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掰手腕

  第161章 掰手腕

  出了三石頭胡同,冬瓜便發覺身後有人跟蹤,他不動聲色,三拐兩拐把那人甩開,和南瓜躲到一條巷子裡。

  沒過一會兒,果然看到一個人跑了過來,四下張望,冬瓜一眼認出,這就是方才護著喜妹子的那個大漢。

  冬瓜沒說話,和南瓜從巷子的那一個出口離開了。

  路過一個代寫書信的小攤子,冬瓜花了三文錢,借了紙筆,寫了一張紙條,又給南瓜說了一個地址,讓南瓜去找一個從京城來的蘇公子,把這張紙條交給他。

  次日,南瓜又去了那個地址,再次見到蘇公子。

  蘇公子打量著眼前的小孩:「小不點兒,小嫂子手裡沒有能使喚的人嗎?怎麼讓你一個小孩兒來跑腿?」

  南瓜撇嘴,你一個賣涼粉的,還看不起我?

  南瓜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怎麼,比試比試,你敢嗎?」

  蘇長齡哈哈大笑,扭頭對朱雲說道:「聽見了嗎?這小東西要和我比試,比試啥?掰手腕?你今天吃奶了嗎?沒吃奶就別比,免得連吃奶的力氣也沒有,餓壞肚子。」

  南瓜不高興了,很認真很認真地說道:「小夜才吃奶,我吃飯。」

  「小夜?小夜是誰?也是給小嫂子跑腿的小孩?」蘇長齡笑道。

  「小夜是大黑的兒子,算了,和你說你也不懂,到底比不比,我看你就是不敢。」南瓜不耐煩了,傻大個,真討厭。

  「比,怎麼不比,不過,你可不許哭鼻子,免得小嫂子怪罪我。」

  說著,蘇長齡在桌旁坐下,擼起袖子,露出一截粗壯的手臂。

  好吧,南瓜承認,這個賣涼粉的,胳膊快比她的腿粗了。

  不過,南瓜毫不畏懼。

  她坐到蘇長齡對面,伸出了她的小細胳膊。

  朱雲連忙過來,就連他們兩個各自的小廝也湊過來看熱鬧,朱雲的嘴巴還不停念叨:「等回了京城,讓營里的兄弟們知道,老蘇你和一個小屁孩掰手腕,保管把他們笑死。對了,你小心點,別把這小孩弄傷了,別說小嫂子,就是霍頭兒那裡也不會饒了」

  朱雲忽然沒有了聲音,大張著嘴,驚訝地看著眼前的一幕,不僅是他,就連小廝們,也都張大了嘴巴,不可置信。

  那個小不點輕輕鬆鬆掰倒了蘇長齡!

  良久,朱雲才找回了自己的聲音:「一定是老蘇還沒準備好,對,一定是這樣!」

  小廝們也一起附和,話雖如此,可他們察言觀色,卻發現蘇長齡已經變了臉色。

  只有蘇長齡這個當事人才知道,對面的小崽子力氣有多大。

  「老蘇,再來一次,精力要集中,別走神,快點!」朱雲說道。

  可是下一刻,所有人都不說話了。

  這一次,他們看得清清楚楚,蘇長齡他盡力了,可他還是輸了。

  「我就不信這個邪!」朱雲把蘇長齡推開,自己捲起袖子親自上場。

  又輸了,蘇長齡還堅持了一下下,朱雲的胳膊直接了當就被摁在桌子上。

  「你們四個,也要比嗎?」南瓜揚起小拳頭,意猶未盡。

  四名小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兩位如同活見鬼似的主子,一起縮起了脖子:「不比,打死也不比。」

  南瓜哼了一聲,小拳頭在蘇長齡和朱雲面前晃了晃,這才重又乖乖地坐好,恢復了初見時的小模樣。

  蘇長齡和朱雲好不容易才從震驚中覺醒,小嫂子這是從哪裡找來的小孩子,不對,這哪裡是小孩子,分明就是個天生神力的小金剛啊。

  「請問,你貴庚了?」蘇長齡小心翼翼地問道,這莫非不是真小孩,而是一個武林高手,只是生了怪病,永遠不能長高。

  「啥叫貴庚?」南瓜眨著大眼睛。

  「就是問你幾歲了。」朱雲解釋。

  「偏不告訴你!」

  南瓜瞪他,大小姐說過,不能把自己的事告訴陌生人,拐子們都是先從小孩嘴裡套話,你家在哪兒,你爹叫啥,你幾歲了,家裡還有什麼人。一旦被抓住,拐子就會說這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但知道小孩的名字,還知道小孩家裡的情況,原本見義勇為的路人,往往就會上當,錯把他們當成一家人,以為自己是在多管閒事。

  南瓜緊抿小嘴,打死也不說。

  蘇長齡和朱雲面面相覷,算了,這是小嫂子的人,他們惹不起,那就不惹了吧。

  「你把這封信交給小嫂子吧,她讓我們查的事,都寫在信上了。」蘇長齡把早已準備好的信封遞了過來。

  南瓜看他一眼,收了信封,轉身就走。

  「喂,你等等。」蘇長齡不甘地叫住他。

  南瓜問道:「你還有事?」

  蘇長齡咽咽口水,有些為難地問道:「你真的是小孩嗎?」

  「不小了,我都十一了。」南瓜也挺委屈的,每個人都說她是小孩,其實她真的不小了,她真的有十一了。

  唉,就是只長力氣不長個子。

  南瓜也挺鬱悶的。

  看著被南瓜關上的屋門,蘇長齡和朱雲唉聲嘆氣。

  蘇長齡:我八歲開始練武,至今練了十二年。

  朱云:我們家都是練家子,我從娘胎里就練武了.

  可他們都輸給了一個十一歲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實際年齡還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給明卉,便去洗了臉換了衣裳,又變成了可愛的小朵朵。

  信上的內容並不多,明卉一口氣看完,她果然沒有猜錯,何文廣和胡大富這對翁婿,在衙門裡都是有案底的。

  胡大富因為傷人和放火,進過四次衙門。

  胡大富最後一次進衙門是在六年前,他手頭吃緊,盯上了一戶人家的獨生女。

  那家只有一個女兒,因是老來女,女兒雖然只有十幾歲,但父母都已年過五旬,體弱多病,女兒在家裡做針線,貼補家用,每隔幾天,都會從家裡出來,步行去繡莊子裡送繡活。

  胡大富找了一個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幫手,在那姑娘去繡莊子的路上,把姑娘騙到了一條巷子裡,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兒,他打暈了姑娘,用麻袋裝了,賣給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個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幫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廣。

  案發是這姑娘竟然從私寮里逃了出來,姑娘沒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門。

  何文廣被捕歸案,咬出了胡大富,最終,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罰銀二百兩,役百日。

  因何文廣說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從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罰了十兩銀子。

  事實上,胡大富拐賣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還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銀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兩,將徒役時間抵去大半,只讓他在磚窯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過,當時他受了很重的杖刑,還要做重活,那一百天過得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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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