的。
當她進入會場,慶幸自己早到,其他人都還沒來,卻發現霍銘征已經坐在那裡了,比她還早。
她第一反應霍銘征也和她一樣社恐?
但她立馬就否決了自己的猜測,霍銘征怎麼可能社恐呢。
遠遠看見他,付胭不敢靠他太近,生怕被他聽見自己不同尋常的心跳。
偷偷喜歡一個有女朋友的男人,很可恥,所以她藏得很深。
她裝作若無其事從他身後走過去,反正霍銘征拿著手機打遊戲,又是背對著她,根本不會發現她。
「等等。」
一道清冷的嗓音傳來。
她的雙腳像被按下了暫停鍵,站在了原地,一抬眼就對上一雙冷寂的黑眸。
霍銘征側過身來,一手拿著手機,一手夾著一支燃燒了一半的煙,徐徐的白煙從他眼前飄過,模糊了他眼底的神色。
「怎麼不叫我?」
她垂下眼眸,乖巧地叫了一聲:「二哥。」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無視惹他不高興了,他微微蹙眉,「剛剛怎麼不叫我?」
「沒看見你。」她睜著眼睛說瞎話,霍銘征坐的沙發是這個空間裡的中央位置,最打眼的存在,不可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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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她不僅看見了,還是一進門就看見了。
在她心裡,她和霍銘征就像是磁場的正負極,不論到哪裡,她第一眼總能看到他,總能第一眼就認出他。
她低著頭,沒看見他臉上的表情,只聽他輕笑了一聲,「小小年紀就眼瞎,有空去醫院查查視力。」
她臉色騰地一下漲紅,卻想不出要怎麼反駁他,飛快說了一句生日快樂,就想找個角落坐下來。
誰知霍銘征夾著煙的那隻手攔住了她的去路,「既然知道是我生日,禮物呢?」
她從包里掏出一個一看就是精品店裡包裝的禮物盒。
這會兒霍叔叔已經去世幾年了,五房在霍公館的日子看著和以前沒什麼區別,生活費照樣會發放下來,可這種寄人籬下的生活並不好過,她極為省吃儉用,不想多用霍家一分錢,只想等大學勤工儉學,就能徹底不再用霍家的錢。
所以她身上的零花錢並不多。
再加上不能送一看就是精心準備的禮物,以免被人察覺出什麼,所以她只在精品屋裡,隨便選了一個小擺件。
她以為霍銘征會將她的禮物隨手放在一邊,沒想到他當著自己的面拆開禮物盒,將那個擺件拿出來。
擺件是水晶底座,那年最流行的狗頭表情包,狗頭和水晶底座是用彈簧連接的,一晃一晃的。
「哪買的?」霍銘征一手拿著擺件,另一隻手彈了彈那個狗頭。
「精品店隨便買的,我看這狗頭和你挺配……不是,我是說和你以前養的那隻狗挺像。」她越解釋臉越紅。
霍銘征沒有在意她的口誤,而是問:「隨便買的?」
她點了點頭。
他將擺件放回到盒子裡,隨意放在一邊,抽了最後一口煙,把菸頭掐了,這會兒人陸續來了,有人喊了霍銘征的名字,而霍銘征說的那句話,她沒聽清楚。
那時候的她還不敢在霍銘征面前表露心意。
少女的心事要藏起來,很苦澀也很小心翼翼。
即使他過生日,她也只敢送出一份非常尋常的禮物,生日宴會上也儘可能待在角落裡,不想看到其他人起鬨霍銘征和黎沁。
她還記得那是第一次有人提起她和黎沁長得有點像,霍銘征在燈火闌珊處,似笑非笑地說不像。
付胭回過神來,加快腳步跟上剛才曹方離開的那個方向。
這個時間,霍公館裡應該在給霍銘征過生日,曹方和曹原肯定在他身邊,不可能出現在這個地方。
可她確定自己沒看錯,那個人就是曹方。
這家私房菜館是中等消費水平,不說霍銘征不可能來這裡吃飯,曹方也不會來這裡吃飯,請他們吃飯的人更不可能將地方選在這裡。
她聯想到剛才前台告訴她,她和小夏的菜單已經結算過了,難道和曹方有關嗎?
側門出去不遠就是馬路了,在一排法國梧桐後面,停了一輛黑色的轎車。
付胭走出去,一眼認出來,那是霍銘征的座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