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100沙家浜(為開心珞巴加更)
想不通的事,就不要一直想。辦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太浪費功夫。
林洛一直堅信,努力雖然不一定有用。但是不努力,卻一定會很輕鬆的。
空調也開了好一會了,已經足夠涼快了,林洛拉上春夏準備出去先找個吃的再回家。
一路上,林洛心情不錯,今天自己是個刻苦向上的好學生,是春夏的好榜樣。
還收穫了眾多中老年婦女的崇拜,擊垮了一群騙子的自尊心,還認識了大佬的老婆。
這次,絕不讓這一家大戶跑出國捐款去了。
林洛想著,人啊,有錢了就瞎嘚瑟,為了點利益啥事都干,沒錢了沒準就老實了。
自己不能讓這一家子太有錢。
張欣能找上門,那就絕對是有事。
既然有事,那就不耽誤自己分一下他的金山。
想到這,林洛突然為自己驕傲了一下,一邊開車,一邊哼唱了起來:「想當初,老子的隊伍才開張,總共才有十幾個人,七八條槍。」
一大段的沙家浜脫口而出,還有春夏給自己搭腔,唱的林洛是酣暢淋漓。
可這阿慶嫂、胡傳魁、刁德一之間從各自的性格各自的利益各自的處境出發的勾心鬥角,讓林洛越唱越覺得自己好像摸到了點什麼。
尤其是在自己唱完:「這小刁,一點面子也不講。」
春夏接唱:「這草包,倒是一堵擋風的牆。」
林洛突然有些驚警醒,媽的張欣這娘們是不是把我當草包擋風了啊。
林洛把車開到了附近的商場,停好車,帶春夏去找東西吃,心中默默的思考著大潘夫妻倆的性格。
這大潘能力絕對是有的,要不然也不會這麼早就玩起了飢餓營銷,成為萬通銷售第一人。
但是也絕對不是一個性格穩重的人。
六個合伙人吵架,最後他給玩了一手發律師函。
這可不是抖音快手橫行的年代,看誰不順眼了就發律師函。
這年頭,講究個生不入公堂,死不入地獄。
誰和誰有點什麼事了,最好能私下解決。付諸公堂了,那就是準備結死仇了。
大潘吵個架就發律師函,咱也不知道當時吵到什麼地步,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大潘做事衝動不想後果的。
可即便是這種情況,張欣依舊能安撫住六人,讓這事和平解決。
別管是真和平還是假和平,至少大家還願意做面子給外人看。
那張欣這個女人,一定是能把其中的厲害關係,講清楚,掰碎了說給六人聽的。
別的不敢說,至少,張欣這個女人,絕對是個極有耐心,又極有社交手段的。
林洛還想起一個細節,張欣和大潘是三婚。
對外的宣傳是,張欣一個首都出生,港島長大的美籍華人,在94年毅然決然的嫁給了只是一個銷售員的大潘。
一字之差,這個故事就動人了起來。
可其實大潘當時已經擁有萬通至少10%的股份了,而那時候的萬通,至少30億了。
什麼銷售,身價3億啊?
林洛也相當這樣的銷售。
這麼看來,這張欣還是個很會包裝和自我包裝的。
一個心思細膩,社交厲害,還會偽裝的女人眼裡的自己是什麼樣的啊?
林洛開始剖析張欣眼中的自己。
喬楠教導過自己,任何人對任何事物的了解,都是基於對這個事物的自我認知的。
人是沒有辦法理解自己認知以外的東西的。
那麼張欣又知道自己多少呢?
首先,她知道自己和林友這樣的二代是朋友,其次她知道自己擅長和劉亞青這種上不得台面的社會大姐打交道。
最後再基於今天自己忽忽悠悠的表現。
那麼自己在張欣眼中,應該是一個常年混跡於底層,偶然與二代階級有了聯繫,卻有一些斂財手段的大忽悠吧。
高看一眼就是一雙混的不錯的白手套,低看一眼也就是個還沒進局子的騙子。
林洛覺得,班裡的那些大哥在自己眼裡什麼樣,那麼自己應該在張欣眼裡就是什麼樣。
可是這娘們還是找上了自己,那麼看重的絕對不是自己。
林洛覺得自己越想越明白。
「有點意思啊,果然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人斗其樂無窮啊!」
行吧,見招拆招,我看你張欣到底想要的是什麼。
想到這,林洛也停了下來,犯不上為她浪費這麼多腦細胞。
林洛帶著姑娘在商場裡瞎轉悠,之前心中一直想著張欣的事,沒有太注意春夏在幹嘛,這會多少也想明白了,才把注意力轉移到春夏的身上。
看到春夏正在和一個小男孩,在一個電子表的專櫃扒著看。春夏看上去挺喜歡裡面那個迪士尼的卡通表的。
春夏看到林洛回過神了,就拉著林洛要買手錶。
態度很明確,今天你要是不給我買手錶,我就坐地上打滾表演抽風給你看。
果然啊,這熊孩子熊的理直氣壯,都是家長慣的。
春夏再也不是那個受了委屈也得笑嘻嘻的小可憐了。
不怪孩子,真的。怪就怪林洛自己。
自己寵壞的姑娘,跪著也要寵完啊!
當然了,春夏也只是這麼說說,並不會真的這麼做,春夏小姐的面子還是很值錢的,她只是嚇唬林洛罷了。
最終目的也不過是給林洛一個證明自己很愛她的機會罷了。
就算林洛不給春夏買,春夏也不會真的撒潑打滾的,她只會默默的掏出自己的小錢包,自己給自己買,然後把帳算到林洛頭上。
可是林洛知道,這樣還不如自己掏錢買呢。
因為春夏和林洛之間的貨幣匯率是1比100,春夏花了自己1塊錢,就一定會在林洛這裡找補回100的。
林洛就納悶了,都是人民幣,憑什麼在春夏那裡的就那麼值錢。
算了算了,破小財免大災,就當是為了黨的生日,送給孩子的禮物了,反正這破電子表也不值錢。
林洛不止買了一個手錶給春夏,還額外買了一個,準備送給那個一直陪著春夏,可憐兮兮在一旁看著,眼睛裡充滿了想要的小男孩的。
歲數大了,見不得小孩子這個樣子。
林洛幫春夏戴好手錶後,把另一個包裝好的遞給孩子:「小朋友,這個送給你!」
小男孩搖了搖頭道:『叔叔,我不要。』
林洛對此很好奇:「為什麼不要啊,我看你很想要的,放心,叔叔送給你的,不要你錢。」
小孩還是搖頭道:「謝謝叔叔,可是我不能要,爸爸告訴我,想要什麼東西,就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得到」
一邊說,一邊指著電子表道:「我要想要這塊電子表,就要幫家裡干一個月的家務活。我準備干兩個月的活,再給弟弟買一塊。」
看的這麼懂事的孩子,林洛想起了以前的春夏。
再看看現在的春夏,無奈的道:「姑娘啊,你看看人家小朋友,想要什麼都是通過勞動獲得的,你呢,想要什麼通過欺負你爸獲得,看來啊,是的等你媽回來好好管管你了。」
春夏不屑的看了看林洛。
林洛為了表揚這個懂事的孩子,同時為了激勵春夏,硬是又買了一塊,把兩塊都送給孩子,讓他和他弟弟都能得到禮物。
林洛還想找孩子的爸爸,當面表揚一下這個孩子,讓孩子爸爸的知道他的教育有多成功。
「小朋友,叔叔給你兩塊表。這樣,你不用幹家務也能和弟弟都有手錶了。」
說著怕人家不要,還把一塊拆封了,戴在小男孩手上,一邊戴一邊問:「你家大人呢?我送你去見你家大人吧。」
小男孩還沒有回答,一旁冷靜的看林洛表演的春夏張嘴道:「他就是這家店老闆的兒子,他沒弟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