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今日又添命案,冷捕頭通知州衙司理參軍和縣尉帶仵作勘驗浮屍,勘驗完畢告知家屬過來領屍,如無家屬送往義莊。」魏知縣道。
這時冷青道:「官人!我想去堂鄰縣實地勘驗兇案現場?」
「去吧!到主簿那裡取了文書,速去速回。」魏知縣道。
「卑職遵命!」冷青道。
一路快馬加鞭來到了牟平縣,到了縣衙在文書上簽字蓋章後,在衙役的帶領下來到了清平河,好巧不巧領路的衙役正是衛小東。
來到清平河的下游,二人走到一處河灘。
「班頭,這就是發現屍體的地方,這裡水流已經緩慢估計屍體應該是在其他地方拋屍被水流衝到了這裡。」衛小東道。
「衛衙役說的不錯,我昨夜驗屍也發現了屍體身上有多處刮痕,這應該是碰到河裡的岩石造成的,可惜這清平河太長,拋屍地點無從查起。」冷青道。
「衛衙役!我看了浮屍的路引,名叫郭淮確實是我們縣的人不過此人只是個窮苦百姓,靠種田為生他來此地何事?」冷青問道。
「據守城兵回憶!他來這裡是看望親戚,不過我們查了並沒有發現他所謂的親戚。
還有冷班頭此人最可疑的地方在於城門兵檢查包裹時他竟然攜帶者官銀,有二十兩。」衛小東道。
「嗯!我看了你們的案情記錄,這就是最可疑的地方,這官銀只在官府流通,他怎麼可能會有?」冷青道。
衛小東繼續說道:「後來守兵匯報我們也發現可疑,就封鎖了城門嚴查此人,沒想到卻被人發現死在了這裡。隨身包裹不翼而飛。這包裹要不就是沉進河裡,要不就是被人拿走。會不會是劫財殺人?」衛小東道。
「不可能!在城裡殺人目標太大,在半途就可動手,埋進隱蔽的地方不可能會這麼快暴露,而且此人早晨來不到半日就身亡,所以說兇手大概就在這牟平縣,應該是得到消息不得已倉促而為之。」冷青道。
「那冷班頭有需要我們的地方你只管說!」衛小東道。
「這樣衛衙役!你們先不要打草驚蛇,可派人暗中查訪看有無行跡可疑之人,最主要的外地的人,如果沒有那就可以斷定必是本縣人所為。」冷青道。
「好的!班頭如有消息我飛鴿傳書給你。」衛小東道。
「謝謝了!」冷青道。
「那裡!冷班頭客氣了,你我都是同僚無需如此。」衛小東道。
「嗯!我們回去吧這裡沒有什麼線索就是有也早被河水沖洗乾淨了。」冷青道。
回到衙門衛小東要請冷班頭下館子,但是礙於他時間有限說明緣由,就急忙趕回了蓬萊。
二人兩次相遇雖相處時間不長,但是這衛小東給冷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久之後這衛小東竟然會成了冷青的左膀右臂。
轉眼到了第三日,冷青不但沒有任何線索證據,反而越查疑惑越多,漸漸的冷青有些急躁,這兇手步步為營,棋高一籌其手段簡直讓人膽寒。
這時冷捕頭拎著大煙杆抽著旱菸過來道:「怎麼又遇到難題了?」
「爹!我感覺這郭淮的死跟吳碧蓮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但是關鍵在那我也說不上,而且他的死也是無跡可尋。這一切都太反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可這妖在何處呀?」冷青鬱悶道。
「算了,你已經仁至義盡了,救得了是她的福分,救不了只能說天意如此!」冷捕頭嘆息道。
冷青又來到了女牢,此刻的她好像知道了自己的命運,不過此刻她不想讓冷青難過,也是強顏歡笑。
「冷班頭!我謝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在這個世上除了爹娘也就是官人把我當人看!在舅舅家這兩年我受盡了屈辱,也許死對我來說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吳碧蓮道。
「吳娘!你也不要心灰意冷,絕處也許還能逢生,相信我!」冷青安慰道。
「嗯!官人你放心不到最後一刻我絕不放棄。」吳碧蓮保證道。
「等等!你剛才說你這兩年,我記得你說過你娘去世之後才去的舅舅家對吧?」冷青問道。
「沒錯!官人我娘去世後我和舅舅一起安葬了娘親才到舅舅家。怎麼了?」吳碧蓮疑惑問道。
「我知道了!我想到辦法了哈哈哈!」冷青高興的說道。
「你好好休息!明天上堂自有分曉。」說完就離開了大牢。
第四日清晨衙門口就聚集了不少百姓,這幾天案子傳遍了整個縣城,大夥都等著升堂,想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
魏知縣道「升堂」。
「威…武…」衙役喝道。
楊有才也跪在堂下。
「帶被告吳碧蓮上堂。」魏知縣道。
衙役押著吳碧蓮進了大堂,吳碧蓮脖戴枷鎖,一身白色囚服,胸口的「囚」字鮮紅如血。
「吳碧蓮,楊有才告你謀殺親夫你可認罪?」魏知縣道。
「回官人!奴家冤枉呀!」吳碧蓮哭道。
「哼!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冷班頭你查的怎麼樣了?」魏知縣道。
「卑職現在有些頭緒,但是沒有什麼證據。」冷青道。
「呵呵!那就讓本官給你一個證據,楊有才本官問你那天你看見的是吳碧蓮嗎?」魏知縣問道。
「官爺!是吳碧蓮!起初小民由於受了驚嚇,沒想起來現在我想起來,就是吳碧蓮沒錯。」楊有才道。
聽到這冷青猛的看向楊有才,沒想到此刻他竟然還有後手,這明顯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可是又沒有反駁的證據和理由。
「冷班頭!現在人證,物證,殺人理由都已經有了,你還有什麼話說?」魏知縣道。
「卑職覺得此人反覆無常,這話不可信。」冷青道。
「冷班頭!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你不信那你拿出證據來,不能說你不信就讓本官也不信。我們辦案要講證據。」魏知縣道。
「本官現在宣布,楊有才告吳碧蓮謀殺親夫一案,理由充分,人證物證齊全,判吊刑。現上報州衙,待各部覆核之後,秋後行刑。」魏知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