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誰給誰下馬威
曹寧不知道,自己撈錢的打算,讓吉川與井上猜到了。
等到曹寧押著五輛車的貨,開進憲兵司令部的大院內,井上將他喊進了吉川的辦公室。
「吉川太君,那二十個人不值錢。」曹寧解釋道。
吉川問:「你準備一個人收多少錢?」
曹寧胡扯道:「我的精神損失費,動手的勞力費,消耗了幾千顆的子彈的費用,還有給他們治傷的費用……」
井上五郎問:「你給他們用了什麼傷藥?」
「每人三支盤尼西林。」
別說井上五郎翻白眼了,就是吉川也翻了。
你以為那些人是美國人,可以用不盡的盤尼西林?皇軍也缺這藥,你會給76號的人用盤尼西林?你哪裡弄這多的盤尼西林?一根小黃魚一支,你不賣錢?
「老實說,你準備要多少錢?」吉川不想聽曹寧瞎說了。
「五根小黃魚。」曹寧說完看著吉川:「是不是多了?」
多?你用了那多的盤尼西林,最少也得六十根小黃魚吧?
「不多!五根也太送人情了,就十支小黃魚吧。」
吉川的話,讓曹寧兩眼冒綠光:「那就要十根。」
吉川看向井上五郎:「立即給警察局長打電話,讓他通知李士群,帶十根小黃魚到憲兵司令部來贖人。曹寧在這裡同他交接。」
井上五郎興奮地撲向電話機,打起了電話。
警察局局長辦公室。
放下電話後,警察局局長嘆了一口氣。
李士群忙站起身來:「吉川大佐是不是要處罰曹寧了?」
「你在做夢吧?處罰曹寧?憑什麼處罰他?」
「他可是殺了我的人,殺了九個,傷了十八個。」李士群昂著頭說。
「你的人死就死了,萬幸的是你沒去,要是你去了,曹寧肯定第一個殺了你。你惹誰不好?偏偏去惹那個魔鬼。你不知道他是惡魔嗎?」
李士群不服氣:「我是執行皇軍的命令,去查一批重慶的貨物,那曹寧通重慶。」
警察局長冷笑道:「你知道那批重慶來的貨物去了哪?」
李士群搖搖頭,他確實不知道。聽說手下的人死傷一地,他便來到了警察局。
「去哪裡也要將它挖出來。」李士群犟嘴道。
「那你就去憲兵司令部挖吧!」警察局長也煩了。
「憲兵司令部?」
李士群感到不妙:「憲兵司令部沒收了那批貨?」
「什麼沒收?那批貨本來就是吉川大佐的。是他讓曹寧在重慶購買了,準備運到皇軍十八師團,作為十八師團年慶的酒水。你膽子可夠大的,竟然去扣押吉川大佐的貨。人家曹寧要送貨去憲兵司令部,等他忙完了,說不定會去76號!請你去憲兵司令部喝茶呢。」
「啪!」
李士群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千算萬算,還是被人給算計了。
你們不敢出面,卻讓老子去出面。這哪是出面?這明明是出殯好不好?
警察局長點上一支煙:「老李啊!為了你,我這警察局長恐怕也當不長了。」
沒人回他的話。
所頭一看,李士群竟然暈倒了。
「來人!送李主任回76號清修。」
……
曹寧在憲兵司令部等了一個小時,沒等來李士群的人,卻等來了消息:李士群住院了!
「這個傢伙是個慣犯,他知道脫不開身,便去醫院脫衣服。」曹寧很氣憤。
井上五郎贊同曹寧的觀點:「我沒打電話讓他拿小黃魚來贖人,他不暈,一說讓他拿十根小黃魚,他就暈。別人裝逼,他裝暈!」
吉川笑著:「這件事,由你去處理了。」
曹寧知道,吉川的想法是:狗同狗打架,主人不要出面。哪個狗厲害,由得狗斗。
帶著五十壇酒,曹寧回到了特工處。
想了想,他喊來了特工處的辦公室主任。
「起草一個通知。給76號的。」
辦公室主任馬上拿出筆紙。
「通知他們,由於他們的責任,給我們特工處帶來了極大的損失,還有他們的傷員,在消耗著我們大量的珍貴的藥品,所以,讓他們在24小時內,拿了十二根小黃魚來贖人。過期不來贖人,那我就將這些人賣給黑礦主,讓他們去挖煤去。」
辦公室主任記下了。
曹寧喊住了辦公室主任:「除了給76號的通知外,你再寫五張通告,貼出去。貼在76號的門口,還有警察局門口,菜市場門口……」
讓你裝暈,讓你躲避,老子讓你躲無可躲。
一個小時後,醫院。
李士群躺在床上,抽著煙。
他知道,自己動了不該動的人,這件事情處理不好,自已就完了。
想到這,李士群恨起了澀谷。是他讓自己去扣押那條船上的貨與人的。
當然啦,澀谷現在肯定不會承認有這回事。他一個小小的少尉,去扣吉川大佐的貨?那就是閻王殿內打閻王──找死。
其實,李士群知道真正的罪魁禍首是誰。聽澀谷講過,是高橋美子想整曹寧。
可關健是,這貨不是曹寧的。你高橋雙腿一張,將軍進來。有將軍作後盾。但是,吉川是誰?那可是天皇的親外甥。別說你一個小小的少將,就是大將,吉川想要拉你下馬,也就是向天皇說一句話的事。
媽的,難怪你自己不出馬?難怪梅機關機關長不出面?難怪澀谷通知的時候,找的是身邊沒人的時候。
老子就是一把用完就甩的刀。
「李主任,你終於活過來了……醒過來了。」
話音剛落,從病房門外,闖進來了一個人,正是丁默邨。
丁默邨早年曾加入中國共產黨,後投靠中國國民黨,在上海進行特務活動,抗戰期間叛投日本侵略者,組建76號特工總部,血腥鎮壓愛國志士。
丁默邨和李士群都是76號著名特工、漢奸,丁默邨為特工總部主任,李士群為副主任。丁默邨被稱為「嬰兒見之都不敢出聲的恐怖主義者」,國人則稱其為「丁屠夫」。
丁默邨表面上是「76號」大老闆,實權卻掌在李士群手裡。76號的人,只認李士群。76號的人財物,都掌握在李士群的手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