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先生說的不錯,所謂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聖上身系國家社稷之重,安能遠離宮闕?長江雖連綿千里,但只要守住武昌、九江和安慶這幾個支點,長毛賊寇即便是再凶頑,也不能促入,朝廷正可趁此時機抽調八旗近旅以及北直隸綠營南下,只要扼制住賊寇攻勢,以我大清之國力,總有肅清江南賊氛之日。」
見熊賜履這個被罷的大學士都不支持康熙御駕親征,惠郡王博翁果諾、恭親王常寧等人均是精神大振,莊親王博果鐸更是一口咬定康熙根本沒有必要親征。
博果鐸是裕親王碩塞長子,今年不過三十一歲,因和康熙年歲相彷,又是堂兄弟,自***好,故爾他才有膽子在這個節骨眼上直接勸諫康熙。
康親王和莊親王這麼一說,跪在地上的滿州宗室們心中立時有了底氣,於是你一句我一句的紛紛勸諫起來,歸根結底就一句話——皇上不能親征,只有召還回朝的簡親王喇布和信郡王鄂扎一言不發,跪在地上默不作聲。
康熙哥哥福全也是苦口婆心規勸著,說天子不可親動,否則就會牽一髮動全身,倘京師的兵馬都調到江南,蒙古再亂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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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的王公大臣都異口同聲地反對自己的決策,這令康熙既壓抑又憤怒,更覺得難堪,因為他感覺失去了對朝廷的控制,這讓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剛剛登基,國事皆由四大輔臣處置的情景。
「好了……不要說了,朕是太祖太宗的子孫,身上淌著愛新覺羅家的血液,朕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先祖百戰打下的江山,毀在咱們這一代人的手上,朕此去江南,為的就是要給咱們滿洲兒郎樹立信心,重塑他們的尚武精神,讓他們知道只有用刀和血才能保住祖先百戰打下來的家業,而不是躺在祖先的功勞簿上混吃等死。」
見皇帝動了怒,傑書、常寧等人都是啞口無言,八旗子弟現在的戰鬥力他們其實是知道的,只不過平日裡他們裝作不知道罷了,現在皇帝當眾扯開了這個遮羞布,這令他們很是有些羞愧。
裕親王福全硬著頭皮道:「聖上,即便是八旗戰力有所下降,但也不一定由您親征……!」
「……怎麼,皇兄認為朕這個滿蒙共主沒能力還是沒資格御駕親征嗎?還是你能出征平賊?」
「臣不敢!」
福全嚇得連忙跪倒在地,開什麼玩笑?岳樂那麼能打,都不是長毛賊寇的對手,咱去了江南能幹什麼?難不成和馬逆比鬥蛐蛐嗎?
一眾阻止康熙親征的王公大臣也都嚇得跪倒在地,他們可不想羊肉沒吃到,還惹了一身騷,沒看到范承勛、彰泰、羅可鐸他們的下場嗎?長毛賊寇又豈是那麼容易對付的?
看到暖閣內一眾王公大臣懦弱的嘴臉,康熙怒極反笑道:「不敢你們還說什麼廢話!親征的事,就這樣定了,誰要是再敢多言,朕就讓他領兵南下。」
本就支持康熙親征的索額圖鄙夷地掃視了被康熙懟的無話可說的一眾王公大臣,再度叩首道:「奴才遵旨!」
「奴才等遵旨!」
南書房大臣李光地、高士奇等康熙心腹重臣也紛紛附和,傑書等滿洲宗室在無奈之下也只得山呼起來。
「好了,朕此次南征,就由信郡王、簡親王、佟國維、尹桑阿等人隨駕,南書房大臣也隨行,傑書你和索額圖輔左太子監國,萬不可懈怠,高士奇,你替朕草擬一道討賊檄文,務必要讓天下人知曉禍亂的根源不在我大清,而在馬逆,要讓百姓們知道,跟隨賊寇作亂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既然親征之事已經定下,康熙也不好再說什麼了,不過他向來工於心計,還是點名令鄂扎和喇布這兩個不穩定因素隨軍南下,這樣也能保證京師不會生出太大的亂子。
皇帝親征可不比親王、郡王出征,朝中要準備許多事情,頭等大事便是要點選親征的兵馬,然後是地方支應,行軍路線制定、各地督撫總兵聯絡事等。
至於大軍所需的錢糧,因江南清欠事,尚能支撐十萬大軍一年調用,故爾暫時卻不需擔心。
皇帝親征可不是隨便下一道聖旨,大軍就能立即出京的。經過近十天的廷議,清廷最終決定抽調前鋒,驍騎、健銳、善撲等八旗禁旅一萬五千人,並徵召外藩蒙軍兩萬六千人供皇帝直接調遣,同時令天津、真定、宣化、馬蘭、泰寧和通永等鎮營兵五萬,由直隸提督胡拜統領,先行趕赴南陽府,等候御營調令。
康熙執意親征,議政王大臣會議又全票通過,太皇太后布木步泰也不好過分干預,畢竟皇帝已經三十一歲了,所行之事也是為了滿洲人的江山社稷,因此只得再三叮囑皇帝一番,讓其南下後,萬不可一意孤行,要多聽群臣的意見。
與此同時,高士奇草擬的討賊檄文在呈康熙御覽後,也通過八百里加急傳檄江南各處,當真讓人讀之熱血沸騰,為之激動。
「馬氏父子,窮蹙來歸,我世祖章皇帝念其輸款投誠,遂不念舊惡,投之軍旅,賜封官爵,恩至極矣。其所屬將弁亦盡數封賞,思賚有加,待之不可謂不厚也。
「詎意馬氏父子性類窮奇,中懷狙詐,寵極生驕,陰圖不軌,先隨吳逆反亂雲貴,後奉偽明構亂兩廣,以一人之心,惑天下人心,為一已私利,置萬民於水火,逕行反叛,背累朝豢養之恩,逞一旦鴟張之勢,橫行兇逆,塗炭生靈,理法難容,神人共憤。朕今親提大兵百萬,良將千員,舉義南征,兵威所至,刻期蕩平。」
「但念桂、粵、地方官民人等身在賊境,雖心存忠義,然不能自拔;或被賊驅迫,懷疑畏罪,大兵一到,只恐玉石莫分,朕心實不忍耳,爰頒敕旨,通行曉諭,爾等各宜安分自保,無聽誘脅;即或誤從賊黨,但能悔罪歸誠,悉赦已往之罪,不復究治。至爾等父子兄弟親族人等,見在直隸各省,出仕居住者,已有諭首,俱今各安取業,並不株連。爾等勿懷疑慮,且有能擒斬馬逆父子或投獻軍前者,即以其爵爵之;有能誅縛其下渠魁及兵馬城池、歸命自效者,朝廷自當論功從優敘錄。朕不食言。爾等皆朕之赤子,忠孝天性,人孰無之!從逆從順,吉凶判然,各宜審度,勿貽後悔。地方官即廣為宣布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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