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有些事情,去證實從而得到一個結果並沒有太大意義,但過程能使人快樂。

  男人長手一伸,玄關的燈滅了。

  他把她壓在牆上,唇瓣相觸,一點一點吮著她的下唇。兩人呼吸交纏,薄矜初只管享受,絕不回應。

  她還沒來得及卸妝,口紅被他吃抹乾淨。遲到了十一年的吻,沒有任何吻技,只有恨。

  燈再亮的時候,只剩他的背影。最後一絲門縫消失,薄矜初從酣然大夢中驚醒。

  黑夜最容易燒人心智,天一亮,一切歸於原位。有些愛恨情仇,不是零星幾次平靜相處就能釋懷的。

  五月初,街上陸續有人換上短袖,商場裡開了冷空調。祁封的生意總算有了些眉目。他的餐廳和花店正在籌備中,店鋪的合約簽了五年,裝修公司也已經到位。

  薄矜初打量著他的店鋪,「你這有點拉低富二代的水準了。」

  「嘖...瞧不起花店還是怎麼的?」

  「小說里的富二代可都是開公司,開跑車的,怎麼到你變成了開花店,騎共享單車的。」

  「得了,閉上您的櫻桃小嘴。」

  為了慶祝他成功的邁出了第一步,薄矜初說要帶他感受不一樣的北城風光。

  「我想吃火鍋。」

  正好薄矜初也想吃,「海底撈?」

  「可以!」

  兩人一拍即合,祁封開車,薄矜初領路。

  晚高峰的北城堪比坦克大戰,高架橋上水泄不通。中心市區的公交車開一圈要花上四五個小時。滿地的輔警依然是一個字,堵。

  祁封這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耐心,即便堵上幾個小時,他也不會暴跳如雷,更不會拍著方向盤破口大罵。要是換成薄矜初開,要麼懟上前面的車屁股以視不滿,要麼直接棄車一走了之,所以她從不在高峰期開車。

  六點半的海底撈人滿為患,門口折千紙鶴的排到了電梯口。

  祁封取了個號,前面還有四十桌。祁封怕她等不住,問:「要不換別的?」

  薄矜初從他手裡拿過號碼往隊伍中走。第一桌的兩個小姑娘看到她過來,趕緊低下腦袋。

  篤篤——

  她輕叩桌面,兩個小姑娘被迫抬頭,其中一個臉爆紅支支吾吾的說:「姐姐...我...那個...我不是...故意你看你男朋友的...」

  高中的時候祁封就因為陽光大男孩的形象被一眾女生追捧,長大以後愈發清秀。

  小姑娘盯著他看也正常。

  薄矜初把自己的取號碼往桌上一放,「我們只是朋友,你把號換給我,我把他微信推給你。」

  「真...真的?」

  薄矜初點頭。

  女生的朋友比較警惕,「你們真的不是情侶?」

  「姐姐二十八了,你有見過我這個年紀的女人把自己的男朋友推給年輕小姑娘的嗎?」

  引狼入室那是蠢貨幹的事。

  「那...那他也二十八嗎?」

  「換號,給你微信自己問。」

  女生的朋友又說:「那我們怎麼知道你給的是不是真的。」

  薄矜初收回桌上的號,臉紅的女孩子急了。

  祁封正好開了盤小遊戲,打得不亦樂乎,薄矜初喊了三遍他才聽見。

  「怎麼了?」

  祁封看看薄矜初,又看看兩個小姑娘,剛想問她是不是以大欺小,薄矜初讓他把微信打開。

  「啊?微信打開幹嘛?」祁封一邊疑慮,一邊點開微信。

  薄矜初搶過他手機,找到二維碼遞到小姑娘面前,「趕緊掃。」

  小姑娘看著畏畏縮縮,一頓操作猛如虎,祁封還沒反應過來,微信里就多了個叫『糖糖不吃糖』的新好友。

  祁封全程被薄矜初牽著走,直到菜上齊,他還處於懵逼狀態。

  「我被你賣了?」

  薄矜初燙了一片毛肚,「物盡其用而已。」

  祁封剛想說什麼,被薄矜初一句話堵回去了,「你要是想趕上夜場活動,就得跟剛才那小姑娘換號。」

  論祁封和薄矜初的友誼是如何維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們兩都喜歡泡吧。

  ——

  十點,西城郊,Rose。

  西城郊這家酒吧只做老客生意,不是普通人一時興起想買醉隨隨便便就能竄進來的地方,不張揚卻也絕不低調。

  新客全要老客帶,薄矜初就是晏寔帶進來的,不過她去了西邊以後再也沒來過。

  門侍換了好幾批,今天上班的恰好是一位老員工,一眼就認出了薄矜初。

  「薄小姐,好久不見。」

  薄矜初沖他一笑,「帶個朋友,麻煩安排一下。」

  「好的,薄小姐。先生裡面請。」

  祁封從一進去就開始臥槽,「我斷定這家酒吧的老闆,非富即貴。」

  Rose的老闆到底是誰,傳聞有很多,但沒一個確切的。

  「你看這樓梯扶手,燙金的啊!」

  「還有這個花盆,絕對是上好的玉,他也不怕被偷?」

  Rose怎麼可能放一些雞鳴狗盜之人進來。

  薄矜初瞟他一眼,「你好歹算半個富家公子,能不能擦擦你的口水?」

  「你都說了,半個而已。何況我爸那點錢也就呆在南城狂了,到了北城,還不是淹死在泱泱人潮中。」

  能這麼蔑視自家老子的,祁封排第二,難有人敢搶第一。

  酒吧里乍一看和普通的沒什麼區別,一樓,DJ把氛圍搞的火熱,這裡沒有氣氛組,全是真實嗨。台子上跳舞的男男女女盡情釋放,牆上的射燈打在人腳邊,男人的皮鞋蹭亮,女人的高跟閃眼,尖叫聲,歡呼聲,不絕如縷。

  小二層是卡座,上面與下面截然不同,幽暗的燈光下人和人低語呢喃,每個人都穿的高貴矜持。幾乎看不見痛飲失態的人,一杯酒足矣。

  舞池裡有人出來,回到二層落座,剛才的甩頭狂魔瞬間變回高傲自持的姿態。來這個酒吧的人懂得釋放,縱情,皆張弛有度。

  祁封喜歡湮於熱鬧,成為活躍因子。薄矜初喜歡熱鬧中尋覓一絲寂靜,她享受獨處的安寧,卻需要排解孤獨。

  祁封在舞池裡扭動,薄矜初順手拍了幾張他群魔亂舞的照片。

  二樓今天來了位公子哥,專門攪局的那種,聽說Rose的二樓素以清淨著名——灌醉,撿屍是不存在的。他偏愛打破傳統。

  從他上來起,目光就開始遊走於各桌間,落座的同時也鎖定了目標。

  很巧,目標圈定為薄矜初。

  公子哥端著酒杯朝她走來,薄矜初猝然起身,往反方向走。

  公子哥見狀,吹了聲聽起來很得意的口哨,吸引了一眾目光。

  薄矜初沒回頭,往右邁了一步,坐進別人的卡座里。

  公子哥三五步來到桌前,一雙眼釘子似的鑲在女人臉上,對其他人說:「都是兄弟,不介意一起玩吧?」

  他特意挨著她坐下,薄矜初目不斜視往裡挪了挪。

  一群人饒有興致,沈修看了眼最裡面埋頭看手機的某人,心裡疑惑,什麼時候Rose也興這種土味玩法了。

  今天的局是沈修組的,在座的六位是本科時的舍友,六個人關係很好。畢業後戴眼鏡的瘦高個去了英國,碩士畢業後娶了一個女博士,現定居在牛津。當年的籃球隊隊長回上海開了個籃球俱樂部,剛和談了三年的女友訂婚,年底舉辦婚禮。宿舍長碩士跨考了C大的量子力學,博士畢業後留校任教。

  剩下三個,除了沈修一直沒離開過北城,梁遠朝和傅欽兜兜轉轉也還是回了這裡。

  他們六人好多年沒聚齊過了,每次見面都會缺幾個。這次正好六人都在北城,沈修趕緊招呼大家出來嗨。

  幾個人聊得正歡,沙發上突然多了位美女。

  卡座深處的男人在黑暗中抬眸,被酒潤過的嗓音分外迷人,「看來我們這桌挺招人喜歡的,既然都想玩,誰喝贏了誰留下來,怎麼樣?」

  聽到聲音,薄矜初猝然抬頭,對上一雙幽深寧靜的眼。

  她沒想到會在這裡碰見梁遠朝,更沒想到自己一屁股坐下去的會是他的地盤。

  喝這個字正中公子哥下懷,他盯著薄矜初,問她意見。

  薄矜初對上那抹意味不明的笑,說:「可以。」

  周圍人驚訝,梁遠朝竟然會攛掇人喝酒?

  靠外側的男人喊了酒保。

  「沈先生您好,請問需要什麼?」

  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遠朝,「哥,扎啤?」

  梁遠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啟唇:「伏特加。」

  眾人:「......」

  沈修讓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

  梁遠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

  公子哥常年混跡各大夜店,區區幾瓶伏特加還真難不倒他。

  開了兩瓶,一瓶遞給薄矜初,一瓶自己留著。

  就連遞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剛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蓋上來,「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隨時喊停。」

  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發,對著瓶口直灌。

  40度的酒稱不上特別烈,但這伏特加純喝,不兌任何東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澀,只有烈焰般的刺激。

  她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公子哥明顯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這樣猛灌。

  今天的局是沈修組的,一共六個人,都是大學時候私交甚好的幾位。

  這女的實在太過平靜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雞皮疙瘩,「那個...」

  梁遠朝:「下一瓶。」

  沈修:「哥......」

  傅欽:「算了吧。」

  梁遠朝:「不喝就滾。」

  眾人:「......」

  薄矜初二話不說又開了一瓶,喝到一半,她砸了酒瓶,哐當一聲。

  除了梁遠朝,全都被嚇的後仰。

  晶瑩澄澈的酒液濺了男人們一臉。鞋子旁,桌面上,全是碎玻璃渣。

  她拎起包走了。

  公子哥想追上去,梁遠朝一個眼神,沈修把他扣住,「贏的人,留下來玩,一開始就說好的。」

  梁遠朝跟出去,卡座里的其他幾位男士面面相覷。

  處理掉那位公子哥,沈修一臉壞笑,「咳咳...大瓜,買嗎?」

  「先驗貨。」

  「那女的,我見過。」

  「嘁———」

  「在咱梁總的錢包里!」沈修看著傅欽,「是不是?」

  大學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梁遠朝高中有個小初戀,畢業的時候掰了,那根刺一直扎在心裡死都拔不掉。

  傅欽是唯一可能知道這個故事的人,可惜不論他們怎麼威逼利誘,他就一句話:不同校,不清楚。

  這回他卻說:「是。」

  「我就說!我就說你知道!」

  「草,傅欽,這就不夠哥們了。」

  沈修:「瓜分享完了,快打錢!」

  眾人:「滾!」

  *

  薄矜初面不改色心不跳出了Rose的大門,她給祁封發了條信息。

  【我困了先回去,你自己看著辦。】

  馬路比酒吧亮堂,她漫無目的的走著,腳步挺穩。

  醉了嗎?醉了吧。

  心醉了,連痛都感受不到了。

  梁遠朝找到她的時候,她蹲在路燈下,手機停在晏寔的號碼上。

  她沒注意到他來了。

  男人奪過手機,狠狠的砸在地上,屏幕碎的像張蜘蛛網,他把她從地上拖起來壓在柱子上,火氣從眼眶中溢出來。

  梁遠朝晚上喝了不少酒,情緒失控,「薄矜初,在你眼裡我梁遠朝算什麼?從前不如祁封,現在不如晏寔。在你面前我連條狗都不如。」

  梁遠朝沉聲一吼,「你真他媽讓我噁心。「

  薄矜初對著他的脖子咬下去,往死里咬,一嘴的血腥味都不肯鬆口。

  梁遠朝也咬她,活脫脫就是兩個瘋子。

  她在他開的的玫瑰園門前哭了。

  那朵色澤黯淡的玫瑰花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