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烤串

  我們來到一家燒烤攤,這家燒烤攤雖然是路邊攤,但是生意不錯。

  而且,燒烤攤還保持著原始的炭火燒烤,現在為了環境保護,城區裡面的燒烤大多都換成了電烤爐,雖然衛生健康了不少,但是卻少了燒烤本該有的炭火味,讓很多燒烤都失去了靈魂。

  但是在這種城郊小鎮,管理相對沒有那麼嚴格,所以這裡還能用炭火燒烤。

  還別說,炭火燒烤就是香,隔著老遠,都能聞到其燒烤的香味,用「十里飄香」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時間已經不早了,老闆已經在準備收攤,看見我們一群人進來,知道來了大主顧,於是又趕緊把菜品擺出來,招呼我們坐下。

  我坐下來,對眾人說道:「隨便點菜哈,今晚我請客,不要客氣!」

  「不客氣不客氣!」謝一鳴揮舞著菜單,對老闆說:「這上面的東西全部來一遍,每個五十串!」

  頓了一下,謝一鳴又說:「一人再抱一件啤酒!」

  謝一鳴相當「大氣」,老闆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估計開店這麼久,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客人,把菜單上的菜品全部包了,而且每樣五十串,一人還要一件啤酒,老闆詫異地問:「帥哥,你們……點這麼多……吃的完嗎?」

  謝一鳴咧嘴笑道:「我們能不能吃完,取決於你的手藝!」

  老闆怔了怔,隨即說道:「放心!放心!我在這裡擺攤都十來年了,手藝和味道絕對一流!」

  老闆高興地招呼夥計,夥計給我們上酒,老闆為我們烤串。

  因為只有我們這一桌客人,老闆單獨為我們服務,所以菜品上得很快,不過片刻工夫,各種菜品便琳琅滿目擺了一桌子。

  不得不說,老闆的燒烤手藝確實不錯,吃東西講究「色香味」,顏色排在第一位,這裡的烤串顏色很不錯的,不是那種烤得黑黑的,焦透了的感覺,而是烤得剛剛好,外酥里嫩,帶著一點點炭火燒烤特有的焦黑。

  顏色排第一,香味排第二。

  當我們眼睛看見食物的顏色以後,其次便是鼻子聞到味道,如果食物香味濃郁,聞著就讓人食慾大動,那這個食物無疑是成功的。

  面前的烤串就是成功的美食,除了顏色好看以外,我們還沒下口,光是聞到那香味,都已經饞得哈喇子長流。隨便拿起一串五花肉,肉香撲鼻,肥肉滋滋地冒著油。毫不誇張地說,這肉香能夠觸及的靈魂。

  顏色不錯,聞著也香,最後就是味道了。

  烤串的味道簡直堪稱完美,該脆的食材一定要脆,該酥軟的一定酥軟,該Q彈的一定Q彈,而且麻辣適中,上面的辣椒麵剛好合適,香辣的辣椒麵和肉香混合在一起,散發出一種令人難以抗拒的美味。

  咬一口肥肉相間的五花肉,滿嘴流油,一點也不會感覺油膩;咬一口排骨,連骨頭都烤得酥軟了,在嘴裡咬得咔咔響;咬一口鴨腸,又脆又Q彈,一點也不綿,相當爽口。

  當然,無論是什麼食材,經過炭火烤制之後,裡面都帶著一點炭火特有的煙火味,這股煙火味才是烤串好吃的關鍵所在。

  老闆烤得大汗長流,端著酒杯來給我們敬酒:「各位哥,味道怎麼樣?」

  謝一鳴左手一串排骨,右手一串雞尖,吃得停不下來,含糊不清地說:「絕了!相當絕!以後咱們知道你這個地方了,有空就開車過來擼串!」

  老闆笑著說:「謝謝,謝謝各位老闆捧場!」

  「老闆,聽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古天問。

  老闆說:「不是,我是四川的,這燒烤手藝是繼承我爸的!前些年我來這裡打工,打工之餘想著多掙點錢,那時候年輕,有的是精力,於是白天上班,晚上就搞了個小攤賣燒烤。沒想到這燒烤小攤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紅火,收入也大大超過上班的收入,後來我索性就把工作給辭了,一心一意經營這個燒烤攤,一晃十多年都過去了,那些廠里打工的姑娘小伙,也是換了一茬又一茬囖!」

  老闆和我們閒聊了幾句,又轉身去烤爐邊烤串去了。

  我們坐在夜晚的街邊,一邊擼串,一邊喝酒,滿滿都是人間煙火味,很是舒服。

  烤串和啤酒是絕對的靈魂伴侶,只要吃燒烤,就必須得配啤酒,除了啤酒以外,搭配什麼酒水飲料都不香,就著美味的烤串,啤酒也是一瓶接一瓶吞下肚子。

  喝得正歡的時候,就看見兩個年輕人,二醉二醉的從街邊走過,夜晚的街道沒有什麼人,所以兩人說話的聲音感覺很大聲,我們都聽得很清楚。

  只聽左邊那人說:「哎,你聽說了嗎,鎮上閆書記的兒子剛才在酒館門口,被人砍斷了手!」

  右邊那人有些不敢相信:「真的假的?這裡不是閆書記的地盤嗎,竟然還有人敢動他兒子?」

  左邊那人道:「當然是真的,聽說斷手都還在酒館門口的地上呢!」

  右邊那人搖了搖頭:「惡人自有惡人治啊,閆書記的兒子綽號閻羅王,在本地橫行霸道,為非作歹,早該有此報應了!」

  左邊那人點點頭:「是啊!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壞事做多了,肯定會遭報應的!」

  兩人一邊說,一邊去的遠了。

  我扭頭看了一眼青青,心中暗樂,對青青說道:「看樣子,今晚你是為民除害了!」

  謝一鳴說:「這種人渣,就該好好教訓教訓,自以為是土霸王,拽上天了?居然還敢叫什麼閻羅王,真是笑掉人大牙!」

  古天好奇地湊上來:「你們在說什麼呢?那個閆書記的兒子被人砍了手臂,難道是你們的傑作?」

  剛才我們一直沒有提到這件事情,所以古天他們也不知道,現在古天問到這件事情,我便把剛才在酒館門口發生的事情講了一遍,古天聽完之後,只說了兩個字:「活該!」

  「閻羅王」那小子確實是活該,平時飛揚跋扈慣了,認為自己的老爸是這裡的土霸王,仗著他老爸的關係在這裡為非作歹,沒人敢整治他,結果今晚終於走背運了,惹到了我們,惹到了他惹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