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給弟弟送學費
沈芳芳的弟弟考上了大學,在八月底九月初開學的日子,她去給弟弟送學費。【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那時雖然有了手機,也可以銀行轉帳,但還沒有微信、支付寶,轉帳不是那麼方便。再說,弟弟讀大學的第一年,芳芳也想去送送弟弟。
何況,九月一日,還是弟弟十九歲的生日!
媽媽車禍慘死,爸爸抑鬱成疾也早早地離開人世後,弟弟就是芳芳最親的親人。
那一天晚上,芳芳坐貓城到牛城江南站的火車硬座,第二天清早,到了牛城市。
芳芳提著一個女式中型號皮包,皮包內有她跑業務賺來的八千元錢。她自始至終將皮包提著靠在胸前,不敢有絲毫的疏忽,身子也如驚弓之鳥般躲避著時不時靠近她的人。
她這是單獨第一次到陌生的牛城市,雖然三峽是她的老家,三峽與牛城一衣帶水,但牛城對她來說依然陌生。第一次出門去特區是跟本村的同伴坐火車直接到貓城的,火車從三峽經虎城的西北方,再經虎城市,也途徑虎南,再就直接駛入了珠三角,把牛城生生地拋在了一邊,好像每一年她有意無意間都是這樣坐的火車,與牛城無緣。
因此,這一次從江南站下車,她還是頭一回,依然充滿著任何一個人到陌生之地都可能有的恐懼感。
她沒有跟著人流出站,她故意靠後,讓人流稀疏後再緩步走入地道。地道里儘管燈光亮如白晝,但她總是擔心有人注視她的錢,注視她是一個跑街、「掃地」的業務員,一名社會最底層的打工妹。雖然她也清楚,沒有任何標誌表明自己下賤,也沒有任何記號表明她的包里藏著近萬元大鈔,但她就是警覺,就是驚疑。
天下著大雨,初秋的雨滴在身上,既冰涼,又粘乎乎的。芳芳原本只有一把遮擋陽光的小傘,無法阻擋這瓢潑大雨。她不願意躲雨,自然就要淋濕。在走向公交站台時,她的褲腳和兩個袖子全被淋濕了,當一陣風颳來,傘也吹翻了。她一陣驚慌,身子不由自主打了個寒顫。
連續的幾聲咳嗽,她感覺自己是著涼了。
但她要見弟弟的面,要祝賀弟弟的心情急切。
弟弟是她的驕傲,是父親的驕傲,是他們沈家的驕傲。因此,她的心和整個身子都是熱烘烘的。
她問了兩個人才到達公交站台。剛才問路的過程中,她記住了學校在一個叫港布臀的地方。這是一個操牛城口音的婆婆告訴她的。她抬頭到站牌上找地名時才發現自己搞錯了,不是港布臀,而是廣埠屯。
等車等了很久,有好幾次她都打算不等公交車了,坐計程車去。她都跟一個剛從計程車里下來的女人問了價格,牛城的計程車起步才三塊錢,她簡直不敢相信,因為她知道貓城是十二塊五,而這裡三塊,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她猶豫著,看看天空放亮了些,雨也小很多了,再說天又是往白天去,只有越來越安全,時間也充裕,犯不著花幾十塊打的,省著這些錢給弟弟做伙食費,最起碼可以吃上兩餐。
有一輛到廣埠屯方向的公交車來了,很多人上車,沒人排隊,顯得極其擁擠。芳芳顧及包里的錢,便放棄上車,決定等下一趟。
這會兒車子也湊熱鬧,後一輛緊跟其後,而且不但不擠,讓著他人先上的芳芳還居然找到了座位。不過上車後,芳芳才發現,這輛車是兩塊錢一個人的價格,而剛才那輛,才一塊二毛錢。
一塊二的普通車沒有空調。
中國人,窮人多。
但讓芳芳納悶的是,打著空調車的招牌,司機卻並不開空調。好在芳芳正著涼了,希望不開空調的好,因而心裡就感覺自己並沒有吃虧。
車停在廣埠屯,老遠就看見了大學的牌子。在校園門口,進進出出的人多。大概是雨停了,天要放晴了,喜歡熱鬧的人們都像貓城賽格廣場那些賣發票的女子,三五成群地來回閒逛,兜售地下業務。
校門口沒有保安站崗,是人都可以隨便進出。芳芳感覺奇怪,在貓城可是一個士多店都站著個保安的,在這裡竟然如此不提高警惕?
弟弟跟她約好在大門口見面,她於是靠近校牌,來回走動,心裡著急。
弟弟沒有出現,她想找那些像學生的問一問,但幾次張口又打住,好像缺少點勇氣。
好在就幾分鐘,有一個年齡和弟弟差不多的小伙子出現在芳芳面前,怯生生地問:「姐姐,你是沈芳芳嗎?」
芳芳興奮地點頭。
那略顯羞澀的同學說:「我是沈紫紫的同學。」
芳芳正準備問我弟弟在哪,就發現同學在苕笑,再一轉眼,自己的眼睛被一雙大手蒙住了。
她知道這是弟弟給她鬧,嗔道:「紫紫紫紫,你以為還是小孩,都看著你呢!」
紫紫笑著說:「看著又怎麼啦?我是你弟弟!」
「好,你就鬧吧!」姐姐的臉在弟弟的背面,但當弟弟放了手,臉轉過來時,芳芳的眼裡滿噙了淚水。
紫紫問:「姐姐,你怎麼啦?」
「我高興。」姐姐說,「我真的是高興!」姐姐又說。
小時候,姐姐帶弟弟去過麥當勞。但這一次,他們沒有去麥當勞。芳芳拉著弟弟走了一段路後,找了一家咖啡廳。
坐下來,芳芳說:「麥當勞太吵鬧,人多,這裡人少,方便我們說話。」
「可是,這裡很貴的。」弟弟也是節儉慣了,不想浪費。
芳芳早就轉哭為笑了,臉色燦爛著,仿佛未曾哭過,她看著弟弟說:「姐姐很久很久沒有看見你了。明天是你十八歲的生日,就算姐姐替你慶祝生日呀!」她故意說十八歲,其實弟弟已經十九歲。
紫紫說:「姐,十九歲呢!媽媽講,我和你的年齡都少記了一年,你二十一歲,我十九歲,你八四年的,我八六年的呀。」
弟弟這一說,芳芳又想起了爸爸和媽媽的爭執來。九三年,媽媽說芳芳七歲,可以上學了,爸爸卻說,芳芳還只有六歲。那一年,學校新生少,六歲兒童也招,爸爸就同意了。進校門那天是爸爸去報的名,芳芳在花名冊上登記的就是六歲,而村里報戶口竟然寫的也是六歲——八五年。
其實芳芳也依稀記得,自己應該是七歲。左鄰右舍也都說,女孩子年紀造大有好處,可以早嫁人家,於是,就這樣一直錯誤下來了。
芳芳歉意地笑了笑:「管它十八還是十九,反正你已經大了。熬過四年,就可以工作了,姐姐高興啊!」說著,叫來服務員,問弟弟吃什麼。
紫紫像姐姐一樣老實,在城裡的叔叔家寄讀兩年,從來沒有進過咖啡館,僅僅跟堂弟沈青去過一次麥當勞,那還是堂弟付的帳。現在,姐姐帶他來這裡了,有點不自然,緊張地說:「隨便。」
芳芳覺得反常:弟弟剛才興高采烈的,此時卻好像心事重重。
在高考的前兩期,叔叔打電話跟芳芳商量,說紫紫的成績好,必能考個好學校,不要浪費了,讓他最後兩期到城裡去讀,有他弟弟做伴,互相促進。學費和生活費也不用你操心,我是他的叔叔,會安排好的。
芳芳那時跑業務業績並不好,一個月僅拿千多元的底薪,因此有叔叔替她減輕負擔,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不過,她也擔心,叔叔家的那個兒子沈青,是調皮搗蛋的主,上房揭瓦,下河捉鱉,打架鬥毆,稱王稱霸,如果跟他整天在一起,別說他自己考不上大學,可能還要影響到紫紫。
後來當叔叔把沈青痛打了一頓,沈青大有改變後,芳芳也就同意了,當然也跟叔叔說,學費和生活費她都負責,即便這兩年沒有能力支付,日後也一定補上。
弟弟是乖孩子,他高興收到姐姐寄給他的每一分錢。姐姐那會兒,公司上班包吃晚餐,中午她從來只吃四塊錢一碗的桂林米粉,連續吃了半年。當半年後業績提升,每個月可以拿到三千四千,有時候甚至超過五千時,她才讓自己吃飽飯,而寄給弟弟的生活費也從每月的三百增加到了五百。
看著姐姐瘦瘦的身子,弟弟也是心疼,他僅點了一份揚州炒飯。
芳芳說不行,把揚州炒飯換成牛肉飯,再加一個果盤,另外重頭戲加上蛋糕。最後給自己點一份最便宜的麵條。
在等飯菜來的過程中,芳芳看看左右,拿出皮包里包好的塑料紙包,交到弟弟手中,叮囑說:「這裡是八千塊,收好!都開學兩天了,姐現在才送學費來,不要怪姐喲!」
紫紫接過,輕鬆地說:「姐,其實你不用專門送來的。我給沈青打借條了,每個學期的學費借他的,等我畢業上班了還他。」
芳芳斥道:「不行!他當兵,哪來的錢?」
堂弟沈青高考的成績太差,就不準備上大學,說要去當兵,到部隊去鍛鍊。芳芳既高興弟弟和堂弟關係好,但又憂心紫紫把叔叔當作依靠,最終缺了自我奮鬥之心,於是堅決反對弟弟向弟弟借錢。
當場,芳芳拿出手機,逼著弟弟給沈青發了個簡訊,才安下心來。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