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德身上的骨頭被打斷多處,他每說一句話都要疼得倒吸上幾口氣,這番話說得斷斷續續,含糊不清,可是衙役們還是聽清楚了。
一名衙役給逗樂了:「你咋不說你爹是玉皇大帝呢,看把你能耐的,是不是要把縣太爺請出來給你下跪啊?」
話音剛落,腦袋上就來了一記,衙役回頭一看,哎喲,師爺不知何時站到他身後了。
「你這小子,還敢胡說!」師爺斥責了衙役,捂著鼻子看一眼趴在地上的張新德,「你們這幾個小子,是怎麼辦事的?這裡是縣衙,怎麼能讓叫花子在這裡乞討?快點趕走!趕得遠遠的,越遠越好!」
師爺說完,一溜煙地跑進去,把剛剛張新德的那番話原封沒動告訴了知縣大人。
知縣一怔:「他敢這麼說?」
「是啊是啊,學生記得霍世子的岳家就在保定府,姓明,前兩年追封贊治尹的那位,就是明家人。」
師爺這麼一說,知縣也想起來了。
容城隸屬保定府,他身為容城父母官,不僅要了解容城的情況,整個保定府也要有所了解,他來容城沒多久,便整理出一本保定府各大家族的關係譜。
保定府的明家分為東城和西城,東城人丁眾多,卻並不興旺,西城僅三代,且只有三房,未來的發展卻遠高於東城。
長平侯世子霍譽的岳家,就是西城明家!
「他說他是徐水人氏?」知縣問道。
「對,他說他是徐水張家的。」師爺說道。
「張家?張家和明家有關係嗎?」知縣想了想,忽然瞪大了眼睛,明峰明老太爺的原配,好像就是出自徐水張家!
長平侯世子夫人是繼室所出,那張氏雖然去世多年,可世子夫人也是要稱她一聲「母親」的。
這個人既然是被扔到縣衙門前的,擺明就是給他找事,先不管霍譽認不認張家這門親戚,這個人都不能出現在他這裡。
霍譽若只是普通的勛貴子弟也就罷了,可他還是飛魚衛的二號人物。
當官的,但凡是腦子沒壞,誰也不想去招惹飛魚衛。
知縣大人心裡清楚,從那塊臭肉被扔到縣衙門前的那一刻起,他就別想利用這件事巴結霍譽了。
無論霍譽認不認這門親戚,這都是一件丟臉的事。
你見過提著一塊臭肉去送禮的嗎?那不是找不自在嗎?
霍譽的岳家就在保定,那是正兒八經的實在親戚,只要有明家在,以後就有的是機會和霍譽搞好關係,你好我好大家好。
「附耳過來。」知縣大人衝著師爺招招手.
片刻之後,幾個乞丐來到縣衙前,衙役正想驅趕,就見為首的花子頭說道:「這是俺們兄弟,腦子有點毛病,給官爺們添亂了。」
說完,衝著衙役們抱抱拳,幾個人拖著張新德揚長而去。
張新德想喊都喊不出來了,他是嚇的,在縣衙里都沒有這麼害怕啊,這些是什麼人?是叫花子,餓急了能吃人!
一眾叫花子:我們也不是什麼都吃滴,你太臭了!
幾天後,一個郎中來到徐水張家的宅子裡,是來要錢的。
據郎中所說,幾天前有一群叫花子撿到一個人送到他那裡,他給這人治了傷,用了不少藥材,四處打聽,才知道這人是張家的。
張家花了十兩銀子,才從郎中那裡接回了張新德,張新德在床上躺了一天才恢復神志,他說他是被祝氏的丫鬟打傷的,還說他被扔在衙門前,至於是哪個衙門,他卻說不出來,而他口中把他打得半死的人,竟然是一個十來歲的小丫頭。
他的這番話匪夷所思,但是張家五房的人,還是衝到三房,讓他們把祝氏交出來。
怎麼交啊?
溫泉莊子夜裡進賊,祝氏天一亮就跑回祁縣娘家了,就連張瑞祥也跟著去了,小兩口在祁縣住了大半個月,也沒有要回來的意思。
五房的人又去找二房,那天張新德是跟著張新明走的,之後就不知去了何處,就連張新德的侄子都不知道他爹去哪兒了,大家對他最後的記憶,就是他帶著一個粉頭出去了。
二房的張新明瘋了,看誰都像死了的張大沖和張新旺。
五房一向跟著二房,現在一下子沒了主心骨。
張新德傷成這樣,總要有人負責吧,想來想去,還是要找三房,誰讓三房攀了個有錢的親家呢,不找他們還能找誰?
正在這時,徐水縣衙來人了,有人在山上救了一名女伎,現在那名女伎到衙門擊鼓鳴冤,告張新德逼奸不成,將她殺死後棄屍山林!
好在她當時還有一口氣,被人救了,否則早就死了。
和張新德一起被帶到衙門的還是有張祥文,因為女伎說是跟著他去的溫泉莊子。
張祥文嚇得半死,那天張新德帶著女伎出去之後,他們就全都醉倒了,次日早晨被莊子裡的人叫醒的,說是夜裡莊子裡進了賊,祝氏嚇著了,張祥瑞陪著祝氏去了祁縣。
昨夜借宿的兩撥人也都走了,莊子裡的人,問他們是不是回徐水。
那時他們發現張新明和張新德全都不在,並沒在意,因為那天早晨有很多人離開,他們便以為那哥倆先一步走了。
後來聽說張新明出現在張家祖墳並且已經瘋了的時候,他們這才嚇了一跳。
不過,再害怕也不像現在這樣,居然進了衙門。
張祥文供認不諱,把張新德帶著那名女伎中途離開的事全都說了。
張祥文做了口供,簽字畫押便被放回來了。
五房的人看到回來的只有他,立刻不幹了,後來聽說張新德對女伎逼奸不成,將人殺了,張新德的老婆便嚎啕大哭,回到屋裡把金銀細軟全都收拾出來,連夜送回了娘家。
張新德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人,女伎是摔跟頭死的,他害怕才將屍體扔到山上。
儘管如此,張新德還是被判了,好在女伎不是良家子,也好在她還活著沒有死,所以張新德保住了一條性命,判五十大板,役三年,罰一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