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九章 突襲聖路易斯

  第749章 突襲聖路易斯

  從堪薩斯城沿著密蘇里河筆直著向東四百公里就是聖路易斯城。

  兩座城市之間原本還有一條正在修建的鐵路,只不過因為之前的堪薩斯內戰而暫時停止。

  聖路易斯城是密蘇里州最大城市。位於該州東部與伊利諾州接界處,聖路易斯是中西部水陸交通樞紐,密蘇里河與密西西比河匯合處以南。

  整個城市沿著密西西比河的東岸南北延伸。

  聖路易斯市原為印第安人的毛皮交易地。

  1764年弗蘭西毛皮商在此建立城堡,以國王路易九世的名字命名。

  1808年設市。早期為附近地區農畜產品的交易中心;19世紀50年代起,由於河港的開闢和鐵路的興建,城市工商業迅速發展,並成為美國向西開發的一個重要基地。

  密蘇里州承認奴隸制,算是一個蓄奴州。

  但是因為大量移民的湧入,這裡新移民的勢力也非常的強大。

  尤其是河運和鐵路交通的發達以及當地豐富的礦產資源,讓當地的工業生產迅速發展起來。

  同時這裡奴隸主與工業資本家之間的矛盾也非常的尖銳。

  只是這麼多年的鬥爭已經讓他們之間形成了一中相互承認的默契。

  南方各州宣布脫離聯邦之後,密蘇里州也有呼聲要加入南方陣營。

  主要是位於密蘇里州南部的種植園主勢力。

  不過作為本州政治中心的聖路易斯城卻是靠近北部的工業州伊利諾州。

  加上聖路易斯城本身就是以工業生產為主,當地反對蓄奴的勢力更為強大。

  因此在州議會幾次討論之後,密蘇里依然留在聯邦。

  不過蓄奴派在州議會雖然不占優勢,但是它們畢竟控制著密蘇里州大部分的土地。

  尤其是在與堪薩斯接壤的地方。

  因為之前的堪薩斯內戰,這裡的奴隸莊園主大都有自己的武裝力量,而且經過了這幾年戰爭的錘鍊都已經算是身經百戰。

  這裡的位置這麼重要,聰明如亞伯拉罕這樣的人是不可能不重視這裡的。

  早在堪薩斯內戰之時,他就注意到這個地方了。

  那時候他站在北方自由派的角度指出,要想拿下堪薩斯地區,就必須要有密蘇里州的支持。

  因為聯邦修建的鐵路從北向南,從東到西都是延伸到這個地方。

  這裡算是聯邦控制整個中部大草原地區的橋頭堡。

  只不過因為布坎南總統的偏袒,堪薩斯內戰最終由蓄奴派勝出。雙方鬥爭的中心轉移到了堪薩斯北方的內布拉斯加地區。

  由此密蘇里州的作用才減弱。

  不過在南方脫離聯邦之後,林肯再次重視了這裡。

  萊昂原本就是聖路易斯城的聯邦軍指揮官。

  他的手下原本就只有108民守備軍火庫的聯邦士兵。

  不要覺得他手下的士兵數量少,要知道當時聯邦現役的陸軍數量總共也就一萬多人。

  就連鼎鼎大名的薩姆特堡,內戰開始的時候也就駐紮了一百多名士兵。

  不過亞伯拉罕很快就授權軍火庫的指揮官萊昂上校徵募五千志願兵。

  軍官就由他手下的士兵擔任。

  值得一提的是,聯邦雖然沒有什麼常備陸軍,但是幾乎沒一名陸軍都受到過專業的教育。

  他們實際上是由一幫子軍官組成的常備軍。

  真正發動戰爭的時候,只要大規模徵募志願軍。

  然後再將這些軍官給安插下去就能夠迅速地將軍隊組織起來。

  在這裡幾乎人人都有槍,人人都會射擊,普通的志願軍一徵募過來就有基本的戰術素養了。

  在城市的北郊,一處河邊的高地上,聖路易斯城的軍火庫還有軍營被高大的圍牆圍住。

  漆黑的夜色中就如同是矗立在河邊的巨獸。

  寂靜的軍火庫中間是一棟兩層的石制建築。

  建築的形狀像是一個迷你的堡壘。樓頂上還有女牆和射擊孔。

  二樓的一個房間中,四五個身穿藍色軍裝的軍官圍坐在萊昂的周圍。

  萊昂上校畢業於西點軍校步兵科。曾經參加過與加拿大嚶國人的戰爭。

  還曾經指揮軍隊驅逐屠殺過殷地安人。

  在一場比賽中他以136塊頭皮的數量贏得了比賽。受到了軍中之人的追捧。

  不過萊昂長得一點都不魁梧。

  瘦削的臉頰上布滿皺紋。一口大黃牙中間還鑲嵌著幾顆大金牙。

  他的眼睛非常銳利、深邃。一頭金色的披肩發壓在藍色圓頂軍帽底下。

  「各位,想必大家都知道,馬納薩斯會戰打的不是很理想。當年我在西點軍校接受斯科特將軍檢閱的時候就發現這是一個只會誇誇其談的人,不能帶著士兵們衝鋒的將軍如何能打勝仗。」萊昂上校一上來就對現在的陸軍總司令斯科特將軍進行了一陣批判。

  在米利堅的軍中,這樣的情況非常正常。沒有人會覺得對方是總司令就一定要尊重他。

  這跟上下等級森嚴,服從意識極強的復興軍完全不一樣。

  「是的,上校先生,所以我們要要打一場漂亮仗。」一名矮矮胖胖,一頭栗色短髮,臉上油光鋥亮的少校附和道。

  泰勒·瓊斯少校是萊昂的老部下了。從他在北方跟嚶國打仗的時候就跟在他的後面。

  後來在達科他地區跟殷地安人黑鷹部落作戰的時候,瓊斯還救過萊昂的性命。

  那個時候萊昂正在專心地剝頭皮。沒想到有一個殷地安人還沒有死透。

  那個殷地安人拿起一柄長矛準備從後方偷襲萊昂。

  殷地安人都是天生的獵人,他們行動的時候能夠做到一點聲音沒有。

  正當那個殷地安人即將得手的時候。

  碰巧趕到的瓊斯發現了這一幕,然後在後邊補了一槍。

  就這樣,無論萊昂調到哪支軍隊,他都將瓊斯帶在身邊。

  在軍中甚至還有他們倆不雅的傳言呢。

  「我們最主要的敵人就是普賴斯手中的密蘇里民兵。我聽到消息,普賴斯準備帶領手下的民兵控制聖路易斯城,然逼迫州議會投票加入聯盟國。」萊昂說道。

  「這可不行,上校,我們一定要制止這群叛國者。」說話的是長的瘦瘦高高帶著一副眼鏡的中年男子。

  這人是一名中校,名叫杰倫·科林斯。柯林斯中校身上的書卷氣很濃。

  他畢業於西點軍校工兵科,是萊昂身邊最重要的參謀。

  別看他人長看起來文文弱弱。萊昂手下的五千多士兵可被他協調的井井有條。

  「是的,上校,我們要先發制人。如果讓普賴斯的人控制了聖路易斯,我們再想攻下那裡就困難了。」一旁的瓊斯也附和道。

  「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我擔心旁邊的堪薩斯軍隊。」萊昂擔心地說道。

  「上校,也許堪薩斯的僱傭軍都已經解散了呢!現在那些南方叛軍還會給那些僱傭軍支付報酬嗎?」柯林斯道。

  「即使堪薩斯那支軍隊還在的話,我們對普賴斯發動突然襲擊,只要足夠快,對方也不一定反應得過來。」柯林斯又補充道。

  萊昂聽了之後點頭道:「嗯,柯林斯,你說的很對,那麼我們現在要立即發電報給華盛頓,讓他們在我們發動進攻之後,儘快派人來支援我們。」

  瓊斯也跟著補充道:「上校,我聽說伊利諾伊和印第安納都已經開始大規模徵募志願軍,他們乘坐火車支援過來的話用不了多少時間。」

  「既然這樣的話,我們就準備打好這一仗吧。」萊昂道。

  接下來萊昂開始部署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占領聖路易斯城。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萊昂將進攻的時間就定在當天的晚上。

  因為誰也不知道普賴斯手下的民兵會在什麼時候開進城中。

  眾人又商量了一下細節問題,瓊斯少校以及他手下的團被定為前鋒。

  他們要控制入城的哨卡,然後進城占領市政廳、警察局和大教堂。

  此時的米利堅城市中,這三處地方一般都是最重要的。

  當教堂敲響凌晨的鐘聲之時,整個城市早已陷入到了一片寂靜當中。

  城北的軍營中,一隊隊穿著藍色軍服的聯邦軍士兵卻靜靜地走出軍營。

  為了保持安靜,帶領前鋒部隊的瓊斯少校讓士兵們輕裝步行前進。

  瓊斯則帶著一隊士兵潛行在大部隊前方一公里遠的地方。

  他們悄悄地接近國民警衛隊駐守的城北哨卡。

  這些國民警衛隊就是普賴斯徵募的民兵組成。

  他們都忠於那些試圖讓密蘇里州離開聯邦的奴隸主勢力。

  瓊斯對著手下的士兵晃動了一下拿在手中的匕首,示意他們不要開槍,用匕首偷偷摸摸地解決敵人。

  隨著距離敵人越來越近,瓊斯甚至都能夠聽到敵人的呼吸。

  他自己的心跳聲也仿佛就是耳邊響起。

  瓊斯雖然是一個胖子,但是他卻非常的靈活。

  他潛行的技巧都是在與殷地安人戰鬥的時候,跟自己的敵人學會的。

  「噗嗤……噗嗤……」隨著匕首入肉的聲音響起。

  哨卡內的國民警衛隊士兵紛紛倒下。

  這些新徵募的民兵在警覺性上還是有所不足。

  因為並非是戰時狀態,他們甚至連暗哨都沒有設置,白白丟掉了自己的性命。

  此時普賴斯手中的國民警衛隊的主力還在西南邊的傑斐遜城,那裡才是奴隸主勢力的大本營。

  此時在聖路易斯城中的只有不到一千人,這一千人的國民警衛隊的職責也只是配合城內的警察維持治安而已。

  瓊斯的手下很順利地進了城內,占領了提前標識好的戰略要地。

  「砰砰砰……」的槍聲在城內響起,突然之間打破了夜的寧靜。

  大部分的建築都沒有亮燈,但是家中的主人已經拿起了藏在床頭櫃中的火槍。

  一個個躲在窗戶後面或者是自家的大門後面。

  要是有誰敢從自己的家破門而入,那麼他們絕對會毫不猶豫地開槍,這裡在地理上算是中部地區,但是在開發上絕對是西部地區。

  在米利堅就是這樣,越是新開發的地區,民眾的野性就越強。

  第二天早上,街道上已經隨處可見穿著藍色制服的聯邦軍巡邏士兵。

  他們一邊巡邏,一邊將告示貼在路邊的路燈杆子上。

  告示上寫著因為城內有人試圖破壞聯邦的統一,聯邦軍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力接管聖路易斯城,城內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保護,不被限制。

  城內大部分的居民對於是否限制奴隸制根本就無所謂。

  他們終日為了生活奔波哪裡有閒工夫管這些事情。

  只有一些沒有固定工作,沒有資產的新移民非常渴望廢除奴隸制。

  因為只有那樣,他們才能夠西部地區獲得廉價的土地。

  迅速占領聖路易斯之後,萊昂沒有耽擱時間。

  他用城內的資金以及軍火庫的武器,再次徵募了一批志願軍。

  這個時候的米利堅西部,想要建立一支軍隊只要有錢和槍就行。

  訓練什麼的,可以有,沒有的話,那些徵募的志願軍也一般都能夠熟練的使用槍枝。

  更何況,現在的士兵用的都是使用子彈的後膛槍了。

  這個可比前膛槍要簡單的多了。

  就跟你讓一個開手動擋的人去開自動擋的車子,那自然是很容易就能夠上手。

  至於萊昂是怎麼得到聖路易斯城的這筆資金,沒人會去追究。

  他已經派人控制住了警察局,所有的警察都接受他指揮,州議會的大樓前都是他的士兵在值守。

  那些重要人物的家門口也都有他派遣的士兵。

  接下來,萊昂帶著手下的士兵一路殺向傑斐遜城。

  兩座城市之間的距離只有兩百公里。

  萊昂行軍打仗非常的果決,他只用了三天時間就趕到了傑斐遜城下。

  隨即對城市發起了進攻。

  而普賴斯甚至都沒有什麼準備。

  因為萊昂是夜襲拿下聖路易斯城,在第二天一早他就封鎖了聖路易斯城到傑斐遜城的道路。

  他還讓瓊斯在第一時間控制了電報局。那些住在城內的南方一派人沒有辦法將消息傳回去。

  萊昂甚至沒有用炮兵做射擊準備,就一口氣殺進傑斐遜城。

  此時,萊昂手下的聯邦軍正是氣勢如虹。

  而普賴斯手下的密蘇里國民警衛隊卻因為受到多數敵人的偷襲而士氣低落。

  雙方撲一交手就分出了勝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