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假使良知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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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3章 假使良知尚存

  「你這是打算給我們看一眼成績單?」谷口正雄的臉上帶著哂笑。

  「法官閣下,我只是想為您提供一點背景。」青木涼介從容說道,「自從1907年現行刑法法典生效以來,因為刑法第200條而被判刑的案子僅有9例。而在這9例之中,有6例被害人曾經對被告做出過侮辱、侵犯、虐待等暴力行為。」

  「近親相女干並不違法。」谷口正雄冷笑一聲,「並且,強姦罪是親告罪,如果當事人不主動報警,是無法成立的。」

  青木涼介聞言頷首:「是這樣沒錯,但是我想說的是,刑法第200條的規定已經違反了憲法第14條。」

  「哦?你的依據呢?」

  「依據就是我的當事人和被告兩人……」

  青木涼介剛要開口,谷口正雄則露出了一個輕蔑的笑容:

  「兩人之間存在夫妻之實,所以不能等同於普通的父女?你需要再重複一遍嗎?

  好吧,就算我勉強同意你的觀點,但事實上我完全不認可。要知道國民對於殺害親生父親這種案件更傾向於加重量刑。」

  漸漸的,青木涼介的拳頭一寸寸攥緊。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說話的谷口正雄,看著他用一種雲淡風輕的語氣居高臨下地愚弄聽眾。

  這一刻,他心頭那股一直試圖壓抑的怒火開始熊熊燃燒。

  「為什麼?就因為近百年以前所通過的一條陳舊且野蠻的法律?

  所謂的共識,除了剛才我所說的那9例案子,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數據支撐所謂的『國民共識』。

  所以,這9例案子的判決結果就可以代表大多數國民的意見了嗎?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國家的最高法院竟然要靠所謂的『國民共識』來給一個人定罪?

  刑法第200條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體現尊重長輩的意圖,可是它起到效果了嗎?

  的確,他的確尊重長輩。

  有了它,等於給了那些想要藉助長輩身份行犯罪之實的人一把保護傘。無論他們干出多麼失格的事情,只要他一天還是『長輩』,晚輩就必須忍耐。

  就算是讓她們違背自己的意願,她們也必須這麼幹。

  為什麼?因為他是『長輩』。

  他是『長輩』,所以他可以為所欲為。

  他可以用拳頭讓她們聽話,用極盡手段的凌辱讓她們屈服,她們卻不敢反抗。

  即便他真的殺了人,只要他是初犯,只要他說服家裡人一個都不要站出來去發起全民簽名,甚至出具諒解書。

  他頂多只需要在監獄裡待上幾年時間,一切就都一筆勾銷。

  而那些受害者只會更加沉默,因為法律不支持。

  在她們初次受害的時候,我們沒能保護她們。

  現在,她們孤立無援之下的反抗,我們反而要在這裡討論是不是該給她們一個死刑?

  這樣的法律,真的平等嗎?」

  「她們可以報案,可以向其他人尋求幫助,而沒必要殺人。」谷口正雄蹙眉。

  青木涼介聞言卻是笑著搖頭:

  「她沒有尋求過幫助嗎?過去的13年裡所有能夠尋求幫助的人,全部拒絕了她,無一例外。」

  他的視線掃過庭上的每一個法官,一字一句地說道,

  「被害者在被告14歲,本該是天真爛漫的純真年紀,將其以暴力侵犯,並且之後的13年來,一直強迫她過著所謂的夫妻生活,用此等獸行蹂躪被告的人生。

  兩人本應是父女關係,而從兩人的孩子立場來看,兩人是同列直系親屬關係。

  從此等行為來看,被害者對於被告的感情里未曾有任何的父女之愛,只是把她當作自己的妻妾存在。

  當被告向被害人懇求,懇求其允許自己與戀人結婚,而被害人之後的一系列行動再次表明,他根本不是一個父親,只是一個因為嫉妒而瘋狂的男人罷了。

  彼時,他不是被告的父親,而是一個放棄做父親的責任與尊嚴,墮入畜生道,喪失了理性與人性的男人。

  他的全部行為,僅僅只是遵從最原始的獸性。

  刑法第200條合憲的基本理由,是人倫道德。

  而在這件事情里,違反人倫道德的人究竟是誰?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能分辨——就是被害者!

  難道這樣一個人還能被稱為父親嗎?

  還應該被作為尊屬受到刑法第200條的保護嗎?

  這樣的行為是人類普世道德原理嗎?

  因此,對於本案中被告的行為,如果各位法官還要堅持認為應該適用刑法第200條,並且認為這條法律合憲的話,我想請問,我們設立憲法的目的何在?」

  青木涼介抬頭望了一眼最高法院的穹頂,接著看向面前的法官們,

  「作為律師,我曾經無數次嚮往過走上最高法院的場景。

  當我今天早上來到這裡,看到法院門前銘刻著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時,我更加堅定了這是一個公正而神聖的地方。目前為止,我也依舊希望這是真的。

  我也懇請你們能夠尊重這句話。」

  他抿了抿唇,深吸一口氣,

  「……最後,我想為……我的語氣道歉。

  我從始至終並將一如既往地……對這裡懷有無限的敬畏。民選官員代表了民意,而最高法院始終不渝地閃爍著我們靈魂與良知的光芒。

  無論刑法200條是否能被認定違憲,我的良知絕不會同意對這樣一個沉默的受害者執行死刑。

  我希望你們也能擁有這份良知,我們真的不必淪落至此……

  眾所周知,在這棟建築的背面,那華美的浮雕部分象徵著一種概念——『寬嚴並濟,慈威兼施』。如果這種寬恕與慈悲真的寓於這棟樓宇之中,縈繞在你們公正亦有情的心中,你們就不會讓這個人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而被判無期,甚至被執行死刑。

  她讓我告訴你們,她……不想死,她還有兩個女兒,她想看著她們長大。

  她真的沒有想要殺人,只是想當一個正常人,想離開這個壓迫了她整整13年……一整個青春年華的可怕噩夢。

  恕我直言,在我看來,她的行為只是正當防衛,而與其他的正當防衛不同的是,在她的面前還有刑法第200條——這座天塹。」

  青木涼介說完,目光逡巡,認真地與庭上每一位法官對視。

  這一次,他們再也沒有一個人,用那種帶著輕蔑或是高傲的眼神看他。

  他緩緩走下了發言台。

  而此刻,這十五位法官罕見地沉默了。

  即便是之前那位與青木涼介針鋒相對的谷口正雄,此時也皺著眉頭,一言不發。

  阿久津英士微微點頭,而坐在他旁邊的相川澤久則看了青木涼介旁邊的三木一眼。

  整個法庭十分安靜。

  鴉雀無聲,落針可聞。

  這個案子是我當時查資料的時候發現的一個案子,在日本當年轟動一時,引起普遍同情。當年接手這個案子的律師也姓大貫,我甚至懷疑是不是李狗嗨里大貫律師的原型。

  但真實歷史中,這個案子跨越的時間很長,長到等到最高法院時,大貫律師已經病逝,由他的兒子代為訴訟。

  總之,是一個讓我很觸動的案子。在這裡面,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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