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樣的嗎?」李淺夏瞅了一眼。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頭髮。」楊清嵐立馬發現不對勁的地方。
「不愧是楊小姐。」李長晝鼓掌道。
頭髮,一張照片三四天沒洗,另一張五六天沒洗(或許更久)。
這其實不是最關鍵的地方,一系列的意外也能導致這種情況發生,比如說這個人一周沒洗澡,周三拍了張照片,周六又拍了一張,這樣就確實有兩張極其相似的照片。
而親屬(或許是朋友)製作尋人啟事時,又搞錯了這兩張照片。
最最不對勁的地方,是姿勢一樣,眼神一樣,角度一樣,以及那股刻意想拍出同一張照片的勁。
就算如此,也不敢保證這人是玩家,不過沒關係,如果不是,尋找失蹤人口也不是浪費時間的事情。
「頭髮?」李淺夏俯下身,湊近認真看。
「白痴!」李長晝敲她的腦袋。
「幹嘛?!」李淺夏摸著頭,惱怒地質問他。
「胸口。」
李淺夏低頭瞥了下,隨即嘿嘿笑道:「被衝擊到了?」
「你傻不傻?」李長晝對她無話可說。
「你罵我?還兩次!清嵐,他罵人!」
「兄妹也要注意,這次我支持你哥。」
「什麼啊!」李淺夏很鬱悶,「你們思想能不能純潔一點,妹妹不小心被哥哥看了一點胸怎麼了?大驚小怪。」
她是真不明白,真沒把這當回事,親兄妹之間難道還能有黃色想法?
不可能。
既然沒有,不小心被看光了一次(在一起那麼久,這種事總有那麼幾次),又能怎麼樣?
李長晝自然也沒有黃色想法。
只是擔心休息區的路人看了妹妹的胸(絕不允許!),順帶糾正她的習慣,以免在其他地方,被其他人不小心看了(絕不允許!),完全是出於哥哥對妹妹的愛。
不過他也懶得解釋,就像李淺夏一樣,兩人心裡都是純潔的。
在場有黃色想法的,只有楊清嵐這位獨生子女。
「要怎麼找?沒有鄭晴,靠我們幾個有辦法嗎?」李淺夏疑惑道。
「先找發傳單的人。」楊清嵐手抵下巴,沉吟道,「一步一步往上溯源,實在沒辦法再找鄭晴。」
「英雄所見略同。」李長晝笑著捲起兩張尋人啟事。
三人當即離開商場,去兩位女大學生買晚飯的小吃街。
路過一家列印店時,李長晝拐了進去。
「做什麼?」楊清嵐問。
「列印名片,有了特殊身份可以節省麻煩,假證犯法,但只製作假名片不會。」
列印里有五台電腦,有兩台有人在用。
三人找了角落裡的一台,李長晝拉開椅子,李淺夏坐上去。
「列印什麼樣的?」她熟練地打開軟體。
「律師,不容易暴露。」李長晝說。
「照片怎麼辦?」
「現拍。」
「名片一般沒有照片。」楊清嵐默默地說。
在這兩人一看就是連名片都沒摸過。
經楊清嵐提醒,李淺夏擺脫什麼都聽李長晝的慣性思維,熟練地找到一家事務所,複製對方的信息。
「用明城科技大廈的『明湖律師事務所』,他們最近全在醫院,死無對證。」李長晝提醒。
「什麼鬼用法?死無對證是這個意思嗎?」
「意思到了就行。電話號碼用真的,我的,說不定會有人聯繫。」
李淺夏手速飛快,修長好看的雙手,在鍵盤上啪啪啪直敲。
一張名片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快速被合成。
「好厲害啊。」楊清嵐目睹這一切。
「和我哥的小組作業,ppt都是我做的,我還獲得過校園ppt大獎。本來沒有意外,我會成為我哥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優秀ppt員工,每天喝奶茶,吃雞爪、藕片、土豆片,看電視劇。」
「認真想過的未來啊。」
「清嵐你最懂我!李長晝那傢伙總說我在做夢!」
「因為你說了雞爪、藕片、土豆片,一般人隨口說著玩,不會說三樣。」
「是這樣嘛?好了。」
幾句話的功夫,名片做好了。
正面:事務所名稱、手機、電話、網址、電郵、辦公地址、姓名,還有印章(p的相當可以)。
反面:世界地圖,還有事務所logo,以及開設分所的城市名。
「阿姨,列印!」李淺夏開朗而甜美地喊了一聲店長。
這是對外的詐騙形聲線,類似李長晝第一次和楊清嵐搭話時用的嗓音,也是所有男生第一次和女生打電話時下意識用的聲音。
阿姨走過來,李淺夏讓開位置。
「你們是律師啊?」阿姨問。
「不是,是法學生,最近學校有一個模擬法庭的活動,老師讓我們扮演律師,為了真一點,才來列印名片。」李長晝回答。
「哦,這樣,小伙子,我諮詢你一個問題行不行?」
「這個好吧,不過我們趕時間。」
「謝謝謝謝,很快的,就一個問題,對了,不要錢吧?」
「不錢不要,阿姨,你見過這張尋人啟事嗎?有人上門派發嗎?」李長晝拿出尋人啟事。
阿姨打量幾眼,忽然想起似的說:「這不是王芳發的嗎?」
「王芳?」李長晝急忙問。
「對啊,還是在我店裡列印的,我問她這人是誰,她說不認識,是一個人拿錢讓她發的。」阿姨說。
李淺夏和楊清嵐對視一眼。
阿姨又問他們:「你們問這個做什麼?」
楊清嵐輕聲說:
「阿姨,是這樣的,學校舉辦獻愛心活動,有的同學捐款,有的捐衣服,我們晚上收到這張尋人啟事,突然想,幫忙尋找失蹤人口,發傳單,不也是獻愛心嗎?但這些必須經過失蹤人口親屬的同意。」
她的聲音是春天拂過耳邊的微風,夏天院子裡葡萄架子的綠蔭,沒人不喜歡。
更別說有理有據。
阿姨立馬就想把知道的全說了,又突然住口。
李長晝笑了:「對了,阿姨,您有什麼法律問題?」
阿姨神情一松,立馬說:「是這樣的,我老公想把一間商鋪送給小三,那間商鋪是他爸爸的,他說那是他老方家的,我能不准他送嗎?」
「這件商鋪,是你老公在和你結婚之後繼承的嗎?」
「是啊,就三年前!」
「那沒問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繼承所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還有個問題。」
「您說。」
「最近我老公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了,想和我離婚,我能起訴他,讓他出撫養費嗎?」
「這個——」李長晝右手摸左眼眼角。
兩位女大學生同時回頭,對視一眼,臉湊在一起抿嘴笑。
「阿姨,您這有點複雜。」李長晝放下手,「我們只是法學生,不懂法的,您還是去律師事務所,找專業的律師諮詢比較好。」
律師總是不得不面對人最真實的一面,容易對人生喪失希望。
最後,女律師只想吃吃喝喝,男律師縱情酒色,都不再相信人心——最起碼也會對人多一個心眼。
「好吧。你們的東西列印好了,我就不收你們的錢了。」
「謝謝阿姨。」李淺夏乖巧地道謝。
「那個,阿姨,王芳?」李長晝提醒。
「喏。」阿姨指著對門,「那個紅衣服的就是。」
對面是一家洋河藍色經典的加盟小超市,普通至極,一條街上就有一家的那種。
六名阿姨坐在店門前,邊嗑瓜子,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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