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瘋狂炫飯

  第77章 瘋狂炫飯

  趙明玉雖然不以為意,可憑著這盅的樣式,之前是半點沒見過,加上樑志的一個勁兒稱讚,遂拿起了湯匙小口小口的喝了起來。

  一桌子共計點了六個菜,除了這道蘿蔔,還有五個菜,三葷兩素。趙文多面前的是道甜口櫻桃肉,色澤鮮紅,鮮亮誘人。紅通通的小圓團,咬上一口軟嫩酸甜,很是開胃。

  梁志前面的是一道東坡肘子,紅通通的大肉塊,皮軟肉爛,炫上一口,滿嘴的肉香,吃起來才叫個過癮。

  三道菜都適合三人各自的口味需要,也是挑著這個點的菜。剩下那三個,一熱一涼一燉,燉的是個魚頭火鍋,放在了桌子正中間,時令小炒緊挨著旁邊,餘下那道涼菜大拌放在了傅廷坤跟前。

  這倒不是說他對這道涼菜情有獨鍾,梁志在點菜時壓根兒就沒把他考慮進去。菜端上來後,三人都是各自對應,唯獨他是例外,只是隨意挑了一道放在跟前。

  按理說梁志不該是這麼粗心,這次他就是做為陪同一起來的此地,傅廷坤才是這一程的主角,管是衣食住行,都得以他為先。不說是面面俱到,至少該有的都應該有。

  能照顧到只見過一面的趙家父女,連菜都點的很有水準。傅廷坤這個相處了這麼長時間的正主自然就得是更加倍的照顧。不說事事都以他為先,那也是差不太多的。

  傅廷坤打小就患有怪病,吃什麼都味同嚼蠟,再好的菜餚於他來說也沒有太大的區別,吃飯也只是在完全某個任務一樣。這件事並不算是什麼秘密,身邊挺多人也都知道。

  看了這些年,也治了這些年,一直也不見什麼效果。

  身邊的人也從最開始的驚詫擔心,到了如今的習以為常,平時在吃飯時,幾乎不再把他當成額外的負擔。換個方向想一想,這樣的倒也好,至少不用去費心思琢磨他喜歡吃什麼菜,左右是什麼都一樣,慢慢的也就不再關心了。

  梁志照顧著趙家父女倆的口味,卻沒想著傅廷坤,也就是出於這樣的原因。反正點什麼菜,到最後他也就是吃個幾口。甚至於一口不動。

  從菜餚一道道的擺上了桌,傅廷坤就坐在那裡,只看著不動手。趙明玉還直讓他:「菜都齊了,趕緊動口吧,都別等著了。」

  梁志了解傅廷坤是個什麼情況,見他沒有要接話的意思,便道:「我們吃我們的,他坐著就行了。」也沒有繼續解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只跟傅廷坤道:「你要是都不喜歡,那就喝點茶水,這裡的茶還是不錯的。」

  這也不是頭一次見,可桌子佳肴珍羞,他是一筷子不動。飯菜對傅廷坤完全沒有吸引力,還比不上一壺好茶能讓他開胃口。

  梁志也是習慣了吃著飯的時候順帶著照顧一下他,什麼都不吃,喝點茶水還是可以的。

  他習以為常的話,卻叫趙家父女覺著挺驚訝。

  這個姓梁的是怎麼回事,自己和人吃飯,卻叫好兄弟在一邊看著。那光喝茶就能喝飽肚子呀,可倒真是省錢。

  聽這話的意思,姓傅的小子是沒有對心思的菜,這一桌六個菜雖說豐盛還算不上,卻也是有魚有肉,有菜有蛋,怎麼就沒有一個看得上眼的?這平時得有多挑嘴呀。

  明知道這些菜不行,那剛才點菜的時候幹什麼去了,不會挑著他喜歡樂意能下去嘴的菜點嗎,哪怕是就整一道,也好過現在光喝茶水強。

  別人吃著,他看著,總是有那麼點不大好意思。

  這頓飯的主角是趙家父女倆,原本就沒打算讓傅廷坤十分滿意,想叫他點頭認可那可真是難比登天了,要是照著這個程度點菜,恐怕點到明天早上天亮,這飯也吃不成。

  知道自己的情況有多特殊,傅廷坤也沒說同意不同意,倒是給自己倒了杯水,眼睛盯著趙文多和她身前的那盤櫻桃肉,連喝了好幾口水。

  發現了這一幕的三人:「……」

  這模樣像極了嘴饞的小孩子,沒有得到大人允許,美食就在面前,想吃還不敢動筷子,只能猛咽口水解一下饞。

  小孩子有這樣的表現興許不覺著怎樣,可放到一個大人身上,尤其是這樣人高馬大的青年身上,就會形成一種反差。仿佛是高個子的人天生就要比別人吃的多一樣,他們餓肚子總要比一般人更加的可憐。

  還不等梁志和趙文多發表意見,趙明玉先一步做出了動作:「你是不是想吃這道菜,來來來,自己動手夾,都不是外人,別整得這麼拘束。」手指背碰了盤子就往那邊推。

  熱情的不知道還當是到了他們家,這幾位都是請來的客人,直說自己招待不周,讓來者別見外。

  這一刻,趙文多有些明白了,為什麼趙明玉幹活不上進,卻人緣始終不錯,除了偶爾幫忙在大會上說個話之外,這自來熟能交際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在裡頭,瞧這一番小話說的,可真是挺漂亮。

  本來想要伸出去夾菜的筷子,默默的又收了回來。

  於此同時,梁志伸手去阻止,道:「不用給他,他也不——吃——」

  一句話都還沒有說完,就看見傅廷坤拿起筷子夾了塊肉圓兒,先是在嘴邊頓住聞了一下下,就著最後那個『吃』字,放進了嘴裡真的吃起來。

  梁志整個人都呆住了,身體都還保持著往前彎腰探身的姿勢,足有六七秒鐘,直到趙明玉看不下去了,伸手把他給拽坐了回去:「既然傅小子喜歡,那你就讓他吃啊,又不是沒有,再叫一份不就行了嗎?」

  這一出像極了請客的東主責怪來的客人,貪嘴就是小孩子的天性,不用管的這麼嚴格,喜歡就給供足,家裡這種吃食多的是。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梁志被他說的直苦笑連連,又不能解釋給他聽,畢竟是屬於個人方面的穩私,不好對人言。

  不是他大驚小怪,屬實是太長時間沒有看見過傅廷坤這麼主動的吃東西了,而且是事先被人動過筷子的食物,還是個甜口。

  如果論最不受歡迎食物榜,那麼三明治排第一,甜點類的就得占第二,一切帶甜味兒的東西都算在內。裹著醬料汁,看起來粘粘乎的肉類就排在第三。

  櫻桃肉除了第一項,剩下的兩個可是全都占了。就這,他還一副興趣盎然,接二連三的入口,吃的是津津有味。

  除了對食物的諸多挑剔,本身也是比較的龜毛,東西冷了不行,太熱了也不行,被人碰過的更不行。只差沒把『不行』這兩個大字刻木板上掛脖子上了。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哪哪都不行的傢伙,冷不丁就改了性子,成了哪哪都行了,實在是太讓人吃驚了。

  而這樣的驚訝還遠沒有結束,隨著這道櫻桃肉的入口,就好像一下子打開了胃覺的大門,之後一道道菜先後都被嘗了個遍,除了趙明玉的專用藥膳大白蘿蔔,桌子上的另外五個菜都入了傅廷坤挑剔的那張嘴。

  梁志從最開始的驚掉下巴,到後面都是習以為常了,眼見著傅廷坤失了飯桌上禮儀,把筷子都伸到了人家門口,專撿著人吃過的地方夾菜,眼鏡都跌碎了一地,尷尬癌都要犯了。

  小姑娘起先還沒有發覺,吃飯吃的很是認真,一點都不挑食,除了那盅白蘿蔔,幾道菜都挨著嘗到了。可架不住這傢伙接二連三的操作,幾次過後就讓人發現了。

  要不說人家年紀小卻是穩重的性子,即使見到這一幕,也沒說是一臉嫌棄的直皺眉,面色穩如山,只嘴角稍稍的扯了那麼一下下,之後再就沒往那邊瞅。

  於她相比,那位趙大叔就顯得正常不少。在發現之後,跟他一樣,驚訝的整張臉都掛了相,控制再控制還是沒忍住,直盯著那雙筷子的落腳處,從這裡挪到那處。到後面,只要是那傢伙筷子一動,直覺先去看小姑娘剛吃了什麼,下一秒鐘就能準確捕捉到筷子蹤影。

  那詫異到不可思議的表情,梁志都能猜到他在想什麼:明明看著挺體面的小伙子,家裡條件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去,怎麼連這麼點禮貌都不知道,這爹媽都是啥樣人兒,也不知道教教孩子嗎,打小家裡人就該告訴的呀,吃飯要僅著自己門口的位置,別把筷子伸到別人那裡去,讓人說是爹媽沒教育。

  老一輩的人講究這個,別的興許能松一松,吃飯最是日常,天天都能瞅見,最先告誡孩子的也總是桌子上的禮節。

  傅廷坤生長在什麼樣的家庭,別人不知道,梁志還能不清楚嗎,別說是這麼點最基礎的,再深層次的交際禮儀,那也不在話下呀。以傅家的條件,打小就聘請老師專門給幾個孩子上禮儀課,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

  他也實在是不明白,傅廷坤怎麼會如此行事。難道說,是因為覺著這裡只是個小縣城,下個飯館兒用不著那麼太注意?還是說,跟小姑娘這架還沒打完,連在飯桌上也要較個高下?甚至於連平時都不願意動的飯菜都逞強在吃?

  可是,這都吃了半天了,沒發現他有難受的痕跡。相反,還很是難得吃的這麼香。一個人吃飯,好不好吃,愛不愛吃,那是從肢體動作,面部表情都可以窺探一二的。就像他之前,每吃一口都機械式的咀嚼,那樣子都趕上吃毒藥了,就算好也沒好上多少。

  再看現在,那吃的是兩眼都放著光,左一筷子右一筷子,幾乎都沒怎麼太停過。桌子上的這些菜,至少有小一半兒是進了他的肚子裡去。

  這也是他頭一次知道,這傢伙的飯量可真是不小,往常真是小看他了。

  依照梁志原本的估算,四個人下館子,正經吃飯的仨。三個人裡頭還有個小姑娘,只算半個成人的飯量,趙明玉體弱還瘦一看就是個吃不了多少的。真正有戰鬥力的其實也就他一個人。

  這樣的幾個人,點上六個菜,可以說是足夠用了。太多吃不完,反倒顯得浪費。

  可事實結果呢,他完全估算錯誤。先是傅廷坤這突然動筷,一個人就幹掉了小半菜量。跟著是趙文多,小姑娘看著瘦瘦的可是說句老實話,她是真挺能吃,動作不快不慢的可夾起的份量是一點兒也不少。

  就拿他跟前的大肘子來說,她真沒叨多,也就伸了兩下筷子,一筷子夾了三分之一,拳頭大小的肉棗帶回碗裡,只三口就全消滅掉。吃的也是不緊不慢,甚至看起來還有些優雅。

  如果之前不是看到她連肉帶筋一起吞掉肘子肉的動作,還會以為這是什麼酒會,她只不過是個剛剛喝掉半口紅酒的小名媛,乾淨的連嘴角都沒沾上丁點紅色液體的那種。

  就連以為是瘦弱吃不了多少的趙大叔,也超級的發揮,像是跟這兩個小的競賽一樣比起吃,生怕動作慢了再吃不著東西,一筷子一筷子的緊忙活。

  相比起來,他這個自認為是主力的人,反倒成了吃的最少的那個。別的菜且不說,就他最愛的大肘子,一塊兒都沒撈著,全叫他們仨吃了。

  也怪他自己,太過的大驚小怪,不是瞅這個就是看那個,光顧著被一個接一個的意外給驚到了,等他有所適應靜下來,打算好好嘗嘗肘子肉,才發現盤子裡就剩下根大骨頭了。

  以至於,這一頓飯下來,仨人吃的是肚子滾圓,只他這麼一個是腹內空空,啥玩意兒都沒撈著。

  最生氣的是,他還得結帳。

  梁志無比的鬱悶,其結果就是暗暗的決定,呆會兒等著小姑娘和她爹走了,他再返回來,重新叫上一隻打包帶走,捧回去一個人吃個夠。

  然而,事情往往都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快,他這裡剛把買好,外邊傅廷坤跟趙明玉已經商量好,開車送他們回去。

  用他的原話說,就是:「我們也要回秋水鎮,正好順路了,一起坐車走吧。」

  梁志:「……」那中醫老頭兒都在縣城這裡,還回秋水鎮幹嘛。再瞧病也是之前的藥店,返鎮裡去幹什麼?最主要的是,他的大肘子還沒吃到嘴裡呢!

  不管他在這裡如何的質疑郁悴,乘車回秋水鎮的行程是約定好了。

  傅廷坤只用了兩句話就把趙明玉給說動了心,不是他舌燦蓮花有多麼多麼的會說,主要是時機把握的恰到好處。

  人在吃飽喝足了以後,就會渾身犯懶的不想動,最好是能躺下睡一覺的疲惰感。

  這個時候,有人跟你說,別走路坐大客車人擠人了,門口直接坐著吉普車一路送到家,省時省力還省錢。

  這麼好的事情,哪能錯過了。趙明玉幾乎是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回過頭看向趙文多都臉上掛著得意的笑,似乎在說,瞧,你爹我多能行,給咱爺倆找了個免費的順風車搭,一路游花逛景的就能到家,多好!

  這真是不出門不知道,一出門嚇一跳。趙文多算是認識到了趙明玉的另一面,跟在家裡時的軟弱無能那就是兩個人兒。若要把他和一群人扔到完全是陌生人的環境裡,別看他體格弱了些,最先適應的指不定就是他呢。就憑著這自來熟的交往能力,那就能混個風生水起。

  這也是種能耐,不強勢不妥協,還能把話給說明白了,自己的利益也維護住了。

  這一趟的縣城之行,幾件事都趕在了一起,如果不是有他在,未必就能這麼圓滿。

  趙文多有自知之明,她屬於比較強勢那一掛的,倒不至於三句不來就火人的地步,卻也是寧折不肯彎的性子。

  相比起來,她更像李翠珍多一些,比較缺少趙明玉的這種圓滑又不失本質的特點。

  順風車坐了這一路,趙明玉跟前排的兩個人話聊的內容從衣食住行到吃喝玩樂,幾乎就沒怎麼停過嘴。他說話慢條斯理,聲音不算高,明明是最尋常的事情,聽著卻是十分的受用。

  前面的倆人都是城市裡長大的純省城青年,哪怕是打小就受著軍事化的訓練,苦都沒少吃,可到底都家庭條件優渥,吃穿用度上都沒有過短缺。

  這同親生母親早亡,小小年紀就要在繼母跟前討生活的趙明玉不一樣。十六歲就出了家門,在外浪跡謀生,這中間所受的傷,吃過的苦,遠非他們這樣良好出身的人可比。

  兩者之間,同樣都是吃苦受累,卻不能相提並論。

  一個人的經歷決定了他的眼界和人生觀世界觀,年紀的增長本身就是一種財富。同年青相比,這樣的閱歷和經驗都不是金錢所能獲得的。

  趙明玉以他自身的經歷做底,漫談了涉及的話題,竟讓兩個城市裡長大的青年聽得格外認真。不時問上一句,都能得到他極具個人色彩的回答。

  哪怕他只是一個沒有什麼文化的小村子裡人,可這每說的一句話,實實在在中又透出幾分人生哲理。

  過後,梁志也跟傅廷坤說,這個大叔看著不起眼兒,肚子裡還真是有東西,說的那些話一點兒都不像沒讀過幾天書的農家漢,光是一起坐車這幾十分鐘,我就覺著像是上了一堂教育課,可以跟咱們政委一較高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