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三點半,她回到雲里巷,薄芳準備食材,忙得不可開交,除了李可欣和李皓樂,沒人發現她消失了大半天。

  往常的年夜飯都是九個人,那年只剩七個。本該合家歡的時候,除了不懂事的弟弟,他們都在強顏歡笑,強忍著給予春節一個苦澀的祝福。

  薄矜初沒吃幾口,也沒人關心她吃了幾口。

  李皓樂坐不住,吃飽了收完紅包就想下桌,大人們允了,李可欣和薄矜初下桌去照看弟弟。

  她跟李可欣打了聲招呼,遛了。

  一路狂奔,到前街的時候實在跑不動了,停下來喘了好久,拉開外套拉鏈,風迎個滿懷。她繼續往前沖,一口氣上了六樓。

  「有人追你?跑那麼急。」

  「沒...怕你...怕你等急了。」

  梁遠朝喜上眉梢,「緩緩,喝口水。」

  外面的鞭炮聲此起彼伏,梁遠朝伏身在案板前切菜,薄矜初坐在沙發上玩拼圖。

  這次來發現茶几的抽屜里多了好幾幅新的拼圖,她挑了一幅最難的。

  人還是這兩個人,做飯的還是他,玩拼圖的還是她,看似一切沒變,實則翻天覆地。

  梁遠朝把早上買的菜全燒了,他吃了幾口,開始幫她剝蝦。

  一會兒,半盤蝦被她吃完了。

  薄矜初給梁遠朝也剝了一個。

  「我們來許願吧,」她酷愛許願,每次許願的時候總覺未來很美好,當下的酸澀悲涼壓根不算什麼。

  「這次就在心裡許好了,這樣才會靈驗。」

  她閉眼面對著蝦許願,許好後發現梁遠朝還睜著眼,「你許了嗎?」

  「許了。」

  「許了什麼?」

  「你不是說不能說嗎?」

  「哦,對。」

  薄矜初吃飯一向專心,今天異常話多。

  「你聽過手指斗和簸箕嗎?一斗窮二鬥富,三斗四斗賣豆腐,五斗六斗開當鋪,七斗八斗把官做,九斗十斗享清福。」

  梁遠朝搖頭,「沒有。」

  「就是手指指紋如果是有規律的圈,那就叫斗,如果是無規則圖案就是簸箕。」

  薄矜初把梁遠朝的手拿過來看,十個全是斗,「恭喜啊梁主席。你知不知道還有一種說法叫十羅全,中狀元。」

  梁遠朝重新拿起筷子,「不要迷信這些,不過就是基因自由組合得到的結果。」

  常言道,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她笑著繼續說:「有人解讀過,說十個斗的人啊,通常是重情重義,情痴型人格。你,是嗎?」尾音上挑。

  少年薄如蟬翼的睫毛瓮合,肯定道:「這句話可信。」

  自戀!

  「你是幾個?」梁遠朝問她。

  「六個。」

  「那關於六個是怎麼說的?」

  薄矜初眉梢稍揚,「有野心,喜歡想入非非。」

  梁遠朝不畏懼她赤裸裸的目光,對上去,「那你現在在想什麼?」

  她在想後面的半句:少時不順,青年之後好運一路飆升,令周圍人羨慕。故鄉之外為理想發展地。

  她故意,「反正沒在想你。」

  話落,才發現桌對面不知何時多了個紅包。

  她想廢了自己的舌。

  「吃我煮的飯我剝的蝦,喝我煲的湯,你告訴我你在想別人?薄矜初,你能耐了。」言畢,他把紅包收回去,手背突然蓋上一雙嫩手,手指纖長,指甲粉嫩。

  「哪有送出來還收回去的道理。」

  他一隻手錮住她的兩隻,毫不留情的把紅包塞回口袋裡,「這不還沒送出去,幸好緩了緩,不然虧大了。」

  她剛才摸到紅包了,裡面肯定有好幾張,「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我可什麼都沒說。」

  「你...」

  他起身回房,再出來的時候薄矜初悶悶的啃著排骨。

  落針可聞的客廳,叩叩叩三聲,是指骨敲擊桐木門框的聲音。

  薄矜初回首,梁遠朝穿著她送的西服和皮鞋靠在門框上,一手插兜,一手舉著紅包揚了揚。

  生怕他反悔,她忽的起身衝過去,椅子在地磚上劃出一道刺耳的聲音。扒下他的手臂搶過紅包,在他臉頰上吧唧一下,笑的飛揚跋扈,「新年快樂,恭喜發財!」

  梁遠朝愣了,捏著比方才更厚實的紅包的薄矜初也愣了。

  路燈打亮飛舞的雪花,爆竹震天響。

  梁遠朝回房的時候往紅包里又裝了一千,塞得鼓鼓囊囊,統共兩千。

  「你幹嘛給那麼多?」那可是他父母留給他的錢。

  吃完年夜飯要換新衣裳,梁遠朝把紅裙子遞給她,回道:「因為我高興。」

  她換上紅裙,長髮披肩,緩緩朝他走來,他被眼前人所吸引,眉目顯露驚艷,她像一束白玫瑰,外面是嬌艷欲滴的紅色包花紙。

  梁遠朝遞給她一件民國風的大衣外套。大衣很沉,面料講究,質感細膩,一看就價值不菲,不像是現在市面上買得到的。

  薄矜初沒問,只是順著他的動作穿上。

  大年三十要守歲,南城今晚是不眠之夜。薄矜初說要帶梁遠朝去個地方,他什麼也不問就跟著走了。

  月光照進后街的一家小店,院門半開,裡頭有人搓麻將,幾塊麻將搓在一塊兒發出清脆的聲響。小店在側房,和院牆連成一片。貨物擁擠但擺放的整齊,薄矜初記得原本這區域堆疊的是飲料,今天全換成了煙花爆竹。從門口吊掛的QQ糖,到櫃檯上的泡泡糖雞爪薯片,各種牌子的香菸,此刻無一例外鍍上了一層銀光。

  老闆娘斜著趴在櫃檯上看春晚,薄矜初和梁遠朝經過的時候,老闆娘扭頭看了幾眼,以為是哪家城裡的親戚來過年的。

  途經小店,往左拐,仍是巷子,天太黑沒有看清巷口寫的巷名,不過地上的磚是橫著鋪的。

  巷子的磚豎著鋪說明此路通順,若橫著鋪則說明此路不通。這是一條死胡同,只住了兩戶人家。

  薄矜初帶著梁遠朝走向第一家。院門頂上掛了兩個大紅燈籠,家裡所有的燈敞亮。

  「陳師傅!」薄矜初扯著嗓子喊了一聲。

  老陳到了花甲之年,有點耳背,薄矜初喊第三聲的時候他才聽到,聲如洪鐘喊:「誰啊?」

  「來拍照的!」

  老陳坐在屋裡沒出來,「回吧回吧,大年三十不營業!」

  薄矜初闖進院子,老陳坐在鋪了厚毯的躺椅上,電視機里放著春晚,手邊正砌著茶。

  「陳師傅,您就通融一下吧。」

  老陳撣手,「我可沒忘。你好意思讓我通融嗎?」

  薄矜初和老陳的淵源得從她揍了老陳的孫子講起。

  老陳是個舊時代的攝影迷,妻子是人民教師,一個搞藝術,一個搞文化,兩人思想境界都不低,且很獨立。在同個屋檐下自顧自的過了大半輩子,老陳越來越沉迷於攝影,為了尋找靈感和素材成天奔波於各方。

  最後他的妻子提了離婚,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離婚不像現在這般稀鬆平常。女人帶著兩個兒子走了,聽說去了一個大城市。老陳變成了單身,這一單就是三十年,也被四鄰當作笑話和飯後談資議論了三十年。

  幸好老陳不為世俗所困,不然早死在非議中了。畢竟她第一次知道「攝影師老陳」就是巷頭一群大媽開茶話會的時候聽見的。

  薄矜初和老陳的孫子是小學二年級同學,兩人還當了一個學期的同桌。

  老陳的孫子是個高傲的調皮搗蛋鬼,薄矜初從小就好看,班裡的男孩子總喜歡挑著她煩,老陳孫子也不例外。

  說起來他那個孫子跟他有七分像,心高氣傲,喜歡攝影。

  有次畫畫課,老陳的孫子搶了薄矜初的畫,威脅她說,讓她做模特,他給她拍照,不然就撕了她的畫。

  薄矜初不同意,男生撕了畫紙的一個角。

  薄矜初當即一個耳光下去把男生打哭了。畫搶回來後開始惴惴不安,要是他告訴老師,老師找了她媽,她就完了。

  為了止住同桌的哭聲,她又被脅迫了,男生讓她幫忙跑個腿,這事才能翻篇。

  薄矜初只好答應。那個跑腿的活就是替他送一張照片給老陳,送完她才知道他們是子孫。

  老陳沒見過孫子,但聽說那小子也喜歡攝影的時候,冒出一種後繼有人,死不足惜的快感。

  對於薄矜初打了他孫子一耳光的事,他耿耿於懷了好多年,哪怕薄矜初替爺孫兩當了數年跑腿小哥,他依然不肯忘。

  老陳的茶沏好了,斟了一杯小酌一口。

  「你這老頭太記仇了!我可幫你倆傳了那麼久的信!」

  老頭微搖頭,對著杯口吹氣,還不忘看一眼薄矜初身後的少年,「這位是...」

  「我帶來的。」

  「兩年沒見,都有對象了?」

  你一老頭還那麼八卦,薄矜初岔開話題,「老頭,給我們拍張照。」

  「穿成這樣,拍結婚照?我這可不是民政局,兩位請回吧。」

  薄矜初上前,一腳踩在他晃悠晃悠的躺椅腳上,老頭晃的盡興,椅子突然停下,慣性使然人往前懟了懟。

  「誒,你...」

  老頭突然看清她身上的外套,瞄了眼身後的少年,又看了看薄矜初。

  「就拍一張,耽誤不了多久。」

  「哪有大年三十把人拖起來工作的?何況我還是個老頭子,你得尊老,初二再來。」

  老頭心中一團亂麻,他現在不想拍照,只想探究點奧秘。

  薄矜初臉一橫,「你今兒要是不給我拍,我再也不來了,你的相機永遠也拍不到這麼好看的人。」

  身後的梁遠朝被她這波「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操作逗笑了。

  「得得得,來吧。」

  老頭起身去拿相機,「想怎麼拍?」

  「隨便,只要我們兩同框就行了。」

  「你別侮辱老頭我的職業素養。」

  老陳的房子是民國時期留下來的,他一直沒重造過,房子周圍被幾棵鬱鬱蔥蔥的大樹包圍,成為了后街不起眼的一隅,裡面的裝修卻叫人生羨。

  兩人在老陳書房裡拍的,棕色高級木書架,琉璃檯燈。沒有花里胡哨的姿勢,只有兩隻悄悄交握的手。

  薄矜初一定要讓老陳當晚就把照片洗出來。

  十一點,拿著照片回到后街,這個春節,別開生面。

  十一點五十,薄矜初躺在雲里巷的床上。

  除夕,辭舊年,也在告別。

  告別儀式沒有薄矜初預想的完美,還差了一項——沒有一起放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