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笑容
「阿珍,嘴巴張開!」
「啊!」
「張大一點!」
「啊!」
「太大了!」
外景片場,一輛側翻的汽車,一個假人(英國修女)倒在血泊里,徐克正在拍一些瑣碎鏡頭。
就在他們不遠處,邱淑珍手裡還拎著一把沾滿血漿的錘子,衣服和臉上也有血跡,乖巧的坐在陳奇對面,接受師父的指導。
「你稍微低頭,視角從下往上看,嘴角咧開,別動別動!」
陳奇伸手捏住她的臉蛋,往兩邊提拉,她的嘴角不自覺的跟著咧開,直到達成一個滿意的弧度,道:「OK!眼神邪惡一點,想像面前是袁潔盈,自己馬上就要弄死她……對對,就這樣,保持住!」
他趕緊拿過照相機,咔嚓拍了一張照片。
然後又像捏橡皮泥一樣,揉弄著她的小臉,邱淑珍敢怒不敢言,只得任他蹂躪,終於又給她捏成一個十分甜美的微笑,咔嚓又拍了一張照片。
「等我把照片洗出來,你對照著練習,要分毫不差,形成肌肉記憶。」
「什麼叫肌肉記憶啊?」
「就是無論什麼時候,只要你想笑,伱都能笑成這個樣子。」
「噢~」
邱淑珍點點頭,沒問幹什麼,因為對方肯定會回答:以你的學歷和智商,說了也不懂。
這段日子以來,她被打擊過無數次,已經習慣了。
陳奇給她設計了兩個笑容,一個邪惡,一個甜美,然後在片裡有一場戲:她甜甜的走著走著,經過明暗交替的燈光,臉上表情變幻,從小天使變成了小惡魔……
這種鏡頭,可以提升電影的品級,直接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
比如《唐人街探案》里張子楓的那個笑容。
讓邱淑珍來演,是演不出來的,他只能捏橡皮泥,人工的捏出表情,再讓她練習。她聽話,肯努力,讓幹什麼幹什麼,陳奇倒是愈發想栽培她了。
「阿珍,該你了!」
徐克在那邊召喚。
陳奇推了她一下,鼓勵道:「去吧,你現在很棒了,回憶你哭鼻子那天被欺負的樣子,你把她當做袁潔盈,狠狠的錘她!」
袁潔盈不在劇組,但她依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Action!」
徐克一聲喊,邱淑珍蹲下來,凝視著地上的假人,然後拎起帶血的錘子咣咣咣開始砸,一下一下越來越用力,砸著砸著,仿佛真想像出了袁潔盈,嘴角翹起,表情開始愉悅。
竟然笑了起來。
「噫!」
徐克和陳奇都是一抖,演著演著怎麼還成體驗派了呢?
…………
「師父,明天見!」
「明天見!」
夜晚,邱淑珍揮手告別,看著高達飛走打奧特曼了,才進了門。
她現在是家裡回來最晚的一個,爸媽都收工了,今天也一樣,留了飯菜給她。邱淑珍洗了手,坐下來狼吞虎咽,吃著吃著,發現爸媽一邊一個把自己圍住。
「你們幹什麼,綁架啊?」
「阿珍,你老實講,你跟那位陳先生怎麼回事,他連續幾天送你回家了。」
「他是我師父啊!」
「沒別的了?」
「不然呢……」
邱淑珍一愣,她上中學了,有些事也懂得,反應過來大聲道:「你們太離譜了吧,我才13歲,我師父人很好的,你們當人家是壞人啊?」
「哎呦,我們也是為了你好,現在什麼禽獸都有啊,專挑你這種小女孩!」
「不過沒事就好,他既然收你做徒弟,有沒有給你什麼優待?」
「有啊,天天教我演戲。」
「沒別的了?」
「不然呢!你們今天好怪哦,不要打擾我吃飯。」
爸媽悻悻的閃了,其實他們就想問,陳奇有沒有額外給點拍戲補助之類的,或者在伙食上吃點小灶也行啊。
吃完了飯,洗洗涮涮,躺在自己逼仄的小床上睡覺,而那一對弟妹忽然跑了過來,爬上床。
「你們怎麼還不睡覺?」她小聲道。
「五姐……」
妹妹更小聲,扒著她耳朵道:「我們還想吃牛扒飯,你什麼時候再拿回來呀?」
「是啊,那天的牛扒飯好好吃哦。」弟弟也道。
「那是人家請我吃的,我自己哪有錢買呀?」
邱淑珍為難,但忽然想到自己被賣了一萬五千塊,道:「媽媽應該有錢呀,你們讓她買。」
「我們說過了,媽媽不肯,說要攢錢給哥哥結婚用。」弟妹失落道。
「……」
她也沉默了一會,安慰道:「沒關係,等我賺了錢,天天給你們買好吃的。牛扒飯算什麼,我帶你們去吃西餐,住洋房……」
弟妹又高興起來,妹妹問:「五姐,你拍的到底是什麼戲啊?」
「我也不太懂,反正讓我嚇唬人的。」
「啊?你怎麼嚇唬人?」
「就是,就是……」
邱淑珍把頭髮弄亂,遮住臉頰兩側,她現在還做不出來那種表情,自己揉捏著臉蛋,弄出一個似像非像的恐怖笑容,一把摟住弟妹:
「就——是——這——樣——嘍!」
「哇!」
小孩子的哭聲在半夜很響亮。
…………
與此同時。
長城公司宿舍,燈光明亮,陳奇在看龔雪的信。
信上說《媽媽再愛我一次》快開拍了,渣男男主選了一個叫王詠歌的,北電78級學生,比龔雪小三歲,跟周里京、張鐵霖他們是同學。
這年代的演員,一般不愛出演有人品污點的角色,因為觀眾很容易將角色與演員聯繫起來。
這跟反派不一樣,反派是純粹的壞,一看就是對立面。
人品有污點,比如一個男人事業有成,對同事友好,對長輩孝順,對孩子也好,但就是出軌了,你說他是反派麼?不是啊,他道德有問題。
這樣的角色,現在一般演員都不愛演。
不像後世。
所以王好為挑來挑去,挑了一個沒啥名氣的王詠歌,此人在80年代拍過幾部戲,然後移民去加拿大了。
《媽媽再愛我一次》的背景放在了廣東,因為男主拋妻棄子,娶了富家小姐,富家小姐就是在香港有產業,後來男主也去香港了。
而且廣東的拜神文化比較濃厚,也符合女主為了救孩子,一步一磕頭去求神的劇情。
陳奇看完了信,給寫了一封回信,又附帶一套在香港買的秋冬裝,一雙鞋,還給汪洋買了點禮物,打算一同寄回去。
隨後,他鋪開稿紙,習慣性的做案頭,梳理今明年的工作計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